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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业务拓展存在的问题和未来发展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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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10:13:34    来源:    作者:zhoudanni

摘要:我国公证工作取得了众多成就,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公证制度下公证业务开始进入到社会经济生产当中。公证业务的良好发展一方面能够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提供动力,另一方面还能够为广大公民的日常生活提供便利,目前我国市场经济已经进入到飞速发展阶段,为迎合市场发展规律,公证业务也必须加以完善,规范各项工作,解决现有难题与困境,以此确保公证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摘要:公证制度作为目前司法体系中的组成部分之一,具有系统、客观以及预防等多种特征。随着公证业务的不断拓展,现阶段公证制度已经成为我国司法体系中不可替代的关键内容。公证业务是公证制度的主要表现形式,公证业务在解决司法难题、向大众提供公证服务等方面产生了诸多便利。目前我国公证业务正处于飞速发展当中,但是在发展时也遭遇了许多难点困境,基于此,本文将以公证业务拓展难点与困境入手,对解决策略展开分析,并指出公证业务拓展发展前景,希望能够为公证行业发展产生参考作用。

  关键词:公证业务,现实难点,发展前景

  我国公证工作取得了众多成就,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公证制度下公证业务开始进入到社会经济生产当中。公证业务的良好发展一方面能够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提供动力,另一方面还能够为广大公民的日常生活提供便利,目前我国市场经济已经进入到飞速发展阶段,为迎合市场发展规律,公证业务也必须加以完善,规范各项工作,解决现有难题与困境,以此确保公证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一、我国公证制度现状

  1951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暂行组织条例》(已废止)中首次提出“公证制度”,虽然该条例目前已经失效,但是却提出了“公证制度”的雏形,其中明确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法院需要负责公证工作。1956年初,司法部结合我国实际,向国务院报送《关于开展公证工作的请示报告》,并经批准在各地设立公证处,但实行未久,1959年地方公证处被撤销,人民法院继续负责公证业务。1980年3月,针对我国公证制度设立、负责等问题,司法部印发《关于公证处设置和管理体制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司法行政机关需要承担公证处的管理责任,随后我国公证制度经过数十年总结、完善与修订,至2005年8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以下简称《公证法》),《公证法》的出台确定了我国公证制度的法律地位。其后,我国立法部门在2015年与2017年分别对《公证法》通过两次修正进行了调整与完善,这标志着我国公证制度已经逐渐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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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证业务拓展简介

  以当前公证业务的实际发展情况为依据,按照整体发展的思路可以将公证业务拓展分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公证业务拓展以满足大众需求为主,从公证业务的服务对象来看,自公证制度首次出现时就以满足大众的需求为导向,在社会不断发展过程中社会大众已经对公证业务提出了新的要求,所以公证业务就需要拓展,同时在拓展过程中仍然需要以社会大众为基础,进而发挥公证工作的效用;其次,公证业务需要迎合企业发展需要,公证业务不仅要面向大众,而且还要面向企业。1951年我国公证制度诞生,且在公证业务出现以后就开始向广大企业提供服务,从企业发展来看,现阶段日渐完善的公证制度、日益拓展的公证业务为我国诸多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了保障,尤其是对于小微企业而言,企业在开展很多业务活动时,必须通过专业的公证才能够展开。在这种情况下,公证业务拓展时还需要考虑到企业,满足国有企业、私有企业以及小微企业等对融资、并购等方面的公证需求;最后,公证业务的拓展需要以法律为根本。经过两次修正,我国《公证法》已经趋于完备,《公证法》是拓展一切公证业务的准绳,因此在公证业务拓展时必须确保拓展内容符合法律规章制度,任何行为不得超出法律范围,在法律法规的要求下拓展公证业务,并以法律要求为准绳为公民等各类群体提供公证服务[1]。

  三、公证业务拓展面临的困难

  (一)公证业务的结构仍需完善

  现阶段我国公证业务表现出稳步增长趋势,公证业务制度也趋于完备状态,但是在公证业务内部结构中却暴露出一些问题,这主要表现为公证业务仍然以传统模式展开,且时效性也难以保障。从当前我国公证业务结构来看,新兴公证业务所占据的比重非常小,在主要业务当中仍然以委托、继承等为主,这些均会对我国公证业务的发展造成影响,而结构不健全则是我国公证业务拓展所面临的首要问题。

  (二)公证业务可能被替代

  《公证法》中明确了公证制度与公证业务的法律效力,在现阶段的公证业务当中主要涉及公证事项和公证事务两部分,前者主要包括遗嘱继承、委托合同以及财务财产等方面的工作内容,而后者则包括待办代写、保管提存等项目。《公证法》中对各类公证业务作出了详细规定,但是其中很多细节仍然缺乏明确规定,这使得公证制度内很多业务面临取代风险。以目前市政部门等开展的“只跑一次”业务为例,该政策使得多项民政业务流程趋于简化,也提升了房地产交易领域的效率。目前很多房地产企业的业务办理与协议签订均由代理负责,或者依托互联网在线上开展不动产交易,诸如此类的一些新式业务对我国传统公证业务产生了很大影响,一些公证业务也面临着被社会淘汰的风险[2]。

  (三)核心公证业务未来堪忧

  目前委托公证与合同公证占据公证业务的绝对比重,虽然近些年我国公证制度越来越完善,但是能够向社会提供的公证业务种类却越来越少,同时也有部分企业甚至已经退出公证业务,这使得公证服务范围越来越小,同时核心公证业务也受到了些许影响,因此公证业务拓展面临重重阻碍。2017年8月,为了规范我国企业融资业务,司法部印发《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除此之外司法部门出台的很多规范均会对公证业务造成影响,且由于个人、企业公证服务成本较高,因此很多群体并不会将公证业务作为首选,众多实际情况使得核心公证业务开展困难重重,公证业务未来拓展也受到了诸多限制。

  (四)缺乏信息化技术支持

  现阶段信息化技术已经融合到社会发展的每一个领域,信息化技术产物更是进入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当中。但是从我国公证制度现状来看,对于信息化技术的利用效率远不及其他领域,以业务宣传为例,目前很多地区公证业务宣传仍然以传统模式为主,与新媒体宣传技术相比较缺乏核心竞争优势。缺乏信息化技术支持已经成为公证业务拓展的重要阻碍因素,公证业务的开展和拓展均离不开信息化技术的支持,如针对宣传渠道闭塞问题,管理人员要积极引进新媒体技术,构建专业化推广网站并对平台展开大力宣传,确保大众能够通过在线平台获取公证业务信息,通过这种宣传模式还能够为大众了解国家公证制度提供机会。现阶段我国公证业务拓展举步维艰,这与公证业务对信息技术的应用存在必然联系,若要谋求拓展空间,则需要从技术创新层面入手,以技术拓展业务形式,以促进公证业务水平的提升。

  四、公证业务拓展路径探究

  (一)明确公证业务未来发展趋势

  现阶段我国公证制度已经基本完善,从公证业务所面临的难题来看,多为发展中的问题,因此在公证业务拓展时需要具备前瞻性思维,构建创新发展理念,充分考虑市场实际情况,进而掌握公证业务未来发展趋势。公正业务各项制度逐渐健全,依法治国背景下大众法治意识不断健全,因此从市场需求方面来看很多群体仍然离不开公证业务,但是目前大众对公证业务的需求不局限于遗嘱和不动产公证等方面,而是向知识产权、电商等新型领域拓展,基于此,公证业务在拓展过程中需要顺应市场发展规律,明确该领域未来发展动态,顺应时代发展,创新拓展模式,扎根于基层地区,抓住基层、乡镇群体对公证的需求,在公证业务与社区服务之间形成联系,让更多居民掌握公证业务内涵[3]。

  (二)注重公证业务的质量

  目前司法部门在公证业务的类型上做出了明确规定,调整后的公证业务更能够迎合社会需求。此外,在公证业务开展过程中,一方面需要重视拓宽服务范围,另一方面则需要注重提升服务质量。目前公证服务在拓展中面临些许困难,而一旦失去服务质量保障,那么很有可能在市场中失去主动地位,因此在开展公证业务服务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在以法律为基准的条件下开展工作,以此提升服务质量。对于工作人员而言,在开展公证服务时必须具备强烈的责任意识和高度的工作热情,从切身利益角度出发为人民群众提供满意的服务。

  (三)提供企业事务公证服务

  企业事务公证服务是公证业务重要拓展方向,当前市场中企业数量不断增加,而公证机构则是企业办理各类公证业务的首选,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法规日益健全,这为公证机构发挥公证作用营造了良好环境,通过向公司、企业拓展公证业务能够有效减少各类纠纷,为企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以国有企业重组为例,在公证业务拓展时,可以向这些企业提供产权转让等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此外,在重组过程中企业各股东的股权均需要公证,此时便能够发挥公证机构作用,为企业提供高质量的公证服务。在公证业务不断拓展的过程中,公证人员需要不断提升自身水平,抓住当前的经济转型契机,为各类企业提供有效的公证服务。这不仅是公证业务拓展的重要渠道,而且还能够促进我国企业经济的高质量发展[4]。

  (四)健全法律与行业规范

  在经济全球化时代背景下,公证业务拓展势必会面对国际化问题,所以有关公证制度的法律法规必须尽快实现与国际标准的对接,此外现阶段我国尚未对需要公证的事项范围作出明确规定,所以很多人会将公证机构看作为证明机构,这实质上也是公证业务司法环境不完善的表现。基于此,在公证业务扩大过程中应当首先明确公证的属性,以法律法规形式保障公证效力。除此之外,目前很多公证业务难以得到大众的认可,这与公证制度的可信性存在密切联系,针对这一问题必须进一步完善公证制度法律法规,以法律手段提升公证公信力。公信力缺失一方面无法满足本国人民公证服务需求;另一方面也无法打通国际壁垒,所以闭塞的发展环境将会进一步提升公证业务难度,针对这一问题,司法部门需要进一步强化制度体系构建,以基本法律作为公证制度支撑,不断提升公证业务在国内外市场中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以此确保公证服务的高质量发展[5]。

  五、公证业务拓展未来发展前景与趋势

  虽然公证业务在拓展阶段会面临一些问题,但是从长远角度来看,公证业务仍然具备极大的发展潜能与良好的发展前景,并呈现出由传统单一向多元智能的发展趋势。一方面,公证机构是公证业务拓展的主体,为了确保公证机构的独立性,在未来发展中必须实现公证机构的独立,这不仅能够提升其服务效率,而且还能够保障机构权威性,同时在这种模式下,传统公证处管理方式就会随之改变。此外,政府部门需要按照“放管结合”原则对公证机构进行管理,不仅需要为公证服务提供自由发展空间,同时还需要做好监督监管,如在基于法律要求的前提下拓宽公证业务范围,同时针对承接服务构建考核评价机制,以促进公证业务朝着高质量、高效率方面发展;另一方面,“最后一公里”问题的解决是目前我国政府对公证机构拓展公证业务提出新的要求。基于此,未来公证业务需要与信息化技术对接,在服务阶段积极引进区块链、大数据以及人工智能等技术,以数据管理为例,公证机构应当将去中心化账本作为重点,搭建共享数据系统,将各类数据全部集中在数据库当中,并将这些数据分享至各节点上,这不仅有利于数据的共享,便于机构人员迅速获取数据,而且还能够避免数据篡改风险[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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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结语

  积极拓展公证业务能够为大众提供更为全面的公证服务,这在解决社会问题、调节经济矛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虽然当前公证制度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但是其在消除社会不安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方面发挥的作用不容忽视,正是这一特征使得公证业务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新形势下公证业务拓展需要紧跟时代步伐,从公证业务现状来看,近些年公证机构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与理想状态仍然存在些许差距,尤其是在与国际接轨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这就要求公证机构需要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在业务拓展前做好布局工作,树立统筹意识,掌握人民群众对公证服务的根本需求,以需求为导向针对性拓展公证业务,除此之外还需要对现有法律体系进行调整,迎合时代发展特性,进而使得我国公证业务可以平稳运行。

  参考文献

  [1]王少芬.公证业务拓展的经验、存在问题及对策[J].法制博览,2015(32):194-195.

  [2]张艳萍.关于公证业务拓展的理念探析[J].法制博览,2020(30):81-82.

  [3]李英武.新形势下公证业务拓展延伸服务的思考[J].法制博览,2020(24):147-148.

  [4]杜瑞平.公证业务拓展存在的若干问题及完善思路[J].法制与社会,2016(31):115-116.

  [5]马君琴.公证业务拓展存在的若干问题及完善思路[J].办公室业务,2015(24):39,21.

  [6]赵宝友.公证业务拓展的现实困境和发展路径分析[J].法制博览,2022(23):10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