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成熟城市群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政策实践与启示论文

2024-04-30 09:41:13 来源: 作者:xieshijia
摘要:技术要素作为社会先进生产力和现代化形态的重要标志,决定着我国能否率先实现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制高点的抢占。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成为当前和未来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转型的必由之路。城市群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增长极、动力源,必然成为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前沿阵地。近年来,我国成熟城市群率先开启技术要素市场化改革的政策实践,并为处于培育发展阶段的中西部城市群积累了宝贵经验。文章聚焦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成渝等城市群的改革实践,总结梳理这些先发城市群的经验做法,以期为处于培育发展阶段的中西部城市群开展技术要素市场化配
摘要:技术要素作为社会先进生产力和现代化形态的重要标志,决定着我国能否率先实现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制高点的抢占。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成为当前和未来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转型的必由之路。城市群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增长极、动力源,必然成为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前沿阵地。近年来,我国成熟城市群率先开启技术要素市场化改革的政策实践,并为处于培育发展阶段的中西部城市群积累了宝贵经验。文章聚焦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成渝等城市群的改革实践,总结梳理这些先发城市群的经验做法,以期为处于培育发展阶段的中西部城市群开展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提供良好的启示。
关键词:城市群;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实现路径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2020年4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提出要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促进要素自主有序流动,提高要素配置效率,旨在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造力和市场活力。2022年1月,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顶层设计,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对今后一段时期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提供了根本指引,具有重大现实和指导意义。技术要素作为五大生产要素之一,是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总体方案》针对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从健全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完善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方式、培育发展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人、促进技术要素与资本要素融合发展及支持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方向,明确了改革具体方向、政策支持范围和相应制度安排,并强调城市群作为创新要素资源的主要集聚地,可以优先考虑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城市群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增长极、动力源,必然成为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前沿阵地。近年来,国内成熟城市群积极探索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形成了一批可供参考的政策实践经验。
一、京津冀城市群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经验借鉴
(一)京津冀城市群技术市场发展概况
1.区域发展概况。京津冀城市群以北京、天津为中心,包括北京、天津以及河北省石家庄、唐山、保定、廊坊、秦皇岛、张家口、承德、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国土面积21.85万平方公里。2021年,常住人口规模1.1亿,地区生产总值9.64万亿元,较上年增长率7.47%,第三产业产值占比为64.85%,人均GDP为8.76万元,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2.92万元,科技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为3.53%,在19个国家级城市群中位于第一梯队,处于优化提升阶段。
2.技术市场发展概况。2021年,京津冀地区技术输出稳步增长。北京的输出技术合同成交额为7005.7亿元,居全国之首。在北京的辐射带动下,京津冀地区输出技术合同成交额为9009.8亿元,同比增长13.2%,占全国的24.2%。其中,北京约七成的技术辐射到京外,带动了电子信息、城市建设、现代交通等领域科技成果的落地转化。河北将“京津研发、河北转化”作为创新发展优势,借力雄安新区建设和科技冬奥,从京津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284.9亿元,同比增长36.2%。
(二)京津冀城市群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政策实践
1.平台牵引,打造京津冀科技生态体系。京津冀城市群依托群内中国技术交易所、北京北科控股管理中心、天津市科技成果展示交易运营中心、河北省科技成果展示交易中心四家技术交易机构,形成共建转化平台,并签署协议,按照优势互补、互联互通、互惠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集成京津冀创新要素、政策引导、利益分配、中介服务等优势资源,充分发挥科技成果转化各自优势,调动全链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积极性。具体来讲,北京、天津围绕创新资源丰富优势,承担“京津研发”职能,重点提供技术成果供给,河北则是发挥环绕京津和产业承接优势,承担“河北转化”职能,重点挖掘产业需求。通过平台端聚集需求端,畅通京津冀三地成果资源互联共享,推动三地科技成果跨区域转化,逐步建立统一完善的区域间创新成果转化体系。
2.要素融合,京津冀科技创新增添新动能。京津冀高度重视要素融合,强调要实现区域“人才互通、资本互惠、数据互联”。首先,建立贯通三地的人才合作机制,针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跨区域交流等形式,联合组织技术经理人培训等,互派科技专员开展工作交流,加大京津冀科技人员交流力度。其次,探索多方合作、分阶段连续支持的资金扶持计划,对于纳入优质技术资源库的转化项目,利用中介服务机构等,联合给予投融资支持,扩宽企业融资渠道。最后,定期沟通对接,研究开辟数据互联渠道,实现数据、渠道互联互通。同时,技术交易机构定期筛选确定优秀创新成果,打造优质技术资源库,优先予以推介,促进转化落地。
3.政策引领,消除京津冀互通机制壁垒。京津冀三地共同制定《京津冀协同发展科技创新协同专题工作组工作机制》,明确要充分发挥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辐射带动作用,积极推动天津、河北承接北京科技溢出效应和产业转移,并建立季度专题会议运行机制,围绕重点关注事项、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协同创新实际需求进行会商研究,同时以“清单化”推进机制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城市群其他城市同步制定相关落实举措,如廊坊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吸引京津科技成果在廊转移转化的若干措施》,明确要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夯实成果转化承接载体、畅通成果转化渠道、完善成果转化方式、健全成果转化机制,推动京津创新资源优势转化为廊坊的产业优势和发展优势,为京津科技成果在廊落地转化构筑了政策基础。
二、长三角城市群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经验借鉴
(一)长三角城市群技术交易市场发展概况
1.区域发展概况。长三角城市群以上海为中心,覆盖苏浙皖部分地区,具体包括上海市以及江苏省的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盐城、扬州、镇江、泰州,浙江省的杭州、宁波、嘉兴、湖州、绍兴、金华、舟山、台州,安徽省的合肥、芜湖、马鞍山、铜陵、安庆、滁州、池州、宣城,国土面积21.17万平方公里。2021年,常住人口规模1.28亿,地区生产总值18.75万亿元,较上年增长率8.61%,第三产业产值占比为56.67%,人均GDP为14.65万元,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6.92万元,科技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为5.72%。长三角城市群目前已经进入世界级城市群行列,在我国19个国家级城市群中位于第一梯队,处于优化提升阶段。
2.技术市场发展概况。2021年,长三角地区技术交易势头迅猛。长三角一体化战略驱动三省一市深度合作与成果转化持续升温,巨大的市场潜能持续释放,输出与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总和分别为8795.1亿元和8251.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3.4%和45.1%,分别占全国的25.6%和22.1%。三省一市创新产出与创新需求表现突出,输出与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均跃进全国前十,其中,江苏省保持长三角地区技术交易双向第一。
(二)长三角城市群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政策实践
1.组建科研“大兵团”,实施关键技术联合攻关。长三角之江实验室强调大兵团配合,探索试行科研团队矩阵化管理模式,根据项目需要灵活进行人员组合,实验室规模超过百人的创新团队已达15个。建立科技计划项目信息一体化发布和科技成果共享机制,打造统一的科技项目管理平台,建立全球专家资源库。组织实施G60科创走廊重大科技项目,促进央地联动和科技资源跨区流动,协同攻关重大装备、关键环节,吸引和培养关键人才,共同推进关键核心技术产品国际化,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2.打造孵化熟化载体,促进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为促进“两链”深度融合,杭州采取“先创建、后认定”方式支持“打造全国科技成果概念验证之都”;上海创新提出打造成果概念验证中心和虚拟标杆孵化器,并鼓励有条件的标杆孵化器建设用于工艺验证、工程熟化的中试基地;合肥结合本地优势,围绕新材料产业积极打造中试基地,获得备案后,统一命名“合肥市+技术方向+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并授牌。
3.开发全周期金融服务,建立城市群基金项目。长三角科创金融改革实验区鼓励通过业务联动与产品组合,向科创型企业提供“天使投资、创业投资+信贷服务创新+科创担保增信+知识产权和科技保险服务+上市发债融资”等全链条、全周期金融服务。长三角产业基金(一期)以72亿元的基金规模,成功撬动了10倍以上、超800亿元的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培育出121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覆盖第三代半导体、基金测序、创新医药、信息安全可信等十多个前沿领域。
4.赋予科技人才自主权,大力培育技术经纪人。在长三角城市群,为给科研人员“减负松绑”,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热情,上海正探索实施顶尖科学家全权负责制,浙江赋予揭榜挂帅项目人才充分自主决定权;为更好地服务科技创新,上海科学技术交流中心联合有关机构建立多个教学和实训基地,通过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等多种模式,培养出上万名技术经纪人,为企业创新专业“护跑”。
5.建立科创资源协同共享机制,打造长三角科技生态体系。加快建设和优化“G60科创云”等一批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通过政府引导与市场运营双轮驱动,推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科技文献和数据等资源开放共享。加强产学研联动,推动跨区域合作共建联合实验室、技术中心。鼓励国内外知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科学家和科研团队设立研发基地。在基础研究、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与创新成果转化领域,积极探索建立投资多元化、运行市场化的新型研发机构。
三、珠三角城市群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经验借鉴
(一)珠三角城市群技术市场发展概况
1.区域发展概况。珠三角城市群包括广东省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以及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国土面积5.62万平方公里。2021年,常住人口规模0.79亿,地区生产总值10.06万亿元,较上年增长率7.84%,第三产业产值占比为57.57%,人均GDP为12.73万元,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4.38万元,科技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为6.86%,在19个国家级城市群中位于第一梯队,处于优化提升阶段。
2.技术市场发展概况。2021年,珠三角技术承接特色明显,珠三角9个市和2个地区技术吸纳明显高于技术输出,输出与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分别为4123.3亿元和5460.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5.8%和24.1%,分别占全国的11.1%和14.7%。深圳、广州强力引领大湾区发展,引进技术的二次开发和集成创新成为特色,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占珠三角的比例超过70%,香港、澳门吸纳内地技术合同成交额达283.2亿元,同比增长18.9%。
(二)珠三角城市群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政策实践
1.“大科学计划”集聚创新资源与前沿技术。珠三角城市群积极组织实施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实行“大科学计划”全链条综合管理机制,面向全球整合资源,进行跨学科、跨领域超前研究。高水平打造一批创客空间、孵化器和科研创新载体,构建全链条服务生态。高标准建设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等院校的产学研示范基地,构建技术创新与转化中心,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2.创新科技创新金融产品服务。珠三角地区依托深圳证券交易所,以知识产权或其衍生债权作为基础资产发行证券,发布全国首个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推出可推广复制的小额贷款模式、融资租赁模式和应收账款模式。截至2022年10月,累计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65支,融资约160亿元。
3.推进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珠三角城市群“双核”之一深圳为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在全市37家科研院所、医疗单位和国有企业,探索“先确权后转化”“先评估后买断”“先授权转化再确权”等赋权方式,截至2022年底,累计职务科技成果分割确权超过200件,金额超过6000万元。
4.深化区域交流合作,加速要素跨区域流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依托产业布局创新平台,大力发展集成电路、电子元器件、新材料、新能源、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生物医药产业。加快构建特色芯片设计、测试和检测的微电子产业链。建设人工智能协同创新生态,打造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应用示范项目、第五代移动通信(5G)应用示范项目和下一代互联网产业集群。优化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发展路径,以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为载体,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建立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中国特色的医药创新研发与转化平台。推动在合作区创新创业就业的澳门青年同步享受粤澳两地的扶持政策。这些支持举措有力支撑澳门—珠海极点对粤港澳大湾区的创新引领作用,辐射带动珠江西岸地区加快发展。
四、成渝城市群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经验借鉴
(一)成渝城市群技术市场发展概况
1.区域发展概况。成渝城市群以成都、重庆为中心,包括重庆的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渝北区、巴南区、大渡口区、北碚区、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綦江区、大足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潼南区、铜梁区、荣昌区、璧山区、梁平区、丰都县、垫江县、忠县等27个区(县)以及开州区、云阳县的部分地区,四川省的成都、自贡、泸州、德阳、绵阳、遂宁、内江、乐山、南充、眉山、宜宾、广安、达州、雅安、资阳,国土面积18.50万平方公里。2021年,常住人口规模1.03亿,地区生产总值7.60万亿元,较上年增长率8.42%,第三产业产值占比为53.35%,人均GDP为7.38万元,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3.48万元,科技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为2.84%,在19个国家级城市群中位于第一梯队,处于优化提升阶段。
2.技术市场发展概况。成渝城市群发展目标之一,是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对比粤港澳、长三角和京津冀三大城市群,成渝地区的经济总量占比、科技研发人员及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及利润率、科技创新能力及对经济增长的带动程度等都还存在差距,但是近年来成渝地区赶超力度不断加大,科技创新资源和水平明显增长。2021年,成渝地区技术吸纳承接量大幅增长,技术吸纳高于技术输出,输出与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分别为1573.2亿元和1781.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5.47%和61.76%,分别占全国的4.22%和4.78%。
(二)成渝城市群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政策实践
1.构建“政府+市场”双轮驱动创新机制。2020年,成渝两地签署《进一步深化川渝科技创新合作增强协同创新发展能力共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框架协议》,2021年两地科技局签订《加强双核创新联动推进共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合作协议》。一系列政策出台有力推动形成了区域科技创新平台共建、资源共享、成果共享的发展局面,为加快建设成渝地区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协同推进科技资源能力建设,成渝两地深入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重庆西部科学城自建立以来,快速布局战略科技力量,金凤实验室累计引进建设新型研发机构22个、科技创新基地137个,贯彻落实成渝科技创新合作计划,实施技术联合攻关,共同突破核心技术项目115项。聚焦数字经济,四川天府新区与重庆两江新区数字经济联盟企业四川鲲鹏与欧拉生态创新中心联合构建了基于世界一流算力技术的数字经济产业生态,华为投入了1400余台设备,成功打造了自主可控的数字技术生态体系,是成渝两地企业科技创新的成果典范。
2.建立“科学研究+中试研发+科企孵化”孵化熟化新模式。成渝双城经济圈正加快布局中小试基地、概念验证中心等新型载体,加速挖掘释放基础研究成果价值。为推动更多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成都计划在未来5年投资50亿元,启动实施“中试跨越行动计划”,贯通辖内的国家重点实验室、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一流科研机构和科技领军企业等优势力量,建设“突破型”和“培育型”两类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中试基地。双流区与西南交大共建四川省跨高校院所新型中试研发平台,对项目进行早期孵化和中试研发,筛选有市场前景的项目进行产品化开发,以技术入股和吸引产业投资方式组建创业公司进入市场。截至2022年底,中试基地共孵化项目7个,其中3个项目成功转化并实现销售收入3500万元。
3.打造“金融+科技+服务”全方位“雨林型”科创生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主阵地四川,积极打造“天府科创贷”为品牌的系列信贷产品,针对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优化丰富产品架构,并成立“金融顾问+科技金融专员+科技金融服务站+科技信贷员”的专业人才队伍。成都高新区探索“揭榜挂帅”机制,明确有平台、有团队、有公司、有孵化、有投入、有回馈、有产出、有集群“八有”评价标准,建立由“风投+技术+财务”构成的市场化评价体系,鼓励国内外顶尖科技创新团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截至2022年底,已有两批共11个团队成功揭榜,其中微电子先进封测、功率半导体、电磁环境适应三个团队累计融资近亿元。
4.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前非资产化管理试点。为充分调动科研人员转化研发成果的积极性,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主阵地成都支持高校院所探索设立科研成果转化利益攸关捆绑机制,明确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1/3归发明人,1/3归投资者,1/3归转化人。西南交通大学在全国率先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校内职务科技成果不再纳入国有无形资产管理清单,相关改革推动《科技进步法》修订写入“国家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推进知识产权归属和权益分配机制改革,探索赋予科学技术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者长期使用权制度。”
5.打造“总部+基地”“研发+基地”模式,促进区域科技融合发展。中央支持成渝共建“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区和国际科技转移中心,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以“总部+基地”“研发+基地”模式强化区域产业协作,以共同建设重点实验室、西部科学城,共同推进创新资源共享、高端人才引进,共同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十个共同”为抓手,推动川渝协同创新全面提速。重庆西部科学城,致力于打造“中国硅谷”,以“一带一路”创新共同体建设为载体,承接全球科技要素研发中心,与各国共建联合科研平台和技术转移平台,共建联合经贸合作区和科技园区,共建国际科技联盟与国际科技组织等合作平台和科技交流机制,同时引导创新主体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创新之路建设。
五、启示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和成渝等成熟城市群推进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的政策实践,为推动处于培育发展阶段的中西部地区城市群开展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提供重要经验借鉴。
(一)聚焦城市群重点产业链“解锁”,推动科创资源集聚
一是紧密围绕城市群传统优势产业,充分利用城市群所拥有的“大院、大所、大企、大校”等丰富的科创资源,联合开展重大技术突破和颠覆性技术探索,在战略必争领域和重点产业链急需“解锁”的关键环节,推进有组织的攻关研究。二是树立“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人才共享理念,建立联合攻关人才特殊调配机制,在城市群、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体制调集人才,集中协同攻关,对于“离岗”攻关人员,在业绩考核、职称聘用、绩效奖励等给予全面保障。三是围绕城市群重点领域,主动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成渝等城市群合作交流,精准对接优质科创资源,促进高科技项目和高端人才在中西部地区的城市群集聚。
(二)围绕城市群千亿级产业集群,打造孵化熟化新型载体
一是依托群内高校院所、国家实验室等高能级平台,结合城市群重点产业、未来产业布局,重点围绕群内千亿级产业集群,打造概念验证中心、中小试基地,突出“淬炼”“催化”的时效性和成功率,推动产业集聚区集聚崛起。二是支持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成渝等城市群,建立“离岸”“飞地”研发中心、前端孵化基地,推动优秀孵化服务机构和孵化成果在中西部地区的城市群落地。三是打通城市群协同联动孵化圈,加快形成“实验室+中试机构+孵化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全链条机制,吸引更多优质科技项目资源向中西部地区城市群转移。
(三)开发城市群专属信贷产品,提升金融服务效能
一是围绕城市群重大战略和发展需求,构建贯穿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的融资渠道,促进科技、产业、金融的良性循环、融合发展,形成互利共享的区域协同科创金融生态。二是鼓励城市群金融机构与“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等示范企业及主管部门建立信息精准对接机制,高效开发专属金融产品,促进技术转移转化。三是建立城市群企业知识产权投融资项目数据库,鼓励金融机构采用知识产权、特许经营权、预期收益、政府采购订单等质押融资方式,构建“表内+表外”“商行+投行”“债权+股权”“融资+融智”综合金融服务体系,促进金融资源与科技资源有效对接。
(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
一是明确职务科技成果归属权,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鼓励城市群内高校院所探索“技术入股+现金入股”等多种形式参与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二是完善城市群科技成果评估体系,收集整理科技成果转化历史数据,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对科技成果价值评估实施精准分类、分层指导,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公开案例库,为科技成果转化科学评估和定价提供有效参考。三是建立科研经费“负面清单”,赋予领衔科技专家、领军人才、科研团队充分自主决定权,包括技术路线决策权、经费支配权、资源调动权。四是提高科研项目管理数智化水平,提供智能化经费审核、便捷化经费支取、多样化经费使用记录呈现等多种服务,减轻科研人员非学术的“事务性负担”,使其专注科研、聚焦主业。五是支持城市群内有条件的高校开设技术转移方向学历教育,鼓励理工科硕博研究生攻读知识产权法律学位,重点培育具有专业技术背景、法律思维、国际视野、战略意识的高层次技术转移人才,为高质量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咨询服务积蓄力量。
参考文献:
[1]鲁立文,范文博.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理论体系研究及对成都的政策建议[J].决策咨询,2022(04):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