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技术驱动下山西文化与旅游的融合研究论文
2026-01-19 16:57:07 来源: 作者:xuling
摘要:文章以山西省为例,分析数字化技术驱动山西文化与旅游融合的现状,包括文化与旅游融合中存在资源整合不足、内容创新不足及公众参与有限等问题。
[摘要]数字化技术为文化与旅游的融合发展提供了新动力。文章以山西省为例,分析数字化技术驱动山西文化与旅游融合的现状,包括文化与旅游融合中存在资源整合不足、内容创新不足及公众参与有限等问题,并从数字化融合机制、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数字化平台整合、内容创新以及制度保障等方面探索山西文化与旅游可持续融合的路径,旨在为山西及其他地区的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提供理论支撑与实践路径,促进文化传承与旅游产业的协调发展。
[关键词]数字化技术;文化旅游融合;多元治理;山西省
0引言
文化与旅游的深度融合已成为推动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路径。随着数字化技术的快速发展与应用,其为文化资源的保护和传播提供了全新的手段,也为旅游产业的创新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1]。数字化技术对推动文化资源数字化转化和提升游客旅游体验具有重要作用。山西省拥有独特的文化遗产和丰富的旅游资源,其文化与旅游的融合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价值。在数字化浪潮下,探索数字化技术驱动山西文化与旅游融合的路径,既是增强地方文化软实力的需要,也是实现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
目前,数字化技术在文化与旅游领域的应用日益广泛,包括数字博物馆、智慧景区、数字非遗传承和文化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IP)开发等多个领域,极大地丰富了游客的体验方式,也提高了文化传播效果。然而,数字化技术驱动下的文化与旅游融合仍面临诸多挑战,如资源分散、内容创新不足、数字化平台割裂及公众参与有限等。这些制约因素影响了文旅融合的深度与持续性,迫切需要通过系统的机制创新予以解决。
本文基于文献研究和现有实践,聚焦数字化视角,系统探讨促进山西文化与旅游融合的路径,为区域文旅融合提供理论参考和实践指导,推动山西文化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实现文化资源的活化利用与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1数字化技术驱动山西文化与旅游融合的现状
山西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发源地之一,拥有丰富的文化遗产与旅游资源。近年来,在国家“文旅融合”和“数字中国”战略双重驱动下,山西积极探索数字化赋能路径,推动文化与旅游的深度融合,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山西在总体推进过程中仍存在系统化不足、技术与内容发展不均衡、治理机制缺失等问题,制约了融合效能的提升。
1.1文化旅游资源数字化的基本格局
山西文化旅游资源丰富多样,涵盖世界文化遗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红色资源等多种类型。目前,山西省文化旅游资源数字化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一是文物古迹数字建模与展示取得成效。例如,云冈石窟开展了三维扫描、数字复原及增强现实(Augmented Reality,AR)导览等数字化重构。通过“云游云冈”等平台,游客可远程沉浸式体验石窟艺术,扩大了文化传播的范围,成为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与旅游利用的典范。二是智慧景区建设不断推进。平遥古城基于“全域旅游+智慧管理”理念,搭建了数字门票、智能讲解、数据监测和客流调控系统,实现景区信息化管理和个性化服务。游客可通过线上官方服务平台获取路线、文化背景及游玩建议,提升游览体验。三是非遗数字化传播渠道丰富。晋剧、面塑、打铁花等非遗项目借助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出圈”,实现线下展示向线上传播转型。当地艺人和工作坊通过直播、教学等方式触达市场,初步实现文化内容数字化变现。这些实践显示,山西在数字化技术应用上不仅实现了文化资源的数字化转化,还在一定程度上重构了文化旅游的供给与消费模式。
1.2文化与旅游融合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已有实践取得阶段性成果,但山西在推动文化与旅游融合的过程中仍存在以下几个突出问题。
1.2.1资源整合不足,系统割裂现象严重
当前,山西各地文旅数字化平台建设多由地方政府或企业主导,平台之间未实现互联互通,导致信息碎片化、服务重复化。例如,部分城市的智慧旅游平台与文物保护数据库、非遗展示系统之间的接口不畅,造成游客获取的信息碎片化,降低了数字化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
1.2.2内容创新能力不足,缺乏高质量文化IP
目前,山西在数字文旅产品开发中仍存在“数字形式大于文化内涵”的倾向,许多数字产品停留在浅层展示阶段,缺乏叙事性、互动性与沉浸感,难以构建具有传播力和记忆点的文化IP。例如,某些虚拟现实(Virtual Reality,VR)项目仅是简单复制实体场景,缺乏对背后历史文化的深入挖掘与创新表达。
1.2.3公众参与程度不高,社会协同动力不足
文化与旅游融合的可持续推进需要多元主体参与[2]。然而,目前除部分大型企业和政府部门积极参与外,居民个人、中小企业及文化团体的参与能力有限。例如,许多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对数字化工具不熟悉,且缺乏数字内容创作培训,导致其在新媒体平台上的传播力有限。
1.2.4文化保护与商业开发之间的矛盾突出
在一些实践中,文化资源被过度用于旅游商业化,忽视了文化本体价值[3]。例如,部分景区通过数字化演艺、裸眼3D等形式吸引流量,但内容浅薄、文化性弱,甚至出现“过度娱乐化”“文化失真”等现象,损害文化遗产的真实性与公众信任。
综上所述,山西文化与旅游融合的路径尚处于探索与优化阶段,虽然部分项目已呈现出融合创新潜力,但从省域整体来看,仍需要系统推动机制设计与跨主体协同,为文化资源的活化利用与旅游产业的转型升级提供保障。
2数字化技术驱动山西文化与旅游可持续融合的路径
2.1构建数字化融合机制
数字化技术已然成为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的核心推动力。山西省要立足于丰富的文化和旅游资源构建数字化融合机制,其中首要任务是明确融合发展的目标与理念。数字化技术并不仅仅是工具,更是激活文化资源、优化旅游体验以及提高社会参与度的关键载体[4]。机制设计应聚焦于实现文化的延续与创新、旅游体验的智能化和个性化,以及促进多元主体的协同共治,构建起动态互动的生态系统。借助数字化手段,山西文化可突破时间与空间的限制,旅游产品亦可变得更具沉浸感与个性化,公众也能更加深入地参与文化生产与旅游体验活动,最终促成文化认同感与经济效益的双重提升。
2.2构建多元主体协同的治理结构
要推动文化与旅游可持续融合,山西省需要突破传统行政与产业界限,构建起多元主体协同的治理结构。地方政府应发挥顶层设计与资源统筹的作用,明确政策导向、标准规范以及监管框架,防止资源分散建设和重复投入[5]。地方政府还应加强顶层设计与政策协调,推动跨部门合作,建立统一标准和监管体系,促进资源整合与平台建设,如可利用专项资金和激励政策激发市场活力,支持数字文旅项目发展。企业作为技术与市场的主要推动力量,应当参与数字化平台建设、数据共享与内容创新,促进形成市场驱动下的创新生态,推动文旅融合向智能化、市场化转型。文化机构、社区作为内容创新和文化传承的重要力量,也应成为参与者,不仅要保障文化的真实性与多样性,还要借助数字化平台实现文化资源的共创与共享[6]。另外,数字化技术让公众从文化旅游的被动接受者转变为参与者和共创者。地方政府应加强对公众的数字化技能培训,降低基层文化主体参与门槛,推动居民和游客通过数字化平台参与内容生产与文化传播。同时,要建立合理收益分配机制,激励公众积极参与,增强公众文化认同感和社区凝聚力。多主体的协同不仅可以提升治理效率,还可以增强数字化融合机制的适应性和韧性。

2.3加强数字化平台的整合与开放
数字化平台是连接各方、集成资源的关键支撑。现存的文旅平台多缺乏统一标准和数据互通渠道,导致“信息孤岛”和服务割裂。对此,需要推动省级“一体化平台”建设,实现景区票务、交通住宿、文化活动和用户服务的统一管理。平台应实现平台内数据互通与服务整合,打破“信息孤岛”,实现全省文旅信息资源的统一管理与共享。平台应向中小企业和公众开放接口,鼓励大众参与内容创作与运营,提升内容质量与多样性,打造共享共赢的数字生态。通过大数据和智能算法,平台能够实现游客行为分析、文化传播效果评估和资源配置优化。另外,借助大数据分析技术为科学决策提供支持,提高游客满意度和资源配置效率,推动文旅产业发展向智能化转型。
2.4加强内容创新,激发融合活力
文化内容的创新与IP化,是推动文化与旅游持续融合的重要动力[7]。短视频和直播平台的成功案例说明内容创新能够显著提升文化传播力和用户参与度,为文化与旅游融合注入持续的动力。山西丰富的文化和旅游资源为内容开发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山西应依托丰富的非遗、传统戏曲和民俗内容,融合数字化技术,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IP。注重内容开发的故事性、互动性和沉浸体验,推动数字文旅产品升级,打造具有地方特色和市场竞争力的文旅产品,进而提升文化传播力和旅游吸引力。山西也可推动文化机构、高校与创意企业合作,建立内容孵化机制,推动文化IP化和数字创意产业的发展,将文化资源转化为文旅产品[8]。
2.5加强制度保障
文化与旅游可持续融合还需要依靠完善的制度[9]。首先,山西省应出台知识产权保护、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的相关政策,明确文化资源的使用权属,防止发生文化侵权与商业滥用等情况。其次,山西省应建立多维度融合效果评价体系,该体系需要包括文化传播效果、游客满意度、平台运作效率及社会参与度等方面,以此推动文化与旅游数字化融合机制实现动态优化。再次,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同样是保障文化与旅游可持续融合的有效路径[10]。山西省要培养兼具技术应用能力和文化素养的复合型人才,为文化与旅游的融合提供支持。最后,山西省应建立风险预警与应急机制,以应对信息安全、内容失真等潜在风险,增强文化与旅游数字化融合机制的韧性。
3结束语
数字化技术的迅猛发展改变了文化和旅游融合的方式。数字化技术促进文化与旅游的可持续融合,既是技术赋能的结果,也是治理创新的体现。本文以山西省为例,分析了数字化技术驱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存在的问题,探索了数字化技术驱动文化和旅游可持续融合的路径。从实际情况来看,数字化技术让文化传播的边界得到了拓展,提升了游客的旅游体验。但是,山西省在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的过程中也存在资源整合不够充分、内容创新程度有限以及公众参与的积极性不足等问题。因此,山西省需要构建数字化融合机制、构建多元协同治理结构、整合数字化平台、加强内容创新、促进公众参与及强化制度保障,形成一个运行高效的动态融合机制。这样的机制不仅能推动文化资源的活化利用,还能提升游客旅游体验,增强公众的文化认同感,实现经济、文化与社会的多重共赢,促进山西文旅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未来,山西省应继续深化改革,推动文化与旅游融合机制创新,探索具有山西特色的文化与旅游融合路径,促进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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