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发行绿色债券的融资效益分析论文

2024-06-27 10:25:44 来源: 作者:liangnanxi
摘要: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严重,推动绿色发展是我国重要的政策导向。绿色债券的发行使得绿色产业主体以较低的成本优势、多样化的融资渠道等参与环境治理,实现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环境效益的双赢局面。对深圳能源进行案例研究,结合企业绿色债券融资动因及过程,对其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环境效益进行分析,得出深圳能源发行绿色债券经济效益较为显著,社会效益良好,环境效益初见成效,总体上呈现一定的正向效益。
摘要: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严重,推动绿色发展是我国重要的政策导向。绿色债券的发行使得绿色产业主体以较低的成本优势、多样化的融资渠道等参与环境治理,实现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环境效益的双赢局面。对深圳能源进行案例研究,结合企业绿色债券融资动因及过程,对其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环境效益进行分析,得出深圳能源发行绿色债券经济效益较为显著,社会效益良好,环境效益初见成效,总体上呈现一定的正向效益。
关键词:深圳能源;绿色债券;融资效益
0引言
近年来,生态环境问题引起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各国区域经济发展日益受制于有限的资源,而公众对环境保护的认识也在逐步提高。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积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将加快建设新能源体系,参与气候治理作为发展目标。在全球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的背景下,中国的绿色债券市场迎来了广阔的发展空间。绿色产业的环境属性较强,项目建设周期长、前期收益率低并且单一的筹资方式难以满足巨大的资金需求,使得绿色产业发展受阻。绿色债券的发行让企业以多元化的筹资方式促进绿色产业发展,通过增强企业现金流动、缓解期限错配提升企业价值。在国家政策的倾斜及企业绿色债券融资的双向促进下,绿色债券的发行规模与日俱增,非金融企业对绿色债券的需求量不断扩大,有效缓解了企业的融资压力,推动了企业的绿色转型与发展。以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能源”)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其绿色债券的融资效益的分析,总结其发行绿色债券的成功经验及存在的不足,以期为相关绿色产业企业进行绿色债券筹资提供借鉴。
1文献综述
关于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目前已有文献主要从3个方面进行了较多的研究。首先,关于绿色债券的发行动因,主要聚焦在融资成本较低[1]、受到企业及投资者青睐[2]和具有绿色属性的企业融资工具[3];其次,关于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的积极性,现有研究提出企业发行绿色债券融资不仅能够降低企业融资成本[4]、拓宽企业融资渠道[5]、推动企业技术创新[6],还对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及提升企业声誉[7]等有积极作用;最后,关于绿色债券的发行效果及存在的问题,学者认为绿色债券的发行对促进企业经济发展[8]及解决环境污染问题[9]均有一定的正向作用,但我国绿色债券起步较晚,绿色债券市场还存在监管力度低[10]、环境信息披露较少[11]、质量较差[12]、对市场规范作用有限等[13]等问题。
国内外学者已对绿色债券融资的研究有了较为丰富的成果。但相关文献大多集中于绿色债券整体市场的实证研究,而对某一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的动因、效益等研究较少。通过案例研究国有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的动因以及其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为绿色产业企业更好地运用绿色债券筹资提供借鉴。
2深圳能源发行绿色债券的案例分析
2.1深圳能源概况
深圳能源成立于1991年,于1993年在深交所上市,是电力行业首家在深圳上市的大型股份制企业。企业主要从事各种能源项目的开发、销售,运用新兴技术处理城市垃圾和废水,为城市提供燃气等能源供应。随着企业的发展,深圳能源已形成电力、环保及燃气等核心业务,以能源资本、置地作为辅助业务的“三轮两翼”体系,从区域性电力服务企业向全国性能源企业发展。自“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后,深圳能源响应政策,向清洁能源及环境治理业务转型,建设垃圾焚烧厂等环保项目,形成综合型能源企业。
2.2深圳能源发行绿色债券的动因
深圳能源的财务报表显示,深圳能源发行“17深能G1”时,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预计具有为发行债券还本付息的能力。其发行绿色债券主要是为了满足其绿色项目的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拓宽融资渠道,树立企业形象。
首先,深圳能源发行绿色债券能够满足其绿色项目的资金需求。“十三五”规划期间正值抢占垃圾焚烧发电市场份额的关键时期,发行绿色债券既能使得企业抢占垃圾焚烧市场的先机,还能满足其资金需求。
其次,深圳能源发行绿色债券有利于企业降低融资成本,拓宽融资渠道。一方面,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无需向金融机构支付中介费用;另一方面,发行绿色债券筹资会受到政府政策的支持,各类政府补贴资金及税收优惠无疑能够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此外,发行绿色债券筹集资金使得企业运用多样化的筹资渠道发展自身产业,增强企业现金流量。
最后,深圳能源发行绿色债券有益于树立企业形象。发行绿色债券可以使得深圳能源在企业竞争中提升其发展地位,利用绿色产业吸引更多投资者。
2.3深圳能源发行绿色债券的融资过程
“十三五”规划期间,企业抓住机遇抢占垃圾焚烧发电市场份额,分别于2017年发行一期绿色债券“17深能G1”,2019年发行两期绿色债券“19深能G1”“19深能G2”,见表1。其中,“17深能G1”于2017年11月22日发行,发行总额为10亿元,期限为5年,票面利率为3.6%,其资金用于宝安三期、潮安电厂、泗县电厂和化州电厂4座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建设。“19深能G1”于2019年3月7日发行,发行总额为16.5亿元,期限为10年,票面利率为4.05%,其资金用于桂林市山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潮州市市区环保发电厂及补充营运资金。“19深能G2”于2019年7月11日发行,发行总额为11.5亿元,期限为10年,票面利率为4.15%,其资金用于“妈湾城市能源生态园项目”“扎鲁特旗保安风电场300MW工程项目”及“太仆寺旗2×25MW背压机组项目”的建设运营,详见表1。
2.4深圳能源发行绿色债券的效益分析
2.4.1经济效益
整体来看,深圳能源通过发行绿色债券拓展了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改善了企业资本结构,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后,各财务指标也有明显变化,由于深圳能源仅披露了2021—2022年的发行绿色债券筹资所投产各项目的净利润,其他信息并未进行详细披露。因此,假设企业在2017—2019年除发行“17深能G1”“19深能G1”及“19深能G2”这3次绿色债券外,并未进行其他途径的融资,通过时间变化趋势分析考察分析深圳能源发行绿色债券的经济效益,具体分析如下。
1.净利润总体上呈现增长
深圳能源对其发行绿色债券投产项目的净利润仅从2021年开始单独披露,故仅对其各投资项目2021年、2022年产生的净利润进行分析,见表2。“17深能G1”筹资投产的潮州市潮安区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宝安区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项目、化州市绿能环保发电项目、宿州市泗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在2021—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为15.69%、20.66%、23.30%、-78.25%,除宿州市泗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外,其他项目均呈稳步增长趋势。说明深圳能源通过对绿色债券融资获得的资金进行合理高效的利用,建设了环保项目,使得其净利润力获得提升。“19深能G1”及“19深能G2”筹资投产项目产生的净利润增长率最大为妈湾城市能源生态园项目,达到457.82%,最小为太仆寺旗2×25MW背压机组项目,低至-102.04%,各项目增长率较为不稳定,这是由于绿色项目前期投入资金较大,本身回报周期较长,盈利较缓慢的特点造成的。
2.偿债能力明显增强
深圳能源的流动比率在2010—2017年从1.12下降至0.72,速动比率从0.96下降至0.66,逐渐偏离最佳值,说明企业偿债能力不断下降,见图1。2017年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后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明显上升,在2022分别达到1.02和0.97,说明企业流动性明显增强并总体呈现上升趋势。可见,深圳能源发行绿色债券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增强企业资金的流动性。
3.资金利用效率提高
企业的总资产周转率于2010—2016年从42.88%下降至18.60%,在2017年企业通过绿色债券融资用于环保项目建设后,其总资产周转率在2022年升至26.56%,说明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筹集的资金利用效率较高,见图2。
4.总资产增长率回升
企业总资产净利润率在2010—2018年从5.56%下降至0.84%,2017年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后其总资产净利润率在2018年后整体呈现上升趋势,到2022年升至1.75%,呈现回升趋势,见图3。其总资产增长率在2020年跳升至3.74%,这是由于绿色债券融资所开发的项目建设周期长,到中后期才会产生效果,会在某一年出现“跳升”的情况。综合来看,深圳能源发行绿色债券之后的成长能力是值得关注的。
5.股价效应不显著
以深圳能源2017年发行第一期绿色债券“17深能G1”这一特定事件为事件期,即2017年11月22日,以[-150,-1],即2017年3月22日—2017年10月31日为清洁期,根据该期间深圳能源个股收益率及深证成指市场收益率,利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构建股票预期收益率模型,选取事件期前后15个交易日,在假定α、β在事件期内保持不变的情况下,计算得出深圳能源的累计收益率及超额累计收益率,见图4。企业异常收益率在窗口期波动较频繁,有14个日期异常收益率为正,累计收益率在时间日前15个交易日中有10天为负,在事件日前一天达到最小值-3.80%。在发行绿色债券后的6天内企业累计收益持续上升,达到最大值1.47%,但在此之后,则呈现下降趋势。整体来看,发行绿色债券后企业累计收益率高于发行绿色债券前,说明绿色债券融资能够给予企业股票起到正向提升的作用,但其正向作用是有限的。绿色债券对股价的正向作用不显著主要是因为绿色债券作为发展的新事物,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不清晰、政府监管力度低、市场规范作用有限等诸多不完善的因素使得投资者对其信心不足。
2.4.2社会效益
1.年发电量明显提高
深圳能源发行绿色债券投资的绿色项目用于垃圾焚烧发电及风能发电。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产后,年发电量在2018—2022年从27.76万kW·h升至102.05万kW·h,发电量呈现稳步上升趋势,变化显著。风力发电量在2018—2022年从43.4万kW·h升至319.95万kW·h,呈现明显增长趋势。2020年企业风力发电量增幅达到215.62%,这是由于太仆寺旗2×25MW背压机组项目及扎鲁特旗保安风电场300MW工程项目均于2020年投产。项目投放后使得社会能源成本降低,能源安全得到保障,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2.树立了良好的绿色形象
当前,环境问题是全社会关注的重点话题,企业通过发行绿色债券将更多资金投向绿色项目,促进绿色经济的发展,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引起社会公众的关注和宣传。深圳能源积极发行绿色债券,证明了绿色债券在我国发展的可行性,树立了良好的绿色企业形象,为企业向绿色产业转型升级做出了榜样,吸引了更多企业投身于绿色项目建设,使得绿色债券市场蓬勃发展。
2.4.3环境效益
1.垃圾处理能力显著增强
“17深能G1”募集的资金投资项目于均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深圳能源企业年度报表中,仅对部分项目的垃圾日处理量有所描述,并未对发行绿色债券各项目的垃圾日处理量及年处理量进行单独披露,因此假设其余垃圾处理项目并未发生变化,选取企业整体垃圾年处理量进行分析。2012—2017年深圳能源垃圾年平均处理量为214.20万t,处于较低水平。2018年深圳能源垃圾年处理量达324.57万t。这是由于“17深能G1”筹集资金投产的潮州市潮安区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于2018年3月31日投产,使其垃圾处理量呈现增长趋势。随后,深圳能源2019年发行绿色债券投资的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均于2019—2020年投产,使企业垃圾年处理量显著上升。至2022年,深圳能源垃圾年处理量达1160.32万t,见图5。总体来看,深圳能源发行绿色债券融资后生活垃圾全年累计处理量飞速增长。
2.居民空气质量得到改善
深圳能源发行绿色债券投资项目采用优质的垃圾焚烧设备与技术,使得烟气排放达到欧盟标准,其中,潮州市潮安区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实现资源优化及无害化垃圾处理,获得我国电力行业最高荣誉“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化州市绿能环保发电项目、宿州市泗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运用成熟的技术解决土地填埋带来的细菌污染等问题,使得居民空气质量与生活环境有了很大改善,对环境治理产生巨大效益。
3.促进资源有效利用
“17深能G1”“19深能G1”募集资金均用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属于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19深能G2”募集资金投资的太仆寺旗2×25MW背压机组项目及扎鲁特旗保安风电场300MW工程项目分别属于《绿色债券发行指引》中的风能发电项目。一方面,企业通过技术手段将废弃垃圾焚烧进行发电,促进了资源的有效利用;另一方面,企业通过对风能发电项目的投资,加强对可再生资源的投入与实践。项目投产后,对改善居民环境,促进生态环境有积极作用,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
3结论与启示
3.1结论
在对深圳能源发行绿色债券的动因及融资过程进行简要阐述基础上,对其发行绿色债券融资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进行了案例分析,研究发现:
3.1.1经济效益较为显著,但市场反应不积极
深圳能源发行绿色债券后,其净利润、偿债能力、资金利用效率及总资产增长率均得到一定程度的增长。这表明企业通过发行绿色债券能够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拓宽融资渠道,增强资金利用效率,缓解短期偿债压力,具有较为显著的经济效益。但深圳能源发行绿色债券后对其股价的正向效应在短短几天之后回归正常,绿色债券融资对企业股价产生的正效应较小。这是由于当前绿色债券处于发展阶段,政府监管力度低、市场规范作用不足等不完善因素使得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后存在市场反应不积极的现象。
3.1.2社会效益良好,对企业具有吸引力
深圳能源绿色项目投产后不仅使得企业年发电量显著提升,还树立了良好的绿色企业形象,吸引了更多企业投身于绿色项目建设。一方面,深圳能源发行绿色债券后,其年发电量显著增长,对改善居民环境、促进电力发展有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在深圳能源发行绿色债券获得较为良好的效益,吸引了更多企业开展绿色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绿色债券市场的发展。
3.1.3环境效益初见成效,但环境信息披露不完全
深圳能源作为以成熟技术为优势,在城市中建设环保项目,进行垃圾无害化处理与发电,使得深圳能源垃圾年处理量与发电量大幅提升,对改善居民环境,促进生态环境有积极作用。但企业仅对绿色债券融资的金额去向及绿色项目建成后的年利润进行披露,并未对项目投放后的具体成效进行跟踪,其各项目每年垃圾年处理量及改善环境的单独数据未进行披露,发行绿色债券存在环境信息披露不完全的现象,影响投资者决策。
3.2启示
3.2.1提升绿色债券经济效益
深圳能源发行绿色债券的经济效益较好,企业应抓住绿色金融带来的政策倾斜与资源优势,通过打破行业壁垒,不断精进技术等提高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企业的营运能力、成长能力等,使整体绩效得以提升。从股价效应来看,绿色债券对投资者的吸引力不够高。企业应在深入挖掘绿色债券的经济效益的基础上做好绿色债券投资项目的规范化管理及风险控制,增强投资者信息。此外,政府应加大监管力度,出台一系列市场规范政策,为绿色债券的蓬勃发展开辟肥沃的土壤。
3.2.2吸引企业投身绿色项目建设
发展绿色债券可以助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对于促进绿色发展和经济转型意义重大。因此,企业和政府应该加强绿色债券的宣传力度及鼓励政策,提升其社会关注度,吸引更多企业投身于绿色项目建设。首先,可以充分利用媒体宣传绿色债券,向社会灌输绿色债券概念,普及绿色经济思想,吸引更多发行人选择绿色债券融资;其次,政府可以通过税收优惠等措施鼓励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并且利用通过政策向企业释放信号,引导更多企业参与绿色金融;最后,政府可以开展更加多样化的绿色融资渠道,例如绿色债券与其他绿色金融工具的协同等,让企业在发展自身产业的同时为环境发展做出贡献。
3.2.3加强环境信息披露程度
从企业对绿色债券的信息披露来看,深圳能源仅对绿色债券融资的金额去向及绿色项目建成后的年利润进行披露,并未对项目投放后的具体成效跟踪披露,这并不符合绿色债券信息披露要求。企业应意识到绿色债券的环境效益是投资者明晰绿色债券价值的重要指标之一,企业对绿色债券环境效益的披露不仅能够强绿色债券融资的信息透明化,缓解信息不对称现象,还能为企业带来更多的正面形象,使得投资者对绿色债券的投资更有信心。此外,政府也应完善绿色债券信息披露制度,对信息披露不规范的企业制定惩罚措施,以确保投资者和社会更好地了解项目投产后带来的环境效益等信息。
4结语
对深圳能源进行绿色债券融资进行案例研究,结合其绿色债券融资动因、过程及其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环境效益进行分析,得出深圳能源发行绿色债券具有一定正向效益。企业应抓住政策机遇,积极提升绿色债券经济效益、吸引企业投身绿色项目建设。同时,政府要进一步加强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为绿色债券的蓬勃发展打好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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