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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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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 13:44:08    来源:    作者:liziwei

摘要:随着近两年基础设施建设的推进,较多的建设工程存在压覆矿产资源的问题,压覆矿产资源情况已经成为影响建设工程建设选址的一个较重要因素;本文从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的法律法规依据、工作流程及分工、评估报告的编制方法等方面简要阐述如何开展建设项目的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工作。

  摘要:随着近两年基础设施建设的推进,较多的建设工程存在压覆矿产资源的问题,压覆矿产资源情况已经成为影响建设工程建设选址的一个较重要因素;本文从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的法律法规依据、工作流程及分工、评估报告的编制方法等方面简要阐述如何开展建设项目的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工作。

  关键词:建设工程;压覆矿产;资源评估

  根据江西省自然资源厅相关文件要求,为了统筹兼顾矿产资源保护、维护矿权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促进项目合理选址,江西省内办理建设项目选址与预审手续需准备压覆矿产资源材料;建设单位可就近到县级及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政务服务大厅,通过“江西省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业务管理系统”进行“一站式”查询获取“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查询结果”,经查询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建设单位应首先考虑调整优化选址方案,统筹兼顾矿产资源保护和项目建设,避免压覆或尽量少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建设项目查询范围内无矿业权、上表矿区、规划区和财政出资地质勘查项目的,建设项目单位可凭“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查询结果”直接办理用地手续;除此之外,均需开展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估工作,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经评审备案后,以评估报告、评审意见书及备案证明作为材料办理手续。

  1评估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

  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较多,大致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xxx《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原国土资源部2010年9月8日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原江西省国土资源厅2002年12月30日《关于印发江西省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审核规定的通知》(赣国土资字(2002)23号)、《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要求、提纲及编写内容要点的通知》(赣自然资办发[2018]34号)、《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赣自然资办发[2019]89号)、江西省自然资源厅2023年1月9日发《江西省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办法(试行)》、各类工程所涉及的安全条例及设计建设规范。

  现阶段江西省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工作依据主要为《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要求、提纲及编写内容要点的通知》《江西省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办法(试行)》;办法中明确规定,未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不得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确需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应履行审批手续,批准后才能压覆;炼焦用煤、富铁矿、铬铁矿、富铜矿、钨、锡、锑、稀土、钼、铌钽、钾盐、金刚石等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在中型以上的矿区原则上不得压覆,但xxx批准的或xxx组成部门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批准的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含下放到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重大建设项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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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评估工作流程及职责分工

  2.1评估内容简介

  建设工程应在可研阶段开展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工作,其工作内容应包括建设项目概况、目的任务及报告编制依据、自然地理概况、本次评估工作情况、查询区范围的确定、查询区地质矿产概况、评估区范围的确定、评估区压覆矿产资源情况、压覆矿产资源储量估算、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必然性论证、建设项目压覆的重要矿产资源情况、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不可避免性论证、建设项目必要性论证及社会经济效益评价。

  同时视压覆矿产资源情况需准备以下文件:建设单位与矿业权人签署的压矿补偿意向协议书、建设项目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出具的做好压矿补偿协调工作的承诺书、设区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压覆矿产地的资源储量的意见、建设单位与矿业权人签署的互保安全协议、具有资质单位出具的论证意见和拟建工程辖区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建设项目范围内涉及省级财政出资地质勘查项目进展说明。

  2.2工作流程

  建设项目选址前,建设单位向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查询项目拟建区周边的矿业权设置情况。确需压覆矿产资源的,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地质勘查技术能力的单位编制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评估单位接受评估委托后开展评估工作,评估报告完成后提交给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并提供最终评估报告,当评估区与矿产地重叠时建设单位应征求当地自然资源局主管部门意见,开具同意压覆矿产地的意见书,与矿业权范围重叠时应与矿业权人签订了压覆矿产补偿协议,应同意放弃评估区与探矿权的压覆重叠范围,或与矿业权人签订互保协议,则重叠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可不作压覆处理;建设单位会同评估单位将评估报告及相关协议等附件提交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压覆矿产资源并出具批复文件后,建设单位应到自然资源部门办理备案及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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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评估工作的各单位职责与分工

  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工作过程中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可能会动态调整,为保证评估范围与设计的一致性,压覆矿产评估工作过程中,评估单位要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工程设计的变化情况;同时评估单位应将最新评估的成果提交给建设单位,以便设计单位及时优化工程设计方案,配合建设单位优化建设项目拟建区红线。

  4评估报告的编制方法

  4.1评估对象

  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是在压覆矿产资源查询结果出来后针对性的进行野外地质调查、访问调查、收集相关地质资料,查明建设用地范围内是否压覆矿产资源,对有矿权设置的按照规范进行矿权分割及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并对其经济意义和潜在价值作出评估,为建设单位征地选址及政府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4.2评估范围

  在压覆矿产资源评估中,建设用地范围是评估基础和主要依据,建设用地保护范围是确定压覆范围的关键,评估范围与压覆的矿产种类有关,一般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压覆范围。

  4.2.1建设项目法定安全范围的确定

  工程本身有法律法规条文规定的安全距离范围,直接依据该建筑工程的法律法规条文所规定的安全距离,确定该建设项目的法定安全范围;工程本身无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距离,也可依据建设项目的拟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归属的主管行政部门,出具该拟建建筑工程的具体安全距离证明,来确定该建设项目的法定安全范围;工程的建筑物本身无法律法规的,又无主管安全的行政部门出具证明,一般采用100m作为该建筑物的安全距离,来确定该建设项目的法定安全范围。

  4.2.2建设项目采矿影响安全范围的确定

  根据涉及到矿区矿种不同,根据资源储量开采方式的不同,采矿影响安全范围确定的方法也不同(地表采矿用爆破安全距离,地下采矿用移动安全距离),大致区分如下。

  露天非爆破采矿区的不画采矿影响安全范围边界线,一般以法定安全范围为评估范围;地下采矿非爆破采矿区,如剖面图时移动线不与法定安全范围外的资源储量估算范围的矿体相交,也不画采矿影响安全距离边界线;露天爆破采矿区爆破影响安全距离一般为300m,即为拟建区边界线外扩300m,可在矿区地形地质图上直接画出采矿影响安全范围边界线;地下采矿时,当剖面图上移动线与法定安全范围外的资源储量估算范围的矿体相交时,则可确定移动影响安全距离作为采矿影响安全距离;另可根据各剖面图上移动影响安全距离在矿区地形地质图上的投影,在矿区地形地质图上画出采矿影响安全范围边界线。

  4.2.3评估区范围的确定

  采矿影响安全范围边界线未超过法定安全范围边界线的,评估区范围线为法定安全范围边界线;采矿影响安全范围边界线超过法定安全范围边界线,评估区范围线为采矿影响安全范围边界线。

  4.3评估原则

  压覆矿产资源系指在当前技术经济条件下,因建设项目或规划项目实施滞后,导致已查明的矿产资源不能开发利用;对于建设项目用地范围虽与矿区范围重叠但不影响矿产资源正常勘查开采的,建设单位与矿权人签订协议后可不作压覆处理。

  4.4储量估算依据

  压覆矿产资源储量估算一般依据最近一次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评审备案的资源储量报告;矿产地如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评审备案的,则用最近一次经评审备案的资源储量报告,如未经评审备案则用上表的那份资源储量报告;其报告估算的资源储量是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的基础。

  4.5计算方法

  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的估算方法、工业指标、矿体圈定、块段划分及块段资源储量类别的确定、资源储量估算参数的确定及计算公式等均与资源储量报告一致。即与资源储量报告一致的原则。

  估算方法为分割平差估算,即根据建设项目评估区范围边界线的水平投影面,对资源储量报告所圈定的参与资源储量估算的块段进行分割,在分割的压覆范围内,将资源储量报告、历年储量年报所确定的采空区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实的采空区扣除,其分割平差估算的在压覆范围内的资源储量即为该矿业权或矿产地的压覆资源储量。

  5评估成果的评审及备案

  根据《江西省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评估成果为压覆石油、天然气、放射性矿产的,压覆《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附录所列34个矿种累计查明资源量数量达大型矿区规模以上的,或单个矿区查明资源量规模达到大型并且压覆占三分之一以上的,由江西省自然资源厅主管部门组织初审后报自然资源部审批;评估成果为34个重要矿种以外的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应由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备案;评估成果为压覆非重要矿产资源的,由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备案;评估成果为建设项目跨设区市压覆非重要矿产资源的,由江西省自然资源厅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备案。

  6案例分析

  2023年底进行的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泸水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该建设项目为河流的治理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4段堤坝,该建设项目经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政务服务一站压覆矿产资源式查询,查询结果为拟建区外扩500m范围与3个矿业权范围有重叠,拟建区外扩300m范围与1个财政出资地质勘查项目范围有重叠,拟建区与1个上表矿区有重叠。

  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是根据江西省水利工程条例第二十三条将3宗拟建区红线外扩200m作为建设项目法定安全区范围,根据露天爆破采矿矿山一般性原则将临近矿业权的1宗拟建区红线外扩300m作为建设项目法定安全区范围;根据采矿影响安全距离的确定,确定4宗拟建地块的评估区即为其法定安全区,由此确定进入评估的为1个矿产地。

  根据从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档案馆借阅的该上表矿区经评审备案的普查报告及矿区内各矿井经评审备案的储量核实报告等可信地质资料,先套合拟建区、评估区与矿区范围及矿区内储量计算范围,详细叙述评估区与矿区范围、矿区内储量计算范围的重叠情况,分析矿区内矿层的分布情况,绘制出矿区与评估区的相对距离位置图、移动影响安全距离确定及移动盆地剖面图等附图表示该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的情况,最终确定4宗拟建区的评估区不压覆矿产资源储量。

  根据《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要求、提纲及编写内容要点的通知》文件意见,上表矿区属矿产地,评估报告初稿完成后汇报至县自然资源局主管部门,县自然资源局主管部门出具了同意压覆该矿产地范围的意见;最终评估报告递交至市自然资源局主管部门进行组织评审及备案。

  7结语

  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工作是建设工程项目报地工作的一项重要环节。建设项目是否压覆矿产资源应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备案后的建设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为准,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工作可以帮助建设单位查明建设工程周边的矿产资源分布情况,为建设项目的拟建区选址提供基础资料,为优化选址提供参考,同时建设项目应尽量避开重要矿床,尽可能避开目前已经探明的矿产资源;当建设项目不可避免的要压覆矿产资源时,须取得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当建设项目压覆已设置矿业权(包括探矿权和采矿权)时,建设方需与矿业权人达成协议,征得矿业权人的同意,避免后期发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