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的困境与优化对策论文

2025-06-09 16:16:18 来源: 作者:xuling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城市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推动经济增长、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力量,受到更多行业和群体的关注,政府也在此过程当中投入了更多资金支持。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城市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推动经济增长、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力量,受到更多行业和群体的关注,政府也在此过程当中投入了更多资金支持。但整体来看,新形势下经济增速放缓、地方财政压力增大等问题逐渐凸显,使得传统以政府为主导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模式暴露出许多问题,亟须采取举措,以切实优化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环境和效果。基于此,本文以新形势为背景,分析了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的现实困境与优化对策,旨在为我国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提供些许新的理论参考和启发。
[关键词]新形势;基础设施;投融资;困境;对策
0引言
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推动经济增长、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保障,尤其在全球化、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的新形势下,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与产出直接影响着国家的综合实力和社会发展水平。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国基础设施建设以政府投资或财政拨款为主要支持,这种做法虽然表面上解决了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问题,但实际上却潜藏着诸多风险。一方面,随着经济增速放缓和税收压力增加,地方政府的财政能力受到限制,导致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来源出现紧张状况;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持续上升,债务风险逐步显现,这影响了政府持续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的能力。此外,在实践中,这些问题的存在还会引发一系列其他问题,如市场化融资能力不足、投资效率不高等。为此,切实明确新形势下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的现实困境,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优化对策,是当务之急,有必要对其进行深入探讨和研究。
1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概述
基础设施建设通常指为满足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需求所提供的交通、能源、通信、水利等公共服务的设施系统建设。目前,我国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相继出现交通运输、电力供应、供水排水等传统硬件基础设施,大数据中心、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以及为社会生产和居民生活提供公共服务的现代化基础设施[1]。在新形势下,基础设施作为经济社会运行的必要条件,在推动经济发展、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人民生活质量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国家和社会应当对此予以高度重视,尤其要关注其投融资问题,避免资金不足而耽误进程。综合来看,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除了政府投资或财政拨款这一主要投融资模式之外,逐渐引入PPP模式、产业基金等市场化手段,旨在减轻政府财政负担、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2新形势下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的困境
2.1投融资渠道单一,社会资本参与度低
尽管我国近年来积极推广PPP模式(公私合作模式)和产业基金等市场化融资手段,但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的热情仍然较低。其原因在于,政府主导的传统投融资模式在长时间内占据主导地位,使社会资本难以找到合适的参与渠道。此外,许多基础设施项目由于投资回报周期长、盈利性低,难以为社会资本提供稳定的回报,这进一步降低了社会资本进入这一领域的积极性。尤其是在某些公益性较强的项目中,投资的社会效益虽然明显,但其直接经济效益有限,导致社会资本在权衡风险与回报时更加谨慎[2]。当前的投资环境并未为社会资本的参与提供足够的激励机制。
2.2资金缺口逐渐增大,市场化融资能力弱
随着我国经济增速的放缓,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增长乏力,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需求与供给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特别是在财政能力有限的情况下,政府难以维持长期、大规模的基础设施投入,导致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缺口持续扩大。尤其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短缺问题尤为严重。此外,市场化融资能力较弱也是限制因素之一。资本市场尚未提供足够的融资工具支持基础设施项目的长周期和大规模资金需求,金融机构对这些项目的支持力度不够,导致社会资本无法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此种状况加剧了资金的不足,影响了基础设施建设的进展和质量。
2.3相关法规待健全,投融资环境有待改善
相对于发达国家而言,中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融资起步较晚、发展时间较短,目前正处于不断探索和积累经验阶段。因此,政府有关部门设立的法规体系存在诸多不健全之处,缺乏系统性、针对性。在此背景之下,市场主体在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时会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例如,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合作机制不透明,相关法规未能为社会资本提供足够的法律保障,尤其是在风险分担、收益分配等关键领域,相关的法律规定缺乏明确性。此外,政府对项目的监管机制不健全,缺少系统化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导致项目运营效率较低,资本回报难以得到保障。因此,难免使得社会资本的进入和退出过程充满障碍,进一步制约了其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相应的投融资自然也会受限。
2.4投资效率不高,投融资主体地位不明确
在实际操作中,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通常扮演着实施主体的角色,且主要以项目举债、政府担保等方式实施项目建设。政府既是实际的投融资主体,也是投融资行为的管理者、监督者,其双重身份的加持,虽然有利于在一定时期内集中投资,促使基础设施建设与国家规划协同推进,但也因此造成了政府职能定位模糊、投融资主体地位不明确等问题,长此以往,必然会影响项目的整体进展[3]。除此之外,部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规划缺乏合理性,尤其在资金配置层面上,这一不合理性会导致资金的使用效率较低,未能实现最大化的资源整合和优化,还可能造成周期延长、成本超支等问题,甚至出现“半拉子工程”,影响项目的整体成效。
3新形势下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的优化对策
3.1完善投融资政策体系,激发社会资本活力
在当前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社会资本的参与度较低,主要原因在于现有的政策体系和市场环境并未为社会资本提供足够的激励[4]。因此,政府需要从政策层面入手,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现有的投融资政策体系,消除制度性障碍,促进社会资本的广泛参与。
首先,政府应明确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的法律保障。通过立法和政策的完善,降低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项目的门槛,明确其参与的权益和义务,减少不确定性。就社会资本而言,参与基础设施项目的最大顾虑往往是投资风险和回报不确定性。因此,政府应进一步优化PPP(公私合营)模式,强化社会资本的权益保障,提供相应的法律支持和政策指导,确保社会资本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能够获得相应的回报,并有效控制风险。其次,政府应在税收优惠、融资担保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以减轻社会资本的投资负担,提高其融资能力。例如,政府可以为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的社会资本提供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优惠政策,降低其初期投入成本;同时,可通过政府担保或设立专项融资基金,为社会资本提供稳定的融资渠道,解决其融资难题。此外,政府应加强对PPP项目的管理和监管,优化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合作机制,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运营。通过规范PPP项目操作流程,明确项目各方的责任和权利分配,能够减少项目合作中的不确定性和利益纠纷,提高项目的实施效率。这不仅能够降低项目失败的风险,也能够增强社会资本的回报预期,从而促进社会资本的积极参与。
3.2拓宽投融资渠道,创新融资工具
长期以来,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主要依赖于政府的财政拨款。但随着政府财政压力的增加和经济增速的放缓,这种传统的资金来源已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基础设施建设需求[5]。因此,创新融资工具、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成为优化投融资结构的重要手段。
首先,政府应鼓励和引导多元化的融资手段,推动资本市场的力量介入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可以通过政策支持和制度创新,促进资本市场的积极参与。例如,可以设立基础设施投资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和机构投资者参与长期投资。基础设施投资基金具有长期投资、回报稳定的特点,能够有效匹配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周期长、资金需求大的特点。其次,可借鉴国际经验,探索基础设施证券化等新型融资方式。基础设施证券化是将基础设施项目的未来收益转化为可流通的证券,从而在资本市场上进行融资。这种方式不仅能够为基础设施项目提供资金支持,还能够提高项目资产的流动性,优化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后,政府可以推动基础设施项目上市,将基础设施企业推向资本市场,利用股权融资的方式筹集建设资金。由此,不仅能够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还能够为项目的长期发展提供持续的资金支持。
3.3加强投资效率管理,提高投融资回报率
在当前基础设施建设中,投资效率低下、资金浪费等问题屡见不鲜,严重影响了项目的进度和质量[6]。因此,加强投资效率管理,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提高投融资的回报率,是解决投融资困境的关键举措。
首先,政府应加强项目的前期规划和可行性研究,确保每一个项目都具备充分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许多基础设施项目在立项阶段缺乏科学的论证和规划,导致建设过程中出现资金超支、周期延长等问题。因此,政府应在项目立项前,进行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风险评估,确保项目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等方面都具备可行性。其次,政府应加强对项目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建立有效的绩效评估机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政府应通过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对项目的进度、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同时,建立项目的绩效评估机制,定期评估项目的执行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项目的运营策略。通过这样的管理机制,能够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后,政府应加强投融资主体的管理,制定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明确各方的权责利关系。对于社会资本和其他投资者来说,投资回报率是其参与项目的核心考量之一。因此,政府应通过合理的政策设计,确保项目的收益合理分配,保障各方的利益。同时,政府应对项目的执行方设定严格的绩效考核标准,对表现优异的投资主体给予适当的激励,对未能履行职责的主体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3.4健全法律法规,优化投融资环境
在当前的基础设施投融资环境中,法律体系的不足导致社会资本的参与受到诸多限制,投资者对政策的不确定性和市场风险的顾虑较大。因此,加快健全法律法规,优化投融资环境,不仅能增强投资者信心,还能促进基础设施项目的顺利实施,提升整体投资效率。
一方面,政府应着力制定并完善与基础设施投融资相关的法律法规,为社会资本提供明确、透明的法律框架。现阶段,我国在基础设施投融资领域的法律规定尚不完善,尤其是在PPP模式中,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合作机制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投资者在参与项目时,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容易受到政策变动和合同执行不力的影响。因此,政府应出台针对基础设施投融资的专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政府与社会资本的权责关系,建立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确保项目各方能够在明确的法律框架内合作,从而减少投资者的法律风险,提高其参与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应切实规范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行为。政府在基础设施投融资中的角色应当是引导者和监管者,而不是直接干预者。通过健全法律法规,明确政府在投融资过程中应履行的职责范围,规范政府与社会资本之间的合作关系,避免政府单方面变更合同或随意调整项目方案。如此,能够有效减少政府与社会资本之间的纠纷,降低社会资本的进入壁垒,优化项目的实施效率。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新形势之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融资面临的现实困境,主要包括投资渠道单一、资金缺口逐渐增大、相关法规待健全、投资效率不高等,对其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优化对策,对于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具体而言,可通过完善投融资政策体系、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强投资效率管理等优化策略,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营造健康、可持续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环境,助力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向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方向发展,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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