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古创今:AIGC 赋能新疆文化遗产的数字化创新论文
2025-12-05 15:50:40 来源: 作者:xuling
摘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处我国西北边疆,作为古代丝绸之路的重要枢纽,拥有丰富的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形成了特有的新疆文化遗产矩阵。
一、新疆文化遗产的多样性与保护困境
(一)新疆文化遗产的独特性与多样性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处我国西北边疆,作为古代丝绸之路的重要枢纽,拥有丰富的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形成了特有的新疆文化遗产矩阵。在物质文化遗产领域,该区域现存大量古城遗址、古墓葬、石窟和寺庙等人文景观,其中高昌故城、交河故城、苏巴什佛寺遗址等六处遗产地被列入首批世界文化遗产名录。这些遗址不仅是古代丝绸之路商贸往来与文化传播的实证载体,更是农耕文明与绿洲文明交融互鉴的见证。在非遗方面,民族文化表现形式多样,包括语言、音乐、舞蹈、手工艺和民俗习惯等。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数据显示,该地区已有93项传统技艺、表演艺术及民俗活动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包括维吾尔族的“十二木卡姆”、哈萨克族的“冬不拉弹唱”以及塔吉克族的“鹰舞”等。新疆文化遗产的独特性体现在多元文化交融与民族风格并存,既保留了本地特色,又融入了多元文明元素,形成鲜明的文化多样性,并在当代生活中持续传承。
(二)传统保护与传播手段的局限性
新疆地域辽阔,地形复杂,自然环境严酷,为文化遗产的物理保护带来极大挑战。长期以来,文化遗产保护主要依赖人工巡查、纸质档案和静态展陈,手段较为传统,难以适应现代化需求。一些遗址仍采用实体围栏、标识说明和定期巡视等方式进行管理。文化传播仍以展览、出版物、专题片等线性方式为主,形式以图文静态为主,信息载体缺乏互动性和沉浸感。游客在博物馆中常常只能“看文物”,却难以“感知文化”,尤其对青少年和非专业观众而言吸引力不足。这种“去语境化”的展陈方式削弱了文化遗产的生命力和传播深度。

总体而言,传统手段虽提供了初步保护支撑,但在数字时代“优先数字化、全球化传播、大众化参与”的趋势下,已难以满足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播的新需求。倘若不顺应数字社会的发展趋势,适时调整传播思路、改变传播策略,非遗传承与保护工作将会严重受阻,非遗传播的数字鸿沟将会越来越大,甚至会导致非遗文化的消亡。
(三)数字化与跨学科协同的必然性
在国家政策引导、大众文化自觉与数字消费驱动下,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成为时代必然。新疆的壁画、遗址、建筑、语言、音乐等多类型遗产,都具备极大的数字化转化潜力。通过数字建模、人工智能(AI)修复等手段,可以系统保留文化原貌,并进行多维度演绎。以三维扫描、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人工智能生成内容(AIGC)等为代表的数字技术,已被广泛应用于文化遗产的记录、复原与传播。
实践告诉人们,让文物说话,让历史说话,让文化说话,不仅丰富着全社会历史文化滋养,更坚定着中华儿女内心深处的自信。数字文化不仅是文化遗产保护工具,也将成为传统文化“走出去”的媒介。借助短视频平台、虚拟展馆、数字藏品等新形态,传统文化可以被全球观众感知、理解与共情。这种“文化传播+数字经济”融合的形态,将激发更多本地文创创业与青年参与,也为民族地区经济转型提供了新的路径。
二、AIGC在新疆文化遗产中的创新应用
(一)文化复原:文化遗产的修复与重建
文化复原是指通过多种技术手段对受损或遗失的文化遗产进行形象重建、语义填补与风格还原,使其重新具备完整性与展示价值。传统复原方式如绘画临摹、建筑仿真、文字推测等均依赖人工操作,效率低且主观性强。相较于传统人工制作,AIGC具有生成效率高、表达形式多、跨模态能力强、交互性突出等特征,尤其适用于新疆这种内容丰富、文化多元、语境复杂的区域文化生态。
西北大学团队在高昌故城遗址数字化项目中,取得了五代文物扫描仪研发、秦人样貌复原等系列创新性成果,将考古数据与AI点云分析结合,既保留历史脉络又激活了文化消费市场。由此可见,数字化技术正在从一种外在于非遗的技术手段向非遗内在生命力转化,影响着非遗保护的历史进程、形塑着非遗保护的新生态。
(二)文化创意:符合文化的数字化衍生设计
文化创意的核心在于“活化传统文化、转化为当代设计”。新疆文化中的飞天、地毯纹样、丝路图腾、民族人物等,视觉特征鲜明、叙事性强,是文创IP(知识产权)的重要灵感源泉。AIGC技术能够通过文本驱动图像、风格迁移、图形重组等方式快速生成大量可视化设计初稿,为文创产业提供持续的创作动力,从而推动文化表达从静态图像向可交互、可收藏、可教育的数字衍生品转型,打造沉浸式文化体验。
以此类推,凭借AIGC强大的跨模态生成能力,可以进一步拓展至文物、非遗、美食、人文等诸多领域,实现文化与设计的深度融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党委书记、副馆长何嘉介绍,以“文物+演绎+文创”为亮点的新疆博物馆资源活化利用创新模式,不仅实现了文物的内在价值延伸,还使观众从看“国宝”向看“文化”进行转变和递进,更加凸显博物馆以史育人、以文化人的作用。AIGC正从“设计工具”转向“创意引擎”,为新疆文化符号提供了无限表达空间。
(三)文化交互:沉浸式体验与公众参与
文化遗产的传播方式正经历“从观看到体验、从讲授到共创”的转变。AIGC具备强大的跨模态处理能力,使文化传播由单向输出转变为用户可参与、可互动、可定制的多维体验。«“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明确提出发展数字化体验产品,如沉浸式体验、虚拟展厅和高清直播,推动文旅融合新模式。以腾讯为代表的科技企业正通过AI算法、人机协同等技术参与文物保护,如识别甲骨残片、生成动态字库,使古文字适应现代传播语境,增强其生命力与可见度。
AIGC的应用还推动了“参与式文化再生产”的发展趋势,即观众不再是文化的接受者,而是文化意义生成过程的共同参与者。
三、AIGC赋能新疆文化遗产数字化的价值、挑战与对策
(一)技术风险:数据安全与生成可控性
尽管AIGC技术在文化遗产领域的应用推动了数字化保护与创新,但其数据安全与生成可控性问题在文化遗产场景中尤为突出。文化遗产的数字化需依赖高精度三维扫描、多光谱成像等技术,但数据存储与传输的漏洞可能导致敏感信息泄露。联想集团与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合作研发的“智慧应县木塔”项目中,通过毫米级三维扫描生成了超1500万面片数据,若未加密存储,可能被用于伪造文物鉴定证书或非法商业复制。

AIGC模型在修复与衍生设计中的不可控性可能引发文化失真。敦煌研究院在修复唐代壁画时发现,因局部颜料层脱落,AI模型基于不完整数据生成的飞天衣纹混入宋代风格,造成历史断代误导。通过数据加密、专家审核及法律规范,可有效降低技术风险,但需要持续关注模型训练数据的合规性与文化语境的忠实性,避免技术赋能沦为“数字破坏”。只有构建技术赋能与文化自觉的共振回路,才可能实现从“数字复制”到“文化再生产”的质变升级。
(二)文化伦理:真实性、归属权与商业化边界
AIGC生成内容可能模糊文化遗产的“真实性”边界,并引发版权归属争议。如何规避对新疆本地文化的符号化误读与商业消解风险,已然成为数字时代文化遗产保护的关键命题。新疆文化的复杂性与历史积淀决定了其数字化过程需以敬畏之心为底线。AIGC技术的高效性虽为文化传播提供了便利,但其算法逻辑的“简化”可能导致文化内涵的扁平化,甚至通过流量逻辑强化刻板印象,如将新疆本地文化等同于“沙漠+骆驼+歌舞”的符号堆砌。
这一风险可能引发两种极端:一是文化资源的“公地悲剧”,即企业通过AI对民族图案、方言、仪式进行无约束的商业化开发;二是过度保守的“文化封锁”,这会阻碍跨文明创新。对此,应对无特定归属的通用元素实行知识共享开放,而对核心族群符号则推行“利益共享”机制,要求AI内容标注文化来源,并通过智能合约将收益部分回馈传承人。此举既符合“科技向善”的导向,也为解决“文化挪用”争议提供了实践范式,确保了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不会在创新中被淡化或丢失。
(三)协同治理:跨学科标准与法律规范
AIGC发展速度远超文化治理规则的制订,形成“技术无边界、管理跟不上”的现实困境。各方面已着手立法规范:中国国家网信办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发布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要求“不得生成虚假历史文化信息”,文化和旅游部同步出台«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数字资源采集和著录»,规定AI训练数据需取得传承群体授权。欧盟«人工智能法案»将文化遗产相关AI列为“高风险系统”,需通过伦理影响评估并植入文化偏差预警模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的«人工智能伦理问题建议书»提出三项核心原则:一是以历史真实性为基准,禁止主观臆测;二是标注文化归属与修改比例;三是建立收益反哺机制,推动商业化与文化保护共赢。这些政策共同指向一个核心原则:AIGC的应用必须服务于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存续”而非“娱乐化消解”。
四、结语
AIGC为新疆文化遗产数字化注入新动能,突破传统内容生产瓶颈,实现规模化、高效且低成本的创作与传播。它不仅弥补了传统文化保护在资源、效率和覆盖面上的短板,更赋予文化遗产多模态、沉浸式、可交互的全新表达形式,重塑文化生产与传播格局。技术层面,AIGC实现了文化资源的规模化转化与跨语言传播;创意层面,激发了民族文化的设计活力与IP潜力;社会层面,则拓宽了边缘文化群体的表达渠道与参与空间。但同时,也带来虚假信息、文化误读和数据滥用等风险,需加强监管与治理。未来的核心命题在于如何让AI不仅成为文化表达的“工具”,更成为文明对话的“使者”,在代码与史诗、像素与壁画之间,重建一个兼具技术与人文的数字共同体,用数字化手段传承和创新新疆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