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间自己的房间》中的双性同体创作主体建构及其文学伦理内核论文
2026-05-16 11:00:02 来源: 作者:xuling
摘要:本文以弗吉尼亚·伍尔夫《一间自己的房间》为核心分析文本,聚焦作品中提出的“双性同体”理论,论述《一间自己的房间》中的双性同体创作主体建构,并阐释了这一建构所蕴含的文学伦理内核——克制、平衡与责任。
[摘要]本文以弗吉尼亚·伍尔夫《一间自己的房间》为核心分析文本,聚焦作品中提出的“双性同体”理论,论述《一间自己的房间》中的双性同体创作主体建构,并阐释了这一建构所蕴含的文学伦理内核——克制、平衡与责任。伍尔夫的“双性同体”理论不仅为女性创作突破父权桎梏提供了具体的实践路径,更推动了文学创作的多元化发展,对深化性别平等与文学的人文价值具有重要启示。
[关键词]双性同体观;《一间自己的房间》;文学伦理;创作主体;伍尔夫
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父权制对女性创作的压制愈演愈烈,女性被牢牢束缚在“高尚淑女”与“房中天使”的角色规训中,不仅被剥夺了经济独立权,更丧失了自由思考与创作的精神空间,这种性别压迫直接导致了女性创作主体的失语与文学创作的历史断层。进入20世纪,女性主义思潮兴起并逐渐渗透到文学领域,当时的女性写作走向了两种极端:要么因长期被压迫而带有强烈的愤怒与反抗情绪,使作品沦为控诉性别压迫的工具,丧失艺术的纯粹性;要么因迎合男性主流审美而刻意弱化女性特质,陷入创作的自我阉割。这两种写作状态都让女性写作难以突破父权制的桎梏。
弗吉尼亚·伍尔夫在其1929年出版的《一间自己的房间》中,以两次女性主义演讲为基底,通过虚构的叙事、具体的场景描摹与深刻的理论提炼,提出了“双性同体”理论:“在我们每个人的心灵中,有两种主要力量,一种是男性因素,另一种是女性因素,在男人的头脑里,是男性因素压倒了女性因素;在女人的头脑里,是女性因素压倒了男性因素。正常而舒适的生存状态,是这两种因素和谐相处,精神融洽。”(伍尔夫,2009)这正是对上述女性创作主体困境的深刻回应。
1核心概念的界定与理论溯源
1.1双性同体
双性同体(androgyny)本是生物学、心理学领域的基础概念,原指代单独个体身上兼有雄性与雌性生理特征的状态,也可延伸至心理学层面,指同一个体同时具备传统认知中男性与女性的人格特征。英国诗人柯尔律治(Coleridge,1835)曾提出“伟大心灵的双性化”,他认为睿智的头脑不应被单一的性别特质所局限,而应融合男性的理性、逻辑与女性的感性、直觉,在精神层面达到一种双性和谐的状态。这种观点超越了生理性别差异,从精神和心理维度对“双性同体”进行了阐释,为其在文学领域的应用奠定了思想基础。
伍尔夫在《一间自己的房间》中对“双性同体”概念完成了文学化的改造与理论升华。她彻底摒弃了生物学层面关于两性生理特征混合的定义,将关注点聚焦于心理与精神维度的两性力量互补与融合。在伍尔夫看来,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存在着男性与女性两种核心力量,这两种力量不是相互对立、非此即彼,而是和谐共存、协同协作;单一性别的力量主导——无论是男性因素压倒女性因素,还是女性因素压倒男性因素——都会造成心智的失衡,进而导致文学创作的内在局限。真正理想的创作状态,是两种力量实现深度的有机融合,达到双性同体的精神境界,这也是伍尔夫心中理想文学创作主体的核心特质。

1.2文学伦理
文学伦理是文学活动的核心维度,主要关注文学创作、传播与接受过程中涉及的权力关系、创作准则与价值取向,其核心要义在于通过文学文本传递符合人文精神的价值观念,推动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在父权制社会中,主流文学伦理的本质是一种以男性价值为唯一标准的性别压迫工具,它以单一的男性审美与创作准则规训所有文学创作,剥夺了女性的创作自由与话语权,形成了以男性为中心的文学创作与评价体系。而伍尔夫建构的以“双性同体”为核心的新型文学伦理,是一种以两性平等与融合为基底的文学创作伦理。它以打破性别二元对立为前提,以创作主体的精神自由与人格完整为终极目标,重新定义了文学创作的价值准则与作家的伦理责任,是对父权制主流文学伦理的根本性反叛。
2《一间自己的房间》中双性同体创作主体的建构
2.1建构起点:父权制下女性创作主体的失语困境
伍尔夫对双性同体创作主体的建构始于对父权制下女性创作主体失语困境的系统性揭露。在《一间自己的房间》中,她并没有抽象地谈论性别压迫,而是通过书中一系列具象化的场景与叙事,完成了对父权制扼杀女性创作主体全过程的深度描摹,这也是其双性同体创作主体建构的逻辑起点。在开篇,伍尔夫便以两个极具代表性的场景揭示了父权制对女性精神空间的剥夺:其一是女性被禁止进入牛津大学的图书馆,只能在门外徘徊,即便想查阅相关资料,也必须有本学院研究员陪同或持有介绍信;其二是女性踏上大学草坪便被教区管事厉声呵斥,只能行走在碎石路上。这两个场景并非简单的举例,而是伍尔夫对父权制性别规训的具象化表达——在父权制体系中,女性被彻底剥夺了进入知识殿堂、拥有独立思考空间的权利,而这正是文学创作主体得以确立的前提。
在此基础上,伍尔夫通过“莎士比亚的妹妹朱迪思”的虚构叙事,完成了对女性创作主体失语根源的深度剖析。在书中,伍尔夫假设莎士比亚有一位与他拥有同等天赋、同等创作热情的妹妹朱迪思,并讲述了朱迪思与莎士比亚截然不同的人生结局:莎士比亚可以进入文法学校学习、游历伦敦、进入剧场,最终获得施展才华的舞台,成为文学巨匠;而朱迪思即便拥有同样的天赋,却因女性身份被禁止读书,稍有创作念头便会被家人呵斥,十几岁便被逼婚,在逃离家庭、试图进入伦敦剧场寻求创作机会的过程中遭遇性别歧视与性骚扰,最终在绝望中自杀,死后甚至被埋在十字路口,连留下名字的机会都没有(伍尔夫,2009)。伍尔夫借此清晰地揭示了父权制对女性创作主体的双重扼杀:在物质层面,女性被剥夺了受教育权、经济独立权与自由行动权,没有支撑创作的物质基础;在精神层面,女性被牢牢束缚在家庭与婚姻的角色中,被剥夺了独立思考、自由表达的权利,创作天赋最终只能被湮灭。
2.2建构基础:经济独立与精神自由
在揭露女性创作失语的困境后,伍尔夫在《一间自己的房间》中为新型创作主体的建构,确立了两个不可动摇的基础条件——“每年五百英镑的收入”与“一间自己的房间”。这两个条件并非与双性同体创作主体建构无关,反而恰恰是创作主体能够摆脱父权依附、实现双性融合的必要前提。伍尔夫(2009)在书中明确提出,女性要实现独立的文学创作,首先必须拥有经济独立权。每年拥有五百英镑的稳定收入,意味着女性不再需要依附于男性生存,不再需要为了生计而被迫迎合男性的审美与规训,拥有了独立思考的底气与自由。伍尔夫在书中以自身经历为例,讲述了自己获得遗产后,从对男性的愤怒、对贫困的焦虑中解脱出来的过程,直言经济独立带来的是“不恨任何男人,因为他们无法伤害我;不用取悦任何男人,因为他们没什么可以给我”(伍尔夫,2009)。而“一间自己的房间”不仅是一个物理空间,更是一个完全属于女性的、独立的精神空间:它意味着女性拥有了不被家庭琐事、他人目光所打扰的创作环境,拥有了完全属于自己的思考空间与表达的权利,能够彻底摆脱“房中天使”的角色规训,直面自己的内心与创作欲望。
这种经济独立与精神自由,正是创作主体能够摆脱性别对立的情绪、实现双性同体的核心基础。如果没有经济与精神上的独立,女性将始终处于父权制的依附地位,不可能拥有完整的人格,更不可能实现两性力量的和谐融合,所谓的创作主体建构便无从谈起。
2.3建构核心:超越性别二元对立
伍尔夫在书中明确了双性同体创作主体的核心特质:超越性别二元对立,实现男性与女性两种力量的有机融合。在伍尔夫看来,单一性别的心智存在天然的局限:纯粹男性化的心智,无法细腻捕捉女性的生命体验与情感世界,容易陷入理性至上的偏执;而纯粹女性化的心智,也难以拥有宏大的视野与客观的叙事视角,容易陷入情绪的裹挟。只有当男性因素与女性因素在创作者的心智中和谐共存、协同协作时,创作者才能拥有完整的人格,才能以全面、多元的视角观察世界,创作出真正具有深厚人文价值的作品。
同时,伍尔夫通过对同时代女性写作两个极端的批判,进一步明确了双性同体创作主体的边界:它既不是对男性价值的全盘迎合,也不是对男性中心的极端反抗。她在书中分析了夏洛蒂·勃朗特的创作,直言勃朗特拥有极高的创作天赋,但其作品中始终充斥着对性别不公的愤怒,这种愤怒情绪侵入了叙事,让作品沦为了性别控诉的工具,破坏了创作的完整性与客观性;而另一部分女性作家,为了获得男性主流文坛的认可,刻意弱化甚至抹除自己的女性特质,模仿男性的叙事方式与创作视角,最终陷入了创作的自我阉割,丧失了女性写作的独特价值(伍尔夫,2009)。伍尔夫(2009)明确指出,这两种创作状态,都无法建构真正独立的创作主体,只有摆脱愤怒与迎合的双重桎梏,以双性同体的融合心智进行创作,才能成为真正自由的创作主体。
此外,伍尔夫(2009)特别强调,双性同体绝不是要抹去创作个体的性别经验。性别经验是个体生命体验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性同体的创作主体能够正视并尊重自身的性别经验,同时不会被单一的性别身份所局限:既不会刻意强调性别对立,也不会刻意弱化自身的性别特质,而是以开放、多元的态度,将不同性别的思维与情感融入创作之中。
3双性同体创作主体建构的文学伦理内核
“对于女性作家而言,双性同体不但是属于女性的概念,而且也是人类的概念。”(吕洪灵,2007)伍尔夫在《一间自己的房间》中完成的双性同体创作主体建构,本质上是一套全新的文学伦理,其内核正是克制、平衡与责任,三者层层递进。
第一,克制是基础,要求创作主体实现情绪超越,坚守艺术自觉。伍尔夫(2009)在《一间自己的房间》中反复强调,当创作者的心灵被愤怒、对抗、身份焦虑等负面情绪占据时,他便无法真正投入艺术创造,更无法创作出具有永恒价值的作品。在父权制的长期压迫下,女性作家极易陷入愤怒的情绪之中,这种情绪会直接破坏创作的客观性与完整性,让作品沦为个人情绪的宣泄工具。而双性同体的创作主体首先要实现的便是对个人情绪的超越,以克制的创作态度,摆脱愤怒与对抗的裹挟,始终坚守文学创作的艺术本质。

第二,平衡是核心,要求创作主体实现性别超越,打破理性与感性、男性经验与女性经验的二元对立,实现两种力量的有机融合。在这种伦理准则下,创作主体不再被性别标签所束缚,男性作家可以细腻描摹女性的情感世界,女性作家也可以拥有宏大的历史叙事视野;创作者既能以理性构建叙事结构、剖析人性本质,也能以感性传递生命体验、描摹情感世界,最终实现创作主体的人格完整与精神自由。
第三,责任是落脚点,要求创作主体体现出对文学事业、读者与语言本身的崇高担当。双性同体创作主体应视创作为神圣使命,致力于产出兼具艺术价值与思想深度的作品,以反映社会现实、推动进步。他们应对读者负责,以真诚引导思考而非迎合低俗趣味;对语言怀有敬畏,精心锤炼以求准确、生动与优美。“双性同体”并非消解立场,而是通过超越性别和个人局限的全面视角,提升写作的责任维度,以此创作出价值更高的文学作品。
4结语
本文以《一间自己的房间》为核心文本,深入剖析了伍尔夫以“双性同体”理论为核心完成新型文学创作主体建构的过程。伍尔夫在文本中以具象化的场景与叙事,揭露了父权制下女性创作主体的失语困境,确立了问题意识与建构起点,随后明确了“经济独立”与“独立精神空间”两大基础保障,以及双性同体创作主体建构的核心是超越性别二元对立。本文还阐述了双性同体创作主体建构的文学伦理内核,即克制、平衡与责任,这不仅为女性创作突破父权桎梏提供了具体的实践路径,也为文学创作与评价体系的多元化发展提供了参考。未来的研究可以进一步拓展研究范围,深入挖掘伍尔夫其他作品中“双性同体”理论的体现,结合当代女性作家的创作实践,分析“双性同体”文学伦理在不同文化背景和时代语境下的动态变化与发展趋势,为文学创作与性别研究提供更加丰富、深入的理论支持。
参考文献
[1]COLERIDGE S T.The table talk and omniana of Samuel Taylor Coleridge[M].London:John Murray Press,1835.
[2]崔海妍.弗吉尼亚·伍尔夫“双性同体”理论在中国的接受和影响[J].妇女研究论丛,2009(5):61-66.
[3]吕洪灵.情感与理性:论弗吉尼亚·伍尔夫的妇女写作观[M].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4]伍尔夫.论小说与小说家[M].瞿世镜,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9.
[5]吴庆宏.弗吉尼亚·伍尔夫与女权主义[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