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科院校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的开展论文

2025-03-25 11:11:02 来源: 作者:xujingjing
摘要:文章首先阐述了新农科院校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开展现状,然后分析了新农科院校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开展的必要性,接着从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的定位、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的开展、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的组织管理模式三个方面论述了新农科院校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的开展策略,最后提出了新农科院校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开展的优化措施。
摘要:文章首先阐述了新农科院校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开展现状,然后分析了新农科院校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开展的必要性,接着从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的定位、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的开展、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的组织管理模式三个方面论述了新农科院校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的开展策略,最后提出了新农科院校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开展的优化措施。
关键词: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新农科院校;乡村振兴战略
近年来,《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等国家政策文件对“农村法治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农村法治教育”“基层法律服务”均作出指导性要求,农村法治教育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目前,传统农科院校对于农村法治教育的开展仅局限于课堂教学活动,远不能满足新时期农村法治实践的需求和学生素养提升的要求。对此,新农科院校迫切需要开展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呈现农业农村特色,增进学术交流,促进法学研究与“三农”研究的融合转换,以及跨学科领域的深度合作,将学术研究成果转化为高校教学资源,进而帮助广大师生夯实法学理论基础、拓宽学术研究视角。
一、新农科院校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开展现状
(一)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呈现出理论性、分散性和盲目性的特点
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大都与法学部门法密切相关,但其只关注特定领域的理论专业问题,未形成农村法治研究的学术氛围。高质量的品牌学术活动,应当立足学科前沿,将学术科研成果转化为高校教学资源,服务于学生对于前沿领域的知识需求,既满足高校教学改革的政策要求,又能契合学术科研成果推广的需求[1]。而新农科院校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的开展没有形成体系化的运作模式,学术活动的开展呈现出碎片化和盲目性,不利于吸引学生关注学术活动动态及打造具有农村法治特色的学术品牌。另外,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的主题也较为分散,不利于挖掘农村法治的实践问题,进而引导法学专业学生关注农村法治现状,形成农村法治研究的新气象。
(二)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与农村法治实践脱节
新农科院校法学专业学生必须密切关注农村法治实践中存在的核心问题,进而培养分析和解决农村法治问题的能力。目前,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内容缺乏对特定农村地区的关注和研究,即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与农村法治实践脱节。因此,新农科院校创建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时,要提高对农村法治问题的重视程度,着眼于农村法治实践中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
(三)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难以调动学生关注农村法治问题的积极性
在传统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中,大多数法学专业学生缺乏对农村法治问题的认识和理解。具体而言,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的开展停留在单向度的教授上,强调知识的传递在学术活动过程中的主导地位,这种知识传递方式不能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也未能很好地引导法学专业学生关注农村法治问题。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缺乏前沿性学术活动的引领,不能较好地引导法学专业学生理性看待并分析现实存在的农村法治问题。基于此,新农科院校要开展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用新时代前沿性的理论知识和实践观点改变学生对传统农村法治问题的看法,进而形成对于农村法治问题的客观认识。
二、新农科院校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开展的必要性
(一)将法治理论融入农村法治实践,引导学生关注农村法治问题
从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出发,新农科院校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的开展应当立足农村法治建设实践,关注、研究农村问题,并最终以解决农村现实问题为目标。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地区矛盾纠纷的解决和社会秩序的维护,依赖农村地区的依法治理水平和村民的法律意识水平,故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守法意识、提高乡村行政执法能力依然是乡村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基于此,在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开展中,必须将法学专业的理论知识学习与农村法治实践相结合,这样才能将理论真正用于解决农村发展中存在的法治问题。
(二)坚持学术引领,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和专业能力
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的开展可以提高学生的专业能力,主要包括学生对于农村法治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和运用农村法律知识解决农村实际问题。第一,学生通过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进行交流,可学习有关农村法治的法律知识,明晰农村法治的法律规范依据。第二,通过农村法治法律知识的学习,学生会懂得遵守法律法规,运用法律思维分析农村问题,解决农村发展的切实问题,进而提高专业实践能力。
此外,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的开展也增强了学生的法治观念,主要包括学生理解法律的制定过程、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以及能够通过参与相关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明确权利意识,进而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第一,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可促进学生广泛参与农村法治实践,如农村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活动等,从而了解法律的具体应用和实际效果,进而认同法律制度。第二,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可促进学生关注农村法治热点问题,从而培养其对法律问题的思考能力,提高自身的权利意识、程序意识和责任意识,进而增强自身的法律观念。第三,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可营造法治文化氛围,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精神的洗礼。学生通过积极参与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的讨论,可加深对法治理念的理解和思考。
(三)增强法学专业教学团队的凝聚力
信息技术的进步,全球化进程的逐步加快,要求法学研究以更加开放的姿态迎接时代的挑战。通过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的开展,可增进学术交流和思想碰撞,促进学科内部和交叉学科的融合转换,进而帮助师生提高法学理论知识水平、拓宽学术研究视角、掌握最新学术研究动态[2]。新农科院校开展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凝聚学术研究方向,可以快速提高法学专业教师团队的学术研究向心力,在农村法治领域形成凝聚力,进而提升农村法治研究在新农科院校中的影响力。
三、新农科院校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的开展策略
(一)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的定位
当前,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存在分散化、规模小、社会影响面窄和品牌效应不突出的问题。而通过打造学术品牌,可为法学学科和专业建设搭建平台,扩大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的品牌效应和价值[3-5]。在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开展中,要引导法学专业学生关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制度、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法律制度、突发事件中农产品保障法律制度、动物防疫法律制度、农业生物安全风险防控法律制度和国外农业法律法规等,让学生从中提炼农村法治实践中的学术问题,进而形成学术讨论氛围,为农村法治实践提供学术性参考。同时,应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制修订的学术研讨,为涉及农村法治的立法提出意见和建议[6]。
教育者应当举办综合性、高层次、系列化的学术年会,将法学专业内部的学术活动资源进行整合,创建学术活动品牌,扩大法学专业的社会影响力。具体而言,要时刻关注学生的专业需求,将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的主题与法学专业的课程内容相结合,既兼顾学术活动的理论性,又体现学术活动的实践性。同时,广泛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配合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同步开展多样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另外,密切联系司法厅、农业农村厅,加强对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的评估,打造省内知名的学术活动品牌[7]。
(二)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的开展
新农科院校可着重开展以下五类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
第一,开展农村法治主题的学术研讨会。通过学术研讨和辩论的方式,针对农村法治中某一争议性、前沿性的具体问题进行主题式研讨,使学生对农村法治现实问题有准确的认识,从而学会利用法学专业知识探寻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提升专业能力。具体流程如下:①由学校负责人进行承办邀请;②确定研讨会的主题,具体可讨论农村集体土地、农村环境保护、农村集体资产、农村城镇化等议题;③邀请专家或知名学者在研讨会中进行有关农村法治的主题式发言;④让学生进行小组讨论,对主题内容或农村法治实践中的争议性问题进行讨论,并结合讨论结果进行研讨汇报;⑤进行开放式讨论,学生和与会者可以提出与农村法治相关的问题、分享最新的学术观点,也可以对发言者的内容进行补充或质疑。如针对学术界争议较大的农村集体土地的经营权问题,通过主题式研讨、学生小组讨论和参与者开放式研讨,分别从法律规范层面、具体集体土地经营权流转层面、村民法治意识层面和市场机制运行层面,探讨我国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在流转中面临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对策。通过参与研讨会,可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使其在学术活动中主动积极学习,进而实现全面综合发展[8-10]。
第二,邀请农村领域的专家学者举办学术讲座。讲座是学术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在于为学生提供了解农村领域最新知识和学术研究成果的机会。学术讲座是一个多方面的教育活动,对促进学术交流、知识更新、学术评价、学生教育及学科发展都具有重要作用。活动流程具体如下:①举办学术讲座的目标定位,确保讲座内容能够紧密贴合“三农”目标群体的需求和学生的兴趣,如举办农业农村法治讲座,着重关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农业农村法治人才培养和农业农村法治化建设的相关等问题;②邀请具有专业知识、经验并了解“三农”工作目标的专家举办讲座,具体而言,对于农业农村法治讲座,可邀请中国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专家、农业农村部专家、农业院校农学院专家和中国法学会成员等相关人士举办讲座;③邀请实务领域的从业者分享他们的实践案例,分享在实践案例中的问题、解决对策和经验,以及实践案例的应用效果,如农业执法工作人员可分享其在农村面临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和执法队伍建设问题,并讨论农业综合执法改革的效果;④在讲座后进行提问,给学生提供机会与专家进行交流学习。由此,可改革人才培养模式,通过丰富多样的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开阔学生的专业视野,提升其专业能力,使其积极投身农村法治建设实践。
第三,开展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研究成果宣传展示会。在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的开展过程中,要加大对于法学专业和学科优势的宣传力度,由此让学生认识到法学专业在社会工作中的应用价值,从而促使其坚定学习法学专业的信心,同时提升其专业自豪感和专业归属感。具体流程如下:①前期准备,搜集整理相关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的研究成果,具体形式包括论文、专著、研究报告、实践材料等,具体内容涉及学术研究、法律援助、法律宣传教育、普法活动、法律实践基地的设置;②确定研究成果的宣传展示方式,具体包括展板展示、内容介绍、配套图片、悬挂横幅、媒体报道、宣传资料印刷发放等;③宣传成果展示评选,邀请学校领导和现场学生进行投票;④与省法学研究会合作,搭建研究成果的宣传展示平台,扩大学术和社会影响力。通过动员学生参与和宣传展示会活动,有利于其了解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的开展历史,深入感受和学习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的研究成果。
第四,开展跨学科的学术交流活动,促进农村研究和法治研究的紧密结合。鼓励两个交叉学科的学者进行跨学科的知识、经验和观点交流,并让相关学科专业的学生参与该活动,使其在活动中开阔视野,了解到与自己所学专业相关的其他学科知识,从而打破学科壁垒,学习新的知识,提高创新能力。强化“法”与“农”的有机结合,突出“三农”特色,提炼研究方向,围绕农村发展与法学教育相关问题,整合农学、法学、政治学、管理学、经济学等学科资源,以问题为导向,开展跨学科协同研究,逐步开辟法学交叉学科新领域,由此为学校教育提供有力的跨学科资源支撑,助力学生成长为复合应用型人才。具体流程如下:①设立跨学科的互动论坛,鼓励跨学科领域的学者共同参与,分享各自的研究成果和观点,让学生有机会在该互动论坛上接触更多的跨学科知识,以便更好地实现专业发展和参与农村法治实践;②进行跨学科的团队合作,通过组建跨学科团队,进行跨学科团队合作,在不同学科领域的交叉点上激发创意和开展实践,从而加深学生对农村法治相关问题的了解。由此,可以使学生充分参与学科团队创建和跨学科的团队合作,进行不同学科领域的知识沟通和交流,这有助于学生转变思维,开阔学术视野[11]。
第五,开展与实务职能部门相结合的学术交流活动,如与农业部门、法院和律所开展交流合作,进行专题性的实务研究。具体流程如下:①在农村土地行政执法、农业法等学科培养特色方向上,与实务部门建立咨询交流机制,由专任教师作为专家顾问,为农业执法提供意见支持,并邀请、聘请实务部门的业务骨干为专任教师,介绍农业执法中的实际问题,教师可以将相关内容整合成案例,对学生开展教学,促进其专业能力的发展;②建立校外实训基地,聘请农村法治实务部门的专家作为学生的校外导师。这样可以让学生在本科阶段就接触农村法治实践一线工作,加深对于农村法律事务的理解和认识[12-13]。
(三)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的组织管理模式
第一,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学术活动的管理。建立健全教师参加学术会议的管理制度,规范教师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的申报、审批和选派程序,以此促进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的开展,形成有计划性、规范性的长效化运行模式。第二,完善实践教学管理体系。将学生参与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纳入学生的实践教学活动管理内容,并出台详细的学生参与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的实践教学管理考核机制,以此促进学生的综合发展。
四、新农科院校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开展的优化措施
(一)保持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的持续性输出和高质量实施
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的开展容易出现分散化、不固定的问题,这不利于学术活动形成品牌效应和持续性的影响,更不利于为法学专业学生培养提供持续化的教学资源支撑。对此,教育者应通过不同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的开展,让学生明确农村法治的具体内涵和承载的内容。同时,扩大交叉学科的研究面向,开展有规律的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让学生有机会了解到交叉学科的前沿研究趋势。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研究团队应共同探讨农村法的研究课题,拓展学生的参与广度和深度,培养学生的学术兴趣和创造性思维能力。在组织和管理方面,必须形成规范的监督机制,形成自上而下的活动关切,加大资源的倾斜和投入,提高学术活动的质量和密集度,形成有影响力的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以便为法学专业学生的培养提供强有力的资源支撑。
(二)促进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内容的丰富与完善
法学专业教师需要关注农村法治的重点问题,拓展研究方向,向法学与农学的交叉学科研究靠拢,从而为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提供丰富的案例内容,以有效培养学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其间,教师要引导学生学习农村法治的经典理论,并结合中国农村法治的建设实践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即在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的开展过程中,教师要引领法学专业学生阅读农村法治的相关书籍,开展读书会、研讨交流会等实践教学活动,丰富学术活动的内容,从而为法学专业学生增长见识、提高综合素养奠定基础。
(三)增强学生对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的实践体验
法学专业学生在参与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时存在被动性,学习效果容易流于形式,这就需要教师在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开展过程中加强对学生的引导,从而提升学生参与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的体验感,以达到培养学生学术能力的目的。具体可组织法学学生充分参与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开展的全过程,培养学生的学术兴趣和创造性思维能力;将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的内容融入法学专业课堂教学,提升学生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利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和暑期专题调研等,让学生主动参与乡村法律服务,了解农村存在的矛盾纠纷问题,积极化解矛盾,服务乡村法治建设。
总之,农村法治品牌学术活动的开展将法治理论融入农村法治实践,可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和专业能力,也契合了新农科院校进行专业化、规范化学术活动的迫切需要。同时,农村法治品牌创建活动也推动了法学专业学生关注农村法治问题,进而投身农村的法治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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