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法律专业诉讼法数字化教学模式探索论文

2024-04-20 13:52:56 来源: 作者:hemenglin
摘要:诉讼法是一门兼具理论和实践的法学学科。根据高职院校培养目标,遵循“ 理论必需、 够用为度 ”的原则,高职法律专业诉讼法课程教学有其自身的特点
摘要:诉讼法是一门兼具理论和实践的法学学科。根据高职院校培养目标,遵循“ 理论必需、 够用为度 ”的原则,高职法律专业诉讼法课程教学有其自身的特点。随着数字化技术的发展,如 何应用数字技术手段提高课堂的教学效果,是现阶段我们面临的挑战。本文将从诉讼法课程课堂 数字化教学改革的必要性、现有的课堂教学模式的分析等方面建构诉讼法数字化课堂教学模式。
关键词:诉讼法; 教学模式; 改革
一、数字化教学改革必要性
在数字化时代背景下,信息化教学已成为现 代教学理念,如何应用数字技术手段提高课堂的 教学效果,是现阶段我们面临的挑战。在法学教 育领域,同样面临着如此的挑战。诉讼法课程是 法律事务专业的核心课程,属于程序法学科,不 仅需要让学生掌握诉讼法的基本理论、原理,还 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即学生的诉讼 实务能力。现代信息技术促进了智慧司法的快速 发展,电子送达、线上开庭、网上立案等电子诉 讼方式的广泛应用,提高了司法的效率。因此, 诉讼法课程教学时,必须结合智慧司法的发展开 展课程教学,运用新方式、新理念,坚持改革创 新 ,培养法治素质人才。
二、诉讼法课堂教学模式分析
( 一)诉讼法课堂教学现状
为深入研究调查诉讼法课堂教学现状,笔者 开展了诉讼法课程的问卷调查。调查对象包括 法律事务、法律文秘、社会工作三个专业在读学 生,从课程设置、课堂参与度、诉讼法知识掌握程 度、授课方式、信息化混合式教学模式、数字化 仿真诉讼教学平台应用等方面开展调查。根据调 查数据统计,在课程设置方面,96.36% 的学生认 为课程设置合理;对诉讼法课程参与程度,只有 三成学生经常跟教师互动交流,积极回答老师问 题;学生最喜欢的授课方式是结合案例讲解知识点;对于教学类视频均认为对学习有帮助,但认 为时长 20 分钟内比较合适;超过五成的学生认为 混合式教学或数字化仿真平台应用有利于提高自 身的实务知识水平。
据上述调查结果,诉讼法教学模式仍以传统 的理论讲授为主,以案例导入(讨论)、法庭观 摩、模拟法庭作为辅助方法,但同时也应用线上 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开展案例讨论活 动以及课前课后测试。但诉讼法的学习专业性 强,涉及很多的专业术语和诉讼法原则、制度和 程序,传统教学模式和混合式教学方法的确有助 于学生掌握诉讼原理制度,但也有其局限性。因 此,对于诉讼法的数字化教学改革需要根据调查 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从而建构数字化诉讼法教 学改革模式。
(二)分析诉讼法教学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从调查研究统计数据上看,在诉讼法教学实 践中,主要存在如下问题:一是学生课堂参与度 不够,缺少师生互动交流;二是对课程学习感兴 趣,但很多程序法知识没有完全掌握,比如证据 质证具体程序,知识点比较抽象化,学生难以掌 握;三是学生对微课、教学类视频、混合式教学模 式不排斥,但学习效果不理想,达不到教学的目 标要求;四是信息化教学方式多样化,但针对诉 讼法课程程序法的特点,现有的信息化教学平台 不足以满足教学需求。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的原因:
1.教师教学设计单一化
教师没有充分考虑高职学生的特点,不能调 动学生的积极主动性,导致课堂缺乏活力,无法 实现课程的教学目标。
2.课堂教学活动缺乏系统化、融合化
程序法与实体法是密切联系的部门法,在进 行教学设计中,不能完全脱离实体法,应当有机 地融合实体法与诉讼法的知识,实现程序法与实 体法的衔接。
3.信息化教学应用能力不足,教学效果有限
在如今的大数据时代,无论教学设计还是教 学实践,都离不开信息技术的应用,如课前导学、 课后测试、课堂实践教学等方面都要应用信息 化技术。但是,教师对信息教学技术掌握有待提 高,如对线上教学平台操作不熟悉,对部分功能 甚至不会操作。此外,在线仿真教学平台没有应 用到课堂教学中,对数字化教学改革的效果也会 有所影响。
(三)借鉴创新性教学模式
1 .BOPPPS 模式
BOPPPS 模式是一种以教育目标为导向,以 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最早源自加拿大的教师 技能培训。它由导言(Bridge in)、学习目标(Obj- ective/Outcome)、前测(Pretest)、参与式学习(Pa- rticipatory learning)、后测(Post assessment)和总 结(Summary)六个教学环节构成[1]。该模式采取 三段式教学,具体如下:第一,课前 BOP,包括 B— Bridge in:导入、O—Objective:目标、P—Pretest: 前测三个环节。该环节可以在课前通过图片、视 频、思维导向、社会话题等方式导入授课内容 , 设定课堂的教学目标以及进行摸底测试,这样可 以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了解学生的学 习情况,适时调整学习内容;第二,课中 P,指 P— Participatory learning:参与式学习。该环节主要鼓 励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活动 ,培养学生的思考能 力,可以采取小组讨论、案例分析等方式进行;第 三,课后 PS,包括 P—Post assessment:后测和 S— Summary:总结。课后 PS 主要是通过后测评估学生 掌握知识的程度,并同时对所授课的知识进行总 结,有利于教师根据学生掌握的程度调整教学方 式和内容,引导学生对知识点进行梳理。在诉讼法 教学中,应用 BOPPPS 模式,通过课前导入、确定 教学目标、课前前测、参与式学习、课后的测试和 总结等六个环节的教学活动,提高了学生运用诉 讼法原理的实务能力,同时也培养了学生的法律思维。
2.信息化教学在诉讼法中的应用
上述介绍的 BOPPPS 课堂教学模式,是属于 有比较完整结构的教学模式,对提高学生的诉讼 法原理应用能力有显著效果。但此模式仍属于比 较固化的模式,面对当前我国现代信息技术和智 慧司法的发展趋势,仍存在不足。根据目前的教 学模式研究情况,具有创新性的课堂改革模式包 括挑战性学习、问题导向学习、思维导图、学习共 同体(以学生自主学习)、学生参与微课制作、情 景模拟教学法、程序法与实体法教学超级链接、 实战化教学、信息化教学设计[2]、混合式教学模 式等。在笔者开展的诉讼法教学中,主要采取的 信息化教学模式包括:制作微课,利用碎片化时 间学习,提高学生学习趣味性;利用微信、QQ 群、 网络教学平台等学习空间开展混合式教学;通过 制作思维导图让学生掌握程序法的知识点。
笔者认为,在数字化时代下,信息化教学手 段应呈现多样化,传统的理论讲授方式予以保 留,但要创新其教学模式,如在理论讲授中通过 微课、思维导图、线上教学平台等信息化方式开 展教学活动。
三、建构诉讼法数字化课堂教学模式
( 一 )混合式教学模式的应用
混合式教学模式,是一种线上线下的混合式 教学方法,将传统教学模式与信息化网络化教学 结合起来,既能发挥教师的引导作用,也能激发 学生学习的主动性[3]。诉讼法课程教学目标是 让学生掌握诉讼法原理,并能够将诉讼法知识应 用于法律实务中,熟悉各类案件诉讼程序,即培 养学生法律实务能力。诉讼法课程第一个教学目 标是学生能够掌握诉讼法的基本原理,此目标以 传统理论讲授方式是可以实现的,但效果不好, 提不起学生学习兴趣。若能在课程教学中增加混 合式教学环节,可以有效地提升学生理论知识水 平 ,也可以克服课堂理论枯燥的问题。
( 二 )实现程序法与实体法教学链接
在法律体系中,程序法与实体法有着紧密的 联系,诉讼法是保障实体法的实施。程序法教学 过程涉及实体法的知识,因此程序法的学习不能 完全脱离实体法知识的应用,比如侵权案件当事 人的确定,就需要应用侵权责任法归责的相关原 理。因此,在开展程序法教学过程中,如果能实 现程序法与实体法的教学链接,将提高学生法事 实务的应用技能,融会贯通,将所学的知识应用 于法律实务中。要实现这种链接可以通过数字化技术开展,如通过微信、QQ 、优慕课平台、智慧 职教平台发布知识点链接来实现。学生在课前、 课中、课后都可以随时通过这些链接将程序法知 识和实体法知识进行比较学习,形成完整的知识 体系[4]。
(三)在线诉讼仿真平台的应用
随着数字化技术发展,通过混合式线上线下 教学活动已成为教学设计其中一个环节。如优慕 课平台、中国大学慕课平台、雨课堂、智慧职教平 台等在线教学资源可以让学生在课余时间开展线 上学习、线上测试、线上讨论,提高学生学习的自 主性,提高学生学习的效果[5]。在诉讼法课程教 学实践中,同样也开展了线上资源课后学习、线 上课后作业、线上课后测试,对学生掌握知识有 一定的效果,但依然停留在知识的学习层面,对 提高学生的法律实务能力效果不佳。学生在完成 全部课程后,依然没有完整掌握整个诉讼流程, 没有达到培养学生诉讼实务能力的目标。因此, 笔者认为可以通过诉讼仿真教学平台来更好地实 现教学目标。
在线仿真教学平台是以学生为中心,充分利 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5G 技术等技术的 “ 启发式教学 + 案例教学 ”新型培养模式,各高 校法学院近年来也陆续建设在线仿真教学平台。 如在厦门大学建设的“ 全在线诉讼仿真实验教学 平台 ”, 以及中国人民大学开发的“ 互联网法院 虚拟仿真实验 ”项目,该虚拟仿真实验以典型的 互联网法院纠纷为材料,模拟互联网法院纠纷 解决诉讼全过程,通过线上操作、人机互动、虚 拟仿真方式,让学生了解互联网法院的司法实践 情况,掌握诉讼法基础知识,培养学生的实务能 力,学会运用所学的知识解决现实的问题,达到 比线下教学更好的效果。
通过仿真实验平台,能够实现在线诉讼仿真 教学目的,让学生能够亲身实践了解整个诉讼的 流程,切实解决学生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相脱 离的问题,提高了学生的法学实践能力。根据诉 讼法课程教学调研情况,笔者认为,在线诉讼仿 真教学的实现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完善。
1.搭建在线诉讼仿真教学平台
在线诉讼仿真教学平台可以模拟法院诉讼实 务的工作程序,实现场景化的诉讼模拟服务,如 在线立案、线上送达、在线举证质证、在线庭审 等诉讼实务。通过仿真诉讼的实训,让学生更加 深刻掌握程序法的知识,提升学生的司法实践能 力,培养适合时代发展的法治应用型人才。如在线立案模块,能够让学生在线上制作相关的立案 文书,并完成立案的工作,继而掌握各类案件的 立案程序。
2.应用情景模拟教学法,建设数字化模拟法庭
情景模拟教学法在诉讼法教学的应用主要表 现形式是模拟庭审。模拟庭审让学生扮演法官、 检察官、书记员、当事人等角色,模拟庭审全过 程,通过角色扮演,从而掌握民事案件、刑事案 件、行政案件审判的程序知识[6]。但传统的模拟 法庭无法满足诉讼法教学的需要,改造传统的模 拟法庭实训室,打造数字化模拟法庭有利于诉讼 法各项教学活动开展,同时也能提高课堂教学 效果。数字化模拟法庭是传统模拟法庭与信息化 结合的课堂教学模式。笔者认为,除了传统模拟 法庭配置外,还应当具备录播系统、数字化庭审 系统软件,模拟真实法庭整个过程,让法庭更接 近真实的法庭。录播系统可以录音录像,可用作 师生复盘或作为书记员工作实务练习材料;数字 化庭审系统软件可以实现案件管理、证据展示、 参与人员发言、庭审笔录生成等功能,真正做到 还原真实庭审过程。
四 、结论
在法律实务工作中,解决法律问题都需要应 用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知识原理,因此,实现实体 法与程序法的教学链接非常有必要,有助于培养 适应社会需求的法律人才。在实现实体法与程序 法融合教学的基础上,要提高学生的法律实务技 能,还需要打破传统的理论讲授、宣讲式的课堂 教学模式,在教学实践中探索适用混合式线上 线下教学模式,通过在线诉讼仿真教学平台、数 字化模拟法庭等应用平台,实现数字化时代的诉 讼法教学模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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