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组织接受上市公司公益股权捐赠的会计处理:分析与建议论文

2024-05-22 14:44:52 来源: 作者:huangyuying
摘要:摘要: 慈善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积极作用。近年来,随着慈善理 念的发展和居民财富积累形式的成熟,我国慈善组织发展的步伐日渐加快,
摘要: 慈善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积极作用。近年来,随着慈善理 念的发展和居民财富积累形式的成熟,我国慈善组织发展的步伐日渐加快,接受捐赠的形式和类型也在不断丰富。文章结合 作者所在单位实践,探讨了现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体系下, 慈善组织对于接受上市公司公益股权捐赠的会计处理规定 的适用性,并通过实际案例比较了各类会计制度下的核算差异及经济后果, 结合慈善组织的实际情况, 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关键词: 慈善组织;股权捐赠;资产减值;会计处理
一、研究背景
慈善捐赠是社会财富第三次分配的重要形式,在促进 共同富裕、缩小贫富差距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中国 社科院的一项统计数据显示,2022 年度我国慈善捐赠额已 突破 1 400 亿元 [1]。
相较于货币与实物捐赠,股权捐赠既可以省去高额的 变现成本,也更具备可持续发挥作用的基础,因而逐渐成 为了重要的捐赠形式之一。慈善组织接受和管理股权捐赠, 特别是上市公司的公益股权捐赠,是近几年才出现的情形。 上市公司的公益股权捐赠,金额通常较高,资产价值波动 较大。与此同时,慈善组织多受限于捐赠协议约束或自身 投资管理能力不足,缺乏良好的保值增值渠道,容易产生 资产损失的风险。
笔者梳理了 2020 年以来部分捐赠金额超过两千万元 的上市公司的公益股权捐赠,以及假设不做卖出操作,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市值变化情况。如表 1 所示,各慈 善组织受赠获得的公司股票自过户以来整体市值缩水已经 超过了 30%。国内资本市场连续两年大幅下跌造成了股票 公允价值的下跌。相应地,如何客观公允地反映资产价值 变化情况是慈善组织会计面临的新问题。据笔者了解,虽 然部分慈善组织遇到了上述问题,但受限于现行会计制度的部分规定和慈善组织财务管理的业务水平, 尚未形成较 好的解决办法。因此,对该问题的研究具有一定的价值和 意义。
二、现行民非会计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初始确认与计量
2004 年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民 非会计制度”)规定,“对于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捐赠的非 现金资产,如接受捐赠的短期投资、存货、长期投资、固 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如果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如发票、 报关单、有关协议等)的,应当按照凭据上标明的金额作 为入账价值;如果凭据上标明的金额与受赠资产的公允价 值相差较大,受赠资产应以其公允价值作为其入账价值。”
由于上市公司股票的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之间通常存 在较大的差异,符合第二种需要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的情况, 实务中通常会采用转让股票当日收盘价乘股数这一计算方 式作为公允价值入账。近三年来我国接受上市公司股权捐 赠的慈善组织,也基本会按照这个方法计算确认捐赠收入 和投资科目的初始入账价值,但也有少数机构是按照开具 票据的历史成本处理的。
按照历史成本确认捐赠收入虽不完全符合民非会计 制度的规定,但具有一定的合理性。这样处理的优点, 一方面在于兼顾了财务核算的稳健性,资产价值的增值可以 通过报表附注的形式加以详细说明,可以避免后续公开市 场股票价格涨跌给慈善组织财务核算工作带来干扰;另 一 方面也与目前税务文件中根据股权历史成本或财产原值证 明开具捐赠票据的要求相一致 [2-3], 未来进行卖出处理时, 与税务核算的企业所得税计税基础一致,不会产生税费 差异。
(二)后续计量与减值损失
民非会计制度规定,慈善组织应当至少于每年年终检 查短期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发生了减值,若市价低于 账面价值,需要计提跌价准备或减值准备, 通过“管理费用” 科目下的“资产减值损失”明细科目计入当期费用。根据 2020 年《<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 若干问题的解释》, 长期股权投资的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 不得转回 [4]。
按上述规定实务中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根据慈善组织性质和规模的不同,民政部门对 于慈善组织年度管理费用规定的上限标准不同,最高不超 过当年总支出的 13%[5] 。对于市值较大的受赠股票,年末 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将大幅度拉高慈善组织的管理费用水平, 甚至会超过慈善组织年度管理费用的比例要求,给审计和 年检工作造成困扰。例如, 2022 年上海某大学教育发展基 金会对于持有的宁德时代股票进行了严格的减值测试, 当 年末提取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3.71 亿元,相当于其年度总支 出的 54.48%。为了不违反民政部的相关规定,该基金会未将该笔该笔减值损失按照民非会计制度要求计入当期“管 理费用”,而是通过“其他费用”这一通常反映固定资产或 无形资产处置净损失的科目来核算。
第二,对于按制度规定计入短期投资核算并计提跌价 准备的受赠股票,如遇后续股票市值修复,慈善组织转回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并冲减管理费用,会大幅降低管理费用, 甚至可能将其冲减为负数。
第三,对于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受赠股票,如果 此前严格按照年末市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资产减值损 失,除了需要面临与短期投资类似的“管理费用”金额不 真实的问题,如遇后续股票价格修复,受限于会计制度无 法转回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造成受赠股权实际账面价 值与公允价值存在较大差异,从而影响慈善组织财务会计 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企业会计制度对于长期股权投资资产减值损失虽然也 有“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的规定,但是企 业会计制度里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 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 权益性投资”[6] ,与慈善组织受赠成为股东后对于上市公司 并无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性质不同, 不应简单照搬。
实践中,出于对上述问题的考虑, 一些慈善组织并未 严格按照民非会计制度要求进行减值测试和计提受赠股票 的资产减值损失。例如, QH 大学教育基金会 2022 年度经 审计的年度报告中,没有对受赠 WK 公司股票约 10 亿元的 公允价值减少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不同会计制度对于长期股权投资减值规定的比较分析
笔者结合案例,对各类会计制度下,长期股权投资核 算方法的差异进行了比较分析。假设 2020 年末,捐赠主体 A 将市值 10 亿元的 B 公司股票,无偿捐献给慈善组织 C, 并已完成股票过户;C 组织对于 B 公司没有控制、共同控 制或重大影响,无权决定或参与 B 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C 组织计划长期持有 B 公司的股票,通过股票分红收益的 方式进行公益项目的支出;2021 年末 B 公司股票市值 8 亿 元;2022 年末 B 公司股票市值 12 亿元。
如表 2 所示,相对而言,对于不具有控制权或重大影 响的股权资产,企业会计制度能客观反映捐赠股权的公允 价值,也不会对当期费用造成冲击, 核算方式最为灵活准确。
三、相关分析与改进建议
(一)初始入账时计量属性的确定
对于受捐赠协议等条款约束无法随时变现卖出的受赠 股票,笔者建议可在股票市值基础上减去流动性溢价,公 允价值可按照《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过户当日股票市 值 × 合理折扣率进行测算。这样既能满足会计制度的要求, 按照公允价值确认捐赠股权入账价值,又能在可接受范围 内降低捐赠股票核算的入账金额,一定程度减少股票价格 波动带来的风险。美国国内收入署(IRS)发布的有关确 定捐赠资产公允价值的指引中也提到,相比无限售流通股, 评估大批量股票或有卖出限制的股票需要综合考虑多重因 素,设置一个合理的折扣率。
(二)后续计量与减值损失的处理
首先,建议允许慈善组织按照谨慎性原则,对于长期 股权投资减值的性质进行判断。如果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 公允价值出现了严重或非短暂性下跌,且下跌后大幅低于 入账成本,则应对该类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确认长期投资 减值损失并计入当期费用;如果仅为短期市场波动造成, 不对后续可收回金额产生实际影响,则不确认长期股权的 投资减值损失。
延续此前案例,2021 年末,C 组织认为下跌 20% 属于 短期市场波动,不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2022 年末, B 公司的市值大幅修复,C 组织无需进行会计处理。
其次,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资产价 值在以后的会计期间得以恢复,建议允许在该受赠股票资 产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内,根据市值情况部分或全部转 回已确认的减值损失。同时,建议在现行民非会计制度里 的费用项下,增设“资产减值损失”一级科目,核算民间 非营利组织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造成的损失, 不再通过“管 理费用”科目核算。
延续此前的案例,2021 年末,C 组织认为下跌 20% 属 于非暂时下跌,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2 亿元,通过“资 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费用,不影响当期慈善组织的管理 费用 比例;2022 年末,B 公司 的市值大幅修复,C 组织转 回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2 亿元,不影响当期慈善组织管 理费用的核算。
最后,建议允许会计核算管理机制较为完善的慈善组 织在其“长期投资”项下,增设“其他长期投资 - 股权捐赠” 明细科目或单列一级科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价值变化 计入当期其他综合收益,并在年末结转至净资产。该类科 目既能如实反映所持有股票的价值,又不会对慈善组织的 管理费用造成冲击,有利于慈善组织核算接受的不能立即 变现、公允价值波动较大,且作为股东对于上市公司无重 大影响的公益股权捐赠。
延续此前案例, 2020 年末,C 组织确认其他长期投资 - 股权捐赠(B 公司)10 亿元;2021 年末,C 组织确认 B 公 司资产价值为 8 亿元,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 亿元;2021 年 末,C 组织确认 B 公司资产价值为 12 亿元,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 4 亿元。
四、结语
本文对近年来慈善组织接受上市公司公益股权捐赠的 情况进行了简要梳理,并探讨了现有民非会计制度体系会计核算的适用性。为进一步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建议 政策制定部门可以考虑对于公益股权捐赠的行为,在保证 股权投资核算结果真实可靠的同时,结合慈善组织的具体 情况,完善相关规定,并提供会计核算的具体指导。慈善 组织自身亦需持续提升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 以适应不断 发展变化的慈善捐赠形势带来的挑战。
参考文献:
[1]杨团.慈善蓝皮书:中国慈善发展报告(2023)[M].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2023.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股权捐赠企业所得税政 策问题的通知[J].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文告,2016(6):7.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 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EB/OL].(2019-12- 20)[2024-01-03].http://tianjin.chinatax.gov.cn/11200000000/0300/030004/03000418/p20230224093938141.shtml.
[4]财政部关于印发《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若干问题的 解释》的通知[J].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文告,2020(6):2-6.
[5]民政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慈善组 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的通知[EB/OL]. (2016-10-11)[2024-01-03].https://www.gov.cn/zhengce/ zhengceku/2016-10/10/content_5554651.htm.
[6]国务院公报.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EB/OL].(2014-03-13)[2024-01-03].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4/content_2711443. htm.
[7]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4项具 体准则的通知[J].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文告,2016(9):17.
[8]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 具体准则的通知[J].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文告,2006(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