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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物警戒》杂志投稿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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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3 19:23:09  来源: 编辑:xuekanba02

紧急通告——谨防假冒网站骗取审稿费、版面费(官网信息) 近期有部分作者来电,有假冒网站骗取作者审稿费和版面费。我编辑部经检索发现,百度搜索“中国药物警戒”产生的多个网站链接均系假冒网站,搜索结果“中国药物警戒_官方网站”字样后带 “官网”小篮框方为本刊的官方网站,请仔细甄别! 本刊官网: www.zgywjj.com 所有投稿、审稿流程都在官网上完成,没有任何其他途径。费用通知由编辑通过官网发邮件与您联系,汇款为单位账户,无私人账号。 单 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评价中心《中国药物警戒》编辑部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28号8层 邮 编:100022 电 话:010-85243729 传 真:010-85243712 银行汇款: 户 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评价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北京三里河支行 帐 号:342864683541 《中国药物警戒》编辑部 2018年1月 本编辑部办公地址变更,新联系方式如下:(官网信息) 联系人: 高艳 井春梅 汤韧 范燕 联系电话: 010-85243729,85243726,85243725,85243730   传真: 010-85243712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28号8层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评价中心《中国药物警戒》编辑部 邮政编码:100022 特此告知。 因搬迁工作期间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中国药物警戒》投稿指南(官网信息) 《中国药物警戒》是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评价中心暨(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主办的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综合性学术期刊。国际刊号:ISSN 1672-8629,国内刊号:CN11-5219/R。刊期为月刊,每册定价10元,全年订价120元(含邮资)。   《中国药物警戒》旨在积极宣传国家医药卫生政策、法规,介绍国内外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性监督管理、安全性研究、不良反应监测的最新进展,促进学术交流、经验交流及药品和医疗器械在研发、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监测成果的宣传,提高临床合理使用、安全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的水平,为药品/医疗器械的管理、科研、生产经营单位、医药工作者及公众提供信息,为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及公众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安全服务。 《中国药物警戒》主要栏目设置:基础研究、专栏、管理研究、综述•讲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个例分析、警戒信息等。   《中国药物警戒》读者对象: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性监管人员,从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的专业人员,各级医疗机构的临床医药工作人员,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企业及公众。   投稿要求:   1 来稿内容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论点明确,资料可靠,文字精炼,层次清楚,数据准确,书写工整规范。论著、综述、讲座等包括图表和参考文献在内(按所占版面计)一般不宜超过5 000字。论著摘要、病例报告等不宜超过1 500字。 2 所有来稿应确保无一稿两投、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事项。   3 投稿方式 3.1 在线投稿(推荐):本刊在线投稿、查稿系统现已启用,各位作者可直接登陆http://www.zgywjj.com ,进入该系统进行投稿及稿件的查询。 3.2 作者务必写清楚您的具体联系方式及邮寄地址。 4 文稿要求字迹清楚,标点正确,格式规范,储存为WORD格式。英文摘要及文献应隔行打印。特殊文种、上下角标符号、需排斜体等应予注明。   5 经审核初步拟刊用的稿件按退修意见修改整理后,务必请10日内寄回。为缩短刊出周期和减少错误,请将修改稿以纯文本或word格式存入电子文档,发回本刊编辑部。如因他故(补充资料、实验或另作实验等)超过时限,以新稿处理。   6 来稿一律文责自负。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本刊可对来稿做文字修改、删节,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修改稿逾期1个月不寄回者,视作自动撤稿。   7 来稿请寄往编辑部,勿寄给私人。请勿一稿两投,不用稿件一般不予退还。来稿一旦审定录用,即发给录用通知。一经刊用,则自动承认论文专有使用权为本刊所有,对本刊以电子期刊、光盘版等其他方式发表该文无异议。未经本刊同意,该文的任何部分不得转载他处。来稿刊登后将酌付稿酬。并赠送本期期刊两份(均寄给第一作者)。 联系人: 高艳 井春梅 汤韧 范燕 联系电话: 010-85243729,85243726,85243725,85243730  传 真: 010-85243712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28号8层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评价中心《中国药物警戒》编辑部   邮政编码:100022 《中国药物警戒》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