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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审计: 金融企业风险防范的盾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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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 16:17:40    来源:    作者:xuling

摘要:审计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关键机制与手段,对维护金融稳定、推动金融市场健康发展意义重大。有学者认为,金融审计凭借风险预防作用,能构建完备的金融风险防范体系。

  审计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关键机制与手段,对维护金融稳定、推动金融市场健康发展意义重大。有学者认为,金融审计凭借风险预防作用,能构建完备的金融风险防范体系。从时间脉络看,它具备预警、处置、跟踪等功能,有利于促进区域金融稳定发展。金融审计能够在微观层面防范风险,但其在宏观层面的风险防控作用也尤为值得重视。其监督机制为金融系统正常运转提供保障,对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至关重要。当前金融审计存在理论与实践衔接不畅等问题,这限制了应对复杂风险的作用。因此,探究两者关系并制定合理的策略,在理论和实践层面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金融企业协同审计策略


  金融企业外部风险的协同审计策略


  金融企业开展外部风险审计时,审计主体要结合金融风险类型,明确侧重点,有针对性地设计审计活动。具体而言,可以围绕信息流审计、行为规范审计、制度建设审计、模式创新审计等方面,结合协同审计的思维、理念和方法,形成多主体参与的审计机制。


  金融企业内部风险审计协同机制


  信息系统效能审计。企业可以建立部门协同机制,与信息科技、风险等部门联动,及时获取内部审计信息,实现实时更新。针对重大事项风险,开展跨部门专项审计联合,或引入外部技术专家参与审计,弥补技术短板。同时运用大数据、机器学习等技术,全面分析信息系统安全状况,发现系统和数据安全问题,有效缩短审计时间,提升审计质量。

  经营效能与效益审计。企业治理与运行规范性审计,聚焦治理及运行的规范程度。审计人员要和董事会治理委员会、监事会等密切沟通,检查治理结构是否科学规范,并加以完善。数据治理合规审计需从数据采集、处理、存储等环节,核查金融机构对法律规范的遵守情况,保障数据合规。审计主体可联合数据治理部门,构建完善的数据审计标准体系,规范数据管理。管理控制体系有效性审计,要测试企业是否建立了有效的管理控制系统,能否对重大业务和重点项目开展评估、报告与监督。审计主体应与业务管理部门沟通,调整流程以强化内控有效性。人员行为合规性审计针对企业内部人员进行。企业审计人员可联合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建立员工行为审计制度,加强对员工道德风险的约束和管理。


  风险管理制度全流程审计协同策略


  审计制度的完整性。金融企业为检验制度完整性,需要对治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内控制度等开展全面审计,排查制度存在的缺漏和监督盲点。审计部门要协同风险管理部门补齐制度短板,实现制度全覆盖。


  审计制度设计的合规性。企业要核查管理规定、操作流程等管理制度是否与相关法律、监管规定相冲突。审计部门可与相关管理部门协同制定合规审计方案,确保制度的合规性。


  审计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审计主体应联合内控部门,定期考核企业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改进。


  商业模式与运营架构风险的协同审计策略


  建立模型并进行风险评估。审计主体可联合业务经办部门、风险管理部门,运用情景分析、压力测试等定量模型,分析商业模式的可持续性与风险程度。


  强化创新业务风险管控。审计主体要加强风险管控,开展专项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系统性风险传导路径,并与产品研发部门协同制定风险缓释方案。


  构建跨部门协同优化机制。审计主体可与战略发展部门、风险控制中心建立常态化协作平台,持续优化业务模式设计,确保其既符合监管要求,又能有效控制风险敞口。


  监管履职审计的优化策略

       监管履职效能审计方面


  优化履行监管职责全面性的审计。系统评估监管部门是否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可以重点关注履职不到位、监管形式化等问题。审计主题可与监管机构协作搭建监管任务动态监测系统,用量化指标实时追踪履职进度,使履职过程可以追溯,推动监管职责全方位落实。


  优化创新业务监管规范性的审计。金融企业需要关注监管部门对新业务、新产品的准入审核,审查程序是否规范、审批权限是否合理,以及有无违规审批行为。审计主体可与监管部门共同搭建联合审查平台,引入第三方专家参与复核,依托“双人双审”机制,提升审批透明度,同时推动监管标准与创新业务发展动态适配。


  优化风险应对效率与效果的审计。金融机构需要评估监管部门处置高风险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核查整改要求是否落实。审计主体可与监管部门协同建立风险预警响应机制,划定不同风险等级的响应时限,建立整改回头看制度,以此缩短风险处置周期,强化风险应对的闭环管理。

  监管制度对履职支撑审计方面


  优化制度覆盖适配性的审计。金融企业评估监管部门是否建立起覆盖市场主体准入、退出的全流程制度体系,要特别关注金融牌照管理、新型业态监管等领域的制度空白。审计主体与监管部门可联合建立制度动态更新机制,根据履职需要及时完善制度,让制度与监管履职场景精准契合。


  优化制度执行穿透性的审计。金融企业若想了解监管部门是否严格按制度规定开展监管,是否存在选择性执行、执行偏离等情况。审计主体可以与监管部门共同搭建数字化监测平台,在制度执行关键节点做好数据留痕,通过交叉比对执行记录与制度条款,精准找出执行漏洞,让制度对履职行为的约束更具刚性。


  监管人员履职能力审计方面


  优化职业胜任力提升审计。金融企业应当关注监管人员的专业素养与履职能力,了解他们是否具备与监管目标相匹配的知识储备和实操技能。审计主体应联合监管主管部门建立“培训—考核—反馈”闭环机制,根据审计发现的能力短板定制培训课程,通过定期实操考核,推动监管人员提升专业胜任力。


  优化职业操守审计。金融企业需要重点监督监管人员是否有权力寻租、利益交换等违规行为。审计主体可联合纪检部门建立“日常监督+专项巡查”机制,通过动态管理廉政档案、运用大数据筛查异常行为,强化对监管人员的廉洁约束,筑牢职业操守防线。


  研究金融企业风险防范的协同审计策略,不仅能在理论上为金融风险防范提供新方向,也能为协同审计在金融企业审计中的实施提供路径。构建协同审计机制可促进金融企业风险防范,为金融市场健康运行助力。未来研究可进一步探索金融科技背景下的审计模式创新,以及如何借助智能化手段提升审计效率与风险预警能力,从而为完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提供更多理论支持和实践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