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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异议的深度剖析与控制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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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8 01:16:07    来源:    作者:xuling

摘要:招标异议是招投标活动中的监督手段,在维护公平竞争、保障市场透明度方面具有积极作用。然而,异议频繁发生及处理机制的不完善可能影响招标效率,甚至破坏市场秩序。

  摘要:招标异议是招投标活动中的监督手段,在维护公平竞争、保障市场透明度方面具有积极作用。然而,异议频繁发生及处理机制的不完善可能影响招标效率,甚至破坏市场秩序。文章对招标异议的概念和类型进行了一定论述,在此基础上,对招标异议进行了深度剖析,明确了其发生机制与根源以及造成的影响,并提出了完善招标前期管理、优化招标流程以及提高评标委员会专业水平等招标异议控制策略,以期为招标异议的合理控制提供参考。


  关键词:招标异议;剖析;控制


  招投标制度作为市场经济环境下资源配置的重要方式,在促进公平竞争、提高采购透明度和优化资源利用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然而,招标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异议,既是对招标公正性的监督机制,也可能成为影响招标效率、引发法律纠纷的重要因素。异议的合理提出能够促进招标规范化,促使招标人优化管理,但恶意异议、程序漏洞和监管缺失等问题也可能导致招标活动受到干扰,甚至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因此,进行招标异议的深度剖析与控制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招标异议概述


  (一)招标异议的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等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导致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时,有权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的核心在于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过程中的具体事项提出合理质疑,并希望得到澄清或纠正。


  (二)招标异议的类型


  招标异议主要集中于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过程、评标结果以及合同条款与评分标准等环节,涉及内容广泛,影响招标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在资格预审和招标文件阶段,异议通常围绕文件内容的合规性展开,涉及倾向性条款、限制竞争条件、歧视性要求等问题,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认为文件内容存在排他性或不合理规定,从而影响公平竞争。开标环节的异议多集中于开标程序的规范性,投标人对开标记录、投标文件启封顺序、唱标内容、投标文件处理方式等提出异议,认为开标过程不符合法定要求,影响自身权益。评标环节的异议则与评分标准、评审过程及结果公示密切相关,投标人对评标委员会的评分依据、评审尺度、加权计算方式等提出疑问,尤其是在评分分歧较大或评审意见缺乏合理性的情况下,异议较为集中。


  二、招标异议的深度剖析


  (一)招标异议的发生机制与根源


  1.招标人及代理机构


  招标异议的发生往往源于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在方案编制、文件内容、评标标准以及评标过程等环节的疏漏或不当操作,影响投标人对公平竞争环境的信任。在招标方案编制过程中,若前期调研不足,需求分析不精准,可能导致技术参数、商务条件与实际需求脱节,进而引发投标人对合理性的质疑。文件内容存在倾向性或歧视性,通常表现为资格条件设置过高、技术标准不符合行业通行规范、评分标准对特定企业或产品有明显偏向,削弱了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影响投标人正常参与。评标标准的制定应基于项目特性和客观原则,若评分细则缺乏科学依据,技术评分主观性强,容易造成评审过程中评分偏差较大,投标人对评标公正性产生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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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承担核心职责,其运作是否规范直接影响评标结果的公正性和合理性。评标专家的专业水平参差不齐,导致技术评估、商务判断以及合规性审核过程中存在偏差,部分专家对行业标准、项目需求或法律法规理解不够深入,影响评分的准确性。评标标准的执行依赖于专家的专业判断,如果对评分标准的理解存在偏差,可能出现相同条件下的投标人得分差距过大,削弱了评分的客观性和一致性,影响投标人对评标公正性的认可。评审流程的不严谨也容易引发异议,评分计算出现误差、投标文件审查不够细致、澄清与答疑环节处理不规范,均会影响评审的准确性,甚至造成错误的评标结论。评标专家的利益关联问题加剧了异议的产生,若专家与投标企业存在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可能通过主观评分、技术标准倾向性调整等方式影响评审结果,使部分投标人对公平竞争环境产生怀疑,增加异议的提出频率。


  3.投标人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提出异议的动因与其竞争态度、文件理解能力以及竞标策略密切相关。市场竞争加剧时,部分投标人因自身条件不足或投标准备不充分,在落标后未能客观分析自身问题,而是将失败归因于招标过程的不公正,利用异议手段对招标人或评标专家施加压力,以期重新争取竞标机会。招标文件的条款和技术要求需要精准解读,部分投标人因经验不足或对法规理解不够深入,误解评标标准或评分细则,在未充分掌握文件内容的情况下提出异议,认为招标条件对自身不利,导致异议数量增加。部分企业在竞争中将异议作为竞标策略的一部分,利用异议程序延缓或干扰招标进程,使竞争对手陷入被动,甚至希望通过对评标结果的挑战促使招标重新评定,以获取更有利的竞标条件,这种行为不仅影响正常招投标秩序,也容易降低市场主体对公平竞争的信任度[1]。


  4.外部监管环境


  外部监管体系对招投标活动的规范性具有直接影响,监管部门在事前、事中环节的监督力度不足,使得潜在问题未能得到有效遏制,导致异议频繁发生。在招标前期,监管机构未能严格审查招标方案、招标文件的合规性,导致部分文件存在倾向性条款或歧视性要求,而这种不合理设定在投标人提交异议后才被发现,使得纠纷集中于开标和评标阶段,影响招投标流程的稳定性。在开评标过程中,监督机制缺乏有效执行,导致评标过程透明度降低,个别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分标准、技术审查、商务评定等环节操作不规范,使投标人对公平竞争环境产生质疑,进而提出异议。


  (二)招标异议的影响


  1.对招标过程的影响


  招标异议对招标过程的正常推进产生直接干扰,导致项目实施进度延迟,增加组织管理的复杂性。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异议提出后,招标人需暂停招标活动,在完成调查、作出答复并解决争议之前,后续工作无法继续推进,导致工期延误,影响合同履行和资源调配。对于涉及关键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大型工程项目的招标,暂停可能引发更广泛的连锁反应,影响供应链安排和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运营成本。频繁异议还影响招标单位的信誉,投标人对公平竞争的信心下降,市场主体对招标方的公正性和规范性产生疑问,影响未来的投标积极性,甚至导致优质供应商减少参与意愿。对于政府采购和公共工程,若异议处理不当,易引发公众对采购透明度和公平性的质疑,影响招标单位的公信力。长期来看,频繁异议不仅干扰正常竞标秩序,也使得市场主体更加倾向于选择利益关系稳固、异议风险较低的项目,削弱了市场竞争的活力[2]。


  2.对投标人的影响


  招标异议的发生对投标企业的竞争信心和经营成本产生直接影响,长期积累的投标经验和市场判断容易在频繁异议的环境下受到冲击。投标企业通常基于招标文件要求制订投标方案,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技术准备、商务策划以及资质审查,若异议频繁影响评标结果,容易使企业对公平竞争环境产生疑虑,削弱参与竞标的积极性,影响长期市场布局。部分企业在多次投标过程中遭遇异议或评标争议,信心受损,甚至调整经营策略,减少对招投标市场的投入。异议处理过程涉及法律咨询、行政应对、文件修订等工作,增加投标成本,企业需投入额外资源进行异议材料准备、法律支持和沟通协调,影响原有运营计划。


  三、招标异议的控制策略


  (一)完善招标前期管理


  招标前期管理的完善直接影响招标过程的规范性,合理编制招标文件能够减少异议发生,提高市场竞争公平性。文件内容应明确采购需求,避免技术标准、商务条款存在歧义,减少可能引发争议的倾向性表述,以确保投标人能够准确理解要求,避免因解读偏差产生异议。信息公开透明是降低异议风险的重要手段,采用电子化招标平台,加强文件公示和澄清环节,减少人为因素对文件解释的影响,使所有潜在投标人获得同等信息。法律法规的审查需要覆盖文件编制、资格设定、评分标准等关键环节,确保招标内容符合现行法规,避免因法律漏洞导致投标人质疑公平性。专业审核团队的建立能够提高文件质量,技术、法律、财务等领域的专家共同参与审查,有助于识别潜在问题,减少资格条件、评分标准设定上的不合理之处,提高文件编制的严谨性[3]。


  (二)优化招标流程


  招标流程的优化能够减少人为干预,提高评审公正性,降低异议发生的概率。电子化招标系统的应用有助于实现信息发布、投标提交、开标评标等环节的全程留痕,有助于减少人为因素对评审结果的影响,提高数据透明度。投标人能够通过系统同步获取文件,减少因信息不对称引发的争议。评标标准的制定应当保持公开透明,使评分规则易于理解,避免因标准模糊或倾向性设定引发异议。评分细则应包含明确的评标标准和得分细则,使评标专家依据客观标准进行评估,减少因个人判断偏差导致的评分争议。异议处理时限的设定能够防止投标人利用异议程序拖延招标进程,在异议受理后应及时组织核查,确保异议环节的规范性。明确回复时间、调查流程及反馈机制,使招标人、评标专家和投标人能够在合理时间内完成异议处置,降低因处理周期过长影响招标工作的风险,提高整体流程的稳定性和公平性。


  (三)提高评标委员会专业水平


  评标委员会的专业水平直接影响评标过程的公正性,加强专家培训能够提升评审质量,减少因专业知识不足或判断标准不统一导致的异议。培训内容应覆盖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评标流程及评分细则,确保评标专家具备必要的法律意识和技术判断能力。定期组织案例分析、模拟评审和实务操作,使专家熟悉不同类型项目的评审要求,避免因经验不足或理解偏差影响评分准确性。针对技术复杂或涉及特殊行业的项目,培训应结合最新行业动态,提高专家对前沿技术和市场情况的认知水平。评估机制的建立有助于增强评标专家的责任意识,完善考核标准,使专家的评审行为受到客观评价。考核指标应涵盖评分准确性、评审合理性、遵纪守法情况及投标人反馈,形成动态管理体系。


  (四)优化投标人管理


  优化投标人管理能够减少恶意异议,提高市场竞争的公平性。设立恶意异议的约束机制,能够有效规范投标行为,避免企业利用异议程序干扰招标进程。明确异议提出的条件和处理程序,对无理取闹、恶意投诉或反复提交无实质依据异议的行为进行严格审查。建立黑名单制度,对频繁提出不合理异议、影响正常招投标秩序的企业采取相应惩戒措施。加强信息共享,使投标人异议记录纳入行业管理体系,增强约束力,防止投标企业借异议谋取不正当利益。信用体系的建立能够提高投标企业的诚信度,减少不正当竞争行为。设立信用评分机制,将企业的投标履约情况、异议提出记录、评标反馈等纳入信用评估体系,形成透明的信用档案。信用评级较高的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享有更优评价,低信用企业则面临限制,形成有效的市场激励机制[4]。


  (五)加强外部监管


  外部监管的有效性直接影响招投标活动的公平性和透明度,政府和第三方机构的强化能够增强市场规范性,降低恶意异议发生率。监管机构应加大对招标过程的监测力度,涵盖招标文件编制、开标评标、异议受理等环节,及时发现潜在违规行为。通过信息化手段建立监管平台,实现实时数据采集和风险预警,提高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识别能力。第三方机构的独立性能够为监督体系提供更高公信力,引入专业评审机构、行业协会和社会公众参与,形成多层次监督体系。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有助于遏制恶意异议和不正当竞争现象,明确针对虚假异议、操纵投标、评标徇私等行为的惩戒措施,制定对应的的处罚标准。对于情节严重的违规企业,实施信用惩戒,限制市场准入,增加违法成本。


  四、结语


  综上所述,通过采取多层次、多环节的综合控制措施,能有效减少非必要异议,提高招标活动的公正性、透明度和效率,构建更加稳定、规范的招投标环境。在未来研究中,可进一步结合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探索智能化监管与风险预警机制,实现更加精准、高效的异议控制,为优化招投标体系提供更具实践价值的管理模式。

 参考文献


  [1]马倩,刘韬,陆洋.新形势下石油企业招标活动异议应对措施分析[J].招标采购管理,2023(8):27-29+36.


  [2]龙飞.国有企业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有效异议认定及责任划分[J].招标采购管理,2023(7):31-34.


  [3]白如银,苏静.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异议制度刍议[J].中国招标,2023(3):8-11.


  [4]阙清华,曾海军,韩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异议制度探讨[J].招标采购管理,2022(2):4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