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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转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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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4:42:26    来源:    作者:xuling

摘要: 非物质文化遗产(非遗)是中华民族在五千年文明中凝结的智慧结晶。随着数字时代的来临,信息技术打破了传统文化传播区域的局限,推动了非遗文化传播渠道的重构与转型,这也直接为非遗保护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与机遇。

       非物质文化遗产(非遗)是中华民族在五千年文明中凝结的智慧结晶。随着数字时代的来临,信息技术打破了传统文化传播区域的局限,推动了非遗文化传播渠道的重构与转型,这也直接为非遗保护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与机遇。过往数年,非遗正逐步被遗忘甚至消失殆尽。这其中有文化平台体验不足、技术融合迟缓、资源库不完善等外部原因,也不乏传播方式单一、文化载体匮乏等内部因素。基于此,利用数字经济的传播力与非遗文化相结合,充分发掘非遗的历史、艺术、经济价值,并赋予其新的生命力与创造力,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精神内核与破局关键。


  数字经济与科技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响


  非遗与数字经济融合对我国文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提升文化产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效措施。为促进文化产业创新、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建设民族文化强国、增强民族文化认同等方面建立了卓有成效的文化基因与价值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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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动非遗经济效益提升。以数字文化新业态来看,在2022年度我国文化产业实现营业收入165502亿元,其中包括如数字出版的文化艺术产业;多媒体、游戏动漫、数字出版软件开发文化数字内容服务在内的16个数字文化新业态。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中华文化的重要部分,为数字文化产业提供了丰富的素材资源。借助数字文化业的快速发展,有利于推动非遗产业实现经济效益的提升,进而吸引更多社会、市场、人力资源投入非遗保护的行列。


  凸显非遗文化价值核心。随着全球化进程加快,国民经济活动趋向国际化,文化载体呈现多样化,“地球村”特征日益加强。在数字经济大背景下,更加凸显出文化在社会发展中的核心地位。这些任务目标的提出充分展现了国家对数字化科技与各产业融合的重视,不仅为数字文化产业的蓬勃发展提供了大略方针,同时也为非遗的保护、开发、利用、传承提供了与时俱进的发展路径。


  数字经济背景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


  20世纪90年代,著名经济学家唐·泰斯普考特首次提出“数字经济”概念,他认为数字经济是数字方式呈现的信息流,随后该概念逐步在世界范围传播,被各国政府和经济机构用来形容由信息技术引起的一系列变革。2006年,我国学者彭冬梅等人提出数字化保护可作为非遗保护的新手段,并探讨了中华民族进行非遗数字化保护的意义及紧迫性。


  数据库技术。非遗数据库建设是非遗数字化保护传承的基础工作,也是数字经济下非遗保护的基石。2008年,我国相关部门利用数据库技术对藏族史诗非遗项目《格萨尔王》开展了全面性的分类整理与保护,为大量民间艺人和非遗传承人录制视音频资料,建立《格萨尔王》影音数据库,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格萨尔王》的永久保护、资源共享和开发利用。各政府、机构组织对非遗也进行了数字采集与整理,并建立了门户网站,更好地促进了非遗资源共享。数据库技术为非遗在数字经济下的发展提供了全面完整的素材,使非遗得以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保存,为进一步的传承和开发提供了完整信息。


  数字影像技术用于图像采集和后期处理,是由模拟图像数字化、以像素为基本元素的、可以用数字计算机或数字电路存储和处理的图像。数字影像技术在非遗保护的实践案例中,以敦煌莫高窟壁画保护最为知名。敦煌莫高窟集壁画、建筑和彩塑于一体,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目前在数字敦煌网站上不仅可以欣赏到精美绝伦的敦煌壁画,还可以进行相关资源的下载,最大程度实现了非遗资源保存与共享。数字影像技术使非遗的展示内容更加全面完整,为非遗相关产业后期的开发提供基础。


  动作捕捉技术运用在非遗保护,可以焕新非遗文化市场活力、整合并重塑相关产品、激发文化创作热情。虚拟现实技术的使用可以改变非遗产业状态,从原本单方的模式变为互动参与模式,同时拓展了非遗的创新手段与传播手段,使受众沉浸式感受非遗魅力,更具交互性和体验感,使非遗发展更加多元化。


  以舞蹈类非遗为例,传统视音频来保护非遗项目的手段对舞蹈类非遗的展示有限,固定了观众的观看角度,使观众无法欣赏舞蹈动作全貌。华中师范大学三维动漫实验室将传统仪式“撒叶儿嗬”通过三维动作捕捉技术记录后转化成动漫,并通过计算机技术将传承人的“失误动作”进行修正,最终向大众呈现出具有本土特色的“撒叶儿嗬”,有效改善了传统方式无法精确再现非遗原貌的问题。VR/AR以其独特的视听体验也成了感受中国非遗魅力的绝佳方式之一。目前这种技术已经在国内的博物馆展览、VR/AR短片、景区体验等方面进行成功尝试。观众可以通过全息影像,跟随与真人演员等比例的虚拟演员学习筷子舞、顶碗舞等蒙古族传统舞蹈。与此同时,中国VR动画平塔工作室制作的VR动画短片《烈山氏·幻觉》,根源于非物质文化遗产《黑暗传》,短片屡次入围电影节竞赛单元,不仅为我国民间文学类的开发利用提供模板,同时也进一步推动了我国非遗文化的对外传播,加强了民族文化自信。


  数字经济背景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转向


  进行非遗普及,扩大受众基数。数字经济大背景下,居民的生活水平显著提升,文化需求大幅提高。而非遗保护中心与高校、文化社群等社会力量合作有限,中小学使用多媒体开展非遗讲堂的资源配置又略显不足。大众对非遗缺乏认知,很少主动参与非遗的保护和传承,部分仪式、节庆活动的非遗参与局限于固定时间与空间,这直接反映出非遗的普及程度不足,这种状况在数字经济背景下很难进行盈利。


  非遗保护工作要从基层入手。第一是积极举办非遗传承人进校园活动,激发学生学习热情,创新教学形式,借助数字化手段进行非遗教育。同时在幼儿园开展非遗启蒙手工课,中小学设置非遗体验课,各大高校开展非遗精细化学习,增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鼓励研究机构进行非遗相关研究。第二是有序推动网络教育,利用短视频平台等各种互联网媒体对非遗进行宣传教育,扩大非遗社会影响力。例如,我国申报的“中国传统制茶技艺及相关习俗”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后,国内掀起了全民保护非遗热潮,非遗相关词条长期处于各大网络媒体的热搜榜,这能有效推动大众对非遗的关注度,有利于后续对非遗进行商业化开发。第三是在传承人方面,对其提供全方位支持。例如,进行互联网操作培训,鼓励传承人相关活动,并给予一定经济支持。各地政府也应实施非遗传承人培养计划,选拔培养潜在非遗传承人。


  开发非遗数字化周边,提升非遗文化体验。非遗作为中华文明的瑰宝,在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中起到了凝聚人心的作用,同时非遗的经济价值在我国文化产业中占比较大,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马车”。目前来看,市场上无论是何种形式的非遗文创产品,多较为直接、创意不足,真正“出圈”的寥寥无几,我国非遗及其衍生品仍然存在同质化严重的现象。


  我们一方面要根据非遗数据库对非遗文化产品进行精细分类,结合自身优势与特色进行产品设计,避免产品单一化与同质化。相关从业人员在设计非遗创意产品时,要探索非遗文创多种形式,使其不只局限于实物产品,同时要借助数字化平台,使消费者在非遗文化资源中体验产品文化与内涵,最后利用AR等相关技术突破时空限制,利用虚拟动画场景在线非遗项目,使消费者切身感受非遗文化传承路径、技艺过程。随着文化消费市场进一步扩大,VR、3D、元宇宙等沉浸式消费体验结合非遗文化内容创新发展。在提高消费者文化参与感的同时,使非遗文化深入人心。


  随着各种沉浸式技术的发展和更便携的移动终端设备,非遗保护部门可以聘请相关专业技术人才进行跨界合作,结合非遗文化内容设计VR景区、非遗项目虚拟体验区、3D甚至5D非遗表演观看区等展示形式,打造涵盖听觉、视觉、触觉、动作等感觉的虚拟场景,为用户提供全方位的“在场”式虚拟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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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进数字化传播,彰显文化内涵。目前我国各类非遗在数字化传播过程中侧重于非遗的固态保存,偏向于采用数据采集的静态数据储存与传播,这些传播方式无法完整展现非遗的表现形式、文化空间和精神内涵。数字技术虽然降低了传播门槛,但也存在传播内容只停留在表象的问题,容易为受众带来理解偏差。大多数非遗产品和周边文创几乎只出现在旅游景点和销售点,一些非遗由于宣传预算不足,仅靠非遗传承人无法承担起昂贵的设备租借,因而只能采用传统保护手段,对非遗的传播力度有限。


  非遗保护工作首先要将传播方和受众方定义于非遗数字化传播的主导者。非遗传播方需进行传播渠道和形式的创新,增强非遗文化的吸引力;丰富非遗传播主题的多样性,除了非遗传承人与政府相关工作人员,还要培养大众上传分享与非遗有关趣事的习惯,积极促使非遗受众转向非遗传播者,提升非遗文化的传播度。其次我国拥有国家级非遗项目1557项,非遗文化种类繁多,在传播过程中要注重非遗独有的文化特色,让不同技术和展现方式更好地助力非遗文化的传播与传承。在非遗的数字传播过程中,不同类型的非遗应选择不同的传播手段。要立足于非遗的内容与类别,选择恰到好处的传播渠道。最后尤其要考虑受众的接受程度,尽量选择受众易接触、易获取的渠道来发挥新媒体平台传播的灵活性与便捷性。同时要注重非遗的文化内涵展示,建立监管机制,严格把关防止非遗的过度娱乐化与扭曲化。


  搭建非遗数字产业,提高非遗市场占有率。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表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报告(2023)》显示,2022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50.2万亿元,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此,应扶持数字文创产业,提高行业竞争力,使其形成大规模企业,发挥出产业群聚效应。我们一是要在产品端落实“文化+科技”,清晰自身定位,结合当地文化特色和历史因素,体现出独有的情感与价值,引起消费者情感共鸣。二是在传播方面拓宽非遗产品的数字化传播渠道,合理选择数字化载体,借助虚拟现实技术还原非遗技艺的传承情景,依赖数字影像和网络媒体进行展示,使非遗文化深入人心。三是在产品销售方面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旅游景点合作推动线下宣传,积极举办非遗社区活动,推动非遗产品走进生活。四是线上拓展营销渠道,利用现有信息手段,将非遗文创产品进行智能分类,根据用户画像精准推送,在天猫、淘宝、京东等购物平台上线非遗文化产品,通过微信、抖音、快手、B站等直播平台对非遗文化产品及其衍生品进行售卖,实现非遗产品在新媒体平台全方位发展。五是以顾客为主建立精准服务体系,培养售后服务团队,利用大数据对产品指数进行分析,为非遗经济发展提供数据参考。


  在数字经济大背景下,非遗工作要不遗余力毫不懈怠地应对各种挑战,架构科学技术与文化保护的融合体系。未来,通过扩大非遗受众基础,搭建数字平台交互展示与数字化传播格局,建立非遗数字化综合管理体系,优化非遗数字产业结构等多个层面,最终形成全民参与非遗传承与保护的良性发展格局,让非遗在新时代焕发新活力,实现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