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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音乐文化的传承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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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5 09:23:30    来源:    作者:xiaodi

摘要:具有无限价值与魅力的非遗音乐文化是我国的文化瑰宝,是中华民族辉煌文明的历史见证。我国经过几千年的繁衍发展,涌现出了无数具有深厚内涵的非遗音乐,它们形式多样,为每一个曾感受过它魅力的人带去了欢声笑语。非遗音乐文化得以传承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更离不开那些以传承非遗音乐为己任的传承人,他们内心定位清晰,始终将非遗音乐传承放在生命中的重要位置。记载、留存、延续为“传”,继承、发展、弘扬为“承”。“传”与“承”一脉相连却又相辅相成,有“传”才有“承”,有“承”才能更好地“传”。非遗音乐对我国人民的影响是极其深

  摘要:具有无限价值与魅力的非遗音乐文化是我国的文化瑰宝,是中华民族辉煌文明的历史见证。我国经过几千年的繁衍发展,涌现出了无数具有深厚内涵的非遗音乐,它们形式多样,为每一个曾感受过它魅力的人带去了欢声笑语。非遗音乐文化得以传承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更离不开那些以传承非遗音乐为己任的传承人,他们内心定位清晰,始终将非遗音乐传承放在生命中的重要位置。记载、留存、延续为“传”,继承、发展、弘扬为“承”。“传”与“承”一脉相连却又相辅相成,有“传”才有“承”,有“承”才能更好地“传”。非遗音乐对我国人民的影响是极其深远的,中华儿女理应了解非遗音乐并正视其所蕴含的价值。

  关键词:非遗音乐;传承人;丰富发展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政府部门的重视,非遗音乐四个字开始频繁地出现在人民的生活中,但多数人对于非遗音乐的内涵认识都还处于一个较为浅显的阶段。我国拥有深厚的历史文化资源,其中非遗音乐项目不胜枚举,本文将通过“非遗音乐的类型、非遗音乐传承人、非遗音乐的‘传’与‘承’”三个方向,更深层次地对非遗音乐文化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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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非遗音乐的类型

  非遗音乐文化是跨时代智慧的结晶,它凝聚着无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心血。在这个经济与现代化都飞速发展的新时代下,人们的生活发生了质的飞跃,但非遗音乐文化却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许多非遗音乐项目开始面临消亡,传承人的数量也急剧下降,非遗音乐传承的持续性问题也因此迫在眉睫。新中国成立后,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发展得以进入新的层次阶段。此后,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于2011年6月1日正式颁布,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从此步入依法保护阶段,非遗音乐也因此逐渐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景象。多年来,经过全国人民的资料整理及踊跃申报,成功申报的非遗音乐项目不胜枚举,笔者通过查阅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官网与各类相关文献,将有关音乐类的非遗项目大致分为以下几类:

  (一)传统音乐

  “中国传统音乐是指中国人运用本民族固有方法、采取本民族固有形式创造的具有本民族固有形态特征的音乐”,它是中华民族优秀音乐审美的体现,也是人类发展历史中不可或缺的瑰宝。中国人民是智慧且具有创造性的,他们将传统音乐作用于生活中每一个点滴来表达内心的思想感受与情感,劳作过程中为确保动作的协调他们创造出了劳动号子;野外活动时为抒发情感、遥相对话而又编创出山歌;闲暇之余为娱乐消遣创作的小调小曲也流传千古;为交流思想与情感,又创造出具有“吹”“拉”“弹”“打”不同演奏形式的传统民族乐器,并形成了独一无二且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器乐体系。入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音乐类的项目包括:民歌类的藏族民歌、苗族民歌、信阳民歌、弥渡民歌、陕北民歌等;曲调类的漫瀚调、海州五大宫调、左权开花调、铜鼓十二调、石柱土家啰儿调等;器乐乐器类的古筝艺术、琵琶艺术、唢呐艺术、古琴艺术等;宗教类的道教音乐、苏州玄妙观道教音乐、千山寺庙音乐、佛教音乐……传统音乐的主要代表作品有:《小河淌水》《兰花花》《渔舟唱晚》《寒鸦戏水》等。丰富多彩的音乐形式,极具特色的音乐风格,每词每句、每音每调都无不透露着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活的深深热爱。

  (二)传统戏剧

  古代戏剧因主要内容以“戏”和“曲”组成,因此又被称为“戏曲”。“戏曲是在中国民间音乐和其他一些传统文化基础上形成的音乐戏剧,是以文学、音乐、舞蹈、表演(含武术,杂技,舞美)等为表现手段的综合艺术”,传统戏剧是我国特有的艺术形式。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各地区的戏剧种类曾经超三百六十种,传统剧目更是不计其数。当前较为著名的戏剧种类大概有五十多种,包括京剧、豫剧、评剧、昆剧、越剧、黄梅戏等,其中被称为“国粹”的京剧流传最广,传唱人数最多。戏剧的种类多种多样,且每个剧种特色明显,在演唱中拥有专属于自己的声腔体系,都由该剧种的原产地区语言与民间音乐为素材,再融合其他地区的音乐创编而成。入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统戏剧类的项目包括:剧类的京剧、豫剧、晋剧、越剧、汉剧、沪剧等;戏类的黄梅戏、花鼓戏、道情戏、秧歌戏、皮影戏、锣鼓杂戏等;音调类的越调、四平调、淮调等;腔调类的弋阳腔、柳腔、青阳腔、灵丘罗罗腔、弦子腔、秦腔……传统戏剧的主要代表作有:《霸王别姬》《贵妃醉酒》《牛郎织女》《天仙配》《花木兰》《穆桂英挂帅》等。

  (三)传统曲艺

  曲艺是由口头艺术与歌唱艺术经过长期发展结合而来的一种有说有唱有表演的独特表演艺术形式。据不完全统计,中国目前的各类曲艺曲种大约有300—400种。传统曲艺的种类大致可分为鼓词、评书、琴书、道情、弹词等。入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统曲艺类的项目包括:鼓词类的西河大鼓、梨花大鼓、山东大鼓、胶东大鼓、梅花大鼓等;琴书类的山东琴书、四川扬琴、徐州琴书、曲沃琴书、翼城琴书等;说唱类的南音说唱、龙舟说唱、弹唱、布依族八音坐唱等;快板、快书类的山东快书、快板等;走唱类的东北二人转、四川车灯、江西莲花落、湖北三棒鼓等;渔鼓道情类的河南坠子、四川竹琴、湖南渔鼓、鲁南渔鼓等;曲调类的大调曲子、宁夏小曲、新疆曲子、榆林小曲、扬州清曲等;俗曲类的单弦、四川清音、广西文场……传统曲艺的主要代表作品有:《飞渡泸定桥》《草船借箭》《梁祝下山》《春至河开》《昭君出塞》《月夜秋生》等。

  二、非遗音乐传承人

  对非遗音乐文化来说,传承人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但此处的“传承”并不是简单意义上的传承,而是指在特定领域、特定方向具有一定影响力和威望。对于非遗音乐文化的传承,传承人是最直接地接触非遗音乐文化的一个群体,桥梁般连接了非遗音乐文化及其长期传承发展,他们都或多或少地为非遗音乐文化传承传播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在过去几千年间,我国非遗音乐文化的存在与传承大多都带有民间自发性的特质,且传承者大多具有多重身份。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受到国家政府部门与全国人民群众的关注与重视,以及“保护传承人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这个重要思想的逐渐深入,2005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其中详细规定了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十六字指导方针:“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紧接着在2007年,我国文化和旅游部又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传承人正式作为一个单独的身份被提出。曾经自发组织、自发学习的人民群体因此得到了国家法律法规认可,非遗音乐传承者从以前最基层、最不起眼的民间音乐家变成了被国家、被社会认定的“传承人”。“传承人”身份的认定,除带给了传承者精神层面的使命感之外,更带给了传承者如社会地位、经济利益提高等非遗政策的红利(非遗培训、展演等),使传承者对“传承人”的身份极具认同感与归属感。可以说,传承者身份的变化是非遗音乐历史上划时代、里程碑式的进步。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司长王晨阳的媒体采访与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官方网站上明确表明,截至2022年11月,我国有各类各级的非遗代表性项目共10万余项,其中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占1557项,最新一批公布的国家级非遗项目相较于第一批国家级非遗项目增长幅度超4.5倍。各级代表性传承人共9万余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占3057人,男性传承人为2317人,女性传承人为740人。据最新统计数据显示,非遗传承人的平均年龄为63.29岁,其中七十岁以上的传承人比例超70%。由上述数据可看出,在当今非遗项目数量持续增长的社会环境下,整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体的老龄化问题都逐渐严峻起来。

  近年来,我国科技与经济生活的发展日新月异,人民群众的生活方式也因此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当今社会,多数人都更为适应快节奏生活,很难静下心来去了解和学习传统的非遗音乐文化,而这种生活方式的改变,对非遗音乐文化的传承也造成了直接影响。大文学家高尔基曾说过:“一个民间艺人的逝世,相当于一座小型博物馆的毁灭”。许多非遗音乐的传承人年岁已高,传承人群体出现严重的老龄化现象,如后续没有年轻一代的传承人持续注入新鲜的血液,长此以往,大量凝聚了无数文化结晶的非遗音乐项目将面临失传,而每一项非遗音乐项目的失传都是对文化的严重冲击,损失将不可估量。传承人是非遗音乐文化中最“鲜活”的存在,后继有人是非遗音乐文化传承的重中之重。因此,传承人的增加刻不容缓,应当尽可能地完善并增强对传承人的法律保护措施,明确非遗传承人的定位与分类分工,给予传承人更好的福利待遇与社会地位,将传承人培养意识融入社会和学校并开展丰富多彩的非遗传承类课程及载体活动,使更多的年轻群体继承和发扬非遗音乐文化,以此增加非遗音乐文化传承的广度与深度。

  三、非遗音乐的“传”与“承”

  “传”“承”二字成为固定搭配最早出现在郭沫若的《孔墨的批判·墨子的思想体系》中,最早的释义出现在商务印书馆出版的1996版现代汉语词典中。由此可看,“传承”一词可谓是汉语词组中的新词语,但此词近年来却频频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不经引发人的深思,究竟“何为传?”“何为承?”“何又为传承?”笔者认为,记载、留存、延续,为“传”,继承、发展、弘扬为“承”,延绵不断地留存发展即“传承”。

  (一)“传”

  非遗音乐文化该怎么传?如何传?答案就是尽可能原汁原味流传。传与其他方式不同的是它不需要以当下的文化审美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而是可以不考虑、不选择、无条件,其目的就是可以将最原始的文化原原本本地呈现在当下,再由当下的思想文化进行承接创新。如若在传的过程中,文化产生误传,出现曲解与错误,那么最后大家接收到的文化一定是面目全非,与原样的文化内涵大相径庭的。后代人理解不到文化真正的内涵,而是将原始的文化一变再变,那对于文化来说是非常可怕的事情。文化的传就如历史一般,记载与传播必须真实还原,这与此被传的文化本身属性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并没有直接关系。因此,传要尽可能原汁原味,任何一个曾对人类与社会造成深刻影响的文化,都应该被人们了解它原本的样子,认识它原本的魅力,体会它最初想表达的思想。

  在当今社会,在“传”的长远性方面还是有所欠缺,且太多选择带有功利性。例如:许多能带来收益性的非遗被大肆宣传(线上的专题电视节目、网上商城出售、线下的旅游景点、娱乐场所等),而许多获利较弱的非遗项目就随着时代的变迁而逐渐失传,或为响应当下短时间内所流行的风格被一改再改,以吸引群众的目光来获利。为避免此类情况大肆出现,响应法律政策,对盈利较差的非遗音乐项目进行宣传扶持是很有必要的,这可以减少原本的非遗音乐因各种短暂性的盈利而改变的情况的发生。文化与历史本就为一体,二者相互成就又相依相存,历史研究所应具有的准确度世人皆知,但文化传播准确度的重要性更应被广大人民群众所熟知。祖辈的智慧是极深奥的,有许多文化与文明至今无法用科学解释,如七八千年前就存在的贾湖骨笛,虽其极高的音高准确度的校对至今仍然是一个谜题,但足以说明,那时的文明也会让当今自诩科学发达的人们难以想象。因此,当下要做的就是尽可能地将文化文明原汁原味地保存、记载,只有做好了“传”,才可以进行“承”。

  (二)“承”

  “传”是尽可能原汁原味流传,“承”则与“传”大不相同。笔者认为,“承”是在“传”的基础上,再进行大力的弘扬,是高质量发展。与“传”的无条件相比,“承”就多了许多适应性与选择性,其会去掉其中较为落后的内容,选择积极地、精华的内容进行发扬发展。文化从来不是“静态”的,它是有活力的,是“动态”的,从古至今都如是,它一直兼收并蓄地积极发扬着精华的内容,如在古代,就吸收了许多少数民族和其他国家的音乐文化,胡琴就是其中之一,正是因为曾经的不排斥、积极宣扬,现代社会才得以有幸看到如此精彩绝伦的非遗项目——二胡艺术的存在。这些精华的吸收使我国音乐文化得以日渐丰富,经久不衰。

  对于如何能更好地在当今社会进行“传承”的“承”,可以利用当今社会各种先进科学技术的便利。如运用得当,它将是文化“传承”的顺风车,使文化得到更快更丰富的发展。如从前的音乐传承基本为口传心授,因为无法保存原声的演唱与演奏,接收新鲜的事物也只能通过人类的肉体媒介去宣扬去发展,此类方式导致的问题就是接收速度慢,文化具有地域局限性。网络电视节目与通讯工具则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利用现代化的科学产物就能立刻与多公里之外的人进行联络,这对于文化的发展是很有利的通道。传承人可以通过网络开班授课,在家就能将我国宝贵的非遗音乐项目传播到世界各地。社会各界可以通过举办各类非遗音乐文化的竞赛、联谊及评选等活动,电视节目也可以多创办弘扬非遗音乐类的专项节目,吸引来自全国各地的爱好者,使更多的人通过此类途径了解非遗音乐文化、认识非遗音乐文化、喜爱非遗音乐文化,从而产生非遗音乐文化传承的自觉性。同时,相关部门与爱好者还可以通过短视频、网络游戏、直播间等现阶段流行的传播方式进行传播,讲解非遗音乐项目与其代表作品,做到在家就能学非遗、在家就能看非遗,这对传承人与接收学习者来说都是省时省力的途径,同时也可以增加非遗音乐本身传承发展的内在动力。

  四、结语

  非遗音乐是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中国传统音乐中独一无二的存在。在中国传统音乐中,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为契机生成的音乐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成功后以此为基础生成的音乐文化占一定比例,传统的音乐元素与历史文化相结合,音乐形态、旋律走向、文化象征意义都进行了重新创编与再生,得出因“非遗音乐”而诞生的带有极其浓厚的中国民族特色的中国传统音乐文化。如国家级非遗音乐“靖州苗族歌鼟”,此项目就是因“非遗音乐”申报为契机,以当地民风民俗民语的歌唱素材创编再生的民族多声部音乐,按风格与演唱方式等可以分为茶歌调和三音歌调等。还有国家级非遗音乐“苗族四月八姑娘节”则是先申报“非遗音乐”而后生成的产物,该项目又称“跳花跳月节”,是一个以多民族传统音乐与流行音乐相结合的非遗项目。

  随着时代的不断推移变迁,文化也随之发展并融合交汇,贴合时代与政策的非遗音乐文化从而诞生,这是一个新的时代。非遗音乐文化是结合了历史、人文群体、民俗、民间音乐、民族语调等多种文化的瑰宝,是独一无二的存在,是无数传承人一生坚守的信仰,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珍贵财富,更是人类未来持续发展的精神食粮。作为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一分子,非遗音乐文化的发展对中国传统音乐文化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它充满了凝聚力与文化自信,是所有中华儿女宝贵的精神财富。在国家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国非遗音乐文化的传承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许多不足。有传才有承,对于非遗音乐文化的传承,不能只靠传承人的无私奉献,全国人民应当共同保护发展这引以为傲且充满魅力的非遗音乐文化,应清晰明了地认识到其巨大的价值,承担起当代中华儿女应具有的意识与责任、使命与担当,在历史的长河中不断地传承与发展非遗音乐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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