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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背景下财会监督与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内在逻辑与协同路径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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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20:26    来源:    作者:xuling

摘要:财会监督是现代化国家治理的基石,新质生产力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数字化则是二者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基于此,厘清财会监督与新质生产力之间的逻辑关系。

  摘要:财会监督是现代化国家治理的基石,新质生产力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数字化则是二者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基于此,厘清财会监督与新质生产力之间的逻辑关系。研究发现,财会监督职能属性和价值作用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基础支持;新质生产力拓展出的六大新型要素,反向赋能数字化财会监督体系升级,二者形成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在此基础上,探索二者协同发展,提出立足财会监督主体层次推动新质生产力加速培育、依托新质生产力推进财会监督技术平台创新建设、完善财会监督与新质生产力协同发展保障措施3个实践路径。希望研究不仅能为财会监督和新质生产力理论提供新的视角,还能为财会监督主体适应数字化转型提供技术实践,最终促进与新质生产力协同发展,实现价值创造。

  关键词:财会监督;新质生产力;内在逻辑;协同路径

  0引言

  数字化背景下,新质生产力作为以创新驱动为核心、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生产力发展路径的新型生产力形态,正依托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重塑经济增长模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与此同时,财会监督体系在数字化转型浪潮中持续深化,2023年《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出台,将数字化作为“互联网+财会监督”的核心,这一战略部署既是深化财会体制改革、提升治理效能的必然要求,更是推动管理现代化、保障经济安全的关键举措。全国政协委员宋朝学在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中表示“新质生产力已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其发展不仅为财会监督带来了制度创新、技术变革与模式转型的机遇,数字技术的快速迭代也对财会监督机构不断提升技术适应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1]。由于“新质生产力”概念的提出与《意见》出台时间较短,当前关于财会监督与新质生产力的赋能关系仍处于探索阶段,二者协同发展更是一个全新的角度,因此深入探究其内在逻辑与协同路径,不仅有助于深化理论创新,还能为数字化财会监督体系优化升级、培育新质生产力提供实践参考。

  1文献综述

  1.1财会监督及其数字化研究

  财会监督是依法依规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的财政、财务、会计活动实施的监督,在被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后,学界主要围绕其理论内涵、宏观效应、协同机制及实施路径等[2]展开系统研究,产出了一系列具有理论创新和实践指导价值的研究成果。随着《意见》的出台,结合数字化转型,“互联网+财会监督”成为研究热点并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具体包括:智能财会监督体系构建[3]、数字化跨部门协同机制设计[4]、数字监督技术路径探索[5]以及数智化财会监督人才培养体系创新[6]等研究方向。

  1.2新质生产力与财务理论关系研究

  关于新质生产力的原创性论述及重大部署,一经提出就在财会领域广泛关注,推动了会计理论创新。从理论渊源来看,生产力与会计关系由来已久,新质生产力的是会计发展的原动力和恒动力[7]。发展新质生产力要求树立全新的财务理论观念,体现在战略财务、智能财务、风险评价等领域的系统性发展,以及研究范式的革新需求[8]。新质生产力契合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原理,在推动财务智能化转型的同时保持了资本与劳动关系的相对稳定性[9]。从会计信息需求的视角追溯会计目标的演进历程可见,会计目标会随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环境的变迁而有所不同,新质生产力下的具体会计目标是受托责任和决策有用[10]。管理会计理论基于新质生产力特征实现创新突破:以数字化驱动生产力变革,以共同富裕引导生产关系调整,构建适配高质量发展的新型理论框架[11]。

  1.3新质生产力赋能财务实践研究

  新质生产力赋能财务实践的学术研究也取得一定成果。从会计主体视角考察,政府部门可以通过整合人才、技术和数据等新质生产力核心要素,推动政府会计质量的实质性提升[12];企业组织可以依托新质生产力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赋能智能财务建设[13],同时企业财务需要适应这种动力,通过协同效应和结构动力的优化,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14]。在管理会计领域,“数字技术—管理创新—价值创造”框架的提出,为“人工智能+”数字新质生产力的实践提供技术路径[15]。审计领域也通过创新引领、质量提升和生产力跃迁的实践路径,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了审计驱动力[16]。

  综上所述,“财会监督”和“新质生产力”的研究呈现多元化发展态势,且日益聚焦于数字技术的驱动作用。由此可见,二者之间存在必然的逻辑关联,而非简单的“谁依附谁”。然而,目前鲜有研究将二者结合进行系统性探讨。本研究基于现有研究成果,厘清数字化背景下财会监督与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辩证关系,既能推动财会监督的数字化转型,又可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促进两者实现协同发展。

  2财会监督与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内在逻辑

  2.1财会监督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基础支持

  新时代背景下财会监督的地位更高、定位更准、功能更强,其在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手段、监督信息等方面发挥着基础性、专业性作用,可以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夯实风险防控、巩固市场经济秩序、护航政策执行与落地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基础支持,见图1。

  2.1.1优化资源配置:靶向高附加值领域

  《意见》的出台为财会监督目标提供了顶层设计,特别是在资源配置方面,明确要运用数字技术整合公共数据资源的保障任务。财会监督通过建立高附加值领域优先配置机制、强化资金使用效率刚性管控、构建创新价值量化指标体系等举措,加强对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成本控制和绩效管理的监督职能,实现从“被动合规检查”向“主动价值创造”的转型。这些措施确保了资金精准流向新兴科技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绿色产业以及数字人才培养等高附加值领域,不仅优化了企业运营效率,还推动了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转型,使每一分资金都成为撬动高附加值领域发展的关键杠杆,加快了对新质生产力的培育。

  2.1.2夯实风险防控:提升经济发展韧性

  风险防控是财会监督的重点任务和基本要求。从微观层面来说,就是严格防范财经领域各类经济活动风险行为,例如单位虚增收入、私设专户、违规处置资产以及违规新增隐性债务等突出问题,确保资金使用规范与安全。从宏观层面来说,就是对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等公权力的防范与制约。公权力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权力,既是维护社会秩序和经济稳定的关键,也是公共风险易发、高发的来源。财会监督主要关注公权力运行中涉及的资金活动,这是财会监督的特点和比较优势[17],通过数字化技术加强风险识别、评估、应对与沟通,有助于降低现代化产业经营风险,提升产业经济发展韧性,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持续动力[18]。

  2.1.3巩固市场经济秩序:完善产业创新环境

  自财会监督被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以来,其地位不断提升,属性也随之发生变化,逐渐兼具经济和政治双重属性[19]。在经济属性层面,以对各类经济主体的财政、财务及会计活动为目标实施监管。在政治属性层面,则承担着维护市场秩序、推动行业健康发展的任务。具体而言,一方面财会监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各行各业遵守会计规则,防止通过财务舞弊、会计造假获取不正当优势,维护市场公平公正;另一方面,财会监督强化行业自律监管,提升了市场信息透明度,赢得了投资者和消费者对市场的信任。培育新质生产力需要产业科技创新,这就需要一个强大的国内市场为其提供稳定的经济支撑和创新环境。在这一过程中,财会监督通过维护市场经济的稳定性和透明度,为现代化产业创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1.4护航政策执行与落地:激发产业创新活力

  《意见》中肯定了财会监督在维护中央政令畅通方面发挥的价值作用:一是财会监督能够获取单位和个人经济活动的业务和财务数据,这些基础性数据为新质生产力政策制定、修订和完善提供参考依据和量化支撑[20];二是财会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准确把握着经济发展趋势和战略导向,不仅是党和国家重大经济决策执行与落地的有效保障,还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21]。发展新质生产力是党和国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部署,与其现代化产业配套的财经领域政策制度是财会监督重点护航对象[22]。通过实施动态监控等监督机制保障政策的平稳执行与落地,有效激发现代化产业创新活力。

  2.2新质生产力赋能数字化财会监督体系升级

  新质生产力相对于传统生产力而言,突破了以往对土地、资本、劳动力等要素的依赖,转而依靠技术、数据、知识等新型要素,这些新型要素所产生的能力倒逼财会监督体系向数字化转型,推动其监督效率与质量的提升。已有研究从人才、技术、数据要素探讨了财务数字化转型的赋能机制[23],在此研究基础上,基于新质生产力下的“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概念框架,进一步拓展形成人才、技术、数据、协同、融合、开放六大要素生产力,其赋能逻辑见图2。

  2.2.1人才生产力:支撑复合型监督人才

  人才生产力强调人才作为核心生产要素对生产力提升和创新驱动的关键作用,决定了财会监督的主体质量,高质量主体通常会提升财会监督效能。在外部监管层面,财政、审计、税务等监管部门人员是监督主体,对单位政策执行效能和资金使用合规性等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在内部治理层面,财务部门人员是直接相关主体,对财务管理运行负有直接监督职责,同时内审、纪检等职能部门人员作为重要监督主体,依责对财务活动的合规性、效益性实施监督。在新质生产力背景下,财会监督主体即“劳动者—人才”的角色和特征发生了显著变化。新质生产力通常以数字化、智能化为核心的生产力形态,劳动者需要具备新的技能和素质来适应这一变化,确保工作高效、准确。人才生产力对复合型财会监督人才的培育提供支撑力,其赋能逻辑如下:一是人才生产力发展轨迹与《意见》政策导向高度一致,《意见》中明确提出加快财会监督队伍建设,提升人才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这与新型劳动者的高能力标准和角色定位相匹配;二是人才生产力可持续调整优化培育目标,促进劳动者在数字化技术方面的提升,催生“财务+业务+数字化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实现人机协同;三是人才生产力可以进一步优化财会监督人员的工作方式和知识结构,利用大数据和AI代替传统的人工操作、记录等监督模式,转而投入决策分析、风险管控、软技能培养当中,实现人才的认知升级。

  2.2.2技术生产力:引领系统平台一体化

  技术生产力是以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为载体的新质生产力,通过物化劳动资料或优化劳动资料的使用方式将数字技术引入工作场景,提高生产效率。财会监督一体化平台就是基于数字技术构建的综合性系统,通过横向整合核算、资产、资金等财务系统,纵向连接采购、合同、工程等业务系统,深度延伸审计、税务、纪检监察等监管系统,旨在支持服务、资源和用户的交互与协作。技术生产力对财会监督一体化平台构建具有引领力,推动该系统功能的持续优化与迭代升级,其赋能逻辑如下:一是技术生产力发挥了财会监督职能的重要保障措施,为深化“互联网+监督”提供根本性方法论支持,加速了知识的积累和转化;二是技术生产力为财会监督搭建了更高效的系统工具和应用平台,促使即时预警、智能跟踪、留痕可溯、精准决策等服务共同构成了财会监督数字化的全新模式;三是技术生产力增强了数字化监督的规模效应,数字技术利用可复制性和零边际成本的优势对低附加值业务进行流程化、标准化处理,为财会监督体系升级提供了关键技术手段。

  2.2.3数据生产力:驱动业财数据价值

  数据生产力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用数字化手段将数据资源进行处理和应用,从而形成具有创造经济价值的新型生产力形态。数据这一要素作为新的劳动对象,一方面扩展了传统劳动对象的内涵,对生产力、生产关系及生产方式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另一方面,重塑了劳动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之间的关系。业务与财务数据(以下简称“业财数据”)作为单位运营的核心数据资源,贯穿于从业务活动到财务结果的全过程,是财会监督的重要基础和依据。数据生产力为业财数据价值的提升注入驱动力,其赋能逻辑如下:一是数据生产力具备实时采集与存储海量数据资源的能力,为工作开展提供全面的数据支持,而获取准确、可靠且详尽的数据是实现“数字化”财会监督的重要前提;二是数据生产力为财会监督构建了数据思维,强调从全局视角审视业务与财务数据,打破财务系统与业务系统之间的数据壁垒,实现财会监督数据的无缝交互与流转;三是数据生产力能够贯通业务与财务全链条数据,精准识别财会监督过程中的资源浪费与低效环节,从而为决策提供科学支持,保障数据的合理配置与使用,进一步提升运营效率与监督效能。

  2.2.4协同生产力:监督合力贯通协调

  协同生产力是新质生产力基础要素的复合体现,通过技术支持和多方协作,打破穿透单一主体的局限性,从而在复杂系统中实现更高效的生产、管理或监督。在协同生产力的赋能下,财会监督增强了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形成监督合力。其赋能逻辑如下:一是协同生产力满足大监督体系下数字化改革的需求,这是由于业财信息在系统集成框架下充分融合,使得监督对象及内容扩展至单位经济活动的各个层面,显著削弱了单一监督的力度,因此需要各监督主体协同发力,实现财会、审计、纪检监察等内外多部门联动;二是协同生产力具有集体属性[24],这与社会分工理论高度契合,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监督等跨部门协作的监督机制正是社会分工理论的具体应用,通过整合和分析不同监督主体的专业优势与职能分工,协同生产力为构建全方位、多维度、多层次的监督模式提供了强大的协作能力;三是协同生产力通过数字技术整合平衡了各监督主体间的权力关系,监督本质上即为权力的制约机制,而监督主体本身也具备理论上的权力属性,协同效应激发财会监督等监督主体的积极性,在监督范围、内容和方式上形成动态平衡的监督机制。

  2.2.5融合生产力:凝聚财会监督资源

  融合生产力与协同生产力的本质相同,二者均通过要素的深度整合,形成一种高效、智能且可持续的生产力形态,核心理念在于打破传统生产力要素之间的界限,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和效能的最大化。在财会监督领域中,融合生产力以业财融合为目标,依托人才生产力、技术生产力、数据生产力的基础能力,为构建业财融合的数字化财会监督体系提供资源的凝聚力。其赋能逻辑如下:一是融合生产力支持数据捕获与剖析的融合。数字化技术可以快速、大量捕获相关数据资源,包括监管账户、财务报表、原始凭证、管理制度、重点人员信息、民意调查与评论等,为财会监督工作开展和制度优化提供了丰富数据源,这些数据通过分析技术进行梳理、加工与挖掘,总结出的规律和趋势可以为线索研判提供依据。二是融合生产力助力监督全覆盖与精准性的融合。依托技术平台将财会监督节点嵌入业务全链条,并通过校验数据质量确保监督结果在事前、事中、事后环节的可靠性。三是融合生产力促进数字预警模型与效果评估的融合。数字预警模型通过实时监测系统自动识别并预警风险,可借助云计算技术对预警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自适应调整预警风险指标值,并对未来某一区间的风险等级进行预测,从而提高财会监督的准确性和针对性。

  2.2.6开放生产力:共享财会监督成果

  开放生产力是协同生产力与融合生产力在共享经济模式下的高阶演进形式,强调通过开放、共享和协作,释放更大的经济和社会价值。在开放生产力的赋能下,通过数字技术不断完善政策衔接、信息沟通、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从而为监督体系的共建注入动力。其赋能逻辑如下:一是开放生产力促进财会监督数据的高效流通和深度利用,实现不同部门数据互联互通;二是开放生产力在依法合规、安全保密等前提下,通过大数据技术提升监督透明度与公信力;三是开放生产力在大监督体系中构建“开源社区”,通过共享业财系统对接端口的技术和代码,共同推动系统联动技术的进步;四是开放生产力促进财会监督与审计、纪检、金融、税务、法务等领域的跨界合作,特别是依托外部第三方机构的参与及数据资源共享,形成多领域专家协作的监督模式,从而全面提升财会监督的质量与效能。

  3财会监督与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协同路径

  3.1立足财会监督主体层次推动新质生产力加速培育

  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是全面推进“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基石。为进一步释放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潜能,可立足财会监督主体架构,构建层次化的推进机制:在政府财政部门层面,通过保障政策执行、协同与衔接,完善顶层设计;在企事业单位层面,重构内控体系,实现业财价值共创;在第三方机构层面,强化执业标准与风险管控,提升专业服务质量。财会监督主体的层次化特征使其能够纵向贯通创新链条,在创新政策、创新体系和创新服务等方面发挥独特的治理效能,从而有效推动新质生产力的加速培育与持续发展。

  3.1.1政府财政部门层面

  政府通过制定一系列投资政策引领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科技创新和传统产业升级,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在此过程中,财政部门应充分发挥财政监督作用,重点关注与新质生产力相关政策的执行、协同与衔接。一方面,在鼓励和引导资金倾向高附加值产业时,应严格把控退税退费、补贴发放、信贷支持、产业引导基金等政策执行情况,加强资金活动风险防控和绩效评估,确保政策安全、合法和规范落地。另一方面,由于新质生产力发展涉及多产业领域,财政部门还要做好政策协调的监督工作,具体而言,就是要确保不同领域投资政策在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目标设定、资金投入、实施路径及效果预期的方向一致,避免政策出现相互抵触或冗余重复,保障政策之间的协同性和衔接性,从而释放政策效能,激发产业创新活力。

  3.1.2企事业单位层面

  企事业单位应通过强化内部财会监督,筑牢合规经营根基,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稳定的运营环境。一方面,构建一个权责清晰、动态平衡的内部控制体系。该体系整合预算、核算、资金等财务模块与授权审批、业务运营、岗位架构等非财务模块,实现业务流程与内控流程的全过程监督,通过各业务环节的相互制衡,有效降低人为偏差,提升管控效能。另一方面,积极推进业财的深度融合,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工作。首先,需要转变企事业单位“重业务、轻监督”的传统观念,通过专题学习融入文化建设,树立数字化进程下财会监督新思维。其次,借助信息集成技术,可打通业务前端、系统中端与财务后端的信息壁垒,加强业财数据的无缝对接。通过事前、事中、事后监督重点的层层分解,实现业务运营中每笔资金流动和收支明细的全程可追溯,确保信息实时共享与高效流转,为企事业管理决策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撑。最后,将财会监督嵌入全面预算绩效体系,实现绩效与财会监督的有机统一,通过建立以问题为导向的监督机制,精准聚焦单位经济业务问题,推动企事业单位从传统的“小财务”核算模式向“大财务”价值创造模式转型升级。

  3.1.3第三方机构层面

  以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代理记账公司为代表的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是资本市场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市场经济中承担着“守护者”角色。这些机构应当恪守独立、客观、公正、规范的执业准则,发挥其在市场中的执业监督职能。一方面,树立对投资者负责的理念,通过升级审计鉴证、资产评估、税务咨询、代理记账等传统专业服务,同时拓展创新咨询、技术评估、知识产权服务等新兴业务领域,引导金融资本流向具有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专精特新”企业,促进创新要素与资本要素的深度融合。另一方面,重视执业风险管控,强化项目准入的合规性审查,并运用专业工具识别财务舞弊、挤出虚增利润和揭示企业风险。此外,注册会计师等行业协会应当充分发挥其行业自律与专业指导作用,这既提升了行业会计信息质量和业务规范化水平,又助力企业培育新质生产力,实现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目标。

  3.2依托新质生产力推进财会监督技术平台创新建设

  新质生产力以技术创新提高生产效能,在企事业单位层面效果尤为明显,其本质就是利用数字技术对单位流程进行彻底、系统的定义与革命,构建一种价值创造模式[25]。因此,基于六大要素生产力的价值创造与赋能机理,以企事业单位数字化转型为切入点,沿“系统资源层—预警管控层—场景应用层”实践框架推进财会监督技术平台创新建设,详见图3。

  3.2.1系统资源层

  系统资源层作为财会监督技术平台的输入端,是全链条管理的数据底座,承担对数据的采集、加工及储存功能。首先,实现多元数据采集,一方面整合单位内部财务系统和业务系统生成的业财数据;另一方面,纳入外部第三方报告产生的审计、税务、评估、投资等微观数据,同时涵盖公开披露的财政、经济、行业、市场等宏观数据。其次,扩展和兼容内外部系统机能,通过OCR识别、数据自动勾稽、智能比对和交叉验证等技术进行数据清洗、加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最后,利用云储存、分布式储存、数据库等技术扩容数据储量,丰富影像、音频等数据存储形式,并根据财会监督主体的差异化建立分级访问机制,以满足不断增长的数据需求和监管要求。

  3.2.2预警管控层

  预警管控层作为财会监督技术平台的核心架构,在系统资源层与方案应用层之间发挥着关键的桥梁作用,体现了新质生产力驱动下的智能预警技术全流程监督。首先,在事前评估环节,一是构建标准化业务活动规则引擎,按业务活动发生的先后顺序连续编号,基于唯一编号设定支出限额、审批规则及预算合规性检查等要求,并生成自动化监控脚本,一改传统财会监督依赖人工执行的偶然性和随机性,以实现数据的准确关联与全流程追溯;二是对输入端储存的数据进行比较评估,系统根据评估结果能够在流程开始前对潜在风险进行预警,对高风险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其次,在事中管控环节,一是根据预算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凭证检查等不同类别事项分类把握监督关注点和风险点,可在关键环节及时发现问题;二是针对关键指标设置风险阈值,当风险超过预设值时,系统将自动触发处置流程,同时增设调阅功能,确保财会监督人员能够随时查阅预警事项的详细数据。最后,在事后稽核环节,一是运用智能算法对已完成的大额交易、频繁交易等异常数据进行深度挖掘,总结非常规数据特征;二是对监督成效进行系统性评价,重点分析规则流程是否存在设计漏洞或执行不到位情况,为后续优化改进提供依据。

  3.2.3场景应用层

  场景应用层作为财会监督技术平台的输出端,通过数据可视化引擎和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可实现监督功能向采购审批、资金支付、资产处置等高风险、高价值业务场景的智能渗透。具体而言:一是聚焦可视化结果分析,通过平台驾驶舱集成数据仪表盘、趋势分析图等交互式展示模块,直观呈现预算执行进度、资金支付动态及风险预警状态,提升监督人员的态势感知与决策效率;二是通过构建开放的数据共享空间,实现跨部门监督数据的实时共享与疑点线索的智能推送,并建立重大疑难问题的联合研判机制,为管理层战略决策提供全场景化的监督视图。

  3.3完善财会监督与新质生产力协同发展保障措施

  在数字化转型背景下,数据安全防护、人才队伍建设以及组织协同优化,共同构成财会监督与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保障基础。

  3.3.1数据安全保障

  数据的安全防护需要技术、管理与法律三管齐下:一是加大技术研发投入,重点部署量子加密、AI安全检测等前沿技术,并在财会监督技术平台集成区块链存证、下一代防火墙及多方安全计算等核心组件,确保业财数据的防篡改与可追溯,夯实财会监督的技术基础。二是规范数据质量管理,明确数据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的边界,完善符合《数据安全技术数据分类分级规则》(国家标准GB/T 43697—2024)的访问控制机制。同时设立专职数据保护机构,定期开展风险评估与渗透测试,防范越权操作与财务舞弊。三是严格执行《数据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健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推进重要数据目录编制,强化数据安全审查,确保合规治理。通过技术、管理与法律的协同,既能保障数据要素价值释放,又能有效应对安全威胁,形成“以安全促监督、以监督保发展”的良性循环。

  3.3.2人才建设保障

  结合《意见》要求,财会监督人才队伍建设可从3个方面推进:一是推动人才思维模式转型。基于数字化技术对财会监督的影响,通过数据整合、挖掘与分析,构建“数据驱动、精准监督”的思维模式,强化数据思维的价值创造能力。二是提升人才技术应用能力。建立“理论实践结合”的培养体系,采用“线上线下融合”培训模式,通过专项培训、产学研协同等途径,增强财会监督人才在大数据、云计算、AI等领域的应用能力,重点掌握数据分析、智能报表生成及风险预警等核心技能。三是优化人才结构布局。一方面建立分类型、分领域的高层次财会监督人才库,增设数据分析师、AI审计工程师等技术岗位,吸引跨学科复合型人才;另一方面完善现有财会监督人才的专业发展通道,通过轮岗交流、专项实践等方式,培养精通财务、业务与技术的跨界人才。通过构建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既能保障财会监督技术平台的优化,又能推动数字技术与产业深度融合,为新质生产力提供人才保障。

  3.3.3组织协同保障

  构建“政府财政部门—企事业单位—第三方机构”横向协同与单位内部“财务部门—监督主管部门”纵向协同的双维机制,应加强财会监督主体间的沟通与协作。一方面,完善会商机制,通过定期联席会议研究讨论财会监督政策制度、贯通协调路径、系统平台应用、风险联防重点、重大事项通报及监督结果运用等议题,制定解决方案,以强化信息共享与协同互信;另一方面,应依托财会监督技术平台优化线索移送机制,在事实清楚、材料完备的基础上,自动生成问题清单并规范移送流程,通过跨部门线上交互实现财务、业务、审计及纪检监察监督的协调贯通。

  4结语

  数字化背景下财会监督与新质生产力发展并非简单的依附关系,而是具有相辅相成、动态互塑的内在逻辑关系:一方面,财会监督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夯实风险防控、巩固市场经济秩序、护航政策执行与落地的职能属性和价值作用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基础支持;另一方面,新质生产力蕴含人才、技术、数据、协同、融合、开放六大要素优势,又反过来赋能财会监督体系的数字化升级,实现监督效能与质量的同步提升。在探索协同路径方面,一是立足财会监督主体层次,在创新政策、创新体系和创新服务等方面发挥独特的治理效能,推动新质生产力加速培育;二是依托新质生产力的价值创造与创新机理,构建“系统资源层—预警管控层—场景应用层”的财会监督技术平台,为企事业单位实现智能财会监督提供参考;三是强化数据安全、人才建设以及组织协同措施,保障财会监督与新质生产力平衡发展和有机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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