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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 +”时代电子商务统计新思路分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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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1:57:04    来源:    作者:xuling

摘要:“互联网+”时代为电子商务等业态提供了全新发展动力,同时,电子商务统计工作也面临一定挑战。在新业态逐步涌现的过程中,电子商务统计方法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

  [摘要]“互联网+”时代为电子商务等业态提供了全新发展动力,同时,电子商务统计工作也面临一定挑战。在新业态逐步涌现的过程中,电子商务统计方法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本文通过探究“互联网+”的内涵与电子商务的发展特征,分析电子商务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强化宏观指导管控、明确统计指标模块、完善电商统计信用体系以及动态化线下数据评估等建议,旨在为“互联网+”时代下的电子商务统计工作提供全新思路。

  [关键词]互联网+;电子商务;统计

  0引言

  电子商务已成为“互联网+”时代促进经济发展的核心动力。随着业态模式日益丰富,对电子商务统计工作也提出了更高要求。为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领域的健康发展,需要积极深化统计改革,加快创建更加适应新常态的电子商务统计,从而更加精准地把握市场发展趋势和政府相关政策,为新时期电子商务的优化升级奠定坚实基础。

  1“互联网+”内涵与电子商务发展特征

  1.1“互联网+”内涵

  当前,“互联网+”时代已步入成熟阶段,种种迹象表明,“互联网+”代表了一种全新思维方式的演变。综合各类关于“互联网+”的定义来看,它既是一种先进生产力,也是推动经济形态转变的强大动力,对促进实体经济的创新、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能够为其提供更广阔的服务平台。简言之,“互联网+”是在传统行业基础上,通过与互联网深度融合所形成的有机模式[1]。

  这一定义中的“+”涵盖金融、物流、医疗、教育等多个领域,但并非简单叠加,而是各行业通过信息技术的应用实现深度融合,构建全新的发展生态。这意味着,传统行业在互联网技术的影响下,必须进行实践创新。当前中国经济正处于从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重要时期,因此应充分发挥“互联网+”的创新驱动优势,使其成为经济发展的核心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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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电子商务发展特征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为电子商务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在互联网的推动下,电子商务规模持续扩大,交易额逐年攀升,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受互联网影响,电子商务也呈现多样化的业态。随着互联网与智能移动终端的普及,电子商务日益呈现移动化特征,移动电商成为主流,用户可通过移动互联设备完成消费、购物及社交分享等活动。此外,各大社交媒体逐步与电子商务融合,在社交平台上推广和销售产品。

  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推动下,电子商务平台能够基于用户数据进行精准的个性化分析,提供定制化服务,从而提升用户的消费体验。同时,在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下,电子商务迎来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跨境电商的快速发展为消费者开辟了更丰富的购物渠道,使其能够便捷地购买全球商品。在“互联网+”的全新模式下,线上线下融合已经成为必然趋势。电商与实体店铺相结合,打造了O2O模式的购物体验。

  这些特征均体现了“互联网+”时代电子商务的快速创新与变革,持续推动着电子商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2电子商务统计所面临的问题

  2.1缺乏宏观管控

  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电子商务虽迎来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但其统计工作也面临一定的挑战,实际仍存在诸多不同问题亟待解决[2]。首先,从我国电子商务统计现状来看,宏观政策指导与监管方面的工作仍显不足。缺乏权威主管机构以及第三方机构等开展常态化监管,同时也未形成规范的电子商务统计调查流程。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框架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滞后性问题,如在现行的《统计法》中,尚未明确电子商务数据采集、上报及公开等方面的责任主体。

  针对各大电子商务企业的约束力较为有限。此外,针对直播带货、跨境电商等电子商务模式,目前尚未纳入统计范围,可能导致数据缺失或遗漏。同时,在电子商务统计调查工作中,以民间统计和半官方统计为主,难以保障数据的真实性与权威性。信息透明度较低,政府与相关平台无法及时公开相关数据,导致公众及研究机构等无法获取权威行业数据。

  2.2统计不够清晰

  在现代电子商务模式下,统计工作的范围、对象及其关联价值量等方面仍存在界限不清的问题。在“互联网+”时代,部分供应链企业以互联网为核心,依托电子商务平台,对信息流、物流及资金流进行整合,形成完整的电子商务链路。这三者既相互独立,又融为一体。为确保整合后数据流的完整性,需明确统计对象与范围。然而,目前大多数电子商务统计数据来源分散且可信度相对较低,主要依据电子商务平台掌握交易数据。出于利益导向,可能会对数据加以修饰或选择性披露。政府部门对数据的整合能力不足,存在明显的信息孤岛问题,难以对整个电子商务行业实现全方位、动态化监测管理。此外,有关市场研究机构所获取的数据来源甚广,缺乏统一标准与验证机制,导致数据之间偏差明显。

  2.3企业配合度低

  如今,随着互联网行业的快速发展,电子商务竞争日趋激烈。各大电子商务企业为了在有限的市场资源中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和核心竞争优势,企业间的价格战由来已久。为了赢得更广泛的竞争优势,各大企业推出了各式各样的促销活动,相互模仿和照搬形成了同质化的发展趋势。对于电子商务企业来说,除面对来自竞争者的压力,消费者及供应商等方面也带来了一定的压力,逐渐挤压了电子商务的生存空间,导致各企业格外注重商业信息的保密工作。此外,进入“互联网+”时代后,更加开放的网络环境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如网络黑客或冒充统计部门的行为,窃取或骗取电子商务企业数据,会给电子商务企业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在此背景下,部分电子商务企业不再信任统计工作,很多时候不能够妥善配合统计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大了电子商务统计难度[3]。

  2.4电商更新过快

  作为新生事物,电子商务近年来在“互联网+”浪潮中快速发展。为满足大众需求,其更新换代速度过快,如旅游网站、电子红包及打车软件等众多业务,均属于电子商务的新分支。面对这些新内容,在统计相关数据的过程中,所需考虑的因素相对更多,以金融为核心所关联的贸易服务及投资等内容,均需要通过数据统计进行反映。统计工作不仅局限于单一的数据集成,更需要以复杂的统计体系展开数据分析,通过高效便捷的统计工作,为电子商务行业的市场发展和相关政策制定提供有效信息。但相应地,这也使电子商务统计工作难度激增。

  3基于“互联网+”时代的电子商务统计思路

  3.1强化宏观指导与管控

  为顺应“互联网+”时代的发展趋势,针对电子商务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探索新的发展思路。要求政府部门针对这一工作加大监管力度,由政府牵头,与相关部门通力合作,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统计工作。一方面,应由统计局牵头,联合市场监管局、商务部等部门共同制定电子商务统计相关标准,对用户数、交易额等关键指标均应给出明确定义,如是否包含跨境交易额及退换货订单等内容。创建全新业态统计模式,将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等电子商务形态纳入统计范围,并按照统一的数据上报标准,对其相关数据进行动态统计和更新。

  另一方面,相关部门也应及时完善与电子商务统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标准监管框架,通过新增法规条款,在法规文件中明确电子商务统计相关的责任与义务,对刷单、虚报GMV等行为进行处罚。更为重要的是,在政府主导下,各部门应创建更紧密的联合工作机制,对电子商务统计中所涉及的商务、金融、外贸等各部门,提前明确工作流程,完成重点数据的标记与统计。要提高数据质量,严厉打击虚假交易,可应用区块链技术对各平台交易流水进行记录,并利用大数据算法剔除刷单数据。政府部门还应定期公开数据,提高数据透明度,加强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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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明确统计指标模块

  为加快电子商务统计工作的改革,针对统计内容清晰度不足的问题,应通过建立明确的统计模块来加以规范和约束。在电子商务统计中,可采用区分优先级并结合模块化表格的方式,形成更加清晰、规范的工作流程。首先,应对电子商务数据统计的优先级进行区分,评估不同指标及不同部门统计的优先顺序。例如,在统计工作中,优先统计电子商务内的重点行业及重点企业数据,并对重点网站进行独立提取,整合并妥善保管其数据。通过制定优先级划分的定性指标,再结合定量指标与价值量指标,创建完整的统计优先级逻辑结构,从而在实际统计工作中能够按合理的先后顺序完成数据统计工作。其次,在统计工作中应设计统一的模块化表格,使电子商务统计数据之间既保持逻辑关系,又确保每一数据模块独立且自成体系,便于根据实际情况对某一模块进行优化。

  3.3完善电商统计信用体系

  为提高电子商务企业对统计工作中的配合度,应充分解决企业后顾之忧,通过创建完善的信用体系,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可靠的数据安全保障。信用作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也是电子商务统计工作的重要基础,需通过加强政府部门与统计部门之间的协作,强调与电子商务企业建立良好的信用合作关系,构建完整的信用体系。对诚信电商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及安全保障,可增强电子商务企业对统计工作的信任。政府部门应积极加强宣传与沟通,向电子商务企业阐明统计工作的重要性,明确相关数据将用于市场分析及政策制定,有助于电子商务行业的整体发展。积极宣传其他企业成功配合的案例,向此类企业展示所提供的市场机会以及政策支持,从而提高电子商务企业参与统计的主动性。同时,应进一步优化数据填报流程,开发便捷的统计工具,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更加清晰的数据填报指导文件以及技术帮助。通过与电子商务企业在信用体系中签订保密协议,对其作出承诺,严格保护数据,谨防泄露,并明确统计目的,则可有效增强企业信任。

  3.4动态化线下数据评估

  随着电子商务领域更新步伐逐渐加快,对统计工作带来了一定挑战,包括数据分类、标准数据来源多样性以及数据时效性等方面。为应对这些问题,首先需要通过动态收集市场数据,完成线下评估。一方面,需要抓牢电子商务平台以企业交易数据为核心,结合现金流、物流等信息数据作为评估基础;另一方面,则需要对第三方主体规模数据进行整合,从而完成电子商务产业附加值的科学计算。通过创建动态统计机制,利用爬虫、API等信息技术,实时采集电子商务平台数据,以提高数据统计时效性。结合行业发展及时调整,并定期更新统计指标,确保能够精准反映最新发展趋势。此外,为统计工作创建标准分类以及差异性指标,结合新业态及新模式等对其展开动态分类调整,制定统一的分类准则,以确保数据始终保持一致性。基于多渠道整合数据,并及时展开清洗验证,确保数据质量,从而减少误差。加大自动化与自动化统计工具的使用力度,如使用大数据以及AI等,展开自动化数据采集的同时,智能分析数据完成趋势预测以及异常检测,提高数据统计分析的深度。

  4结束语

  受“互联网+”时代的影响,电子商务领域呈现创新发展趋势。而在这一过程中,对电子商务统计工作带来了一定挑战。为更好地满足电子商务统计工作需求,通过分析实际的统计问题,以强化宏观指导管控、明确统计指标模块、完善电商统计信用体系以及动态化线下数据评估等方式可起到有效优化作用,从而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保障。

主要参考文献

  [1]李佳倩,汤杰新,朱飘飘.我国省域电子商务发展水平测度与聚类分析[J].对外经贸,2024(3):65-68.

  [2]叶长青.一种基于方差分析的电子商务销售数据分析系统[J].电脑知识与技术,2021,17(36):48-50.

  [3]温利民,潘佳慧.江西农村电子商务的统计分析及监管研究[J].金融教育研究,2021,34(4):6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