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标准自贸区网络建设促进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论文

2024-04-13 10:18:15 来源: 作者:heting
摘要: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是促进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的重要途径。文章剖析以高标准自贸区网络建设促进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的理论逻辑,分析其现状特征及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挑战。研究发现:高标准自贸区网络建设通过提高制度型开放水平、推动技术进步、联通国内国际两个循环、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促进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当前我国面临的主要挑战包括在外部受部分西方国家阻碍,在自身存在对部分自贸协定的利用率有待提高,自贸伙伴有待扩大升级,关键部门出口附加值偏低,部分领域核心技术薄弱,以及一些不适应高标
[摘要]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是促进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的重要途径。文章剖析以高标准自贸区网络建设促进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的理论逻辑,分析其现状特征及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挑战。研究发现:高标准自贸区网络建设通过提高制度型开放水平、推动技术进步、联通国内国际两个循环、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促进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当前我国面临的主要挑战包括在外部受部分西方国家阻碍,在自身存在对部分自贸协定的利用率有待提高,自贸伙伴有待扩大升级,关键部门出口附加值偏低,部分领域核心技术薄弱,以及一些不适应高标准自贸规则的体制问题。并据此提出了实现路径。
[关键词]高标准自贸区网络,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理论逻辑,关键特征,实现路径
一、引言
进入新时代,我国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从国际看,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所指出的,“当前,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各国经济社会发展联系日益密切,全球治理体系和国际秩序变革加速推进。但与此同时,世界经济深刻调整,新动能不足问题突出,发展不平衡、收入分配不平衡的问题加剧,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带来的新挑战凸显[1]。国际经济格局持续演变,全球治理体系深刻重塑,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抬头,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体制受到冲击,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依然很多,风险挑战加剧[2]。
从国内看,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劳动力成本持续攀升,资源约束日益趋紧,环境承载能力接近上限,开放型经济传统竞争优势受到削弱,传统发展模式遭遇瓶颈。与此同时,我国人力资源丰富、人口素质高、市场规模庞大、基础设施完善、产业配套齐全,创新发展的制度环境和政策环境不断完善,开放型经济仍然具备综合竞争优势。在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倒逼下,我国加工贸易加快转型升级,服务贸易持续快速发展,外贸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增强,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逐步提升[1]。
在此背景下,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其中明确指出要“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①网络”,“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这是党中央准确把握当前国际形势,深入研判我国发展阶段后,对新形势下我国对外开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是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是新形势下我国经济贸易发展的必然要求。近年来,世界经济出现逆全球化现象,区域化成为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的趋势[3]。世界主要经济体加快推动国际经贸规则重构,新的国际经贸形势推动我国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顺应和引领经济全球化发展和国际经贸规则重构新趋势;深化区域经贸合作,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加强区域间的经济贸易联系,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
二是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是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必要途径。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能促进引领和深度参与全球产业链,助力产业链向全球布局,优化生产成本,深化与贸易伙伴的经贸合作关系;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能够极大促进技术创新和技术合作,技术进步反过来又将提高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的深度,形成良性循环,推动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
三是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有利于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意味着打通国内国际两个循环,有利于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4]。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以国内大循环吸引全球资源要素,带动国内外产业链畅通联动,有针对性地补充我国产业链供应链短板弱项,促进产业升级,提高发展水平。
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是促进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的重要途径。那么,在新的国际国内形势下,我国该如何通过建设高标准自贸区网络促进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呢?本文将通过阐述以高标准自贸区网络建设促进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的理论逻辑,分析其现状特征,并探讨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挑战,尝试提出实现路径。
二、理论逻辑
(一)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的内在要求
第一,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不断扩大制度型开放。近年来,新的国际经济发展形势和技术变革催生了新的国际经贸规则,经贸规则的竞争成为国际贸易竞争的重要构成。因此,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意味着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这包含两个方向的开放。一方面是通过主动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改善自身的经贸体制机制;另一方面是积极参与构建国际经贸规则。
第二,科学技术取得突破性进展,从根本上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科技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国在全球产业分工中的地位和话语权。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科技创新能力已取得长足进步,但在一些关键核心技术领域还缺少重大突破,造成我国在全球产业链中分工地位不高,话语权不足,存在产业链断链风险。因此,根本性的科技进步是当前我国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的必然要求。
第三,依托国内超大规模市场,联通国内国际两个循环。在新的世界经济发展阶段下,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的深度体现在中国与世界经济的高质量、制度性互动。依托于我国的超大市场规模,从供给和需求两个角度深度融入全球产业分工合作,打通国内国际两个循环。从供给角度看,超大市场规模支撑了我国突出的出口能力优势,并吸引全球产业链向我国布局;从需求角度看,庞大的市场需求有利于其他国家对我国市场形成依赖。
第四,统筹开放与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高水平对外开放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全球产业分工合作的最大优势在于发挥各国的比较优势,提高生产效率。然而,近年来国际秩序的改变使人们认识到全球化程度太高的产业链过于脆弱,容易造成断链风险;但产业链本土化又是一种降低效率的做法。因此,在进一步对外开放中,保持产业链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畅通[5],统筹开放与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是新形势下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的内在要求。
(二)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的核心任务
第一,高标准自贸区网络建设要求深度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高标准自由贸易协定与扩大制度型开放相辅相成,要求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政府采购等市场准入领域开放水平越来越高,规则领域进一步延伸至多方面“边境内”措施。从而打通制度性堵点,提升制度型开放水平。
第二,高标准自贸区网络建设要求拓宽合作领域。在货物贸易的基础上,进一步将自贸区合作拓宽到人员往来、服务贸易、数字经济、绿色发展等领域。多方位提升自贸协定自由化水平,深化区域经贸合作关系。
第三,高标准自贸区网络建设要求扩大合作对象。在立足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基础上,吸引更多“一带一路”国家参与,并逐步将自贸伙伴扩大到全球,从而扩大自贸网络辐射范围,促进贸易多元化发展。
第四,高标准自贸区网络建设要求增强自贸协议实施效果。推动已有自贸协定条款的落实,发挥已有自贸协议降低成员之间贸易成本和交易成本的作用,促进成员之间经济合作深化,提高经贸合作韧性。
(三)高标准自贸区网络建设如何促进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
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与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的内在要求相一致,通过多个渠道促进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图1给出了高标准自贸区网络建设促进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的逻辑。
第一,通过提高制度型开放水平促进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深度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是建设高标准自贸区网络的核心任务之一,也是制度型开放的核心要义。深度对接全球高标准经贸规则要求在降低贸易壁垒的边境开放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国有企业、知识产权、数字经济、环境、劳工等“边境内”开放。这些“边境内”条款将促使成员国进行内部体制机制改革,从而提高其制度型开放水平。而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不断扩大制度型开放恰是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的内在要求。因此,高标准自贸区网络建设将通过推动制度型开放来促进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
第二,通过推动技术进步促进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高标准自贸区网络建设通过多条途径促进成员国技术进步。一是自贸协定能够促进技术扩散,随着自贸区网络的不断扩大和自贸协定标准的逐步提高,区域间贸易往来尤其是加深产业链分工的中间品贸易更加频繁,将促进技术从发达国家扩散到发展中国家,为发展中国家带来技术进步[6]。二是自贸区网络促使成员国在合作竞争中提高创新能力。自贸区网络降低成员国之间的贸易成本。对于最终品,国外竞争品迫使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以提高竞争力;对于中间品,专业化分工能够降低企业的中间品成本,有更大的利润空间进行创新活动。三是自贸区网络提升成员国参与价值链水平,进而通过参与全球价值链融入全球创新链,提高技术水平。可见,高标准自贸区网络建设将通过推动技术进步促进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
第三,通过联通国内国际两个循环促进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近年来,全球产业分工已从简单的生产环节外包演进为生产要素、生产技术等的跨境布局和流动。前者主要基于关税为主的贸易壁垒的边境开放,聚焦于生产成本;后者则要求贸易伙伴边境内经济社会运行机制和制度规则的协调统一,即“边境内”开放,更加关注制度环境等决定的交易成本[7],这也是建设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的要求。高标准自贸区网络建设将打通国内国际两个循环之间的制度性堵点,有效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的互动交流,是新形势下融入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的重要路径。同时,高标准自贸区网络建设将促进贸易规模提升[8],深化区域经贸合作关系,进一步联通国内国际两个循环,有助于国内国际两个循环、两种资源的互动交流。这与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的内在要求相一致。
第四,通过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促进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高标准自贸区网络建设通过多种作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一是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将促进制度型开放水平的提升,减少制度型断链风险,提高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二是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将有效降低自贸伙伴国之间的贸易成本和交易成本,实现产业链供应链伙伴、渠道的多元化,通过多元化提高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三是高标准自贸区网络对成员国参与全球价值链具有促进作用,通过深度融入全球价值链降低经济波动性[9],从而提高产业链供应链安全。自由贸易协定标准的提升能够通过降低贸易成本和促进直接投资两个渠道促进成员国之间的价值链合作[10];提高成员国参与全球价值链的程度,有利于成员国向价值链上游攀升;高标准自由贸易协定中的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保护条款能够显著促进成员国的全球价值链参与度[11]。因此,高标准自贸区网络建设能够通过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促进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
三、现状特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积极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新形势,通过多项举措、多个平台、多种途径,不断优化开放布局,成为与世界经济深度融合、日趋开放的经济体,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目前,我国建设高标准自贸区网络,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呈现以下现状特征。
第一,初步形成了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国家,并逐步向全球布局的自贸区网络。从我国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于2002年11月签订至今,已初步建立起以周边国家和地区为主、辐射“一带一路”国家、面向全球的自贸协定网络。目前,与我国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的29个国家和地区②中,超过半数位于我国周边,如东盟国家、日韩、巴基斯坦等,并越来越多地辐射到“一带一路”国家。在此基础上,我国自由贸易区网络在地域上不断扩大,已延伸到大洋洲、北欧、拉丁美洲等区域。除了发展中国家外,更多发达国家也与我国签订了自由贸易协定。除已经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外,我国还在积极与更多国家的自贸区签署协定,目前正在谈判的有10项,正在研究的有8项②,自由贸易区网络逐步扩大。
第二,自贸区网络建设促进贸易成本逐步降低,贸易规模不断扩大。降低关税是自由贸易协定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与自贸协定伙伴之间均承诺了立即实施零关税或在一定过渡期之后实现一定比例货物贸易的零关税,极大地降低了贸易成本。多年来,在WTO条款、自由贸易协定和自主降税的综合作用下,我国关税平均水平不断降低,从2001年的15.3%③降低到2023年的7.3%④。我国与自贸协定伙伴之间的贸易规模不断扩大。2022年,与自贸协定伙伴的贸易额达到14.25万亿元人民币[4],占我国进出口总额的比重由2012年的17%提升至2021年的35%[12](2022年为34%[4]),不仅促进了区域经济发展,也为各国人民带来了切实的社会和经济福祉。
第三,自由贸易谈判的范围和议题不断拓展。一方面,我国自由贸易协定范围从货物贸易逐步扩大到服务贸易。在履行加入世贸组织承诺基础上,协定项下服务业开放部门更多,原有承诺部门的开放水平进一步提升。例如,RCEP所承诺的服务贸易开放涉及100多个部门,且将在未来从正面清单转为负面清单,极大地促进了成员国之间的服务贸易往来。另一方面,对标国际高标准自贸区协定,我国自由贸易协定谈判领域也逐步由关税为主扩展到竞争政策、电子商务、数字经济、环境保护等方面,全方位、多角度推进规则谈判和规制合作。
第四,在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中的地位显著提高。多年来,随着开放水平的提升,我国在全球进出口贸易中的占比不断提高,并连续多年稳居前列(见图2)。1990—2022年,我国货物进出口在全球货物贸易中的占比⑤从8.15%提高到12.49%(2021年达到13.44%),位居全球第一。其中,出口贸易占全球出口的比重更高,达到14.43%(2021年达到15.03%),连续14年位居全球第一;2022年,进口贸易占全球的比重为10.60%,仅次于美国,位居全球第二。在货物贸易蓬勃发展的同时,服务贸易在全球的位次也在不断提高。2005—2022年,我国进出口服务在全球服务贸易中的占比从3.05%提高到6.48%(2021年达到6.97%),连续9年位居全球第二(仅次于美国)。
第五,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的深度显著提高。我国逐渐成为全球贸易中心之一,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的深度显著提高。XIAO等(2020)[13]利用基于投入产出模型的全球价值链研究方法,发现2000—2017年无论是传统贸易、简单价值链贸易还是复杂价值链贸易⑥,我国均已从一个小型供给中心发展成为全球性供给中心,供给对象以亚太地区为主,辐射全球另外两大供给中心———美国和德国。从需求角度来看,我国在传统贸易和复杂价值链贸易中,从非需求中心发展成为一个小型需求中心;同时,在简单价值链贸易中,从非需求中心发展成为全球三大需求中心之一。
第六,形成了完整的产业体系和完善的配套能力。全球产业分工已从传统的产业间分工转向更为复杂的产品内分工,对参与国的生产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多年来,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合作与我国产业体系建设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目前,我国已形成了完整的产业体系———工业门类齐全、品种丰富,拥有41个大类、207个中类、666个小类,是目前拥有联合国产业分类中全部工业门类的唯一国家。与此同时,我国已建成完善的配套能力,无论是狭义的生产环节配合,还是广义的技术研发、人才培养、政策环境等,均具备较强的配套能力。
第七,开放制度不断完善,开放标准不断提高。我国不断优化对外开放格局。主动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不断完善的开放制度和不断提高的开放标准为更好适应全球产业分工合作新形势提供了制度保障。一是主动对标国际先进标准,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推动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二是多平台、多路径、全方位推动高水平开放。国际经贸合作向纵深发展,签订多个区域自由贸易区协定,合作水平不断提高。三是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坚定维护多边贸易体制。除达成多个多边、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外,还推动世贸组织达成多项协议。
四、主要问题和挑战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在新的内外部环境下,我国坚持实施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的决心依旧,同时也面临诸多挑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第一,建立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面临部分西方国家的阻碍。我国自由贸易区网络的扩大和升级面临较为严峻的外部挑战。一方面,在自贸协定规则的制定上设置对我国经济体制具有指向性的新规则,给我国的加入设置壁垒;或在区域发展上,通过协议或联盟等形式将中国排除在区域阵营之外。另一方面,通过在其自身所参与的贸易协定中设置规则,限制其贸易伙伴与中国签订自贸协定。例如,《美墨加三国协议》第32章节规定“任何一方与非市场经济国家签订自由贸易协议时,应允许其他各方在发出6个月的通知后终止本协议,并以它们之间的协议(即双边协议)来取而代之”,显示出“规锁”中国的意图[14]。此外,西方国家在技术和规则上的限制也对我国融入价值链、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造成了一定阻碍[15]。例如美国在芯片行业的“芯片禁令”“芯片法案”“对华投资限制”等。
第二,我国对现有自贸协定的平均利用率较高,但其中一些还不够充分。自贸协定综合利用率体现了自贸协定对贸易的促进效果。我国自贸协定利用率逐年提高,2022年已接近80%,其中有的自贸协定利用率甚至超过98%,但部分自贸协定利用率仍比较低⑦。较低的利用率一般由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造成。一是自贸协定所提供的关税优惠水平和市场开放程度;二是原产地规则的限制;三是政府部门的推介和服务;四是企业自身对申请自贸协定优惠关税时所投入的成本与可能获得的收益之间的权衡[16]。
第三,自由贸易合作对象有待进一步扩大和升级。目前,我国的自由贸易伙伴多为周边国家和地区,辐射部分“一带一路”国家,总体上以发展中国家为主,经济体量和贸易体量较大的发达国家相对较少。周边国家和“一带一路”国家当然是我国经贸合作的重要对象,但这部分国家经济体量较小、生产能力相对较弱、贸易规模也相对较小,在全球产业链向区域化发展的新形势下无法承接我国较大的消费和生产能力。此外,也存在个别自贸协定签订后未生效的情况,例如我国与马尔代夫的自贸协定,2017年底签署后至今未生效。
第四,我国贸易规模大,但关键部门的出口附加值偏低。作为“世界制造中心”,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制造业以加工出口贸易方式为主,从中获得了巨大的贸易顺差,快速实现了资本积累,但同时往往会被锁定在低附加值生产环节[17]。近年来,我国出口国内增加值率有所提高。2018年,我国出口国内增加值率⑧为76.01%,与美国(88.22%)相差较远,与英国(76.89%)和日本(77.43%)比较接近(见图3a)⑨。分部门来看,2018年,我国制造业出口国内增加值率为73.5%[18],与日本相近;同期美国为81.19%(见图3b)。但我国目前还处于全球价值链的中间位置[19],出口附加值还有待提高,尤其是出口额最大的“计算机、电子及光学设备”产业。2018年,该部门占我国出口总额的21.78%,但仅占出口国内增加值的18.3%,出口国内增加值率为63.86%,明显低于美(92.4%)、日(76.75%)、英(79.39%)、德(71.89%),见图3c。
第五,我国产业门类齐全,但部分领域核心技术薄弱。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依靠巨大的市场规模、后发模仿技术、低成本要素供给等比较优势,实现了经济的快速发展,但“快车道”式的发展模式也造成了产业基础能力积累不够的弊端[17],参与全球产业链的深度不足[20]。企业创新能力不足,高端产业发展不足[21];在一些领域不掌握核心技术,存在关键技术“卡脖子”现象。虽然我国在长期对外开放中逐渐拥有了完整的产业门类,但若不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如芯片、发动机、高端数控机床、高端传感器、工业软件等技术,甚至是我国所擅长的能源装备制造等领域的关键零部件、关键装备、关键材料等,则在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中极易被技术掌握者所左右。
第六,我国自身仍存在一些不适应高标准自贸规则的体制问题。近年来,自由贸易区协议逐渐呈现出引领“高标准”经贸规则的新态势,规则所涉范围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关税、投资、人员往来等议题,而是逐渐扩大到一些“边境内”规则,例如国有企业、知识产权、数字经济、环境、劳工等[22]。目前,我国已在积极推进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的进程,这就要求我们主动、深度对接协议所要求的“高标准”经贸规则,这对我国来说无疑是个挑战,有不少重点领域改革硬骨头要啃,很多卡点瓶颈需要突破。
五、实现路径
在新的国内外发展形势下,基于我国高标准自贸区网络建设和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的现状特征及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挑战,为我国以高标准自贸区网络建设促进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提出以下实现路径。
第一,主动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国内体制机制改革。以区域贸易协定为代表的高标准经贸规则对相关体制机制改革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国可以此为契机,对照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倒逼国内相关领域改革,促进国内规则与国际规则的有效衔接,打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之间的堵点,促进两个循环联动发展。发挥试点机制优势,在自贸试验区和海南自贸港先行先试,赋予其更大的改革自主权[24]。2023年6月29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若干措施的通知》正式发布,为日后在更大范围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提供了平台和方案。对于已有政策举措,应特别注重政策落实效果,同时注意经贸体制机制改革与其他政策的协调统一。
第二,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共同构建全球经济新秩序。在对标国际经贸制度的同时,也要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向世界传递中国声音,贡献中国智慧。坚持多边主义,坚定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积极参与多双边区域经贸合作。通过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金砖国家、上海合作组织等国际平台,参与全球性议题探讨和规则制定。在贸易投资、数字经济、绿色低碳等领域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维护多元稳定的国际经济格局和经贸关系,构建新型国际经贸关系,扩大互利共赢,营造良好外部环境,为更加深入地融入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提供制度保障。
第三,不断扩大高标准自贸区网络,深化和拓展对外经贸关系。坚持世界贸易体制规则,扩大同各国各地区利益汇合点。降低自贸协定的使用成本[25],升级已签订的自贸协定,推动与更多有意愿的共建国家商签自贸协定,积极加入国际高标准自贸协定。深化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往来,高质量实施RCEP,推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3.0版和中日韩自贸协定谈判,持续推进亚太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扩大“一带一路”自贸区网络建设,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支持中欧班列发展,建设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高水平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积极推进数字丝绸之路建设。继续推进加入CPTPP和DEPA进程,夯实双边合作基础,促进大国协调和良性互动,进一步提高我国自贸区网络建设标准。
第四,不断完善创新体制机制,以开放合作促进技术进步。创新是发展之本,科学研究是软性基础设施,具有基础性和前瞻性。多年来,通过承接产业转移和技术引进、引进吸收、集成创新、跟随战略等外源式创新,我国已建立起比较完备的创新体系。但新形势要求我们要逐步将外源式创新转变为内源式创新[17]。内源式创新并不意味着关起门来搞创新,越是要提高内源式创新水平,就越是要更加开放合作。这对创新体制机制提出了更高要求。支持自主创新和国际技术合作相结合,利用贸易合作带来的技术扩散效应,提高自身技术水平。促进企业更加深入地参与国际贸易,促进创新主体在竞争和合作中提升创新能力。与此同时,建立宽松的科研环境,为创新活动提供更大的探索空间,更大力度支持基础研究。
第五,统筹发展和安全,提高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开放发展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又为安全提供经济基础和保障。一方面,通过提升经贸合作的多元化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水平。多元化是提高产业链供应链韧性的有效途径,通过扩大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提升制度型开放水平,促进国际经贸合作的多元化,以更高水平的开放和合作提高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另一方面,也要增强自身竞争力、开放监管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在思想上,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在更高开放水平上动态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在制度上,完善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等制度,在安全的前提下吸收优质外商投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开放发展提供保障;等等。
六、结论
本文旨在回答在新的国际国内形势下,我国如何通过建设高标准自贸区网络促进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的问题。文章首先论证了高标准自贸区网络建设促进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的内在逻辑。分析发现建设高标准自贸区网络的核心任务与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的内在要求相统一;高标准自贸区网络建设通过四条主要路径促进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分别是提高制度型开放水平,推动技术进步,联通国内国际两个循环,以及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安全。
进而探讨了我国以高标准自贸区网络建设促进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的现状特征以及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挑战。讨论发现我国已初步形成了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国家,并逐步向全球布局的自贸区网络;贸易成本逐步降低,贸易规模不断扩大;自贸谈判的范围和议题也在不断拓展;我国在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中的地位、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的深度已显著提高;形成了完整的产业体系和完善的配套能力;开放制度和标准也在不断完善和提高。当前我国这项工作面临的主要挑战包括在外受部分西方国家阻碍,在自身存在对部分自贸协定的利用率有待提高,自贸伙伴有待扩大升级,关键部门出口附加值偏低,部分领域核心技术薄弱,以及一些不适应高标准自贸规则的体制问题。
在上述分析和讨论的基础上,本文尝试回答了引言中所提出的问题:新形势下,我国如何通过建设高标准自贸区网络促进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主要实现路径包括:在体制机制方面,主动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国内体制机制改革;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共同构建全球经济新秩序。在内外循环联通方面,不断扩大高标准自贸区网络,深化和拓展对外经贸关系。在科技创新方面,不断完善创新体制机制,以开放合作促进技术进步。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方面,统筹发展和安全,提高产业链供应链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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