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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的融合路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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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0:05:45    来源:    作者:xuling

摘要: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审计工作在提升治理效能方面面临着更高要求。其中,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决策者的履职情况,绩效审计则侧重评估资源使用的实际成效。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审计工作在提升治理效能方面面临着更高要求。其中,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决策者的履职情况,绩效审计则侧重评估资源使用的实际成效。这两种审计方式在实践中有着明显的互补性,但要实现深度协同,还存在机制衔接不顺畅、标准对接有偏差等系统性整合问题。因此,我们从审计机构对国有企业开展审计的视角,深入分析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的融合路径,力求既避免重复监督,又能强化对国企全流程管理的系统评价,为优化国有资产监督体制提供实践层面的参考。


  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和绩效审计的关系


  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本质上是监督国企运行的两个重要方面,二者相辅相成。其中,经济责任审计聚焦“人”的责任,重点关注国企管理者在任期内是否依法合规用权、是否完成经济指标,核心是明确个人履职的“责任边界”;它侧重于监督管理者履职行为的合规性,而绩效审计则围绕资金使用效能与项目实施成效展开评价,二者在提升国有资产监管质量和效率方面,有着内在的互补性。


  经济责任审计通过界定权责边界来规范决策行为,绩效审计则依靠量化指标揭示资源配置效率,二者相互验证,能够解决单一视角下的监督盲区问题。要推动这两类审计模式融合,需要建立动态耦合机制,重点从目标指标体系相互借鉴、证据链条交叉印证、评价结论关联应用这三个层面,构建协同框架。

  在审计实践中,开展穿透式审查时,既要追溯经营决策的责任主体,也要同步找出流程缺陷与执行偏差。通过结合组织行为分析与经济效益评估这双重视角,精准定位体制机制方面的障碍。在制度设计上,应着力打通责任认定与绩效改进的传导通道,建立权责利相匹配的约束激励机制,促使审计成果转化为优化治理结构的实际动力,进而系统提升国有企业的风险抵御能力与发展韧性。


  经济责任审计和绩效审计对国有企业的影响


  经济责任审计和绩效审计对国有企业的影响可以理解为,前者更偏向“检查管钱的人有没有乱花钱”,后者更偏向“评估钱花得值不值”,二者目的都是保障企业健康运转。


  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领导层管理国有资产时是否遵守规则,是否存在滥用权力或作出错误决策的情况。这能促使管理者在考虑眼前收益的同时,也兼顾长远风险,减少因盲目追求短期利益而忽视规则或造成损失的现象。同时,它还能明确“谁犯错谁负责”的问责机制,避免责任推诿,从源头保护国有资产安全。


  绩效审计则相当于给企业的效率“打分”,分析资金和资源是否用在关键处,是否存在浪费或重复投入问题。它能帮助企业找出流程繁琐、执行拖沓等影响效益的症结,进而推动企业优化内部管理——比如简化审批步骤、改进技术手段,让资源发挥更大效用,从而间接提升企业竞争力。


  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融合现状


  目前,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的融合还处于“有共识、缺合力”的过渡阶段。虽然理论上我们都清楚二者互补能提高监督效率,但实际推进过程中,却常常各自开展工作: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可能堆砌大量财务数据,却无法说清这些数据背后是高效工作还是无效运转;绩效审计报告虽然强调效率结果,却难以将结果对应到具体个人。


  部分地区表面上把两类审计安排在同一时间段进行,可核查责任时会忽略效率维度,评价绩效时又回避与责任的关联。举个例子,检查某个项目时,经济责任审计认定流程合规,绩效审计却发现效益不好,这两个结论相互独立,导致无法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方案。


  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融合路径

       明确两者融合的标准


  审计机构对国有企业开展审计,要真正实现经济责任与绩效的融合,关键在于建立统一标准,也就是用一套文字规范,同时衡量履职责任与资源效益。当前的核心任务是打破“靠两张表格做判断”的割裂思维,打造既能界定责任、又能验证效益的评价标准,既要判断是否合规,也要核算是否经济。


  国有企业在制度设计上,要明确二者共享的审计框架。比如在国企重点项目决策流程中,审计机构既要核查集体决策的合规性,也要评估投入产出周期的合理性,形成科学的检查思路。


  国有企业在指标体系上,要打通责任与绩效的关联。例如将“重大亏损项目比例”,既作为追究管理层决策能力的依据,也纳入资金使用效率的扣分项目,避免评价时出现各执一词的情况。


  国有企业在流程协同上,必须推行完整的工作模式,让同一批数据既能用于追溯决策链中的责任人,也能用来找出运营中的效率短板,减少重复查证工作。


  从本质上来说,融合标准是用统一的尺度,倒逼国企管理者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追求更优效益。在此过程中,审计机构只有打破部门职能壁垒、建立知识共享机制,才能为国有企业的内生改革提供助力。


  优化融合审计方式


  深化国有企业审计监督效能需构建经济责任履行与资源绩效产出的关联评估体系,其核心在于集成权力运行监管与资源配置优化的双重审查视角。


  在审计机制创新方面,企业应着力打通程序合规验证与价值创造分析的技术壁垒:既要依托审批链条回溯锁定决策主体的权责匹配度,精准识别越权审批、利益输送等行为异化现象;又要通过关键绩效指标建模测算资金使用效能,强化对资产增值水平、科研成果转化率的量化监测。


  在技术路径上,企业可采用“决策过程—经济成果”的逆向追溯模型,将重大事项审议记录与后续产出数据进行时序关联,同步验证决策程序的规范性与执行效益的达成度。此外,还要建立审计问题靶向反馈机制,区分制度缺陷与履职偏差导致的经营异常情况,针对性实施内控流程重塑或岗位责任追究,形成闭合管理改进回路。


  考察干部任期经济履行工作


  审计机构对国有企业干部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本质上是评价管理者任职期间经济工作的开展质量,重点核查其在任时是否合理利用资金,同时推动企业发展。


  据审计署2022年统计,国企经济责任审计中42%的问题聚焦决策程序不合规和资金闲置;而绩效审计体系揭示的资产闲置率16.3%、研发转化滞后率18.7%等数据,恰好能追溯至决策机制与执行能力短板。


  企业在具体路径上,可建立“决策责任—资源配置—成果产出”三环联动指标。技术应用中,可依托智能审计平台对15类经济行为痕迹进行建模,自动生成岗位履职效能指数。建议建立任期目标承诺备案制,将领导干部决策责任与企业5年规划进度、资产保值增值率等关键指标动态绑定,实现“人—事—效”的全周期闭环管理。


  加强企业与审计机构的联系


  信息通道贯通,搭建审计数据与经营数据的畅通渠道,比如将国企内部的风险预警信号直接接入审计分析模型,实现风险苗头实时捕捉,联动推进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不仅要向管理层提交整改清单,还要向下延伸到业务一线。例如采购流程出现异动时,触发的合规审计建议能实时推送到经办人操作界面。


  国有企业在中层干部述职考核中,既要关注其分管领域的业绩增长率,也要参考同行业的审计问题发生率;在财务审批环节,对每一笔大额支出自动触发历史审计建议的比对功能。


  此外,审计机构每年整理的企业常见问题“电子病历库”,可定向开放给国企内审部门;国企在内部控制中摸索出的新型风控经验,也可反向提供给审计机构,作为审计评价的补充依据。

  健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


  国有企业在国家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因此审计机构对这些企业的审计工作至关重要,尤其是在经济责任审计方面。为了更好地评估企业干部履职情况和管理业绩,有必要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这一指标体系可以帮助审计人员更准确地衡量企业在资源使用、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的表现。通过明确和完善这些指标,审计机构能够全面、客观地审视企业领导者的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


  审计署数据显示,2023年重点监管企业中,37.6%的追责问题源于经济决策迟缓或可行性论证缺失;而绩效审计同期发现的资产周转率不足、投资回报率低于行业均值13%等现象,实际暴露了决策效率与执行能力的双重短板。实践中,可将合规履职评价与30项效益指标交叉比对,通过智能审计系统抓取五年任期内的328类关键履职节点数据,量化测算管理者在资源配置中的实际贡献值。


  优化健全审计容错纠错机制


  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需要健全审计监督体系,审计机构也必须协同落实财务规范核查与运营风险防控的双重目标。在制度建设层面,应统筹包容性监管与发展性约束,针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阶段性偏差,建立校正响应机制:一方面设定科学的容错阈值,引导企业自主修正决策失误,打破创新试错的制度障碍;另一方面实施限期整改追踪制度,强化合规约束效力,通过流程回溯与体系优化实现风险的迭代防控,确保企业经营韧性提升与国有资产安全保障相统一。


  通过这样的机制,审计不仅能发现问题,还能帮助企业持续完善自身、提升水平,有效降低风险,最终推动国有企业实现长远发展。


  基于国有企业支撑国民经济的战略定位,审计监督体系应当整合履职追溯与效能研判功能。其中,经济责任审计聚焦验证权力运行的规范性,绩效审计着重测算资源配置效率,二者联动实施,能够同时检验企业的管理规范程度与价值创造能力。国有企业通过建立追溯性审查与发展性评价的协同框架,既能保障决策流程的法定约束效力,又能推动经营模式动态优化,最终形成权责匹配精度、效益测算深度与整改转化效度相互支撑的治理闭环,切实提升国有资产监督体系的预警干预能力与制度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