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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尔干和莫斯《原始分类》中以社会情感为核心的秩序建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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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2 10:01:10    来源:    作者:zhouxiaoyi

摘要:1903年的时候法国社会科学家、现代社会学奠基人之一的涂尔干和他的得意门生莫斯合著了《原始分类》一书,书中分别介绍了澳洲、祖尼与苏人和中国的原始分类体系,并且认为在原始社会中人们进行分类的依据是社会情感。文章正是基于社会情感的角度,探析了以情感为依据的原始分类体系对于社会秩序建构的正面作用与局限,同时审视当今社会的分类体系。

  摘要:1903年的时候法国社会科学家、现代社会学奠基人之一的涂尔干和他的得意门生莫斯合著了《原始分类》一书,书中分别介绍了澳洲、祖尼与苏人和中国的原始分类体系,并且认为在原始社会中人们进行分类的依据是社会情感。文章正是基于社会情感的角度,探析了以情感为依据的原始分类体系对于社会秩序建构的正面作用与局限,同时审视当今社会的分类体系。

  关键词:原始分类;社会情感;社会秩序

  涂尔干是法国社会学家、人类学家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道德、社会与集体是他这一生主要关注的问题,“社会事实”对社会秩序的影响也成了涂尔干研究社会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而莫斯向来对原始社会的研究颇为热切,并且他也继承了涂尔干社会学的学术思想,并在其后充分发展。在二十年代初期的时候,涂尔干与莫斯合著的《原始分类》发表并出版。在书中的开篇,两位作者提出了分类的定义,并设置了问题:原始时代的社会成员对事物进行分类的依据与界限是什么?其后,便探析澳洲人、祖尼人与苏人和中国的分类标准,将现代的人们带入这三个地区的原始时期,感受当时的类别建立体系。

  一、以情感为依据的分类原则

  在人类的成长阶段中,社会成员似乎自然地就掌握了分类,通过社会中实际存在的事实进行分类。似乎有一个共识,无论在什么样的社会都存在着一定划分范围的方式,不管是对人、对事与对物,人们总是会找到一套分类的准则。涂尔干和莫斯所谓的分类:“是指人们把事物、事件以及有关世界的事实划分成类和种,使之各有归属,并确定他们的包含关系或排斥关系的过程。[1]”更进一步地说“分类不仅是对事物进行整合与归类,而且还表示按照一定的关系对这些类别加以安排。每一种分类都包含着一套等级秩序。[2]”

  首先,涂尔干与莫斯认为对事物分类的原则是情感而不是概念。“概念”相对于“情感”一词更为微观与抽象,微观是因为“概念”是社会成员在认识事物的流程中,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过程。在心理学上来看,“概念”是高级思维活动的结果,从更为广阔与复杂的程度上来说,概念是事物能够改变模型的性质。于题目“原始”一词可知,其研究对象为早期的原始社会成员,在涂尔干和莫斯来,当时社会中人们的思维模式还没有达到一个能够处理复杂事物的抽象形式。相对于“概念”来说,情感是当时社会更为普遍的,不论社会发展到蒙昧、野蛮或文明阶段,每个社会的成员都是拥有情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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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涂尔干与莫斯又否认了知识法则对于分类的依据。对于知识来说有两处获得的途径:一种是社会成员在一定的文化场景之下实践后得出的结果与反馈;另一种是通过教育。而在原始社会中,最主要获取知识的途径来源于自发性的行动以及当时社会初级群体组织群体活动后得出的知识与经验。作者认为这是不可以作为当时的分类依据的,因为“知识体系”并非单纯的“知识”。知识体系是要通过高级思维活动转化与加工的系统化和整体化的处理结果。进一步说,在知识升级到知识体系的这个过程中需要有“概念”的出现作为中介进行加工。法国社会学家列维·布留尔就指出:原始人的思维受互渗律的影响,他们根本不想操那份心去追究不明显的因果联系,他们并不知道知识的乐趣和好处,它的集体表象具有极大的情感性质,他们的思维只含有很少的概念性。[3]

  最后回归到情感,在原始社会事物中人们最先投射的并非一个事物是什么,而是其功能。涂尔干和莫斯认为这种想法的产生于社会情感,是一种特定的情感态度,在事物的组合与形成之中里面多多少少都包含了一些情感要素。[4]事物在不同的地区都有着多样的情感态度,这是社会中的普遍现象。而在原始社会的人们对事物的看法是重其作用,更多想着的是一件物品对自己或群体带来的是什么。涂尔干和莫斯认为“情感本质上是某种飘忽不定、变动不居的东西。[5]”情感的影响力和传播力远比我们想象的深远,我们甚至无法说出它怎样才会停止。只要情感具有情感的起源,它就会蔑视批判和理性的检验。[6]

  二、分类对于社会秩序的意义

  原始社会的分类与当前社会科学的分类不是两个完全相互排斥的关系,原始社会在也有着像科学社会一样的等级制度。这样的分类并不是辅助统治者进行控制的工具,而是增进社会成员之间的理解,使得事物间的混含关系变得清晰明确。原始社会的分类对于社会秩序的意义主要有以下两个突出的方面。

  (一)有助于社会成员之间的团结

  涂尔干社会学的主要研究问题在于社会与个人的关系上,早在其1893年著作《社会分工论》之中就有提到社会的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7]而后续这本与莫斯合著的《原始分类》在书中则可见他社会团结理论思想的深化。

  在涂尔干看来“一切行为方式,不论它是固定的还是不固定的,凡是能从外部给予个人以约束的,或者换一句话说,普遍存在于该社会各处并具有其固有存在的,不管其在个人身上的表现如何,都叫作社会事实[8]。”对自然事物分类的体系是社会组织的反映,是按照社会事实执行起来的。

  在作者展现澳洲的分类体系时,可以很明显看出原始澳洲社会分成两个半偶族(又称胞族),每个胞族之下又有两个姻族与多个氏族所组成。在分出来的每一个事物都是存在一定等级观念的,每个族员在自己所位于的等级之中履行着自己所应尽的义务,井然有序。可以确定的是这套分类方法虽然简单,但是执行起来是非常严肃的,这些分类规则对于原始社会中澳洲人的心灵有很强的约束力,使得社会越轨行为程度大大减少。虽然这种体系较为严格,但是整个胞族内部间的关系却较为团结稳定。在原始时期,澳洲社会有些胞族之间是相互敌对的,在发生族际冲突的时候,族内严格的制度体系都会变得相对温和,以此使族内成员一致对外的情感上升。

  其次,原始澳洲社会的图腾崇拜也是使得社会团结的制度。原始澳洲的分类体系中氏族是在第三层级的位置,其是由相同图腾的个体组成的群体。相对于姻族的跨胞族之间的通婚,氏族的团结感是更强的,因为所持的万物有灵观念,在同一图腾下的氏族成员都认为该会受到图腾的庇佑。这使得当时氏族成员之间的社会认同感加强,说得更准确一点便是社会情感认同加强。可以看出图腾观念是最基本的前提,氏族人员会最先把周围所有的事物都与图腾联系起来,从而使团结的观念产生。原始人按照图腾进行分类的体系在涂尔干看来是以社会形式作为框架的,胞族是类,氏族则是种,他们与我们现代人一样依照感官能力相似的形象彼此吸引,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有序组织活动。[9]

  在祖尼人的分类体系中涂尔干重点突出了神话与方位的概念,祖尼人将社会划分为东、西、南、北、中、上、下七个方位,经过神话对祖尼人的意识说服,每一个地区都有着一个神兽的象征,每一个氏族都制定了一个有关属于自己的神话方向,[10]在每一个地区人们都有秩序的生活与劳作。这一点和澳洲社会的分类体系较为相似,社会中的事物首先是依据氏族与图腾进行分类的。不同的是,只要祖尼人的营地以特定的方式定下来了方位,那么连同着与营地所有相关事物都有了定向。依据一定的神话起源来强化人们的情感进行分类,使得人们在心中坚信自己是某类神兽所庇护的子民。在祖尼社会中,人们有了这种信念,便会将自己的行为都视为在神兽的注视下所发生着的,人们会统一做些为营地良好且有序发展的行为,一同守护着传统神兽与那片圣洁之地。

  这种原始社会的团结虽然为被认为是机械团结,其建立在个人的相似性与社会的同质性之上。原始时期的社会成员具有相同的心理情感、生活方式与道德准则,而集体意识在那时候占很大一部分,在实施惩罚的时候恰恰是以集体情感较为激烈的时候,但这也无疑强化了集体归属感,增强了一定的社会秩序。

  (二)有助于一定的社会分工与整合

  作者展示了最简单的原始澳洲分类体系后,又分别对祖尼与苏人和中国原始分类体系做了阐述,在质料方面也做了一定的阐释。因为作者认为想要更加清晰地解释社会团结思想不仅需要一定的精神活动,还需要在物质生产活动上面做出一定的论证,即社会分工。可以说在原始社会的时候就已经有了常态分工的表现,这种分工也是依赖于一定分类之下而进行的。涂尔干认为在这种原始的社会之中,原始社会成员在划定的区域内或者胞族内进行劳动分工并不是为了提高生产效率,而是促使族内成员的整合。在原始人的观念之中是没有“生产效率”这个词汇的,他们拥有的只是一种功能性情感,对事物分工夹杂着个人与群体的情感先验,使划分出的各部分产生不相同的作用。

  在原始澳洲体系的考察之中,涂尔干已经强调了在分类的基础上有着严格的等级观念以及在半偶族之间有着强烈的敌对关系,这种敌对关系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分工不均匀导致的冲突与摩擦。族际之间的冲突很有可能是发生在分工的重合以及社会成员对于事物附加情感的模糊。例如两个敌对的胞族中相同的氏族图腾,就会通过一定的手段使得另一方重复的图腾消失,虽然这种行为较为激进,但从这个例子来看也是原始澳洲人对于社会整合的重要体现。

  涂尔干和莫斯对祖尼人的分类体系也做了说明,该体系并不是像澳洲分类体系那样有着严格的等级制度划分,影响祖尼人分类体系的因素有神话和相似性程度。祖尼人的社会通过相似性程度的强弱,把社会成员分为平起平坐或者是隶属关系,可以看出祖尼人的分类体系相比于澳洲分类体系更加开放与丰富,但这依然没有影响祖尼人对于社会分工的安排。祖尼人通过方位的划定,将整个社会分为七个位置,每一个位置都会有一个神兽代表以,中部位置为中心,其余六个位置各司其职。例如,在祖尼人眼里北方位置是暴力和崇武的,是代表战争的位置;而西方代表着休战与和平;南方则是温和的医疗区与农耕区;东方是太阳升起的位置,是巫术与宗教的区域。[11]每个部分都有着不同的功能且不会重复。相对于澳洲分类体系来说这是更平和的。按照这一点来说,原始澳洲的分类体系会把人框在一个胞族之中,除了婚姻以外是不能跨越到另外一个胞族之中的,所以族际之间矛盾较多。而祖尼人通过这样的区域位置划分,不仅使得社会分工更加清晰明确,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在促进了社会的流动,从这点来看无疑是比澳洲的分类体系更加灵活一些。

  在涂尔干和莫斯提及原始中国的分类体系时,他们表示中国的分类体系有着前三种原始社会的特点。在方位分类上看,中国有着传统东西南北神兽的代表,即青龙、玄武、白虎与朱雀,也有着传统的八卦方位。但这其中最有特色的分类方式却是风水信条原则,原始中国的人们把情感注入在风水上较多。在传统中国里,人们对于风水的信仰从皇帝开始流行一直传落到民间,使得大多数人对于风水有着较为强烈的情感社会分工与整合也得以执行。涂尔干列举了中国的民俗、节日和传统文化等各个方面的材料:测天文,观星象和占星术等。中国的分类主要服务于占卜,体现在占卜是多种要素组成的,具有明显的过程性,也是区域、季节、事物和物种等诸多因素都发挥作用才可以进行的结构性活动。中国的氏族观念并没有与图腾相联系起来,而是祖先崇拜的关系紧密,祭祖在中国社会中有着重要的影响,因为其强有力地维护与传承了儒家传统家庭道德价值理念,是家庭整合与延续的重要仪式活动。[12]

  三、分类之局限

  上述部分是分类对于社会秩序的积极意义,良好的分类体系的确有助于社会整合、社会控制与社会团结。但是在《原始分类》这本书中也透露着一种局限,即涂尔干和莫斯所列的三类原始社会分类之中总有些事物的划分是含混不清的,有些甚至没有被划分到任何一个体系当中。例如在原始澳洲社会之中,作者说在胞族之下以图腾为代表的氏族在其余的胞族之中是找不到同样图腾的,但是世界万物的图腾多种多样,而作者又是以什么样的依据来确定不可能有同样图腾之说的,这点学术界至今存有疑问。其二,便是祖尼人按照区位空间进行的分类,虽然形式上比原始澳洲的分类体系灵活一些,但也有一定的缺陷,这七个空间是否囊括了人们生存需要的所有社会功能?是否有些人的生存需求没有被划分到七个区域里?是否有些区域的社会功能是重合的?在这些方面涂尔干和莫斯没有给出详细地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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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未被划分的事物它们处于一种游离与未定义的状态,它们是没有归属感的。人们对这些未被划分的事物,在情感上也是模糊的,或者说在先验上无法对它们进行情感功能的判定,这便会产生失序。[13]如果产生无序与失序,那么便会发生冲突与矛盾,带来一些的负面影响,使社会运行受到某种程度上的阻碍,这也是分类的局限所在。

  四、结语

  原始分类产生于特定时空,最基本的背景在于“原始”,也就是说原始的人类、原始的时空、原始的社会与原始的情感造就了原始的分类。在原始时代,基于社会成员的集体情感,将情感赋予在各种社会事实之间,人们通过对情感价值的标准来判断事物,以此来进行原始的分类。这使得原始社会在一片“混沌”之中也能有着社会整合与团结的作用,使社会在一定程度上良性运行发展。但原始的分类也有一定缺陷,不管多么严谨的划分,总会出现“无序”之物未被分类,这是原始社会和当今社会的分类体系都不可避免的。唯一能够相信的是:现如今的科学分类体系是社会情感要素逐渐削弱并且一步步让位于个体反思的。[14]

  参考文献:

  [1][法]爱弥儿·涂尔干,马赛尔·莫斯.原始分类[M].汲喆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2.

  [2][法]爱弥儿·涂尔干,马赛尔·莫斯.原始分类[M].汲喆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7.

  [3][法]列维·布留尔.原始思维[M].丁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360.

  [4]李珂珂,姬鸣宇.从《原始分类》看社会秩序的建构与整合[J].北极光,2020(01):4-5.

  [5][法]爱弥儿·涂尔干,马赛尔·莫斯.原始分类[M].汲喆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102.

  [6][法]爱弥儿·涂尔干,马赛尔·莫斯.原始分类[M].汲喆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102.

  [7][法]埃米尔·涂尔干.社会分工论[M].渠敬东译.北京:三联书店,2017:73.

  [8][法]E.迪尔凯姆.社会学方法的准则[M].狄玉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1.

  [9][法]爱弥儿·涂尔干.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M].渠东,汲喆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198-199.

  [10][法]爱弥儿·涂尔干,马赛尔·莫斯.原始分类[M].汲喆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50.

  [11][法]爱弥儿·涂尔干,马赛尔·莫斯.原始分类[M].汲喆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50.

  [12][美]杨庆堃.中国社会中的宗教[M].范丽珠译.四川:四川人民出版社,2016:24.

  [13]渠敬东.涂尔干的遗产:现代社会及其可能性[J].社会学研究,1999(01):3-5.

  [14][法]爱弥儿·涂尔干,马赛尔·莫斯.原始分类[M].汲喆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