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服务对农户分化影响路径的实证分析论文

2024-02-02 09:34:12 来源: 作者:xieshijia
摘要:基于我国农户趋于分化的客观事实,利用农户微观调查数据,分别从农户分化意愿以及农户收入分化的视角,实证检验农机服务对农户分化的影响机制。结果显示,农户采用农机服务,可以提高其家庭劳动力禀赋,有助于提升农户的实际经营能力,一方面,能够增强小农户留农意愿;另一方面,可以提升普通农户成为种植大户的意愿。此外,采用农机服务还可以提高农户的农业收入比重,在控制农机服务与农户分化之间的内生性之后,农机服务对农户收入的促进作用依然十分稳健。总体而言,农机服务能够与农户家庭劳动力结构形成较好的匹配,具有优化家庭劳动力资源配
【摘要】基于我国农户趋于分化的客观事实,利用农户微观调查数据,分别从农户分化意愿以及农户收入分化的视角,实证检验农机服务对农户分化的影响机制。结果显示,农户采用农机服务,可以提高其家庭劳动力禀赋,有助于提升农户的实际经营能力,一方面,能够增强小农户留农意愿;另一方面,可以提升普通农户成为种植大户的意愿。此外,采用农机服务还可以提高农户的农业收入比重,在控制农机服务与农户分化之间的内生性之后,农机服务对农户收入的促进作用依然十分稳健。总体而言,农机服务能够与农户家庭劳动力结构形成较好的匹配,具有优化家庭劳动力资源配置、促进劳动力内部分工的作用,有助于提升劳动力的耕种能力,进而为农户扩大经营规模提供必要的保障。建议完善农田基础设施,降低农机服务作业成本,提升农机服务的便利性。
【关键词】农机服务;农户分化;兼业化;内生性;处理效应模型
一、引言
在工业化、城镇化及农业现代化的冲击下,不同资源禀赋、技术水平与市场参与能力的农户已然逐渐产生分化,并且农户分化已经成为中国农村社会的常态[1],与此同时,“半工半耕”的经营模式也将成为我国农户家庭经营的基本格局,这是农业现代化发展需要充分加以考虑的基本背景。关于农业规模化经营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推进土地流转和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是实现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2],并且推进适度规模经营也要坚持宜大则大、宜小则小,绝不能搞“一刀切”,这也是基于农户分化事实的战略导向。回顾我国农业经济发展历程不难发现,小农户不仅是农业发展的基本主体,也是传统农耕文明的重要载体,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长期发挥着“稳定器”的重要作用。农业发展过程中,既要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头羊和主力军的作用,更要统筹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扶持小农户的生产经营,绝对不能让小农户轻易“掉队”,始终要将如何保障小农户切身利益作为我国“三农”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有关农户购买农机服务行为的影响研究,目前已经取得了较为丰富的成果,但大多数研究都忽略了农户趋于分化的客观事实,农户分化使之在资源禀赋、生计方式等方面有着明显差异,此种差异会影响到农户的行为选择。俞振宁[3]从农户兼业视角,分析了农户耕地轮作休耕参与意愿和最低受偿金额及其影响。杨志海[4]则指出,不同兼业类型的农户投入决策可能会存在异质性,这是农户的劳动力与资金禀赋不同所致。总之,不同分化程度的农户会由于农户职业、经济水平、家庭劳动力以及生产经营等资源禀赋差异,而对农机服务的依赖程度有所不同,从而表现出不同的行为特征。因此,有必要将农户分化这一因素加以考虑,以便更为准确地讨论农户的农机服务购买行为。
二、农户的农机服务购买行为差异性分析
(一)农户的农机服务购买行为的影响因素分析
从表1可以看出,农户对机耕服务、机播服务以及机收服务采纳频数和比例。农户对农机服务种类采纳比例的大小排序依次是:机收服务、机耕服务、机播服务。在样本农户中,有452户采纳了机耕服务,占比47.52%;有257户采纳了机播服务,占比为27.02%;有562户采纳了机收服务,占比为59.10%。
从已有研究来看,农户的农机服务购买行为可能会受到以下四种类型因素影响[5]。一是农户特征:户主年龄、性别、身体健康状况、兼业行为以及是否有非农经历;二是土地特征:耕地面积、耕地块数、最大块耕地面积、最小块耕地面积、是否转入土地、是否转出土地;三是生产经营及农户家庭特征:家庭劳动力数量、农业收入比例、粮食销售比例、农机现值;四是当地市场特征:当地劳动力价格、当地合作社发展状况。对农户个人特征、农户家庭特征、土地特征以及环境特征等因素分别进行描述性统计,将各变量的均值、最小值以及最大值三种指标分别计算出来,以便了解数据的基本特征,具体如表2所示。
2.Logistic模型分析。分别以机耕服务、机播服务以及机收服务为因变量进行实证分析,表3呈现了三个模型的实证分析结果。
(1)机耕服务:模型1结果显示,农户身体健康状况、是否为村干部、户主性别、耕地是否有坡地、耕地块数、是否转入耕地、是否转出耕地、粮食销售比例、劳动力数量以及当地是否有合作社对农户关于机耕服务的购买行为有显著影响。其中,负向影响的因素有:耕地是否有坡地、劳动力数量;正向影响的因素有:农户身体健康状况、是否为村干部、户主性别、土地块数、是否转入耕地、是否转出耕地、粮食销售比例以及当地是否有合作社。
(2)机播服务:模型2结果显示,户主年龄、是否为村干部、户主性别、耕地是否有坡地、耕地块数、最小块耕地面积、是否转出耕地、农业收入比例对机播服务的采纳行为有显著影响。其中,负向影响的因素有:耕地是否有坡地、最小块面积、农业收入比例;正向影响的因素有:户主年龄、是否为村干部、户主性别、是否转出耕地。
(3)机收服务:模型3结果显示,农户身体状况、是否为村干部、是否转入耕地、是否转出耕地、农机现值、粮食销售比例以及当地劳动力价格对农户购买机收服务具有显著的影响。其中,正向影响的因素有:身体健康状况、是否为村干部、是否转出耕地、粮食销售比例以及当地劳动力价格;负向影响的因素有:农机现值。
3.Order Probit模型分析。为进一步分析农户购买农机服务的影响因素,将三种类型服务进行累加,可以得到农机服务环节数量,并采用Order Probit模型分析农机服务采纳环节数量的影响因素,得到实证分析结果如表4所示。
表4的结果显示,农户身体健康状况估计系数是-1.4100,且通过1%的显著性检验,说明农户身体健康状况越好,对农机服务采纳环节的数量也就越少,这一点也比较容易理解,农业机械主要用于替代人工,能够降低劳动者的劳动强度,对于身体状况较差的农户而言,从事农业生产难度要大于身体状况好的农户,身体健康状况越差的农户,其独立完成农业生产全过程的可能性也就越小;户主性别的估计系数为-0.1840,说明女性更倾向于使用农机服务,这主要可能是由于女性在从事农业生产中的劳动能力相对较弱;耕地是否有坡地这一指标的估计系数为-1.4805,且通过了1%统计水平显著性检验,说明耕地的平缓程度能够显著影响农户对农机服务购买行为;是否转出耕地系数为负;农机现值变量的估计系数是-0.8991,在1%统计水平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农户所拥有的农机现值越高,对农机服务采纳的环节就越少;劳动力价格系数为正,说明劳动力价格越高,农户越可能购买农机服务,对此的解释是,农机服务可以有效替代劳动力,当劳动力价格高时,农户购买农机服务的比例必然会增多;粮食销售比例系数为负,农机服务是采用资本替代劳动,农户购买农机服务会增加资本投入,对于以种粮来增加经济收入的农户而言,会更精打细算地节省资本投入,所以这部分农户会减少农机服务的投入。
(二)农户分化视角下农户农机服务购买行为分析
鉴于农户呈现出典型的分化特征,我们进一步将农户分化特征纳入分析框架,着重分析农户分化对农户的农机服务购买行为影响。农机服务作为模型的核心解释变量,借鉴已有文献关于农业综合机械化率的测算方法[6-7],选择耕种收综合农机服务利用情况来表示全程农机服务(以下简称“农机服务”),耕种收农机服务利用情况是由机耕环节(0.4)、机播环节(0.3)和机收环节(0.3)权重加权所得,需要说明的是,在此部分之所以采用耕种收综合农机服务来反映农机服务使用情况,是因为农户分化对农户购买农机服务的作用并非一个非此即彼的影响,更重要的是影响到农户的使用程度[8-9]。将农户分化设置为分类有序变量,农户分化指标分别是:纯农户(0~20%)=1,Ⅰ兼农户(20%~50%)=2,Ⅱ兼农户(50%~80%)=3,非农户(80%~100%)=4,按此分类,将农户分化变量代入模型当中,农户分化的系数为5.2377,在1%统计水平内显著,即农户的分化程度越高或者说兼业程度越高,他们配置至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就越少,农业生产的劳动力短缺问题也就越明显,农户购买农机服务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三、农机服务对农户分化意愿的影响
(一)基准回归
其中,式(1)中pi表示第i个农户的意愿选择,xij是农机服务等影响第i个农户的意愿的第j个解释变量,βj是解释变量的系数,εi是随机误差项。
2.变量处理。目的是讨论农机服务与农户分化之间的关系,即农户购买农机服务是否会改变农户的生产经营决策,或者说是能否影响农户的经营规模,但目前学界对农户规模大小的认定尚无统一标准,因此也无法对农户规模大小进行合理界定,只能以“农户今后是否有意愿成为种植大户”以及“今后是否打算离农”来反映农户的生产经营计划。
式(1)中,核心自变量是农机服务,采用耕种收综合农机服务来表示,由于农户经营计划行为会受农户生产经营特征以及自身禀赋等特征的影响,选择农户家庭的户主性别、年龄、身体健康状况、种植面积、生产投入、补贴政策了解状况、妇女劳动力占比、区域位置等因素作为控制变量[10-12]。
3.实证分析与结果讨论。根据以上模型,采用农户层面的微观调查数据,得到实证分析结果如表5所示。
表5分别汇报了农机服务对农户离农意愿(模型1)影响的实证结果、农机服务对农户成为种植大户的意愿(模型2)分析结果。模型1的结果显示,耕种收综合农机服务的回归系数在10%的统计水平上显著,系数为负,说明增加农机服务投入会降低农户离农意愿,一部分农户选择离农,或受限于家庭劳动力不足,难以完成整个农业生产,当引入农机服务这一要素之后,农户可以继续从事农业生产,即农机服务会降低农户离开农业生产的意愿[13];模型2的结果显示,耕种收综合农机服务的回归系数在5%的统计水平上显著,且系数为正,说明在增加农机服务投入之后,能够提高农户转型成为种植大户的可能性,即农机服务可提高农户家庭的实际耕种能力,使农户具备扩大经营规模的条件[14-16]。
(二)联立方程组模型
1.模型构建与变量选择。借鉴已有文献,构建联立方程模型进行实证检验。具体思路如下,将农机服务和农户分化分别作为方程因变量,同时又将以上两个变量分别作为另一个方程的自变量,并添加相应的控制变量,得到联立方程的基本形式如下:
在式(2)和式(3)中,SER表示农户对农机服务的使用程度,采用耕种收综合农机服务来表示,DIF表示农户家庭的分化程度,和基准回归模型一样,采用两种指标进行度量,即农户的离农意愿以及农户成为种植大户的意愿。由于不同模型中的因变量并不相同,所以选择的控制变量也有所不同,分别采用CON1和CON2表示两个模型中的控制变量。
对农机服务使用程度越高的农户家庭,其外出务工的劳动力人数就越多,农户就越有机会从事非农就业,相对应地,家庭外出务工的人数越多,购买农机服务的比例也会越高,农户生产经营行为与农户是否使用农机服务也可能存在内生性。如果在实证分析过程中,不能很好地解决以上内生性,那么所得到的估计结果就会有偏无效。鉴于此,我们将采用联立方程模型来估计耕种收综合农机服务与农户离农意愿之间的影响关系。
2.实证分析与结果讨论。同基准模型中的实证分析步骤一样,下面的实证分析过程也是由两部分构成,分别以农户离农意愿以及农户成为种植大户意愿作为被解释变量。运用联立方程组模型,首先分析农户使用农机服务的程度与离农意愿二者之间的关系,结果如表6所示。
表6的结果显示,农机服务对农户分化的影响系数为-0.7070,显著性水平为5%,说明对农机服务使用越多的农户,其离农意愿也就越低,即农机服务能够“挽留”原本计划离农的农户,使其可以继续留农生产。按照农户类型不同,对实证结果加以解释:兼业条件下的农户从事农业生产会过多地占用农户非农劳动时间,而随着劳动力成本的逐渐攀升,农户的理性表达则会选择放弃农业生产,但在具备农机服务条件下,农户则可以继续维持兼业状态;另一部分农户(老年人、妇女)受自身劳动能力所限,难以独立完成整个农业生产过程,这是目前我国农村十分普遍的现象,当农户借助于农机服务之后,这部分农户可以继续维持农业生产,所以说,农机服务能够降低他们的离农意愿。
根据联立方程组模型,将农户是否愿意成为种植大户作为模型的因变量,根据已有文献添加相应的控制变量,得到联立方程组模型,回归结果如表7所示。
从表7的结果可以看出:农机服务对农户是否有意愿成为种植大户是有正向影响,其影响系数为0.3912,在10%的显著性水平通过检验,表明加大农机服务投入,具有“培育大户”的作用。对此结果的解释是,此前这部分农户具备扩大经营规模的其他条件,主要是受到家庭劳动力不足的约束,才未能扩大其经营规模,农机服务恰恰可以弥补劳动力不足的状况,降低劳动力不足的约束,使农户具备扩大经营规模的基本条件,所以才表现出培育种植大户的作用。
四、农机服务对农户收入分化的影响
前文就农机服务对农户分化意愿的影响进行了讨论,并得出农机服务可以提高农户分化意愿的结论。事实上,农户的行为意愿与其实际行为往往存在一定偏差,仅仅由以上研究,难以准确反映农机服务与农户分化之间的关系。为此,我们进一步采用农户收入分化(农户农业收入占家庭总收入比重)来反映农户分化特征,考虑到农机服务与农户分化之间可能是互为因果的关系,在基准检验的基础之上,采用农户收入分化的滞后一期变量作为因变量,用以消除可能存在的内生性,模型的核心解释变量采用耕种收综合农机服务来表示。由于农户分化也是农户非农就业程度的侧面反映,因此,选取可能影响到农户非农就业的一些指标,如非农劳动力人数、非农劳动力时间、转出土地、转入土地以及现有耕地面积几个变量作为模型的控制变量。
(一)模型设定
为了分析农机服务对农户收入分化的影响,构建的计量模型如下:
在式(4)和式(5)中,income_difi,t、seri,t、landi,t、numi,t、inlandi,t、outlandi,t、worklabori,t、worktimei,t
分别表示第i个农户第t年的农户收入分化、农户农机服务投入、现有耕地面积、耕地转入面积、耕地转出面积、非农劳动力数量以及非农就业时间,income_difi,t+1表示农户收入分化的滞后一期变量,εi,t表示模型的随机扰动项。
(二)估计结果与讨论
采用计量模型3进行实证检验,并逐步添加相应的控制变量,得到5个模型的实证结果,如表8所示。在表8中,由模型1、模型2、模型3、模型4和模型5的实证分析结果可以看出,当依次添加控制变量之后,农机服务对农户收入分化仍具有显著性影响,他们的影响系数分别为:模型1(0.0238)、模型2(0.0240)、模型3(0.0268)、模型4(0.0268)、模型5(0.0265),影响系数为正,这说明农机服务可以促进农户收入分化。而为了进一步控制可能存在的内生性,根据计量模型4,将因变量替换为农户收入分化滞后一期的变量,并逐步添加其它控制变量,结果显示,农机服务对农户收入分化仍表现为正向影响,影响系数分别为模型1(0.0233)、模型2(0.0233)、模型3(0.0266)、模型4(0.0266)、模型5(0.0264)。采用滞后一期的收入分化变量,核心解释变量农机服务的系数要小于以当期收入分化作为被解释变量的系数,相比之下,采用滞后一期变量的模型,能够更加准确地度量农机服务对农户收入分化影响。这说明,在没有控制内生性的情况下,很可能会夸大农机服务对农户收入分化的影响。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研究结论
采用农户微观调查数据对农户购买农机服务的行为决策以及农机服务与农户分化关系进行实证检验。实证结果显示,增加农机服务投入可以提高农户的分化意愿。首先,农户对农机服务的使用程度越高,农户成为种植大户的可能性就越大,农户离农的可能性就越小;其次,农户使用农机服务可以促进农户收入分化,基准回归和稳健性分析均表明,农户增加农机服务投入可以提高农户家庭的农业收入及其占比。
(二)政策建议
逐步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破除制约农机资源在区域间的流动障碍。由于农机服务大部分是针对小农户,这些农户的田块分散,农机服务成本相对较高,因此,建议加强等外公路以及标准田建设,加快农田整治,降低农机服务作业成本,为大型农机出行与作业提供便利。通过农户农机服务购买行为的影响因素分析结果可以发现,耕地是否坡地、是否通机耕道会显著影响农户对农机服务购买行为。我国地块分割细碎化严重、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有待提高,这些严重制约着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更长远地来看,也不利于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以农机服务的形式进行机械化生产虽然降低了农户对耕地规模的要求,但是田块过小、坡地过多以及机耕道建设滞后仍会增加农机服务的运行成本并降低农机作业效率,这些是亟待完善和解决的问题。此外,农田整治也属于农业基础设施投入,根据WTO的“绿箱政策”规定,此行为不仅不会受到数量的限制,增加其投入还有利于降低粮食生产成本和农机服务运行成本。且农业基础设施作为典型的公共物品或准公共品,往往也是许多农户急需解决但自身又无法解决的事情,尤其是在农户兼业较为普遍的情况下,农业生产性基础设施损坏严重且缺乏管理,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不仅能为农机服务发展提供更为有力的保障,更是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必要构成部分。
【参考文献】
[1]曲朦,赵凯,周升强.耕地流转对小麦生产效率的影响——基于农户生计分化的调节效应分析[J].资源科学,2019,41(10):1911-1922.
[2]习近平.就耕地保护和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作出指示[N].新华社,2015-05-27.
[3]俞振宁,谭永忠,茅铭芝,吴次芳,赵越.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式休耕补偿政策:农户选择实验及影响因素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18(2):109-125.
[4]杨志海,王雅鹏,麦尔旦·吐尔孙.农户耕地质量保护性投入行为及其影响因素分析——基于兼业分化视角[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5,25(12):105-112.
[5]杨宇,李容,吴明凤.土地细碎化对农户购买农机作业服务的约束路径分析[J].农业技术经济,2018(10):17-25.
[6]宋海英,姜长云.农户对农机社会化服务的选择研究——基于8省份小麦种植户的问卷调查[J].农业技术经济,2015(9):27-36.
[7]纪月清,顾天竹,陈奕山,徐志刚,钟甫宁.从地块层面看农业规模经营——基于流转租金与地块规模关系的讨论[J].管理世界,2017(7):65-73.
[8]张琛,彭超,孔祥智.农户分化的演化逻辑、历史演变与未来展望[J].改革,2019(2):5-16.
[9]赵丹丹,周宏.农户分化背景下种植结构变动研究——来自全国31省农村固定观察点的证据[J].资源科学,2018.
[10]焦长权,董磊明.从“过密化”到“机械化”:中国农业机械化革命的历程、动力和影响(1980—2015年)[J].管理世界,2018,34(10):173-190.
[11]唐博文,罗小锋,秦军.农户采用不同属性技术的影响因素分析——基于9省(区)2110户农户的调查[J].中国农村经济,2010(6):49-57.
[12]展进涛,张燕媛,张忠军.土地细碎化是否阻碍了水稻生产性环节外包服务的发展?[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16(2):117-124+155-156.
[13]庄丽娟,贺梅英,张杰.农业生产性服务需求意愿及影响因素分析——以广东省450户荔枝生产者的调查为例[J].中国农村经济,2011(3):70-78.
[14]陈昭玖,胡雯.农地确权、交易装置与农户生产环节外包——基于“斯密—杨格”定理的分工演化逻辑[J].农业经济问题,2016,37(8):16-24+110.
[15]孔祥智,徐珍源.农业社会化服务供求研究——基于供给主体与需求强度的农户数据分析[J].广西社会科学,2010(3):120-125.
[16]庄天慧,余崇媛,刘人瑜.西南民族贫困地区农业技术推广现状及其影响因素研究——基于西南4省1739户农户的调查[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3,30(9):37-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