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成果导向的师范院校和声学课程改革策略探究论文

2025-07-26 14:43:28 来源: 作者:xuling
摘要:普通高校师范类音乐专业中的和声学课程,其教学内容、教学模式、教学目标设定等方面存在与师范生毕业要求脱节的问题。
摘要:普通高校师范类音乐专业中的和声学课程,其教学内容、教学模式、教学目标设定等方面存在与师范生毕业要求脱节的问题。因此,和声学课程的改革,应该是教材、教学模式、教学方法等多环节全方位的改革,才能实现和声教学的成果导向。
关键词:和声;课程改革;成果导向
在普通高校师范类音乐专业课程体系中,和声学是一门既具有高度概括西方多声部音乐构成规律,又具有指导创作、分析及演奏实践于一体的作曲技术理论课程,在整个课程体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在现行教学模式下,本课程往往偏重于对多声部结合规则的教学,学生在学习时则有偏重做题练习,而忽视创作实践的倾向。这种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的错位,不能有效实现和声学的成果导向,使得和声学教学效果难以支撑师范生的毕业要求及其人才培养目标。
2017年,教育部颁布关于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要求“认证以‘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为基本理念。”[1]关于和声课程改革,韩立品提出“专业认证背景下的‘和声学’教学改革,要以服务中小学音乐教学为立足点”[2]的观点,强调的正是课程改革应支撑师范生的人才培养目标。而张晨明[3]、陆慧敏[4]、仇啸娜[5]等人皆提出和声课程的应用性或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改革观点。崔东伟[6]则对和声课程的翻转课堂教学策略进行了探讨,其他类似研究此处不赘述。
综上可知,学界目前关于师范专业和声学课程的改革研究,往往以某个环节作为改革对象,如纯粹的教学方法、翻转课堂、应用型实践等研究,较少有基于成果导向的关于教材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模式等多环节综合改革研究。本文认为,只有对和声学课程进行多环节协同的综合改革,才能实现教学目标的成果导向。
一、师范院校和声学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分析
和声学虽属于音乐理论课程,但本身却服务于创作实践。然而普通高校师范类音乐专业的传统和声学教学模式,其教学过程多数被理论讲解和书面练习占用,没有足够的时间进行依据和声知识进行实践的教学,故难以形成和声教学的成果导向。
(一)教学过程中存在教师作为主导中心的倾向
目前师范院校的和声学教学一般采用传统教学方式,即教学过程以教师的板书、讲解为主的“教师中心”教学模式。在教学过程中,学生处于被动接受学习的状态,与师范认证的新要求“学生中心”相矛盾。教师中心的教学模式虽然也有一定的可取之处,但易于忽视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尤其是对于音乐专业学生而言。由于师范类音乐专业的学生普遍存在偏重声乐、钢琴或其他乐器术科的学习倾向,对于理论课的学习普遍缺少主动性。这种情况使得多数学生在没有理解和声学知识内涵的情况下,即使通过课程考试,一般在本课程结束后较短的时间,也会将本课程中的大部分知识点忘记,更难以转化为创作实践能力。且由于学生不能正确理解和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统一关系,使得和声学教学逐渐成为脱离实践的理论课。例如,有些学生甚至可能出现高分低能的现象:即学生和声学成绩虽然很好,却不能在学习和声课程后将其转化为真实的创作实践或演奏(伴奏)教学能力。而目前在师范类音乐专业的和声学教学中普遍存在上述现象,极大影响了师范类音乐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度及其在毕业后工作岗位上的教学能力表现。
(二)和声学教学内容不能与中小学教师职业需求有机结合
如前文所述,现有师范院校的和声学教学内容与模式较为注重课程理论的讲授,极易出现理论与创作脱节的问题。由于和声学的教学实际上已经变成从书本到作业本的形式,难以转化为实际师范生的技能应用,例如不能转化为某种具体教学能力,因此不能达到“产出学习成果”之教学目的。
众所周知,中小学音乐课程极少关于多声部音乐知识的具体内容,故而在上述教学模式下,使得一部分音乐师范生或中小学音乐教师错误认为,和声学是纯粹的理论学习,即使学不好和声学,也不会影响中小学音乐教学实践工作。
上述现象的存在,表明现有阶段的和声学教学内容、教学模式并不能支撑或不能完全支撑师范类音乐专业学生的人才培养目标。依据《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的要求,各学段应加入音乐创编的教学内容。如要求8-9年级的学生应“能构思音乐创作的主题内容,并运用一定的技法完成富有新意的节奏、旋律短句或歌曲。”[7]这显然对未来依据新课标进行教学的中小学音乐教师提出新的职业要求。简而言之,中小学音乐教师自身必须有一定的专业音乐创作知识,才能胜任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规定的教授旋律创作的职业要求,而和声学恰恰正是关于音乐创作的基本理论。可见,和声学在师范专业音乐课程体系中对于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新的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新课标的确立,师范类音乐专业的课程体系必然也应随之进行调整改革。本文认为,和声学的知识体系,是构成西方多声部音乐理论的基石,对于学生真正理解多声部音乐的结构以及整个创作、表演体系都有重要意义。故和声学在整个师范类音乐专业课程体系中,对学生的核心素养的支撑具有重要作用。“核心素养是课程育人价值的集中体现,是学生通过课程学习逐步形成的适应个人终身发展和社会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8]在音乐专业课程体系中,和声学学习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学生对于曲式学、歌曲写作、钢琴即兴伴奏等课程的掌握程度,并间接影响其在表演、演奏时对音乐的理解。因此,对师范专业和声学课程进行多环节协同改革,可以有效提升师范生自身的核心素养,支撑师范生毕业后的终身学习能力。
二、师范专业和声学课程多环节综合改革步骤分析
教学改革本身是一项系统工程,单独某个环节的改革或并不能达到理想的改革效果。故而和声学课程的改革,应作为一种立体的改革行为,需要同时对教材内容、教学模式、教学方法等环节进行协同改革,并结合基础教育需求进行设计改革方案,才能适合声学的课程改革与义务教育阶段音乐课程标准以及师范院校的人才目标结合起来。
(一)建立以学生为中心、以成果导向作为教学模式
首先讨论“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的建立。在传统和声学教学模式中,主要依靠教师示范讲解来完成,往往费时费力,事倍功半,且容易使学生产生枯燥感。这就需要建设以学生为中心的课程教学体系,明确本课程对毕业要求、培养目标的支撑度。构建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的具体措施,可通过建设线上课程,让学生实现课前自主学习的方式来实施,实现逐渐从教到学的主体转变。在整个过程中,一切教学活动皆围绕学生来展开,以学生为中心组织课程和实施教学的改革目标。
其次是逐渐改革从书本到作业本的教学模式,建立成果导向的教学理念。在现有师范专业教学体系下,一般的和声教学主要以教授四部和声连接作为主要教学模式。年轻教师可能采用五线谱软件教学,实现理论到音响的转化,而老教师可能仍然局限于板书教学,但可借助键盘演奏来实现音响的转化。
如果在教学中缺失实践环节,就会导致学生在学习和声学时不能将其与真实作品联系在一起,从而影响学生学习和声学的兴趣。故而成果导向的实现,需要结合教材、教学方法等环节的协同改革才能得以实现。
(二)跟踪基础教育需求,改革教材、教学内容以及教学方法
因此,和声学课程的改革过程需要依据教育部《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音乐课程标准以及中小学基础教育的师资需求,针对性进行课程教学设计,对教材进行从形式到内容的全方位改革。而地方师范院校则应参考当地教育师资需求进行改革,在充分研究义务教育阶段艺术课程标准及其配套教材的基础上,依据中小学音乐教师教学过程中对于专业素养的展现要求,来设计和声学教学的内容和难易程度,并形成能对接师范专业学生毕业要求的和声学新教材。
首先,和声学教材改革应按照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课程要求,改革、重构现有和声学教学内容。教材改革是所有改革中重要性占比最大的一环,不合适教材,再好的教学模式也不能达到教学目标。和声学教材内容改革应根据新课标对中小学教师教学中的实际需求,加入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必备的创编教学、钢琴伴奏写作等内容,从而实现反向设计,正向施工的目的。并依据学生毕业后5-10年的职业发展规划的需求,设置部分前瞻性教学内容。
目前师范院校的和声教材,过多继承了专业院校作曲专业的体系内容。而四部和声实际上属于多声部音乐结合规律的一种公式化教学手段,故其形式与实际创作作品有较大差距。如孙维权认为“作为理论体系和教学体系,西方人总结得并不理想,不值得我们盲目崇拜和亦步亦趋地照搬。”[9]如传统和声教学偏重“为旋律配和声”的训练,然而许多学生并不知道旋律从何而来,以为学习和声学的目的只能是为已有旋律配和声,这实际上是一种本末倒置的观念。为纠正学生的这种观念,教材应在学习和弦连接的教学过程中,加入将声部写作转化为旋律写作的教学内容,然后再教授为旋律配和声的内容。
其次,教学内容的改革,应以强调学生师范技能的培养为目标。按照课程目标、毕业要求、人才培养目标来设计和声学的课程教学新环节。如在课程教学中适当加入钢琴即兴演奏、即兴伴奏的教学,增强和声学知识转化为自身技能的能力。这种以键盘演奏和声方法已被诸多教师采用,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易受到自身钢琴演奏水平的限制而缺少一定的普适性。另外一种更为普适的方式,则是让学生根据一组和声创编旋律,并给定节奏模式。节奏型难度分为几种,可从简单乐句和节奏型练起,根据要求使用和弦音和添加和弦外音,实现理论与创作实践的结合。在课堂教学中灵活增加部分前瞻性内容,将学生毕业5-10年后的发展和义务教育阶段音乐教师所需能力作为本课程教学的目标。并结合人才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对课程和教材内容进行适度调整,增减,加入义务教育阶段音乐教师所需音乐创编、改编能力,从而将教材的改革与毕业要求,培养目标对应起来。
最后,在教学方法改革方面,要对接毕业要求产出学习成果。在教学中结合实际音响效果来教学。由于和声学是音乐的理论,传统黑板板书的教学模式并不适合和声学的教学。如有教师认为这种方式可能“导致学生的学习动机下降,抄袭作业情况严重。”[10]的问题。实际上,上述现象恐怕并非个例,因此目前师范专业的声学教学方式改革势在必行。为改变上述现象,年轻教师可利用五线谱制谱软件进行示范教学,并实时播放,从而达到还原和声音响效果的目的,这种方式目前已在一部分教师中采用。此外,年轻教师在课堂上还可以充分利用现代计算机音乐制作技术,展现和声学中蕴含的创作原理。如在课堂现场依据四部和声连接进行示范创作,将练习和创作实践直接转化为可听、可视化声音,引导学生参与到创作、演奏实践中来。而即兴作曲能力较强的老师,甚至可以直接以现场钢琴即兴创作的方式,来展示依据一组和弦连接进行作曲的可能性。老教师如果缺乏对于多媒体软件的操作能力,也可以通过在钢琴上进行示范弹奏,将和弦连接的旋律与和声音响的关系体现出来。
对学生创作能力进行训练,本质上是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这对于支撑学生在毕业后形成全面的学科素养非常重要。如可以通过实施翻转课堂教学、建设线上共享课程等举措,把一部分纯理论学习的时间和任务交给学生,化被动为主动,而将原来讲授理论的时间改革为创、编实践教学,对接义务教育音乐新课标所需相关音乐创作教学能力的训练。重视学生的在学习和声学课程的创新体验,激发学生在学习音乐过程中的创造性思维,强调从“教师教了什么”转向“学生学到什么”,达到教学的成果导向之目的。
通过上述环节的综合改革,或可有效改变原有教材内容不合适、书面习题练习听不见声音效果、理论不能转化为创作实践的旧模式,使得学生能以掌握知识转变为实践能力,最终达到教学的成果导向之目标。
(三)按照中小学教育教学岗位需求设计课程目标,改革考核方式
师范专业和声学课程目标的设定,应以学生产出“应知应会”为导向,并坚持立德树人的理念。和声学课程为作曲及理论课程,因此课程学习目标应指向创作实践,而不是做题能力或卷面考试分数。通过和声课程的学习,应该达到具备能创作小型乐曲、歌曲或进行即兴钢琴伴奏的能力等,课程目标设定应符合学校的定位以及师范院校人才培养目标的设定要求。
在对接中小学岗位需求方面,和声课程应按照义务教育阶段音乐新课标(2022版)来设定课程目标。例如根据新课标要求,中学音乐课程内容将加入学生创编音乐作品的教学实践,这就要求音乐师范生毕业后应具备这种音乐创编能力。将课程目标的设定与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内容相对接,正是为了提升师范学生自身的音乐创编能力,从而使学生毕业后能适应新课标的要求。除此之外,有条件的地方高校的和声学课程目标,还应参照学生毕业后的发展、就业趋势进行,并结合当地基础教育的发展状况和需求,及时调整课程内容,针对性支撑学生毕业后职业发展需求。
在对学生和声学成绩考核方面,将学生改编、创作乐曲的能力作为考核量化指标之一。培养学生将和声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的能力,是改革的主要目标之一。“知识+实践=素养。一切知识,唯有成为学生探究与实践对象的时候,其学习过程才有可能成为素养发展过程。”[11]以往的卷面考试,仅仅考查学生的做题能力,忽视了创作实践能力的培养。这种评价方式,扭曲了和声学学习的课程目标,如单纯的作业、卷面考试使得学生丧失对和声学课程的学习热情,因此,将创作实践按照一定比例加入和声学的考查、考试内容并作为评价标准,不但可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还可以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提升课程教学的成果导向。
以考核学生创作单旋律的能力为例。对于创作而言,单声部旋律的写作是最基本的创作能力。显而易见,和声学本身包含多个声部的写作,必然包含单个声部旋律的创作训练。因此,首先应该考查学生依据和声进行旋律创作的实践能力。单旋律创作可以考查学生是否理解和弦音作为旋律骨干音、和弦外音作为装饰音的旋律创作技术,同时考查学生对于和弦旋律音位置变动的理解、依据调性和声框架和终止式构造乐句、乐段的综合知识。而在和声学第一学期的试题中,可尝试加入依据和声创作两句式乐段旋律的题型,提高学生对声部写作重要性的认知。而创作单旋律恰恰是师范生毕业后最常面对的一种工作场景。
创编、创作实践考核主要考查学生将和声学理论知识转化为音乐创编能力,以及钢琴织体设计、钢琴伴奏的能力等,以适应教育部义务教育阶段音乐新课标教学能力的要求。为增加学生实践环节教学,可采取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模式,先让学生主动学习理论内容后,然后在课堂上将时间用以训练学生进行旋律、小型乐曲的创作训练,并将课堂上的编创实践作为平时成绩进行考核,强调教学目标的成果导向。另外,由于师范院校音乐专业一般开设即兴钢琴伴奏的课程即兴钢琴伴奏能力的考核,因此,该项考核可以合并到即兴钢琴伴奏课程中。
结语
综上所述,在师范类专业认证背景下,传统师范类音乐专业的和声学课程已经不能适应现在的教学成果导向要求。而和声学课程的改革本质上是一项系统工程,故课程改革只有从教材设计、教学模式、教学方法、教学目标的全方位协同一体进行改革,才能实现课程改革的意义。
师范类音乐专业和声学课程的改革,首先应逐渐改革教师中心的传统教学模式,实现向学生中心、产出导向的教学模式的转变。在教材改革方面,应该跟踪国家关于基础教育的相关政策和变化,对原来不合理的内容进行改革。例如增加将和弦连接中的声部进行上升为旋律写作的知识,增设关于创作实践方面的学习内容,增强理论与创作实践相联系的教学环节。在教学方法上坚持立德树人的理念,并依据情况结合翻转课堂进行线上、线下混合教学,增加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动性,从而有更多课时将课堂时间转化为创作实践的教学。在考核评价环节,为了提升学生将和声理论转化为实践的动力,应加入或提高对学生创作能力、实践能力的考核,有效弥补卷面考试的不足。经过以上各个环节的协同改革,或可最终提升师范院校和声学课程的成果导向的教学效果,实现对师范生毕业以后的学科核心素养要求的有力支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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