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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机制与路径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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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11:13:07    来源:    作者:xuling

摘要: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这一进程本质上关联着实体产业根基、科技创新效能、数字生态构建等多个领域,须予以高度关注。

  [摘要]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这一进程本质上关联着实体产业根基、科技创新效能、数字生态构建等多个领域,须予以高度关注。基于此,本文以山西省为例,从逻辑机理和实践路径出发,切实分析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

  [关键词]山西省;数字经济;实体经济;融合机制

  0引言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制度”,并对加快构建数字经济发展体制、完善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政策体系等做出了新的部署,这为我国数字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落实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提供了新的方向。数字经济是以传统信息资源为基础、以现代信息平台为载体、以数字信息技术为驱动力,旨在促进社会公平和提升社会效益的新型经济模式,是人类社会继农耕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经济形态的又一次跨越。在实践中,要切实促进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打造国际竞争优势,就必须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最终实现效率变革、质量变革。由此可见,研究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机制与路径具有重要意义。

  1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现状

  在新时代背景下,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融合已从政策倡导走向实践深化,其内涵也经历了显著演进。尤其是在政策层面,从“推动互联网与实体经济融合”到“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再到“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直至“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这些表述的不断演化不仅体现了国家对数字经济作用的深度认识,更折射出实体经济在新发展阶段的核心地位得到了再次确认。具体而言,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内涵可归结为四个方面:第一,数字生态正在经历从“消费服务化”向“产业实体化”的转变[1]。第二,实体经济的基础性地位日益凸显。第三,实体产业的“主体意识”逐步觉醒。第四,融合效应的边界不断扩展。

  2山西省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机制

  2.1实体经济数据是数字经济的核心要素来源

  数据是数字经济的“新型生产要素”,而实体经济正是这一要素的主要产出源。与虚拟经济相比,实体经济在生产、流通、消费等多个环节中产生大量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包括设备运行数据、生产工艺参数、物流运输轨迹、客户订单信息等。这些数据承载着真实的经济活动信息,具备较高的可用性、可验证性和可赋能性,是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资源[2]。

  山西省的煤炭、电力、冶金、化工等传统支柱产业,虽然长期以重资产、高能耗、低附加值为特征,但积累了丰富的生产和运维数据。在工业互联网、5G+工业网关、智能传感器等新一代技术的赋能下,原本封闭的数据资源正在被唤醒,并通过云计算和边缘计算实现实时采集、传输和分析。这些过程不仅提升了数据的可靠性,也为数据驱动的智能决策、流程优化、风险预测等功能提供了基础。

  进一步看,数据从实体经济中来,又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再造,这是“数实深度融合”的起点。数据经过处理成为洞察、知识和模型,再返回企业的生产控制、产品设计、供应链管理等关键环节,形成“数据闭环”。正是在这种闭环中,数字经济不再是虚拟经济的延伸,而是实体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的直接驱动力。因此,推动山西传统产业的数据采集、数据治理与数据要素市场建设,不仅是发展数字经济的关键一步,也是构建数实融合逻辑体系的根本支点。

  2.2数字经济的发展空间存在于实体经济

  数字经济并非独立存在的经济形态,其真正的生命力体现在对传统产业的重塑和赋能上[3]。尤其是在山西这样一个以资源型经济为主的地区,数字经济的突破口与最大增长空间,恰恰就在实体经济之中。在煤炭、电力、钢铁、机械等产业链较长、流程复杂的行业中,数字技术嵌入可从多个维度带动效率提升与价值再造。

  一方面,实体经济具备海量场景应用基础,涵盖生产制造、能源调度、仓储物流、销售服务等多个节点,这为数字经济提供了落地空间。在山西,煤矿智能化改造、电力系统智慧调度、焦化工艺数字仿真等项目不断推进,正是数字经济向产业深水区渗透的缩影。另一方面,实体经济的“数字化刚需”日益凸显,尤其在碳达峰碳中和、“双控”目标等政策约束下,企业亟须依赖数字手段降本增效、绿色转型。值得注意的是,山西省中小企业数量众多,普遍存在技术薄弱、信息孤岛、资金短缺等问题,成为数字经济发展的“洼地”与“蓝海”。这些企业数字化基础薄弱、改造意愿不强,需要政府引导、平台赋能,形成数字经济服务实体经济的生态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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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数字经济发展依托实体经济支撑

  数字经济的繁荣并非空中楼阁,其发展必须建立在强大的实体基础之上。无论是数字技术的创新、数据的获取与应用,还是数字平台的运行和维护,背后都离不开实体经济的支持[4]。山西省在电力装备、煤化工机械、重型制造等领域拥有较为完善的产业体系,这为数字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提供了现实依托。

  首先,从技术供给角度来看,数字经济的发展核心在于技术不断迭代。以大数据、人工智能、边缘计算为代表的新一代技术,其软硬件载体、算力基础以及集成设备大多来源于智能制造和高端制造领域。近年来,山西加快“智能制造+产业基础再造”行动,在关键部件、工控系统、智能传感器等环节取得一定进展,为构建自主可控的数字产业生态提供了技术支撑。

  其次,从平台构建角度来看,数字经济的高效运行离不开实体物流体系、通信基础设施和计算能力中心等“硬环境”。山西正加快建设以太原、大同为中心的区域算力节点,以及多个智能物流枢纽,为数据流、信息流、资金流畅通奠定坚实基础。

  最后,从价值逻辑来看,数字经济本质是一种“重构型”经济,必须依托实体经济提供的生产要素、市场需求和创新土壤,实现技术到场景的映射。从制造端到消费端,从工程设备到城市管理,山西正逐步构建“以实体为根、以数字为翼”的新型产业结构。这种支撑与反哺关系,决定了数字经济不能脱离产业土壤盲目扩张,而应以实体为核心、服务为导向、技术为驱动,实现可持续发展。

  3山西省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路径

  山西省需立足于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现实需求,围绕制度保障、技术创新、企业主体与数据治理四大维度,探索符合区域特色的发展路径,实现数实深度融合由“初步接轨”向“系统重构”迈进[5]。

  3.1完善顶层设计,构建融合发展政策体系

  首先,要加强战略谋划。山西省已出台《“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等政策文件,但在数实融合层面仍需细化目标、指标与行动方案。明确数实融合的重点领域,如煤炭智能开采、电力智能调度、先进制造智能转型等,制定具体产业数字化路线图和融合项目清单,并建立全省统一的数据和指标监测体系,提升战略执行力。

  其次,要健全统筹协调机制。推动数实融合不能只靠单个部门或企业的力量,需在省级层面设立融合工作专班,统筹发改、工信、科技、财政、国资、数据局等部门资源,形成纵向协调、横向联动的“融合推进共同体”,并将融合绩效纳入各市政府与园区评价体系,实现“考核引导+激励支持”双向驱动。

  最后,要加强制度供给。融合发展的关键问题如数据要素交易、平台开放机制、企业数字资产认定等仍属制度“空白地带”。山西省应结合地方立法权,推动出台《山西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数字化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平台企业治理实施细则》等规范性制度文件,为融合发展提供坚实法律保障。

  3.2强化企业赋能,夯实融合转型支撑基础

  第一,提升数字化转型意愿。许多中小微企业对数字化认识不足、信心不强。政府应通过专项宣传、行业讲座、示范引导等方式,强化数字化转型意识。特别是借助行业协会、商会、平台企业等社会中介力量,建立企业“数字化体检+诊断+对接”机制,帮助企业发现问题,明确方向[6]。

  第二,降低数字化转型门槛。对资金实力不足的企业,应推出专项财政补贴、贷款贴息、税收减免等“组合政策”,鼓励企业“轻装上云”。针对技术短板,应鼓励建设一批“区域性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中心”,以“平台+服务”方式提供数字解决方案、工具产品和运维服务,降低中小企业自主部署的技术难度。

  第三,完善平台企业赋能机制。推动大型数字平台企业,如腾讯云、华为云、百度智能云等,与地方政府合作设立“数字化合作专区”,为山西本地中小企业提供场景化、行业化的数字化套餐服务。通过“数据共享+应用接入+系统支持”的方式,形成多层次的企业转型资源库和服务生态圈。

  3.3发挥制度优势,加强核心数字技术攻关

  首先,明确“融合导向”的技术研发方向。目前,山西在能源互联网、煤矿安全监测、装备制造自动化等细分领域具有一定基础,应立足传统优势产业转型需求,设立专项科技计划和基金,引导科研资源聚焦解决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大数据、数字孪生、边缘智能等关键技术瓶颈,打通“卡脖子”环节,形成“技术链+产业链”的协同创新机制。

  其次,强化“多元协同”的技术攻关体系。技术突破需协同作战,山西应鼓励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构建“企业出题、科研答题、政府支持、市场验证”的技术攻关新路径。推动龙头企业牵头建设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联盟等平台,引导高校和科研院所将学术研究与企业需求对接,推动科技成果向生产端转化落地。例如,太原理工大学与潞安化工集团在矿井智能系统方面的合作,即为典型范例。

  最后,加快高端数字人才的引育留用。山西应制订“数字人才强省计划”,引导本地高校优化课程体系,开设数字制造、工业AI、数据治理等复合型专业,鼓励建设产教融合试点学院。同时,通过政府引才政策、科研项目引导和企业人才激励等方式,吸引和稳定一批具有工程化能力的数字技术人才。对重点企业可试点“数字首席工程师”制度,强化企业技术骨干队伍。

  3.4健全数据制度,激活融合发展要素潜能

  第一,推动数据确权制度先行。当前,关于企业生产数据、用户行为数据、平台运行数据的权属问题界定不清,导致数据无法流通使用。山西应探索制定数据产权分类、分级制度,明晰政务数据归属政府、个人数据归属用户、企业数据归属生成主体或平台所有的界定规则。同时,加强关键领域(如煤矿安全、能源调度)的数据主权保护,确保核心数据不流失、不外泄。

  第二,建立数据开放共享机制。山西应加快构建省级政务数据开放平台,推动各级政府部门数据统一接入和标准化建设。同时,鼓励重点企业与科研机构共建“行业数据沙盒”,试点开放部分非敏感工业数据、交通数据、气象数据供创新应用。对于涉及商业敏感或个人隐私的数据,应探索建立“可控可计量可审计”的数据脱敏使用机制,提升数据共享安全性。

  第三,构建数据要素市场。推动设立“山西数据交易所”试点,探索数据资源入表、入资产、入估值机制,明确数据确权、评估、整合、交付、结算、定价全流程规则。鼓励企业通过数据入股、数据质押等形式参与资本运作,激发数据资产的金融价值和资源配置效率。

  第四,提升数据治理能力。制定《山西省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完善数据采集合规审查、数据流转全程可追溯机制,强化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和第三方审计结合的监管格局。同时,加强跨平台、跨行业、跨区域的数据协同管理,推动数字边界清晰化、使用规范化、数据治理智能化。

  4结束语

  数字经济的兴起,是一场深刻的产业变革与经济范式重塑。在实践进程中,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已成为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路径。山西省作为典型的资源型经济区域,在传统产业向新型工业化迈进的过程中,迫切需要以数字化赋能实体经济,突破发展瓶颈,实现结构优化与动能转换的双重跃升。


主要参考文献

  [1]姚凯.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内涵和途径[J].产业创新研究,2025(15):84-86.

  [2]唐永,刘彦君.以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J].经济发展研究,2025(3):69-88.

  [3]石慧敏.山西省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现状及对策分析[J].金融科技时代,2024(10):94-97.

  [4]苏坤荣.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对碳排放的空间效应研究[D].呼和浩特:内蒙古财经大学,2024.

  [5]郝美彦,李婷,苏徐.山西省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探究[J].山西财税,2024(2):34-37.

  [6]李艳.山西持续推进数实深度融合[J].中国外资,2024(4):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