基于学生中心的高校课程思政教学评价体系构建论文

2025-04-15 17:45:27 来源: 作者:xuling
摘要:文章首先阐述了基于学生中心的高校课程思政教学评价体系构建的重要意义,然后分析了当前高校课程思政教学评价面临的困境,最后论述了基于学生中心的高校课程思政教学评价体系构建。
摘要:文章首先阐述了基于学生中心的高校课程思政教学评价体系构建的重要意义,然后分析了当前高校课程思政教学评价面临的困境,最后论述了基于学生中心的高校课程思政教学评价体系构建,包括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原则,转变评价观念;明确评价主体,并充分发挥学生评价作用;定量和定性评价相结合,构建“以学生为中心”评价指标体系;等等。
关键词:课程思政;教学评价体系;学生中心;高校
习*平总*记指出,“各门课都要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使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叫。要用好课堂教学这个主渠道,提高课程育人实效,就要充分发挥课程思政教学评价的指挥棒作用。课程思政教学评价主要考查任课教师在设计专业课程教学环节与教学内容时,是否使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是否能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育人中的主渠道作用,注重加强对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培养等。其是对教师在教学活动各环节实施课程思政教学进行的分析与评估,旨在有效评判教师课程思政教学的建设工作及实施成效,对课程思政教学起到诊断、反馈和改进的作用。
“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是高等教育发展的大趋势,也是我国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落实学生全面发展的关键所在2。随着“大思政”育人格局的构建,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要求下,“以学生为中心”为课程思政教学评价体系的构建提供了指导思想,引导高校将课程思政教学评价的出发点落在学生的思想政治素养发展和终身受益上,积极发挥课程思政教学的育人功能。
一、基于学生中心的高校课程思政教学评价体系构建的重要意义
课程思政作为高校立德树人的重要实践活动,其本质是教书育人,而教师教学在其中起到的作用是在推动学生发展的前提下,通过引导学生参与学习活动,帮助学生达到全面发展的目的。在课程思政教学评价体系中,只有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才能实现各种资源和力量的聚集,最终把握立德树人的中心。基于学生中心,探索高校课程思政教学评价体系构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推进课程思政建设
课程思政建设的基础在课程,重点在课堂,成效在学生。基于学生中心的高校课程思政教学评价,是以学生的学习效果作为评价的核心,促进高校教师进一步细化课程思政建设的目标要求及重点内容,科学设计教学体系,并不断提升教学能力。一方面,引导教师从学生能力、认知、思维等方面对课程思政预设目标的达成度进行检验,促使教师对课程目标的难度、清晰度、层次性等方面进行反思,进而结合学生思想政治素养对课程目标进行调整。另一方面,通过考查教学大纲是否符合专业课程思政的要求,是否实现了专业课程与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机融合,以及是否体现了思想政治教育与课程的协同等,帮助教师围绕学生发展目标及需求进一步优化课程大纲设计,提升学科素养,进而推进课程思政课程建设。
(二)推动课程思政教学改革
促进课程思政课堂教学改革,推动课程思政教学内涵式发展,是课程思政教学评价的重要目的。基于学生中心的高校课程思政教学评价,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以学生学习为中心、以学习效果为中心”的原则,考查教师在设计专业课程教学环节与教学内容时,是否注重加强对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培养,是否帮助学生提升了获得感与体验感。以此推动教师进一步创新和改革教学方法,通过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翻转课堂、合作学习等多种方式,提升课程思政的育人效果,促进学生心智与大脑的发展[3]。基于学生中心的高校课程思政教学评价的根本指向是学生中心、产出导向,因此评价结果必须应用于提升学生的课堂学习体验和学习效果。基于这一指向,引导教师不断对课程思政教学思路、教学内容与方法、思政元素等进行优化与改进,提升课程思政教学对学生的思想启迪及价值引领效用,进而达到促进学生思想政治素养发展的目标。
(三)促进师生共同发展
课程思政教学评价是对影响课程思政教学的相关因素进行综合考查和评估,通过“评价—反思—持续改进”的流程帮助教师提高教学质量,提升教师的育人意识和育人能力;帮助学生改善学习效果,提高学生的思想素养和主体意识,有效促进师生的共同进步。基于学生中心的高校课程思政教学评价是以学生为本的发展性评价,区别于以筛选、甄别为目的的评价,其是以学生思想政治素养的发展为评价核心,通过价值判断让师生发现教与学中的问题,转变教师重知识传授、轻价值引领的观念,引导教师以思想引领和价值观塑造为目标,既当好“经师”,更做好“人师”;同时使学生从重视成绩分数向重视道德修养转变,激发学生内生需求,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促进学生主动挖掘专业课中的思政元素内涵,自觉提升思政素养能力。
二、当前高校课程思政教学评价面临的困境
课程思政教学评价具有提升课程思政教学质量,促进师生发展的功能。高校办学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立德树人成效是检验课程思政建设的根本标准,评价课程思政教学的成效,必须以学生的学习体验和获得感,以及学生成长成人成才的成效来衡量[4]。但当前高校课程思政教学评价还面临着未充分落实立德树人目标、制约课程思政建设、不利于教学评价功能发挥的困境。
(一)评价目的的功利化
随着审核评估、专业认证、一流课程建设、教学竞赛等将课程思政教学作为重要的评价指标,使其逐渐演变为围绕各种评估、评奖的“必要条件”,导致课程思政育人成为评价的情境而非目的,令课程思政教学评价不是服务于育人目的的评价,而沦为功利化的判断活动[5]。这致使教师在课程思政教学中,常常过分强调与突出课程思政的工具性功能,而忽略学生个人成长发展的本体价值,通常表现为生搬硬套地在培养方案、课程大纲、教学目标等简单加入某些关于德育的内容,即贴上“课程思政”的标签。这种在教学上片面追求当下的、急功近利的课程思政效果,忽视了课程思政长远的、内在的育人功能的活动,不仅影响正常的教学计划,还不利于立德树人目标的实现。
(二)评价忽视学生主体
课程思政教学活动的中心即对学生思想政治素养的培养,要围绕学生开展教育教学,帮助学生成为全面发展的人。但从实践来看,大部分高校课程思政教学评价的主体往往较为单一,大多是行政管理人员、教学督导及教师参与,容易存在“先入为主”“晕轮效应”等问题[6],无法通过学生学情直观反映课程思政教学效果的价值,导致评价缺乏客观性与有效性。教学活动是师生积极参与、交往互动、共同发展的过程,也是培养学生能力和情感、践行立德树人的重要途径,学生是课程思政教学活动中接受思想政治教育引导的对象,因此教师充分考虑学生主体的感受,发挥学生评价的功能,对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改革课程思政教学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
(三)评价指标无法量化
课程思政教学的主要目标是通过专业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协调育人,潜移默化地对学生的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进行塑造和提升。课程思政教学评价的考查指标涵盖教师的思想素质及实施课程思政教学中的课程思政意识、方式和效果等,也包括学生思想政治素养水平及变化程度。首先,由于思想政治素养具有内隐性,无法直接在卷面中体现,导致学生思想政治素养状况难以通过某一次考试或课堂表现来评价。其次,在课程思政教学实践中,对于教师能否在教学中挖掘和有机融入思政元素,能否“以学生为中心”有效调动学生在政治情感上的共鸣、解决学生在思想政治上的困扰,学生又能否通过课程思政达到修身立德、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这些目标,也无法通过准确数据去衡量。
(四)评价难以体现学生思想政治素养发展
高校课程思政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思想政治素养的提升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是教师通过课程对学习者实施的认知性、方向性、规范性教育[7]。学生主要通过教师的教学与引导,进行内在思想政治素养的构建,但其是否主动把课程思政的影响纳入自己思想认知领域,积极主动适应社会和时代的发展,无法在当下较短时间内显现出实质性结果。学生思想政治素养的提升需要不断地学习、感悟和实践,体现在人生观、价值观上的持续改造上,不仅是课堂上,更是课堂外的改变。行为是人生观、价值观的反映,要检验课程思政教学是否能够帮助学生有效改造人生观、价值观,帮助学生适应社会、成长成才,仅通过当下的课堂表现或课程成绩是很难进行判断的。
三、基于学生中心的高校课程思政教学评价体系构建
上述问题不仅影响课程思政教学评价的效果,也不利于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落实。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强调要“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8]。高校要充分发挥评价指挥棒作用,根据《总体方案》提出的“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的重点任务,坚持以德为先、全面发展,强化学生思想政治素养考查,积极创新和综合运用各类评价方式方法,构建基于学生中心的高校课程思政教学评价体系,如图1所示,解决当前课程思政教学评价面临的难题,科学、合理地评价课程思政教学成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帮助教师业务提升、推动教学持续改进。
(一)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原则,转变评价观念
高校要切实牢固育人职责,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原则,将课程思政教学的政治化目标转变为“以学生为中心”的人性化目标,以学生的思想建设与灵魂建设作为评价的出发点,教育学生、引导学生,以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和人格特征为最终目标。
作为课程思政教学的教育对象,学生是实现课程思政教学目标的决定性因素,如果没有充分关注学生的体验与感受,课程思政就会被虚化,达不到立德树人的目的。基于学生中心的课程思政教学评价以德育为统领,把学生的思想政治与价值体系的成效放在首要位置,考查学生掌握的思想政治知识,将思政知识内化为自身素养的情况,以及价值观念、道德品行的塑造程度等,引导学生健康发展,从而践行立德树人。
高校要积极转变课程思政教学评价的观念。首先,从区分向激励转变。当前高校实施的课程思政教学评价侧重鉴定、筛选,将课程思政教学分为不同等级,将教学效果作为课程思政建设的重要指标,而忽视了师生的主体性,给教师和学生的发展带来了约束。基于学生中心的课程思政教学评价是对教师实施人才培养、立德树人工程进行的考查与分析,需要以学生的发展状况评判教师教学取得的成效,让师生通过评价进行反思与改进,激励自身发展。其次,从管理师生向师生自我管理转变。高校课程思政教学评价主要采用的是基于教师教学表现的总结性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与师生的奖惩挂钩。这是从学校行政管理的角度出发,为了管理师生而开展的结果评价。若片面追求当下的短期效应,而忽视师生自主发展意识,将阻碍师生长远的发展。基于学生中心的高校课程思政教学评价必须坚持成长性评价,服务于学生的未来发展、服务于教师的业务提升。同时,要以过程性、发展性的眼光对待课程思政教学评价,使其成为师生进行自我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不是一种管理师生的手段,通过“评价—反思—改进”,帮助师生得到提升与发展。
(二)明确评价主体,并充分发挥学生评价作用
课程思政教学评价体系中有不同的评价主体,发挥着不同的功能与作用。行政管理人员评价在课程思政教学评价中一直占据着重要地位,其代表学校对课程思政建设和教学工作进行考察与评估,强化学校对课程思政教学质量的管理及监控,起着监督、指导的作用。督导评价侧重对课程思政教学质量及教师教学水平的考查,是高校提升课程思政教学质量、提高教师教学水平的重要途径,具有督教、督学、促教、促学的作用。教师评价分为教师自我评价和教师同行评价,由于教学过程中内容与方法的选择、实施都是由教师本人完成,教师自我评价对于自我反思及自我改进具有重要作用;教师同行最熟悉学科、课程教学的内容、规律,具有专业性强的特点,可以有效避免教师主观情绪的偏差,保证评价结果的公平、公正。
基于学生中心的高校课程思政教学评价最重要的评价主体是学生。学生评价是高校通过学生评价开展教学质量监督的管理制度[9],是学生群体对教育教学工作中师生的表现进行的评估活动。对学生主体而言,其是课程思政教学的直接参与者和体验者,因此学生作为评价的主体,更能直接、全面地反映课程思政教学的效果。学生评价可以采用学生评教、学生自评、学生互评等方式,对教师的道德品行、课堂教学效果,以及对学生的日常行为、政治思想表现等进行考查。高校要“以学生为中心”挖掘和整合更多基于学生视角的数据,对课程思政教学成效进行综合评价,还要帮助学生将评价过程转化为自我认识、自我反思和自我促进的过程,积极发挥学生在课程思政教学中对教学改进及对自我教育的主观能动性,让学生在评价中得到提升和发展。另外,高校还要建立尊重学生、与学生开放对话的平等关系,引导教师主动接受学生的监督及反馈,充分发挥评价的激励与改进作用,积极将学生的评价转化为教师自身发展的动力。
(三)定量和定性评价相结合,构建“以学生为中心”评价指标体系
课程思政教学的定量评价是指把课程思政教学实施过程中涉及的相关要素,通过量化的方式进行考查和分析,如“到课率”“抬头率”等,评价主体一般是行政管理人员和督导。定量评价强调评价标准的共性和统一性,操作性较强,但忽视了诸如教师的师德师风、学生的学习感受、思政的价值引领等不能量化的因素,无法反映评价对象的整体状况。而课程思政教学的定性评价是评价者通过举止观察、行为记录等描述性手段,对课程思政教学的特质进行揭示,即作出价值判断,评价主体一般为教师和学生。定性评价能深入、完整地呈现评价对象的本质特点,但却易受评价者主观因素的干扰,无法科学、客观地反映评价对象的实际情况。基于学生中心的课程思政教学评价,需利用定量评价的优势,提高评价的客观性与准确性,同时借助定性评价的优势,增强评价的全面性与深刻性。因此,只有将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才能使课程思政教学评价更具有全面性和操作性,进而对学生进行多维度、多元化的综合评价,以更好地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
育人成效的抽象性及学生认知活动的内隐性对课程思政教学评价提出了较高要求。“以学生为中心”的课程思政教学评价指标体系主要由课堂教学及课堂之外的学生日常学习与生活中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行的表现构成,并从以下三个维度进行衡量。
1.有态度。教师“有态度”指其以学生为中心,对全体学生负责,能从全面发展的视角看待学生,审视教学与教育的内在关联,并自觉承担起对于社会的道德义务,把教学的过程监控与示范引领有机结合,激发学生一心向学的内在动力,引导学生形塑社会生活的公共伦理[10]。例如,教师指标“能处理好知识传授和价值引领的关系,具有德育意识”。学生“有态度”在课堂上的表现为以积极的心态接受课程教学,能够享受课堂教学带来的惬意,如学生指标“遵守课堂纪律、积极踊跃参与课堂讨论”;在课堂外主要表现为认真按时完成学习任务,课后作业完成情况良好,关注学科发展并主动查找课程相关的文献资料,积极参加答疑活动等。
2.有深度。教师“有深度”是能够把价值引领贯穿专业课程教学全过程,通过传播和传承专业技术、先进文化,帮助学生了解专业知识蕴含的价值,提高对学科、专业的认同。同时,其要将行业发展的新动态、学科发展的新突破、专业建设的新进展等有机融入教案,引导学生为行业的发展担使命、为社会的发展作贡献[11]。例如,教师指标“重视专业课程的育人功能,实现专业与思政的有机融合”。学生“有深度”表现为接受教师的教学内容,树立专业自信、培养专业素质,充分掌握专业知识的理解与运用能力,如学生指标“踊跃参加各类学科竞赛、积极参加大创项目”;毕业后成为行业专业技术人才,且在从业期间能坚持专业伦理、恪守职业道德规范等。
3.有参与度。教师“参与度”包括在空间上,教师应将课程思政的理念和教育落实到课程教学实施的各环节;在时间上,把课程思政贯穿课程教学实施的全过程,即课前、课中和课后,实现全过程育人。如教师指标“充分将课程思政融入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等育人环节”。学生“参与度”是衡量课程思政教学效果的重要指标,如学生在思政教学中的感受、在思政内容上的收获、在思政布局中的得益,都深切关系到课程思政的实施成效[12]。学生在课堂上的参与主要表现为乐于学习、勤于学习,达到思想共振、情感共鸣,如学生指标“具有专业理想,具有合作学习、团队意识”;在课堂外开阔视野,在实践中增长才干、锤炼品质,主要表现为积极参加各类文艺、科技竞赛,参与志愿服务、爱心活动,进行社会调查、创新创业等实践活动。
(四)创新和综合运用评价方法,对课程思政教学成效进行科学、有效评价
1.强化过程评价。课程思政教学的实施是引导学生对专业中的思想政治元素完成从认知到运用的过程,学生的实际学习投入及思政知识的运用,尤其体现在整个学习过程中。《总体方案》提出的强化过程评价,即发挥评价的诊断性功能,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行为作风和思想政治表现进行全程、全方位的评判,提高评价的时效性。过程评价是动态的,遵循教育客观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可凸显学生价值观念、道德素质的发展变化。高校在课程思政教学评价中,要注重对“教”与“学”的过程评价,关注教师课程思政的践行和德育的效果,关注学生思想政治素养的培养和发展状况,及时调整与校正教师的教学行为和学生的学习行为,促进教与学逐渐接近预期目标,据此对课程思政过程目标达成度进行判断。
2.探索增值评价。课程思政教学的目标不仅在于学生当下的知识学习和思想心得,更在于人生观、价值观上的持续改造。《总体方案》提出的增值评价,即对价值的增长量进行评判,分析学生“起点”与“终点”的对比情况,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评价。增值评价重视学生在课程思政教学后的变化结果,实现了对学生终身学习和发展能力的评估,提高了课程思政教学评价的全面性和科学性。其不但考查学生课程思政教学前的思想政治状况,而且重视学生在课程思政教学后的变化结果,旨在检验课程思政教学是否有效改造了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是否达到了量变引起质变的效果,即增值评价关注学生在课程思政教学后的学习、生活,以及今后工作中思想行为产生的改变和改变的程度[13],能够让教师从过分关注结果向更关注培养转变,同时引导学生发现自身“增值”的可能,激励学生为实现人生发展目标而不懈努力。
3.健全综合评价。课程思政教学活动是一个多元素、多方面、各环节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只有各要素之间相互协调、紧密配合,才能实现课程思政教育教学的目标。课程思政教学评价不能是对教师或学生某一教学表现进行片面性评价,而是要更关注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的教书育人、思想引领,考查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情感培养、价值观培育等。《总体方案》提出的健全综合评价,即增强评价主体与评价指标的多元化,强调运用多种方式方法,对学生的知识和技能、品德和才智、做人与为人等方面进行综合客观的衡量,提高评价的系统性和可操作性。综合评价体现了全面考核的理念,能扭转片面的评价取向,聚焦“以学生为中心”,关注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和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是改进课程思政教学评价的重要举措。
四、结语
“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关注学生培养过程,使评价从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的目标开展,引导教师通过课程思政教学环节,关注对学生思想政治素养的培养。构建基于学生中心的高校课程思政教学评价体系是确保课程思政育人功能发挥的前提基础,也是实现立德树人目标的重要支撑。只有明确学生在课程思政教学中的中心地位,才能通过评价激发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帮助学生培养终身学习与发展的能力,使课程思政更好地为学生成长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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