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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市场监管体系下服务机构虚假陈述法律问题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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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10:09:56    来源:    作者:zhoudanni

摘要:债券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资本的配置和企业的融资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摘要:在债券市场中,债券虚假陈述案件频繁发生,给投资者和市场信心带来严重冲击。其 中,债券服务机构在债券发行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其履行责任的失误可能导致虚假陈述的产 生,给投资者造成损失。本文旨在深入探讨债券服务机构在债券虚假陈述案件中的责任承担问 题,分析相关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重点关注比例连带责任的适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以期为构 建更加健全的责任承担机制, 保障债券市场的稳健发展, 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债券虚假陈述,责任承担,比例连带责任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债券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资本的配置和企业的融资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1]。 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和金融市场改革的深入 推进,债券市场在我国金融体系中的地位逐渐上 升。作为长期稳健的投资品种,债券吸引着越来 越多的投资者参与,而企业则依赖于债券市场进 行融资,满足其经营和发展需求。随着债券市场 的发展,债券虚假陈述案件的频发也引发了广泛 关注。债券发行人、中介机构和相关主体在债券 发行、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 资者对债券风险的判断产生误解,进而造成其投 资损失。此类案件不仅直接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还对整个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和市场信心 产生了负面影响。在债券虚假陈述案件中,债券服 务机构作为专业中介机构,其在债券发行过程中 所承担的责任备受关注。研究债券服务机构责任 承担问题,有助于理清其在债券市场中的作用和 责任范围,进而构建更加完善和有效的法律责任 体系。因此,深入研究债券服务机构的责任承担 问题,不仅具有学术理论上的重要意义,更具有 推动我国债券市场健康、稳健发展的现实意义。

  二、债券虚假陈述案件概述

  ( 一)债券虚假陈述的概念与特点

  债券虚假陈述是指在债券发行或交易过程中, 信息披露义务人故意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性陈述 或者故意遗漏重要信息的行为。这些虚假陈述可 能涉及财务数据、项目计划、经营状况等多个方面。债券投资者在做出决策时往往依赖于这些信 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此虚假陈述可能对投资 者造成严重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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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券虚假陈述案件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信 息依赖性高:债券投资者通常依赖债券发行人或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来进行决策。如 果这些信息存在虚假陈述,投资者将难以获得准 确的市场风险评估和投资决策。2.潜在的投资者 广泛性:债券市场涉及各种类型的投资者,包括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等。虚假陈述可能影响 到多个投资者,带来的损失规模可能较大。3.资本 市场波动性:债券市场是一个敏感的资本市场, 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波动。虚假陈述可能导致 市场信心受损,进而引发市场动荡和投资者恐慌 情绪。4.法律法规监管:针对债券虚假陈述行为, 国家制定了一系列证券法律法规进行监管,对违 法行为进行处罚 ,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在债券虚假陈述案件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 况判断是否构成虚假陈述,并对责任方进行相应 的追责,进行比例连带责任的划分。旨在维护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 ,促进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

  ( 二)典型债券虚假陈述案例分析

  在债券市场中,出现了许多典型的虚假陈述 案例。例如,“XX ”公司在其债券发行过程中故 意隐瞒财务亏损情况,误导投资者,导致债券在 未来无法按时兑付本息,投资者遭受重大损失。 类似的,“XX ”项目债券虚假陈述案件中,评级 机构未充分核实项目价值,导致投资者未能获得与实际价值相符的回报。这些案例凸显了债券服 务机构在信息核查和风险提示方面的责任缺失, 同时也揭示了投资者在债券市场中所面临的风险 和挑战。通过深入分析这些案例,可以更好地理 解债券服务机构的责任承担问题,并为完善债券 市场监管提供有益启示。

  三 、民事责任的规定与法律依据

  ( 一)《 民法典》相关条款对责任承担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 民法 典》)规定了侵权责任的相关条款,其中包括债 券服务机构在债券虚假陈述案件中的责任承担。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和第一千一 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债券服务机构在债券发行 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存在过错,导致投资者遭受损 失的 ,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二)《 证券法》对债券服务机构责任的明确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也明确规定了对债券服务机构在债券发 行过程中的责任。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五条的 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 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 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此外,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债券服 务机构为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等证券业务活 动制作、出具的文件,应当勤勉尽责,对所依据 的文件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 核查和验证。若债券服务机构制作、出具的文件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 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与委托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2]。

  (三 )相关司法解释与规范性文件对责任认定的指引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一系列司法解释和规范 性文件,对债券虚假陈述案件中责任认定进行了 指引。其中,《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 纪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 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 院关于审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业务活动中 民事侵权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对债券服务机 构的责任承担进行了明确规定,为法院审理此类 案件提供了指导。这些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为 债券服务机构责任认定提供了重要参考。

  四 、比例连带责任在债券虚假陈述案件中的依据与合理性

  ( 一 )比例连带责任的理论依据与基本原则

  比例连带责任是一种在多方责任共同存在的 情况下,根据各方过错程度和责任范围的不同, 将责任承担划分为相应的比例,使每个责任方按 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的责任模式[3]。在债券虚假 陈述案件中,比例连带责任的理论依据与基本原 则有助于实现责任的公平、合理和高效分配。首 先,比例连带责任是基于公平原则确立的。根据 公平原则,每个责任方应当按照其过错的程度承 担相应的责任。这意味着在债券发行过程中涉及的 各中介机构,如承销商、评级机构和律师事务所, 在虚假陈述行为中的过错程度应当被考虑。例如, 承销商在债券发行中担任积极的角色,其在虚假 陈述行为中的过错程度可能相对较高;评级机构 负责对债券进行评级,其过错程度可能也相对较 高;而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意见时的过错程度 可能相对较低。通过根据各方过错的程度来确定 责任份额,可以实现公平的赔偿。其次,比例连带 责任考虑了效率原则。该原则认为,将责任分摊 到具有相应过错的各方,可以促进资源的合理配 置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通过按照各方过错的程 度分配责任,可以鼓励各方更加谨慎和负责地行 事,减少过错的发生。在债券虚假陈述案件中, 这种分摊责任的方式可以激励中介机构在债券发 行过程中更加审慎和尽职,减少虚假陈述行为的 发生,从而维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市场的稳定。再 次,比例连带责任还基于相对论证原则。根据相 对论证原则,每个责任方在事故或侵权行为中所 起的作用和导致的损害程度不同,因此应当按照 其相对过错的大小来划分责任份额。在债券虚假 陈述案件中,各中介机构的过错程度可能不同, 如承销商的过错可能较大,评级机构的过错也较 大,而律师事务所的过错可能较小。根据各方责 任的相对大小,法院可以判决它们分担相应比例 的赔偿责任,以实现责任的相对平衡。最后,比例 连带责任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合理分摊原则。根据 该原则,责任应当按照各方的过错程度进行合理 分摊,保证每个责任方都承担相应比例的赔偿责 任。这有助于避免某一方承担过大的赔偿责任, 维护各方的利益平衡。借助比例连带责任和合理 分摊原则,可以确保赔偿责任与过错程度相符 , 维护公正和秩序。

  ( 二)“ 过责相当 ”原则在债券虚假陈述案件中的适用性

  在债券虚假陈述案件中,“ 过责相当 ”原则 可以用来确定每个中介机构在虚假陈述行为中的 责任范围和责任比例。该原则考虑了每个中介机构在发行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其所犯的过错 程度。通常情况下,涉及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包 括承销商、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这些中介机 构在债券发行过程中负有不同的责任和义务。例 如,承销商在债券发行中担任积极的角色,负责 销售和推广债券,因此其在虚假陈述行为中的过 错程度可能相对较高;评级机构负责对债券进行 评级,其过错程度可能也相对较高;而律师事务 所在提供法律意见时的过错程度可能相对较低。 “ 过责相当 ”原则的运用可以根据每个中介机构 在虚假陈述行为中的具体过错程度来划分其责 任份额。例如,如果对承销商在债券发行过程中 存在重大虚假陈述并未尽到必要的调查义务,其 责任可能会被认定为较大;而评级机构在对债券 进行评级时未尽到必要的审慎义务,其责任可能 也较大。根据各中介机构过错的程度,法院可以 判决它们分担相应比例的赔偿责任。这种采用比 例连带责任并结合“ 过责相当 ”原则的方式,有 助于实现对中介机构责任的公平划分,使每个机 构按照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比例的赔偿责任。同 时,这也能够鼓励各中介机构在债券发行过程中 更加审慎和尽职 ,以减少虚假陈述行为的发生。

  五 、司法实践中的比例连带责任应用 

     ( 一 )司法实践案例分析及裁判思路

  在司法实践中,债券虚假陈述案件是应用比 例连带责任的典型领域[4]。当法院判决债券服务 机构承担责任并确定责任比例时,需要综合考虑 多个因素 ,以确保责任的公平合理划分 。首先, 法院会审查债券服务机构在虚假陈述中的过错程 度,即是否存在故意或过失行为。如果债券服务 机构故意误导投资者或存在明显过失,其责任将 相对重大。其次,法院会考虑虚假陈述行为对投 资者损失的实际影响程度,包括损失金额和影响 范围。如果虚假陈述导致大量投资者受损,债券 服务机构的责任也相应增加。综合考虑上述因素, 法院将努力确保责任划分公平合理、权衡各方利 益 ,使受损的投资者能够获得恰当的补偿。

  ( 二 )债券服务机构承担比例连带责任的判决结果

  在债券虚假陈述案件中,债券服务机构被认 定为虚假陈述的共同责任方,要求按比例承担 赔偿责任。在债券交易中,通常涉及多个中介机 构,如发行人、承销商、评级机构等,它们共同 参与了债券的发行。如果中介机构在债券发行过 程中虚假陈述了相关信息,导致投资者受损,那 么这些中介机构都应该承担相应责任。根据每个 中介机构在虚假陈述中的具体过错程度,以及对投资者损失的实际影响程度,法院会对每个中介 机构的责任进行相应比例的分担。这种判决结果 有助于确保各方在案件中的责任公平分担,降低 单一中介机构的经济负担,同时维护了投资者的 权益。对于受损投资者而言,能够从多个责任方 中获得相应赔偿,增加了他们获得公正赔偿的机 会。这也有助于促进债券市场的稳定发展,增强 市场参与者的诚信意识。通过比例连带责任的应 用,司法实践在债券虚假陈述案件中能够更好地 维护投资者权益 ,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运行。

  (三 )比例连带责任的适用条件与限制

  在判决中,法院会综合考虑比例连带责任的适用条件,以确保其合理性和公平性。首先,法 院会审查各中介机构在虚假陈述中的过错程度。 如果某个中介机构故意或严重过失地虚假陈述信 息,其责任将相对较重。其次,法院会审查中介机构是否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即是否采取了合理措 施去核实信息的真实性。若中介机构在尽职调查方面做得充分,但仍未能发现虚假陈述,其责任可能会相应减轻。最后,法院也会对比例连带责任的适用进行一定限制,避免不当的责任转嫁和 滥用该原则。适用比例连带责任需要充分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确保裁判思路的合理性和适用条件的公正性 ,以维护司法公平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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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结束语

  在债券虚假陈述案件中,债券服务机构的责 任承担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本文对该问题 进行了研究,通过对相关法律规定、司法解释、会 议纪要和实践案例的分析,揭示了比例连带责任 在此类案件中的应用。债券服务机构在信息披露 中应当勤勉尽责,审慎履行核查义务,以保障投 资者权益和市场稳定。同时,建立健全的责任承 担机制,加强监管与监察,有助于促进债券市场 的规范发展[5]。期望本文的研究能为债券服务机 构的责任承担提供参考,推动债券市场的健康繁 荣发展。

  参考文献

  [1]   卜娟.证券虚假陈述中介机构的民事责任研究 [D].太原:山西财经大学,2023 .

  [2]  缪因知.债券虚假陈述之作用力与赔偿责任[J].法 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23,41(4):165-180.

  [3]  陈敏光.债券虚假陈述中评级机构侵权责任的合理 限定[J].债券,2023(3):44-48 .

  [4]  曹明哲.虚假陈述新规下证券中介机构责任的司法 认定[J].债券,2022(8):36-41 .

  [5]  尹鑫鹏.债券虚假陈述中证券服务机构民事责任厘 定[J].中财法律评论,2022,14(00):53-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