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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学术论文库 > 教育论文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背景下三地职教体系研究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背景下三地职教体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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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6 14:01:29    来源:    作者:shaozhun

摘要:摘要:为了实现三地协同发展,文章首先对粤港澳三地职教体系进行了阐释,然后对粤港澳三地职教体系进行比较,最后从广东、香港、澳门三个方面提出了粤港澳三地职教体系融合发展策略。

  摘要:为了实现三地协同发展,文章首先对粤港澳三地职教体系进行了阐释,然后对粤港澳三地职教体系进行比较,最后从广东、香港、澳门三个方面提出了粤港澳三地职教体系融合发展策略。

  关键词:职教体系;粤港澳大湾区;管理与保障机制

  粤港澳大湾区现已成为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新形态之一,而职业教育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打造国际化教育高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出的应用型人才更是成为发展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的“主力军”。粤港澳三地同根同源,但由于历史、经济发展需求等的不同,形成了各具特点的职教体系,这使得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合作充满机遇与挑战。因此,如何协调三地职教体系,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建立符合该区域经济水平的职业教育发展模式,是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发展和改革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

  本文选择粤港澳三地职教体系作为研究对象,立足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背景,运用政策分析法和比较研究法,对粤港澳三地职教体系进行纵向和横向的分析,并针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目标,多维度探讨了构建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职业教育合作体系的可行性对策。

  一、粤港澳三地职教体系阐释

  体系是指一定范围内或同类的事物按照一定的秩序和内部联系组合而成的整体。从这个定义上来讲,体系既强调整体横向和纵向''骨架”的建构,也强调内部事物之间的联系与相互作用。职教体系是指在职业教育范围内各种类型、各个层次、各种形式的职业教育结构及各级行政管理组织组成的有机整体。从狭义上来讲,职教体系是指各级各类职业教育的学制结构,也包含内部不同层次、不同类型教育的相互作用。

  因各自历史发展背景及习惯不同,粤港澳三地对职业教育概念的理解有所不同,如广东使用“职业教育”一词,香港为'‘职专教育”,澳门则是"职业技术教育”,但其培养目标基本上是一致的。为方便全文统一概念,本文釆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国际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大会(World Congress on Technical and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中釆用的"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Technical and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一词,并统一简称"职业教育”,其涵盖与职业、生产、服务及生活各领域相关的教育、培训及技能发展。本文所说的职教体系统一釆用"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体系”的含义。

  (一)广东职教体系

  广东职教体系在职教法规的框架下运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成立以来,百废待兴,十分重视职业与技术教育的发展,将其作为培养各级各类技能型人才的重要举措和方式,实践中包括职业教育、技工教育、中等专业教育等,涵盖学龄儿童和成人教育,办学主体多元,但在相关概念上并未统一。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从法律上规定职业教育以初中后为重点,实施分流教育,职业教育体系分为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两大类别乳目前,广东职业教育从中学阶段开始实施,与以升学为导向的普通教育相对,是以就业为导向的分流教育。其中,职业学校教育由教育部统一管理(除技工学校),分为初等、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三大层次,三者培养目标不同,但具有一定的继承性和递进性。中等职业教育以高中层次为主,学制为三年;高等职业教育以专科层次为主,部分本科学校设有职业技术教育二技学院,学制均为三年,为专科学历,且近年来有部分本科院校独立或与其他技术学院联合试办高职本科专业,学制为四年,并颁发学士学位。而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则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管理,前者发展为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高级技师学院系列体系,统一在中考和高考招生平台招生,后者主要依托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和各级各类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实施,内容包括从业培训、专业培训等。21世纪前后,随着国家行政管理改革的深入,-些地方如上海将技工院校等均划归教育部门统一管理,但广东保留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职能,仅将基本发展数据统归教育部门和统计部门,作为教育事业发展情况信息进行统计公布。

  (二)香港职教体系

  香港职业教育涵盖不同教育程度,以课程形式而非专门学校教育的形式进行,并结合完善可信的资历结构,提供文凭至研究院程度的资历。职业教育课程提供来源多样,包括教资会资助大学、专业院校和培训机构、法定机构(如职训局)及日益壮大的企业学院(即企业属下的培训机构)四。概括来说,香港职业教育主要分为两大部分:教育制度下的职业教育和教育界外的职业教育,前者进一步分为中学程度和专上程度的职业教育。中学程度的职业教育内容包含初中阶段的生涯规划教育、商校合作计划和高中阶段的应用学习课程、其他学习经历活动和校本职业训练课程;而专上程度的职业教育包括副学士学位课程中的高级文凭课程和高等教育院校开办的以专业/职业为本的学士学位课程和深造课程,学生完成学习后均可获得相应阶段的文凭和学位。此外,职训局的职专文凭课程、基础课程文凭和学徒计划,以及不同院校开办的毅进文凭课程等课程也会提供给在职人士进修,完成课程后即可取得对应的证书和文凭。值得注意的是,香港的资历架构结合了通识教育和职业培训,并认可技能和经验,不同阶段的文凭和证书可相互转换,从而畅通职专进阶路径,为职业教育体系提供了坚定的保障条件。

  (三)澳门职教体系

  澳门将职业教育定义为“正规教育内高中教育阶段的一种教育模式”,旨在培养中等程度的技术人员,并兼顾升学和就业需要,此定义规定了职业教育仅在高中阶段进行,是正规高中教育的一个分支。目前,澳门有2所专门职业中学和9所中学开设职业教育相关课程。职业中学的学生在高一和高二阶段进行通识教育的基础上,修读社会文化和专业科技与实践领域的课程,高三阶段进行专业实习或实践性学习,且通过的学生在毕业时将同时获得高中学历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进而可选择继续升学或外岀就业。近年来,为了满足公众需求和经济发展需求,澳门高等教育机构陆续提供了部分职业性质较强的进修课程,这与职业中学在课程设计上有-定程度的沟通和对接。

  二、粤港澳三地职教体系比较

  现今,除了澳门仍未形成单独的职业教育体系,广东和香港均已形成在纵向上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横向上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相互融通且相互补充的职教体系,但发展程度并不相同。

  (一)纵向比较

  1.办学层次设置的异同。从职教体系的层次设置来看,除了澳门仅有中职教育一个层次,其余两地在宏观上均涵盖了中职教育和高职教育两大层次。具体来讲,香港以课程形式确定办学层次,涵盖初中文凭课程、高中文凭课程、高级文凭课程、以专业/职业为本的学士学位课程、深造或以上课程5个层次课程,形成了与初、中、高职业技术教育训练相配套、衔接贯通的职教体系。在广东,职教体系则涵盖初中、高中、专科和本科教育4个层次,且初等职业教育随着初等职业教育人数过少而逐渐消失,中等职业教育占比最大,高等职业教育则主要集中在专科教育上,本科教育较少,而硕士、博士教育层次基本上并无设置。

  2.中高职贯通的异同。从入学方式来看,澳门和广东入学方式相近,即由教育部门宏观指导,学校按照制度性的招生计划招生,学生需要参加统一考试,并根据成绩和相关学历证明申请报读,此外,澳门还增加了面试环节。就广东而言,目前已基本形成以学制一体化模式和单考单招模式为主的中高衔接的现代职教体系,近年来也加快了对职业教育和本科教育的探索,但总体而言路径较少,无法满足大多数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升学需求。此外,高职升应用型本科的路径仍十分狭窄,主要为部分本科院校独立或与其他技术学院联合试办高职本科专业,专业数量较少,培养模式也仍在探索中,且仅能对口应用技术型本科院校,而无法对口综合性本科院校,这在一定程度上阻断了很多进阶路径。此外,人社部门主管的技工学校尚未获得教育部门主管的学历认证,也无香港那样对应的学术与学历认证机制,更难以对接教育部门主管的职业院校。相对而言,香港虽并无专设的职业院校,但所有学校均可开设职业类课程,因此入学方式基本与普通教育一致,即凭阶段性的资历证书及文凭申请报读下一阶段的学历学位课程。

  从毕业出路来看,三地的职业教育均有升学与就业双重出路。广东以往一直推行“双证制”,从2019年开始启动"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和学分银行建设工作。“1+X”证书中的“1”为学历证书,“X”为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相比“双证制”而言,其更关注学生职业活动和个人职业生涯发展需要的综合能力。学分银行则是对学生通过教育获得的学分或成果进行积累和认定转化,可作为高•級教育免修相应基础课程或模块的依据,促进学历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但目前仍主要集中在试点院校,并未全面推行,相关等级证书也在研发中,制度并不完善。此外,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或资格等级证书的主管和颁发部门并不相符,前者由教育部颁发,后者由劳动与人力资源部门颁发,两者在互相转换过程中会受到一定的阻碍,同时两证书的国际化程度不足,难以满足出口制造业和外贸企业的用人需求。最为简单的是澳门,职业中学毕业生在毕业时将同时获得高中学历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香港设立初中、高中、副学士、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专科教育对应副学士学位,而内地专科教育对应的是专科学历,并无副学士学位的设立。为满足学生毕业外出就业或继续升学需要,职业教育也一直与相关证照挂钩。香港具备-套由香港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局统一开发和主管的完善资历架构,提供文凭至研究院程度的资历,学生完成相应阶段的职业教育课程后,会得到对应阶段和等级的学历文凭和职专文凭,最高资历可达硕士/博士程度(7级),同一级别的文凭和证书具有同…级资历证明,可在衔接学位、就业培训、回流教育等方面相互转化。同时,香港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局十分重视文凭和学历的国际衔接,除了继续加强与英联邦教育体系的文凭与学历互认,还积极加入欧洲及跨地区的国际教育质量评估与认证协作网络和职业资格互认机构。

  (二)横向比较

  粤、港、澳均从中学阶段开始实施教育分流,且职业教育在各自的教育体系中都占有重要地位,是学生升学和就业的重要渠道。

  1.普职融通结构的异同。从教育内部结构来看,国际上日益强调普职融通的终身教育体系。尽管广东在多份政策文件中提出让普通高中适当增加相关职业教育课程,探索综合高中发展模式,以促进普职融合,但实践中普职融通渠道和机制极少,在课程开发设置、学分互相认定等方面的配套设施仍未完善,高等教育阶段除了部分本科院校独立或与其他技术学院联合试办高职本科专业,职业院校与普通院校间几乎没有机制性的交流。在普职衔接上,广东的“立交桥”也显得不太顺畅,中职升本科主要有“3+4”分段培养和中职对口本科模式,两者均在教育部门指引下,由中职学校与本科学校联合培养学生,但培养人数有限定,机会少;学生要想从普通高中升高职院校,则是通过高考或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前者以分数为标尺,后者则需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笔试和面试,机会相对较多。若高职学生想报考本科院校,则有普通专升本、自考专升本等途径,但最后获得的学历证明含金量并不相同。相对而言,香港职业教育具有明显的普职融通特点,即以职业教育课程为依托进行教学,但这些课程大部分是在普通初中、高中甚至大学中实施的,与通识教育相互补充配合。澳门则与广东相近,都是学生经历中考后进行分流,分别进入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中职学校学生以就业为导向,以技能课程为主;而普通高中则以升学为导向,学习学术性课程,两者在课程设置上具有很大的区别。

  2.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沟通的异同。职业培训作为职教体系的一大组成部分,应发挥自身的优势,面向社会各类人群开展多样化的教育培训,以提高整个社会人群的劳动素质。目前,三地均出现不同程度的高技能劳动人才不足的现象,这一定程度上可归因于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没有很好地衔接。这一问题在广东最为突出,由于在管理部门、课程、对象、特点等方面不一致,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的地位、关注度等不同,导致相互沟通与衔接也受到了阻碍。教育部主管职业学校教育,颁发与劳动就业无关的学历教育证书,而人社部主管职业培训,颁发与劳动就业直接关联的职业资格和职业等级证书,然而这两个部门及两种''封闭”的证书制度之间并不存在对应可转换的关系叫且具有一定的次序性,职业学校教育的学历证书并不代表技能达标,但职业资格证书获得的前提是学历达标,这一定程度上将职业培训放在了职业学校教育之后。职业学校教育对象为尚未就业的在校学生,具体课程由教育部门统一规划和设置,侧重基础理论;而社会培训的课程设置权则是被人社厅下放到技工院校,针对在职工作者,且重点在于实用技能和知识,两者存在诸多差异并少有交际。此外,目前广东的职业教育多被理解成狭隘的职业学校教育,同时忽视了职业培训,两者的地位和受到的关注度并不相同。在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完善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后,广东的产教融合进入了一个发展新阶段,“订单班”“建教合作”等产学融合模式不断发展和完善,实践基地也在快速增多,校企合作不断深化,更出现了新的"1+X”证书制度和学分银行制度。可见,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的相互沟通和联合开始成为广东职业教育发展的一大趋势。相比之下,香港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机构沟通和联结十分紧密,主要体现为-些法定组织在统…管理下会为学校提供有关职业教育及培训的服务,如最著名的为职训局,其统筹提供职业教育及培训,开发及管理课程,并颁布相应证书。

  (三)管理与保障机制比较

  三地政府对其职教体系的设立及完善均十分重视,设立了相应的管理和保障机制,以规范和促进职教体系的长期健康发展。广东一直以来坚持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政府掌握主要的领导和发展权力,而计划招生、计划拨款、政府办学的做法仍然是目前职业教育的主流叫并逐渐设立了分类分层职业技术教育制度和政策依据,按序逐步推动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同时为其提供制度保障。近年来,内地把重点放在了职业本科、产学融合、普职融通等方面,创造性地提出了职业本科试点、‘'1+X”证书制度、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等制度,完善了教育教学标准建设,极大地推动了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和体系完善,同时也对农村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职业教育的吸引力。

  香港积极发挥市场调节社会办学作用和政府宏观引领和规范作用,颁布饵R业训练局条例》和《学徒制度条例》等,从法律上规范职业教育体系,并设立了法定机构进行统筹管理。除政府和法定机构外,职训局理事会也是香港职业教育组织和实施的重要主体,其成员除18位工商界及服务行业领袖、教育界人士和雇员代表外,还有教育统筹局副局长、劳工处处长、工业贸易署署长及职训局的执行干事4位相关政府机构负责人回,对职业教育专业开设、招生规模、市场需求等提出一系列调研及改善建议,同时通过评审的课程将载入香港资历架构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