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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研究项目经费决算的财务透视分析与财务管理优化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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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3:44:08    来源:    作者:xuling

摘要:当科研项目完成时,需要编制一份经费决算报告,以反映科研项目的资金整体使用情况。经费决算报告锁定于验收基准日,静态封存科研项目全周期资金流,并通过数据量化经费绩效目标。

  摘要:当科研项目完成时,需要编制一份经费决算报告,以反映科研项目的资金整体使用情况。经费决算报告锁定于验收基准日,静态封存科研项目全周期资金流,并通过数据量化经费绩效目标。从基础研究类科研项目的视角出发,系统解析决算报告的数据结构、科目谱系及其勾稽关系,延展揭示包干制预算执行理解偏差、预算执行脱离相关性、结余资金后续使用不合理等典型风险点。在此基础上,构建核算精细化、监测动态化的财务管理标准,实现从决算有效合规到业财融合的升级,并提出科研经费管理和财务管理的相关优化建议。

  关键词: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经费决算;财务验收;审计

  0引言

  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5〕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等重要文件精神和政策纲领,基础研究项目是科技创新的基石。然而,科研经费在管理方面仍然存在经费管理僵化、经费报销难、经费管理效用不足等资金管理问题,其中财务决算是经费执行过程中末端关键的一环,直接影响科研项目能否顺利验收。财务部门配合科研人员、科研管理部门做好经费财务决算,及时总结各类科研项目的验收经验,旨在改善资金管理和使用效果,提高未来资金使用效益。

  1科研项目经费决算报告的数据结构

  1.1科研经费决算报告和审计报告的数据项目

  科研项目在结题验收时必须进行经费决算及第三方事务所审计,编制决算报告和运用审计报告是评判科研项目资金评价的途径。决算报告一般由科研项目负责人、科研财务助理编写,科研项目依托单位的财务部门核对数据和审查内容,确保账表、账实、账证相符,以及支出分摊依据完整、真实;审计报告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事务所独立出具,其结合科研项目的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展开客观评价,按照预算科目、支出明细、任务关联三级核对原则,对资金合规性、相关性开展审查和逐项审定,确定支出审定数,为验收提出结论性意见。

  决算报告和审计报告的数据信息主要包括三组绝对事项:①科研项目的经费到位与转拨情况;②预算情况,即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剂数、调剂后预算调整数;③反映经费支出情况的数据,即账面支出数、支出报审数(经过自查后重分类的账面支出数)、审计认定数、审计审减数(不合理支出)和净结余,其中审计认定数为最终的经费执行情况依据。

  1.2科研项目经费决算报告中净结余资金的确认与计量

  科研项目经费决算报告的数据信息主要源于预算会计明细账,如果涉及任务分解,应将向任务承担方拨付的预算合并,并汇总支出决算。决算报告主要包含以下绝对事项:①预算资金到位情况,包括预算批复数、实际预算到位数,即预算会计明细账的收入;②经费执行情况,主要为累计支出数,即预算会计明细账的支出;③经费执行的未来事项,主要为暂付款、应付未付和预计支出。具体见表1。

  (1)决算报告的净结余计算公式。

  账面净结余=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剂额-账面支出数+暂付款+应付未付。

  预算调剂额=在总预算不变的前提下某一科目允许调增或调减的金额范围。

  (2)审计报告的净结余计算公式。

  审计认定数=支出报审数-审计审减数。

  净结余=预算数-(支出报审数-审计核减数)-暂付款-应付未付数-预计支出数。

  1.3科研项目经费决算报告中暂付款、应付未付、预计支出的财务解释

  (1)暂付款,即未核销借款,是科研项目在结题基准日时点,因尚未取得完备的原始凭证但业务已经实际发生或必须预付而临时挂账的应收结算款,最终会被列入支出(存在冲减情况)。依据《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以下简称《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预算会计的记账规则基于收付实现制,所以支出如果是以借款形式发生的,在借款当日即列作“科研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反映,会在明细账中直接发生支出,未来核销借款时,预算会计不再重复记账,预算会计的明细账发生额计为0。

  (2)应付未付项目是科研项目资金在结题基准日时点已明确应支付但尚未实际支付的款项。如果应付未付事项满足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票据已妥收、合同协议已签订并生效、合同对方已经交付相关成果或者对价物(原材料、产成品或履约义务),在财务会计中应当确认一项负债列示。但依据《政府会计制度》规定,预算会计不确认一项负债,不作账务处理,仅在决算说明和审计报告单独列示。应付未付项目最终被列入决算报告和审计报告,包含在支出中。

  (3)预计支出项目是科研项目在结题基准日日后计划发生的支出,根据合同约定、科研项目实施进度或历史经验,测算未来会计期间将要发生的支出。预计支出与科研项目的绩效指标相关,用于补充研究任务,为了实现科研项目未完成的成果及收益。在决算报告和审计报告中,预计支出不列入支出数,也不得确认为一项负债。具体见表2。

  1.4科研项目预算科目和决算科目的关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等文件规定,科研项目预算科目主要包括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直接经费是指科研活动所发生的具体费用,包括设备费、业务费和劳务费。在项目总预算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各科目之间进行内部调整,其中除设备费以外的科目的预算调剂权由科研人员或课题负责人自行决定,设备费的调剂则需要依托单位的科技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批准(有特殊规定的项目除外)。间接经费则是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但为科研活动提供必要支撑和保障的各类费用,主要包括管理费用、房屋占用费与水电暖消耗费、设备折旧与维护、绩效支出等。间接经费的比例受直接经费扣除设备费后的比例限制,一般情况下各单位可列支、可计提,且间接费用总额不得调增。

  根据科研项目的具体规则,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的拨付方式有所差异,既有合并拨付的情况,又有分别拨付的情形。在决算报告编制和审核过程中,需要根据业务分类汇总各预算科目的支出数,并且与原预算和调剂预算进行对比,确认科目间是否超支、减支,即便科研项目申请时按照包干制计划,在编制报告、财务验收时仍需要进行科目分解、分类汇总[1]。

  2基础科研项目经费决算报告的重要审核内容

  2.1决算报告初始收入数据的确认

  编制决算报告和开展财务验收工作的首要步骤是确认项目整个生命周期的预算收入。目前较为复杂的科研项目组织架构通常由专项、项目、课题、子课题和任务5个层级构成,实务中根据层级规模,一般会设置2~3个层级。项目立项启动之初,主管单位向最高层级承担单位发起财政拨款,最高层级承担单位在收到拨款时确认收入,随后依据约定、协议和年度预算计划,逐级向下级单位转拨经费。由于科研项目涉及多级、跨单位的资金转拨,资金记账必须严格做到一支一收逐一对应,确保每一层级转拨与收到的金额、时间等信息准确无误,从而为后续的决算编制和财务验收提供清晰、完整的资金流转脉络。决算报告中的收入需核对是否与资金到账记录、拨款文件等原始凭证完全一致,避免出现收入漏记的情况。总之,确认预算收入数要注意完整、全面,可通过逐级汇总方式进行确认。

  2.2决算报告的支出数据财务审核要点

  财务人员在对科研人员提交的决算报告做出审查意见之时,应关注各项费用支出是否遵循预算科目的额度、有无预算调整审批记录,核查明细账经费支出使用范围,对于超范围、超标准的支出,应予以调整或剔除,确保决算报告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应注意其所提供应付未付项目是否有实际的票据、验收单等资料,相关业务是否真实存在,核查其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或业务实际进展进行了合理支付;预计支出项目是否有合理的未来支出计划。在现场核验或函证发现任何票据不合规、业务时间与项目周期冲突最终导致账实不符,应整笔支出即时剔除,做出不予认定的意见[2]。

  2.3暂付款在年度决算报告和验收时点决算报告中的处理区别

  如果决算报告需要按年度编制填报,当年未核销的借款计为暂付款,一般是可以暂时直接列入支出数。但是科研项目到达结题基准日时,仍未核销的借款要单独记录为暂付款列示,因为未核销的借款没有足够的支持材料证明真实发生,凡尚未取得发票、验收单、合同尾款支付依据等有效凭证的借款不得认定为支出,必须单独列示暂付款项目。这体现会计准则中的谨慎性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同时,即便决算报告和审计报告已经出具,财务部门也应对科研项目发起催收票据,敦促其办理验收或退款,及时完成核销;逾期无法核销的暂付款,一律退回单独核算账户,并相应冲减项目支出,确保账实相符。

  2.4预算到达与执行期之间的客观偏离

  在实务中,一些客观因素常常导致科研项目预算到位和任务执行错位,科研管理部门为科研项目/课题设置临时额度,经费管理允许赤字运行,以确保科研项目正常开展,避免因任务已开始而资金尚未到位导致拖沓进度的问题。决算报告的预算收入应以任务书的数据为准,不得以支定收。一旦科研经费确认收入,应当及时关闭额度,以免发生结题日时超支运行,造成决算数据偏差和调账负担[3]。

  3基于科研项目经费决算报告的风险点分析

  3.1包干制预算带来的重大误解

  近年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提出的简化经费预算编制要求,推行预算包干制的改革,只控制经费总额,不锁定预算科目,执行过程中不再对预算科目进行归集和区分。但这种模式在财务管理实务中往往出现风险偏差,主要体现在包干制的经费管理模式对科研人员造成“经费随意使用”的意思表示,以致出现经费使用的重大误解。科研人员将与任务无关或关联性不足的费用报销,导致超范围、不合规的支出,增大财务审核压力,给科研项目决算报告和财务验收带来审计风险。

  3.2经费执行的相关性是影响财务验收的重要标准

  在科研项目财务验收过程中,财务人员应积极配合科研人员梳理支出明细账,严格遵循相关性原则。本文总结出以下常见的不符合相关性原则的风险问题:①超范围列支劳务费,在劳务费中列支卫生保洁费、辅助劳务费及附有基础条件人员的补贴性劳务费;②购置与研究内容无关的原材料,或者附有基础条件意义的原材料或通用办公设备;③部分科研项目在接近尾声时,为确保达到100%的执行率,会将剩余的零星结余经费彻底用尽,甚至设法获取一张金额与零星结余完全相符的票据进行报销,刻意美化执行率,有失真实性;④未按合同单价结算机时费、列支使用本项目购买设备的机时费;⑤燃料动力费进行成本分摊,缺乏合理的分摊依据和计算明细;⑥针对科研项目执行期内产生的论文、专利等成果类项目,发生时间未在任务书起止时间范围内,而按规定提前或滞后形成的成果原则上不得再计入研究任务考核,除非另有补充协议;⑦对于国际专利,在申请国际专利前已申请国内专利,国内专利和国际专利的费用未按规定在同一科研项目下支出。

  3.3经费转拨和业务委托费用区分

  科研项目资金来源复杂,对于项目外拨资金,要严格按照任务书的规定进行转拨。转拨资金需依据明确的合作协议和转拨流程,确保资金准确、及时地转拨至合作方账户,同时要留存好转拨的相关凭证,以便审计和核查。业务委托费用则属于科研项目预算书中的测试化验与加工费、外协费用科目,需签订规范的业务委托或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委托业务的范围、费用标准、支付方式等,杜绝科研任务外包的情况。任何以委托之名行科研外包之实、将学术责任一并转移的行为,一律视为违规外包,财务部门应拒绝付款,科研管理部门应终止合同并收回资金。在业务委托过程中,科研院所要加强对受托方业务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委托业务按质按量完成,并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委托费用,防止出现资金滥用或违规支付的情况。

  3.4不同渠道资金支付时的分离管理

  在财务核算过程中,因科研项目的资金渠道不同,科研院所将收入分别计入预算一体化账户和单位基本户,财政拨款计入预算一体化账户,横向/自筹资金计入基本户。在实务中,尤其是汇总结算的业务,应当依据独立核算的科研项目账户和关系,分别调用对应账户额度支付,即避免不同账户的资金混淆或误划,从而保障结算工作的准确性和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在内部结算过程中,由于采用统一的汇总结算方式,财务人员就必须严格且明确地区分零余额财政支付与基本户支付的各自额度。

  3.5结余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统筹管理

  科研项目经费结余资金的使用,有制度的按制度执行。科研院所必须建立完善的经费结余资金管理制度,在科研项目结束后对结余资金进行合理规划和有效使用。对于小而散的结余经费,科研院所应当设置期限统一清理,目的是盘活结余资金,杜绝结题不结账的现象,避免决算报告数据失效。在实务中,一方面,科研院所要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明确结余资金的使用范围和审批流程,防止资金滥用和浪费;另一方面,科研院所要积极探索结余资金的有效利用途径,比如可以将部分结余资金用于后续科研项目的预研、设备购置或人才培养等方面,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资金的可持续利用。

  4基于科研项目经费决算报告的财务管理优化分析

  4.1加强财务审核阶段的监督力度

  财务部门应当借助管理信息系统设置联动的“负面清单”嵌入报销系统,实现智能预审,对超范围不合理的支出进行拦截;连同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明晰管理制度依据,明确各类科研项目的使用细则和开支范围,向科研人员通告经费使用尺度。经费管理部门建立科项目申报经费信用积分机制,实现运行验收审减和申请提醒的效果,让科研人员在“看得见红线、摸得着规定”的前提下享受经费松绑。这样包干制才能真正“放得开、管得住”,预算调整既满足科研实际需要,又符合财务管理规范,最终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的合理性与合规性[4]。

  4.2推动业财一体的信用评价机制应用

  为进一步提升财务管理的精准性与有效性,财务部门还需定期对报销系统中的数据进行深度分析,挖掘潜在的经费使用问题与风险点,为后续的管理决策提供有力支撑。科研管理部门则应积极组织针对科研人员的经费使用培训活动,通过案例分析、政策解读等方式,帮助科研人员准确理解经费使用规则,从源头上减少不合规支出的发生。经费管理部门在实施信用积分机制过程中,要注重积分规则的公平性与透明度,确保积分评定过程客观、公正。对于积分较低的科研人员,经费管理部门要及时进行沟通与辅导,助其改进经费使用行为,保障基础研究类科研项目经费的合理、合规使用。

  4.3优化财务智能分析系统,提升决算报告的精准度

  根据科研任务所属的归口主管机构不同,决算口径保持一致,但分项预算支出科目存在差异。这种差异主要体现在不同主管机构对科研项目的关注重点和财务管理要求有所区别,导致在预算执行和决算编制过程中,财务人员难以把握统一标准。同时,由于分项预算支出科目的细微差异,财务人员在处理数据时容易混淆,影响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进而在跨项目、跨机构进行财务分析时出现理解偏差。科研单位应加快完善科研经费财务智能系统,实现全自动地从精准记账到自动分类,再到复核决算报告,根据具体会计期间自动生成决算报表,避免人工测算误差。在科研项目验收阶段,财务人员需要核查的佐证资料烦琐。为确保所有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财务智能分析系统应根据单位内部的制度流程为科研人员和财务人员做出提示,协助提供合理依据和解释[5]。

  4.4总结各类财会监督经验并尽快加以改善

  财政一体化执行率要求与财会监督有效性的结合,是提升资金监管水平的关键。目前,我国科研项目资金监管主要从两个维度展开:一是审查会计记账系统中的支出分类科目,如资本化支出、商品与服务支出、工资性支出等是否存在串户现象;二是依据记账凭证的摘要、事由、内容等全文件信息进行监控,重点核查支出的相关性、合规性和合理性是否符合规定。在日常工作中,财务人员可通过信息化手段定时快速定位可能存在的记账偏差或错误归类问题,确保资金按照预算规定的用途使用,并针对存疑凭证进行全文件信息监控,深入核查每笔支出的具体背景和目的,判断其是否与科研项目直接相关,是否符合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以及是否遵循了相关的财务制度和法律法规。

  4.5突破技术壁垒和知识屏障,促进业财融合

  现今的科研项目资金绩效使用评价首要标准是“资金跟着任务走”,即一笔经费的使用是否与绩效目标紧密关联,是否确实为项目实施提供了实际贡献,均需科研人员和财务人员给出合理的解释和说明[6]。在科研项目立项和验收阶段,通常会有技术专家与财务专家共同对资金预算及其执行过程中的相关性和合理性进行评审。然而,在实务中,财务人员往往难以理解科研内容,或者习惯性地以自身思维模式来评估科研项目,导致科研业务与财务管理脱节。单位间的科研项目预算管理和决算管理界限模糊不清,使项目执行和验收过程中财务数据与科研进展无法有效匹配,既降低了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又削弱了绩效评价的准确性。此外,由于财务人员缺乏科研领域的专业知识,难以对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做出精准判断,通常只能依赖表面数据来决策;科技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则可能因不熟悉财务规则,在经费申请和使用过程中出现风险因素,进一步加大业财融合的难度。要破解这一难题,必须强化财务人员、科技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提升三方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确保科研项目资金绩效使用评价更加科学、合理且有效[7]。

  5结语

  综上所述,基础研究项目经费决算是资金评价的必经环节,而编制的决算报告是否完备决定着科研项目能否进入验收阶段。财务人员理解决算报告、读懂审计报告,能够总结有效经验,进而对资金执行进行前置控制,规避未来潜在的财务风险。本文通过系统分析科研项目决算报告中的典型风险点,提出了预算精准化、审核智能化、信用动态化的三维优化路径。实践证明,只有将业财融合理念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控、验收审计的全流程,并依托智能分析工具打破部门数据壁垒,才能高效而又精准地实现经费管理目标,为基础研究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财务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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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许凌云.财务视角下的公立医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分析[J].中国管理信息化,2023,26(24):31-33.

  [3]马素蓉.高校科研经费财会监督管理探究[J].中国总会计师,2024(10):140-142.

  [4]陈园.基于信息化视角的高校财务风险管理策略研究[J].新西部,2025(8):110-114.

  [5]高勇,朱长风.基于业务流程再造的高校智慧财务建设研究[J].会计之友,2025(15):73-80.

  [6]吴岩,杨鹏,李会.当代科研院所业财融合职能的现状与应用[J].现代企业,2025(7):91-93.

  [7]刘丹.基于业财融合的高校智能报销系统分析[J].数字技术与应用,2025,43(8):11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