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对上市公司影响分析论文

2025-06-18 17:34:49 来源: 作者:xuling
摘要: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各个行业领域逐步认识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2020年我国正式提出“碳中和”和“碳达峰”的双碳目标,2023年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ISSB)正式发布了首批两份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的终稿,可持续信息披露正式形成统一的标准,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摘要: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各个行业领域逐步认识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2020年我国正式提出“碳中和”和“碳达峰”的双碳目标,2023年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ISSB)正式发布了首批两份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的终稿,可持续信息披露正式形成统一的标准,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而上市公司作为我国经济增长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占有了我国经济的“半壁江山”。文章从可持续信息披露的要求入手,系统分析该准则要求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方面产生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以期提高上市公司可持续信息披露质量,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信息披露;可持续发展;上市公司
一、双碳目标下的背景分析
乘着市场化改革的春风,中国经济在数年内实现了巨大的进步,目前中国经济已达到世界领先水平,不仅在经济规模上表现出色,在绿色经济技术领域同样处于领先地位,全球影响力与日俱增。实践证明,遵循自然规律,推动发展方式向绿色化转型,是适应时代潮流的必然选择。此外,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当前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其中,对绿色生态环境的需求成为了人们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组成部分[1]。为此,2020年中国出于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转型的决心,积极响应绿色发展的号召,彰显大国责任与担当,正式宣布了实现“双碳”的目标愿景,倡导绿色、环保、低碳的生活方式,以提高经济的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双碳目标的着力点在于经济社会,而企业又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主体,因此企业将低碳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加快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的新发展要求刻不容缓。
二、可持续信息披露相关要求
为应对低碳、绿色、可持续的发展要求,全球范围内提出了诸多应对措施,早在20世纪下半叶就已经出现了生态环境保护、企业社会责任等理论实践。2004年,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UNEPFI)在其报告《Who Cares Wins》中首次完整提出了ESG概念,这是一种关注企业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公司治理(Governance)的绩效体系,不同与以往非传统财务绩效的投资理念和企业评价标准,ESG的提出标志着社会责任理念的进一步成熟[2]。ESG可以视为可持续性发展的一个组成部分。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于2023年6月正式颁布,该准则颁布目的在于为通用目的的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有助于其作出合理的投资决策,进一步满足了投资者对于公司可持续信息方面的相关需求。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主要包括《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IFRS S1)和《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IFRS S2)这两个具体准则,并提出该准则于2024年1月正式生效[3]。
(一)IFRS S1主要内容
首先,IFRS S1明确了企业在披露可持续发展相关财务信息时应该考虑哪些方面,包括环境、社会和治理等方面的因素。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业务模式和特点,选择适合的指标和方法进行披露,并在报告中说明。
其次,IFRS S1要求企业在对可持续发展相关信息进行披露时,理应遵循信息的可比性原则,真实准确地披露与企业相关的可持续发展信息。同时企业在信息披露过程中应该严格遵守法律规范,对于所披露的相关信息聘用外部机构进行独立审计,为利益相关者提供真实透明的可持续发展信息。
最后,IFRS S1强调了企业应该如何与利益相关方进行沟通和合作,共同推进可持续发展。企业应该向利益相关方披露可持续发展相关财务信息,积极聆听他们的期待和诉求,与供应商、客户、投资者等合作伙伴共同推动可持续发展的实践和创新。IFRS S1的制定旨在指导企业如何合理披露与可持续发展相关的财务信息,包括企业的环境、社会和治理方面的表现。该准则将有助于提高企业的透明度和可持续发展表现,为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提供更为全面和准确的信息,从而推动可持续发展的实现。通过披露可持续发展相关财务信息,企业能够更好地回应社会对可持续发展的需求,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影响力,增加企业与社会的联系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IFRS S2主要内容
首先,IFRS S2要求企业应该披露其气候相关风险管理的过程和结果。具体而言,企业需要识别和评估可能对其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负面影响的气候相关风险,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加以应对。此外,企业还需要披露其气候相关风险的潜在影响和风险承受能力,以便投资者能够更好地评估企业的可持续性。
其次,IFRS S2要求企业应该披露与其业务有关的温室气体排放情况。企业需要报告其直接和间接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并将其与过去的数据进行比较和分析,以便投资者了解企业的环保情况和气候变化的影响。
最后,IFRS S2鼓励企业向投资者披露与其气候相关的机会,包括采用清洁能源、推广可持续发展等方面举措。这些信息将有助于投资者了解企业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所采取的具体行动和未来发展方向。
IFRS S2旨在帮助企业更好地披露与气候相关的信息,为企业提供了标准化的方法来报告其气候相关信息,以提高投资者对企业的认识和评估。该准则为企业如何报告温室气体排放、能源使用、碳足迹和气候风险管理方面的信息提供了指导,对于推动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应对气候变化具有积极意义。
总体而言,可持续披露准则的正式发布为企业建立了一个完整而统一的标准化的可持续发展报告体系,确保企业所公开的可持续发展信息既全面又具有可比性。这一准则的出台,将促使原本多样化的ESG报告和可持续发展报告逐渐走向统一,进而推动公司报告框架体系的全面优化与重构。
三、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现状
2023年12月29日,深交所发布了《深市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旨在进一步团结社会力量、推陈出新、助力推动可持续发展。根据《白皮书》报告,在深市的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履行情况有明显提升,报告显示,在2022年的年度财务报告中,约2 700多家公司主动披露了企业相关的可持续发展信息,其中近1 100家上市公司详细披露了企业在绿色发展、环境保护、空气污染等方面的信息。同时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的公司群体持续扩大。此外,关键议题披露不断深化。上市公司在可持续发展议题披露上,覆盖了环境、社会、公司治理等多个方面。《白皮书》对标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和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目标要求,结合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关信息披露制度,通过分享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实践及优秀案例,引导上市公司强化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意识,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共建可持续发展良好生态。
2024年4月12日,沪深北三大交易所正式发布《上市公司自律/持续监管指引——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这是我国首次在交易所层面发布的统一上市公司可持续信息披露规则,这一举措将进一步推动我国上市公司可持续信息披露的规范化,也是我国对全球可持续发展趋势的响应。
近年来,我国监管部门已在实践中持续推动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Wind ESG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5月,发布年度ESG报告的A股上市公司已达2 097家,占比约39.31%,上市公司已逐步形成践行ESG的共识。
基于我国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此次沪深交易所均采取了强制披露和自愿披露相结合的方式,明确在整个报告期内持续被纳入上证180指数、科创50指数、深证100指数、创业板指数样本公司以及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应当披露《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或《上市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鼓励其他上市公司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北交所则采取了自愿披露的原则,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和意愿进行自愿披露。
在披露的时间方面,《可持续发展报告》的披露要求与企业年度报告保持一致,在本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进行披露。未来《可持续发展报告》应当与年度报告分别进行披露,也体现了我国对可持续信息披露的关注程度日趋强化。
考虑到我国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治理和披露现状,监管指引设置了21个具体可持续发展议题,包括应对气候变化、污染物排放、乡村振兴、社会贡献等。同时指引允许披露主体在2025年、2026年的年度报告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对披露内容进行一定调整、仅进行定性披露等。
四、上市公司在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一)公司信息披露不充分
在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方面,上市公司根据其主业的不同,所选择披露的相关信息具有显著差异性。例如在建筑业、零部件加工业、钢铁行业等领域内的上市公司更注重于声明其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企业状况,而医药行业等领域更偏重于企业的社会责任方面,因此,上市公司在进行可持续发展相关信息披露时往往围绕和注重企业主责主业方面的信息披露,尽管许多公司选择自愿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竭力呈现积极践行社会责任的担当,但许多公司在披露的信息方面并不完整,侧重于选择性披露有利于企业的信息,对于企业应履行的其他可持续发展信息部分一笔带过甚至忽略,进而导致企业整体信息披露的不完整,其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和透明度也大打折扣。
(二)企业内部专职机构缺失
专职机构通常负责识别、评估和应对与可持续发展相关的风险。其缺失可能导致企业无法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风险。部分上市公司内部对于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重视程度不够,把信息披露工作认为是一项增加企业负担和工作量的活动,缺少专职人员与部门来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导致信息披露质量下降,进而使得公司在资本市场博弈中缺乏与时代步伐相符的关键能力。
(三)信息监管制度不完善
真实可靠是企业信息报告公开的基本要求,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出具方作为接受报酬方,往往与企业之间存在服务交易,若没有独立的机构或部门进行二次把控,某种程度上该报告所披露相关信息的真实有效就无法得到保证,外部信息使用者如果以不真实的报告作为进行投资的判断依据则容易导致错误投资,进而降低投资者积极性。而目前我国政府监管机构往往只负责监督企业报告的披露与否,对所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内容和质量缺乏监督。相关监管措施还不完善,对于所披露报告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没有制定具体的事中管理规范。
(四)可持续信息披露质量缺陷
上市企业在对自身可持续发展信息进行披露报告时,一般会向投资者和利益相关者传递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正面信号。一般来说,一家企业的财务绩效与可持续发展信息存在着密切关系,如果企业财务报告数据“美丽”,但其披露的可持续发展报告却存在一定的问题,其独立报告的使用者会对该企业的价值判断产生某种程度的幼鹅效应,对该上市企业的投资决策造成影响,进而慎重选择投资该企业。因此,可持续发展信息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企业的发展前景,上市企业会为了减弱这种效应而规避不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信息的披露[4]。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出现一定范围内的“漂绿”状况,即企业会出于种种原因以虚假方式向公众传递其对环境负责的信号,试图树立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企业形象,同样会对通用财务报告使用者造成不小的影响。
五、关于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建议
(一)针对政府监管机构
1.加大强制披露力度
自愿披露存在较大自主性,企业为节省成本隐藏部分企业社会责任缺失方面的问题,导致企业收缩披露意愿。尽管可持续信息披露制度对于部分企业来说难度虽大,披露过程通常会耗费大量成本,增加企业经济负担,但是可持续发展信息的披露进一步提升了企业经营的透明度,对于外部信息使用者来说可以更加全面清晰地解读企业的资产状况、持续经营和持续发展能力[5]。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可以稳定市场投资者信心,创造更多的外部投融资机遇,降低企业的投融资成本。同时,信息披露制度针对经营规模不同的企业,制定相对应的披露要求,力争降低中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信息的披露成本。
2.强化信息披露制度监管
一是制定合理的惩治机制。目前,对于企业信息披露报告方面的处罚还不完善,大多数企业往往基于自身利益考量,倾向于只公布积极信息,而忽略了更为实质性的内容。因此,有关部门需要强化监督意识,通过税收减免等合法政策,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信息公开提供正向激励。二是加强监管力度。相关监管机构或部门应不定时随机对企业所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进行抽样检查,真正发挥监督作用。同时建立大数据网上监督平台,对于企业所披露信息进行动态监督,结合企业实际生产经营实施多角度监管,从而促使企业更加重视社会责任信息的公开工作。特别是针对制造业、高铁行业等对绿色发展影响较大的行业,要建立专门的监管制度,构建全方面的监管机制,确保企业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三是利用舆论媒体进行正向引导。为了提升企业的社会形象和竞争力,鼓励企业积极发布真实可靠全面的社会责任报告,相关监管机构可以通过对优秀企业进行采访报道的方式,积极宣传和树立典型,调动企业自愿披露积极性,有助于企业的良性发展。
(二)针对上市公司自身
1.设立内部专职部门
上市企业应设置专职部门来确保企业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和效率。专职部门负责执行和披露企业内部的各项相关信息,做好企业内部协调与外部沟通职责,确保信息披露的可靠性、真实性、完整性,同时及时发现并应对潜在的风险和挑战。专职部门应直接由公司高层领导,确保其在企业内部的权威性和独立性。专职部门应拥有专业的财务、法律、公关等方面的人才,以确保其具备全面、专业的信息披露能力。通过合法合规的信息披露,追求透明度和合规性,维护企业声誉,吸引投资者信心,同时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和长期竞争优势的重要保障。
2.建立信息披露文化
上市公司应将合规信息披露文化融入企业文化建设中,积极主动倡导诚信、透明、公开的经营理念。通过内部宣传、培训教育等方式,加强员工及领导层对于披露工作的认识,合规透明开展信息披露,使全体员工认识到信息披露对公司声誉、投资者关系以及市场稳定的重要性,从而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完善激励机制
上市公司可以考虑建立与信息披露挂钩的激励机制,将信息披露质量作为企业管理层绩效考核指标之一,根据本年度信息披露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奖罚,提升管理层责任感与重视程度,同时对于信息披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正向激励,进而激发全体员工对信息披露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六、结语
从目前趋势来看,可持续信息披露制度已经呈现更加多元和严格的发展趋势。于政策层面而言,要构建一个完整的可持续信息披露制度和体系,加强披露监管力度,从而推动我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内在要求增添不竭动力。对于企业而言,要更加注重披露其在环境、社会及治理方面的全面信息和深层次数据,以展示其可持续性表现,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满足公众信息知情权,将可持续发展与公司战略深入结合,推动公司长久发展。
参考文献:
[1]吴佩芬,张美君.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的基本经验探究[J].社科纵横,2020,35(12):17-21.
[2]陈雪,刘玥婷.“多位一体”推进我国ESG生态体系建设[J].中国质量,2023(2):16-22.
[3]马冬鸣,史瑞超.和谐发展融合创新探索可持续发展报告体系的实践与保障[J].中国总会计师,2023(8):14-16.
[4]李秉祥,茹雨青,李真.企业ESG报告信息披露内容分析[J].财会月刊,2023,44(13):73-78.
[5]赵雨豪.我国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的制度缺陷及完善路径[J].社会科学家,2023(11):77-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