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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类民族民间舞蹈元素再创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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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15:11:54    来源:    作者:xuling

摘要: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类民族民间舞蹈诞生于漫长的历史时期,各民族群众在生产生活中创造了珍贵的非遗民间舞蹈,此类舞蹈作品蕴含了深厚的人文情感。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类民族民间舞蹈诞生于漫长的历史时期,各民族群众在生产生活中创造了珍贵的非遗民间舞蹈,此类舞蹈作品蕴含了深厚的人文情感。随着时代的不断变迁,非遗类民族民间舞蹈面临传承发展的问题。舞蹈创编人员应当肩负传播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职责,促进非遗民族舞蹈元素的有机整合。文章主要基于非遗类民族民间舞蹈的演变发展现状,为非遗类民族民间舞蹈元素的再创编提供可行性借鉴。


  一、非遗类民族民间舞蹈元素再创编的基本内容


  (一)节奏律动


  非遗类民族民间舞蹈具有节奏明快、旋律优美的特点,来自民间口头传唱的非遗民间舞蹈作品应当体现地域文化的鲜明特色。非遗民族舞蹈的再创编关键就是要突出舞蹈节奏与律动,经过再次创编的民间舞蹈作品能够带给欣赏者耳目一新的感受;舞蹈表演者也可以跟随音乐律动,对舞蹈动作进行灵活的组合或者改编。由此可见,对非遗民族舞蹈进行再创编的重点即为突出舞蹈节奏律动,主要涉及舞者手部动作、膝部动作、移动路线的合理规划,确保舞蹈动作与舞蹈音乐融为一体。


  (二)风格技巧


  非遗类民族民间舞蹈应当展现独特的舞蹈动作风格,确保舞蹈欣赏者能够透过舞蹈动作体悟其中蕴含的人文情感或者地域文化,同时应当彰显非遗舞蹈作为各民族共同精神财富的重要地位。非遗舞蹈元素的再创编需体现技巧性与竞技性,舞蹈创编人员通过改变原有的舞蹈动作,将其整合成为全新的舞蹈作品。例如,表现人民群众生产劳动场景的«地龙舞»与«顶碗舞»,都可以经过再次创编而融入全新的舞台表现技巧,在非遗民间舞蹈中渗透浓厚的时代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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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创意融入


  非遗类民族民间舞蹈的创编人员不仅需要尊重少数民族的地域文化以及风俗习惯,而且应当将时代元素巧妙融入非遗舞蹈的动作与节奏,使得非遗舞蹈更加受到广大群众的喜爱。创编不同题材的非遗舞蹈作品,应当从不同的历史文化角度进行切入,依托舞蹈艺术载体,向观众传递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习俗、历史渊源、神话传说等内容,加强非遗舞蹈给欣赏者带来的视觉冲击与情感共鸣效应。运用舞台艺术的方式展现非遗舞蹈文化,舞蹈创编人员需要将独舞、双人舞、多人舞等传统民间舞蹈,改编成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作品,依托非遗舞蹈弘扬时代主旋律。


  二、非遗类民族民间舞蹈元素再创编的重要性

       (一)有助于传承珍贵的非遗文化


  非遗类民族民间舞蹈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畴,对非遗类民族民间舞蹈元素的再创编,有助于保存民间文化遗产,采用新颖、灵活与丰富的形式加深受众对非遗舞蹈的理解,能够有效防止非遗舞蹈面临失传的境地。国内研究人员普遍认同,非遗舞蹈的再创编能够将丰富多样的民间歌舞元素渗透于舞台艺术表演。经过创编的非遗舞蹈作品汲取了传统民间舞蹈的精华部分,使得非遗舞蹈焕发出全新的生命活力。


  (二)有助于满足群众的审美需求


  进入新时期后,群众对舞蹈艺术的欣赏需求不断发生改变。非遗类民族民间舞蹈虽然蕴含了深厚的历史文化元素,但是其中不可避免包含宗教迷信等成分,因此需要舞蹈创编人员采取“扬长避短”的艺术传播方式。经过精心调整与改编后的非遗舞蹈作品,更能够传播积极向上的社会正能量;融入时代元素的舞蹈艺术作品,还可以满足不同年龄阶段与不同文化层次的群体需求,彰显了以人为本的非遗舞蹈创编宗旨。


  (三)有助于弘扬时代的主流旋律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全面到来,庞大且复杂的互联网信息在潜移默化中改变了人们的思维方式。互联网平台在方便人们沟通联系、促进社会生产发展的同时,也会造成负面有害的信息散布。基于网络信息化的环境背景,加大非遗舞蹈的再创编力度能够升华广大群众的思想境界,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的是非分辨能力。在节奏优美、内涵深厚的非遗舞蹈文化熏陶感染下,群众就能够自觉抵御负面网络信息的侵蚀影响,客观上达到了传播、弘扬时代主旋律的目标。


  三、非遗类民族民间舞蹈元素再创编的实例

       (一)非遗舞蹈概况


  芦笙舞来源于少数民族劳动群众的生产生活,劳动群众借助舞蹈动作来抒发内心情感。经过漫长的历史年代,芦笙舞已成为当地群众共同拥有的精神财富,并且被纳入非遗类民族民间舞蹈的范围。芦笙舞的最初创编动机在于“娱神、娱乐、竞技”,隆林各族自治县芦笙舞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为如下两种:一种是以祭祀为内容的芦笙舞,另外一种是以竞技以及娱乐为目的的芦笙舞。其中,以祭祀为内容的芦笙舞具有“边吹边跳,鼓作为伴奏”的鲜明特点;娱乐、竞技类的芦笙舞旨在展示高超的舞蹈技艺。


  (二)舞蹈元素分析


  经过漫长历史时期传承下来的芦笙舞属于苗族群众共同拥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此种形式的民族民间舞蹈集中体现在手部动作与移动路径的特殊性。例如,«织布滚麻舞»采用独舞的艺术表现方式,生动再现了苗族劳动者辛勤劳作的情景,能够带给人们深刻的思想启示。该舞蹈的动作元素主要包括“蹲踢步”与“旁点步”,舞者需要多次重复以上两种动作。除此以外,“对脚舞”等非遗舞蹈作品属于双人娱乐性质的舞蹈,其本身具有较强的技巧性,需要两名舞者密切配合才能完成。两名舞者在表演过程中,芦笙舞曲的节奏不断响起,两名舞者交替完成指定的舞蹈动作,因此需要舞者之间的默契配合。


  (三)创编方案制订


  编创不同题材的芦笙舞作品,旨在从不同角度反映苗族群众的生产生活场景。舞蹈编创人员应根据芦笙舞的神话传说、历史渊源、民间生活习俗等因素,吸取宝贵的艺术创作养分;并需要结合社会生产生活发展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不同年龄阶段、不同文化层次、不同生活习惯观众的艺术欣赏需求。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可以得出,目前传承与保留下来的多数芦笙舞作品均采用了群舞或者集体表演的形式,很少有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的舞蹈作品。基于此,舞蹈创编人员可以从以上的三种艺术表现形式入手进行舞蹈的创作编排。经过精心创作的芦笙舞作品主要以舞台表演的形式予以呈现,能够起到传播芦笙舞蹈文化、发展创新传统民间舞蹈艺术的作用,使得人民群众更加容易接纳并且欣赏芦笙舞,在更大范围内弘扬舞蹈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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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非遗类民族民间舞蹈元素再创编的优化策略


  (一)因地制宜,尊重文化差异


  非遗类民族民间舞蹈元素的再创编,应体现因地制宜的指导思想,充分尊重不同民族以及不同地域的历史文化差异,尤其需要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与生活习俗等。舞蹈创编人员应当加大前期考察力度,采用社会调研的形式,做到全面把握非遗民间舞蹈的传承发展需求。非遗民间舞蹈扎根在广阔而古老的少数民族社会生活土壤。舞蹈创编人员应当善于汲取地域文化的精华部分,使得非遗舞蹈同时散发出时代气息与古朴民风。将因地制宜的理念贯穿于舞蹈创编的全过程,体现非遗民间舞蹈特有的韵律美、节奏美、思想美,整合多个层面的艺术审美元素。


  少数民族群众创造的非遗舞蹈折射出民间生活习俗,舞蹈创编人员需要在准确把握非遗舞蹈风格与节奏的前提下,深入分析非遗舞蹈特有的艺术表现力。经过再次创编的非遗民间舞蹈作品既要展现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还不能够忽视了舞蹈艺术与社会生产生活之间的逻辑联系。舞蹈创编人员应广泛征求各族群众提供的合理化建议,注意保留古老的民间生活习俗。在舞蹈艺术中渗透人文情感,将非遗舞蹈打造成为各民族群众的情感沟通桥梁。


  (二)跨界融合,拓宽传播渠道


  在网络信息化时代的背景下,创编与传播非遗舞蹈的载体更加丰富多样。舞蹈创编人员应当善于利用融媒体平台,拓宽非遗民间舞蹈的传播渠道,使得非遗舞蹈拥有更加广阔的生存空间。打造自媒体与线下传播有机结合的运行保障机制,紧密围绕市场需求加以改进,如此才能够焕发非遗舞蹈在现代社会的生命力。自媒体时代下的信息接收者同样可以作为信息发布者,为非遗舞蹈艺术实现跨界融合提供了有力的保障。采用线上与线下有机融合的非遗舞蹈传播形式,展现舞蹈创编人员的创新智慧,提升受众对非遗民间舞蹈作品的认可度。


  例如,非遗舞蹈的互联网传播载体主要为物联网设备、云平台、智能手机终端等,以上各种形式的非遗舞蹈传播载体都能够发挥弘扬优秀民间文化的目标。舞蹈创编人员应当将当地特有的古朴民风运用新颖的舞台艺术形式加以展现,采用全新的舞台艺术方式再现当时社会环境下劳动群众的生产生活场景。此外,相关部门应当重视非遗舞蹈创编人才的培养,提升舞蹈创编工作者的信息化素养,依托互联网平台打造跨界融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空间。


  (三)深入调研,挖掘艺术成分


  非遗类民族民间舞蹈的创编人员应当深入广大城市以及农村地区,通过开展社会调研才能够明确非遗舞蹈文化传播的总体方向。同时需要深入挖掘非遗民间舞蹈蕴含的艺术成分,突出舞蹈作品的思想性,采用新颖与巧妙的艺术创编方案,迎合广大群众的审美需求变化。打造非遗类民族民间舞蹈的艺术品牌,使得非遗舞蹈在漫长历史时期的考验下仍然能够焕发青春活力,进一步展现非遗舞蹈在民间歌舞艺术领域的重要地位。


  非遗民间舞蹈本身属于舞台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散发浓郁的艺术气息,促进舞蹈表演者与受众之间产生情感共鸣。例如,在«蝴蝶春情»的非遗民间舞蹈创编阶段,舞蹈创作人员采用融媒体技术生动还原了“原生态”的优美自然环境,通过打造独特的舞台布景来渲染艺术气息。舞蹈创编人员还非常重视乡土风情的再现,合理吸收民间秧歌舞的经典动作,利用舞台艺术形式展现柔美动人的非遗舞蹈作品,给舞蹈欣赏者带来强烈的视觉冲击与情感震撼效果。


  五、结语


  综上所述,非遗类民族民间舞蹈再创编的基本思路就是要深入挖掘地域文化内涵,同时需要将时代元素合理融入非遗舞蹈的创作与编排。舞蹈作品的创编人员应当整合各民族的历史文化元素,加大舞蹈再创编过程中的创新力度,以期推动民族民间的传统舞蹈文化获得更广泛的传播。舞蹈创编工作者还应当深入实地考察,准确把握非遗类民族民间舞蹈的文化内涵及其时代价值,依托数字技术,拓宽非遗民间舞蹈的传播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