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式教学法在法律逻辑学课程教学中的应用论文

2024-05-20 13:47:44 来源: 作者:heting
摘要:文章基于相关研究背景,首先概述了混合式教学,然后论述了混合式教学法在法律逻辑学课程教学中的应用,包括加强网络教学平台建设、科学设计教学流程、完善课程评价体系。
摘要:文章基于相关研究背景,首先概述了混合式教学,然后论述了混合式教学法在法律逻辑学课程教学中的应用,包括加强网络教学平台建设、科学设计教学流程、完善课程评价体系。
关键词:混合式教学法,法律逻辑学课程教学,网络教学平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全面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司法部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出台了《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意见》,对新形势下的干警能力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明确指出“要提高司法行政队伍公正文明执法能力,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加强法律逻辑训练和法治实践锻炼,严格依法依规完成监狱、戒毒和社区矫正等执法工作”。便捷入警机制为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以下简称“我校”)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契机,也对学生培养工作提出了更高和更有针对性的要求。由此,如何在教育的过程中教会学生“像法律人一样思考”,如何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使学生毕业后能迅速适应司法行政工作的要求,就成了法律逻辑学课程混合式教学改革的目标和方向。
一、相关研究背景
司法行政工作的性质决定了其工作人员必须掌握科学的思维方法,拥有法律思维能力。法律思维能力是法律人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逐步形成的,以法律的逻辑来观察、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职业思维方式,主要表现为在探知法律事实过程中的观察、发现和认知能力;证据操作过程中的搜集、分析、判断和采信能力;归纳、概括争执焦点的能力;确定案件性质和认定案件事实的能力;正确阐释法理和适用法律的能力;严谨的法律推理和论证能力[1]。在司法行政实践活动中,罪犯改造、戒毒人员的教育戒治都离不开缜密的法律逻辑思维,学生需要运用这样的智力手段,不断提升自己的说理和论证能力,准确识别并驳斥逻辑谬误,以适应未来司法行政工作带来的挑战。但法律思维方式的形成和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长期的训练和自觉的思维实践。法律逻辑学是一门研究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领域推理和论证的工具性学科,尽管法律逻辑并未像辩证逻辑或现代逻辑一样形成达成普遍共识的学科体系,但它作为一个逻辑分支已是不争的事实。也有学者认为法律逻辑学是法律方法论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具有强烈法教义学属性的法律方法论来说,逻辑的运用一直备受推崇,逻辑方法也贯穿法律方法的整个理论体系,尤其是直接表现在法律推理理论之中[2]。国外的法律逻辑普遍被视为法哲学的组成部分,法学家是重要的研究主体。国内的法律逻辑研究起步较晚,法律逻辑学最早是作为一门课程于1978年在西南政法学院针对本科生开设的,目前全国范围内的法律院系及法学专业均开设了法律逻辑学,我校开设法律逻辑学课程也有20余年的历史。作为司法部精品课程,法律逻辑学在教学实践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教学资源,围绕法律逻辑思维训练问题也进行了不少有益的尝试,但是依旧存在诸多问题亟须解决。为了更好地将法律逻辑知识的学习和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统一在法律逻辑学课程教学活动中,我校借助混合式教学改革的契机,将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贯穿整个法律逻辑学课程教学的全过程,期望通过教学内容、教学手段、评价方式的改革,发挥好法律逻辑学在培养学生法律思维能力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混合式教学概述
混合式教学是线上与线下的混合,是实现传统教学(Face to Face)与网络化教学(E-Learning)优势互补的一种教学模式。在教学技术上表现为基于Web技术,结合视频、音频、文本、图形、动画等多种多媒体技术;在教学手段上表现为传统教学手段与信息技术手段的结合[3]。研究表明,由于教学效果优于传统教学模式,混合式教学获得了“高等教育机构管理者的高度认可”[4]。混合式教学不仅反映了高等教育信息化的重要实践走向,还肩负了推动高校课堂改革的重要使命[5]。随着各高校对外共享优质课程力度的加大,在师生回归课堂后,实施混合式教学的课程数量大幅增加。目前,在各高校课程教学中,混合式教学逐渐成为常态[6]。混合式教学的特点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
经历了技术应用、技术整合及“互联网+”阶段,混合式教学关注的重点发生了转变,从重视信息技术的嵌入转而关注构建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混合式教学不再是信息技术的简单应用和教学形式的简单改变,而是在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指导下,关涉理念、模式、组织方式的全面革新。在此模式下,教学过程中单向度的教与学变更为双向的互动交流,学生不再仅是传统教学模式下知识的被动接收者,而是真正参与教学活动诸环节,成为活动的主体。“教师不再是讲台上的圣人和**者,而是学生学习的真正的指导者;它使教学内容得到保存,学生可随时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复习,使缺席课堂的学生不被甩在后面;它是一种混合了直接讲解与建构主义学习的教学模式。”[7]
(二)传统教学手段与信息技术手段结合的教学策略
传统教学过程主要包括课堂知识传授和课后知识内化两个部分,课堂上教师通过讲解来完成知识的传授,课后学生则通过完成作业或实践练习来强化对知识的理解,实现知识内化。混合式教学则是通过课前、课中、课后的教学环节设计,将课堂教学与网络教学有机组合。具体来说,课前教师布置预习作业,学生要通过观看微课及其他学习资源进行自主学习,并将学习中的困惑和疑问通过留言板反馈给教师。在课堂中,教师通过辩论、小组合作、案例研讨等多样化的教学策略改变传统的教学格局,负责答疑解惑,学生则通过积极参与教师组织的探究、讨论、协作等教学活动完成知识的内化。课后学生通过小组活动、讨论、作业,完成知识的升华和能力的提高。
(三)强调自主能力培养的个性化学习
为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体现个性化学习的特点,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网络教学的作用。教师要将大纲、教案、案例库、习题库等教学资源上传网络教学平台,以实现资源的实时共享。教师还可利用平台的课程统计功能,查看学生在线自主学习情况,并进行经常、及时的反馈,为学生提供个性化帮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通过平台寻求帮助,可以在线上完成各章节习题并获得评分。教师要在某一时间段内及时回复学生的问题,帮助学生答疑解惑,这样不仅能使学生有一种被教师重视的感觉,还可以让他们产生持续学习和深入挖掘的动力。
三、混合式教学法在法律逻辑学课程教学中的应用
为响应2018年教育部提出的推广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等新型教学模式的要求,我校形成了完善的混合式教学改革运行机制,在制度层面、技术层面和组织层面为混合式教学改革提供了充分的支持。作为首批立项的混合式教学改革课程,法律逻辑学从以下三个层面开展了混合式教学改革。
(一)加强网络教学平台建设
首先根据课程特点,教学团队依托学习通建设了法律逻辑学网络教学平台,添加了课程说明、教学内容、讨论交流、优秀作业等模块,在模块中编辑了相应的内容,并完成了教学平台的界面设计。在线平台上,法律逻辑学课程将教学内容分为十个单元,每个单元下均设置了教学课件、自制的教学微课、测验、拓展学习、讨论五个子目录。其中,拓展学习目录下将设有与教学有关的经典文章、论文、视频公开课、电子书等教学资源,以供学生阅读使用,如图1所示。目前,我校课程资源包括总时长为718分钟的授课视频65个、非视频资料145个、课程资料109个。平台分析数据显示,学生学习的参与度较高,法律逻辑学课程运行以来,连续处于学校热门课程排行榜单之上。
(二)科学设计教学流程
教师要整体遵循BOPPPS教学理念,科学设计教学流程。法律逻辑学教学既重视课堂和在线学习,又重视各种沟通和实践环节对学生批判性思维能力的培养。混合式教学模式把传统教学的优势和网络化教学的优势结合起来,既能发挥教师引导、启发、监控教学过程的主导作用,又能充分体现学生作为学习过程主体的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法律逻辑学理论知识的传授过程通过课堂教学与在线学习来完成,而批判性思维能力和法律思维素养的培养则通过沟通与实践环节来完成。教师以“问题提出—讨论—追问”方式开展课堂教学,以学生为中心,通过课前、课中、课后的教学环节设计,将课堂教学与网络教学有机组合。课前教师布置预习作业,学生在学习通平台通过观看微课了解基本概念,之后教师在讨论区发帖引导学生讨论,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并积极思考。根据线上学习情况的统计和问卷调查,教师可以定量化分析学情,确定知识、能力和思政目标。课中教师选择热点案例组织学生进行分析讨论,并通过案例分析、辩论等多种形式激发学生兴趣,厘清焦点问题。课后学生需要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教师则要结合课后学习通学生作业完成情况和对整个教学过程的回顾梳理进行教学反思。下面,本文以第二章法律概念一节为例介绍混合式教学的实施过程。
1.课前。以问题作为学习主线,教师根据教学大纲和核心问题在学习通平台发布预习任务,含20分钟的微课、2个拓展阅读资源、2个案例、1个案例讨论及3个覆盖相关识记层面知识点的测试。教师在学习通发布通知,要求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学习任务,并将预习完成情况计入平时成绩。系统将学生进行随机分组,引导学生围绕问题进行讨论分析。教师可通过教师端直观了解学生任务完成情况并分析学情信息,制定课中教学策略。
通过对学生线上学习情况的统计,教师可以进行定量化的学情分析。知识水平分析显示,多数学生能够掌握法律概念的定义,对法律概念的两个基本逻辑特征也有了初步了解。但由于对法律知识掌握不系统,不了解各部门法的具体法律知识,头脑中也没有典型法律案例,因此,大一学生对于法律概念的特点及法律概念外延模糊性问题认识不足。能力水平分析显示,学生具备了较好的自主学习能力、信息检索能力和小组协作能力,但线上讨论回帖发现学生普遍存在运用逻辑工具发现、分析法律现象能力不足的问题。通过前期学习积累,学生已经初步认识到法律概念作为法律规范核心的重要价值,了解并认同法律工作者必须具备能够准确使用法律概念的职业素养。但法律逻辑学知识具有一定程度的抽象性,学习难度颇大,多数学生还对法律逻辑学专业知识学习存在畏难思想,这需要教师对学生进行更好的引导。
结合教学内容和学情分析,可以确定三个层次的教学目标。知识目标包括对线上学习知识点进行体系化梳理,掌握何为法律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了解法律概念确定性的三种情形及导致法律概念模糊性的两种因素。能力目标包括掌握分析法律概念的逻辑工具,提升进行司法归类的能力和技巧,结合法律实践和逻辑技巧掌握解决法律概念模糊性的方法。思政目标则是帮助学生形成法治思维、严谨规范意识和法律职业认同。在案例分析过程中,学生可以观察法律工作者如何规范地使用法律概念、严谨地进行法律论证,感受法庭的庄严、肃穆,感知到法律概念语言表达方式的简约、准确,体会法律的规范性和严肃性。由此,可在潜移默化中达成思政育人的目标,帮助学生认识到法律概念是法律思维和法律实践的出发点与工具,进而形成规范意识和法治思维,这是本节教学的重点和难点。
2.课中。通过实施灵活多样的课堂模式,如课堂辩论、案例分析、形象模拟等,可以改变过去单一死板的教学格局,丰富法律逻辑学的教学方法。具体教学策略则是将课中分为导入、展开和总结三个阶段,并将问题作为课堂教学的主线,以问题引入、归结,再以新的问题引入新的学习,使问题贯穿课堂教学全过程。
在导入阶段,教师需要对课程知识之间的逻辑结构、重难点、历史背景等问题进行深度讲解,使学生形成课程基本认知。具体方法可以采用小组讨论的形式来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例如,在法律概念一节课堂讲授环节,教师可以展示学习通上学生对问题“你认为甘肃骷髅案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不同观点,并提出“为什么同学们对这一问题做出了不同的价值判断?”的问题,指出要想对此行为的性质做出准确判断,就要对法律概念及其特点有更为深入的了解,由此引出本次课堂教学要解决的问题,明确知识、能力和思政目标,并对线上学生自主学习的知识点进行体系化梳理。
在展开阶段,教师教学时应特别注重理论结合实践,将具有现实性、代表性的案例融入课堂教学,注重对法律领域中特有逻辑现象与逻辑问题的关注,并以此为突破口提高学生把所学理论知识运用在实践中的能力。这就需要教师在教学上抛开纯理论讲解的局限,注重教学方法的实践性与多样化,调动和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真正做到将抽象难懂的理论融于法学研究与法律实践,使法律逻辑学的具体理论走向具体的法律交往行为活动。例如,教师可以结合禁毒学专业特点,引入关于毒品的热点司法实践案例“贩卖笑气被判非法经营罪”,引导学生将法律概念内涵和外延等知识运用于具体案例分析过程,同时由学生提出生成性的新问题,如“在法律实践中法律概念并不都是清晰、明确的,模糊性可以说是法律概念难以消解的一个重要属性,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法律概念的模糊性呢”,由此首尾呼应,引导学生回顾学习通案例甘肃骷髅案。
在总结阶段,教师要梳理本节课知识点,引导学生制作思维导图,同时再次强调学生要注意自学过程中的易错知识点的掌握,如图2所示。
3.课后。法律逻辑学是将逻辑学的知识运用到法律学习和工作中的一门交叉学科,具有抽象性和具体性,是法学专业学生必修的课程,故在混合式教学实施的课后环节,教师既要重视帮助学生回顾课堂所学,也应该积极地进行延伸拓展,以引导学生将所学运用到具体实践中,锻炼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使法律逻辑学知识为实践服务。落实到具体行动上,首先,教师可通过回顾、反思,查漏补缺,以改进下一次教学,并依托在线测试,了解学生对课堂所学知识的掌握情况,为后续布置作业提供依据。其中的在线测试可以根据平台系统自动生成,测试内容要符合基础性和全面性的要求,以此检测学生对知识点的掌握情况,并促使学生及时进行自我评估,以便发现问题,进而在后续进行改正。其次,教师可在平台作业区安排一定量的作业,这些作业既可以来自教材的训练题,也可以自主出题,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所布置的作业应要求学生根据所讲理论结合社会热点问题进行逻辑评析,以锻炼学生运用法律逻辑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学以致用、学而适用。此外,布置的作业要有层次性,让各个学习层次的学生都能学有所获。最后,重视个性化辅导,教师要通过平台互动交流区回复学生在做作业或完成实践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学生答疑解惑,并上传延伸拓展的内容,供学生选学。这样,将课后环节作为学生巩固拓展所学的重要阶段,才能使学生更好地掌握法律逻辑学知识,从而实现法律逻辑学课程教学目标。
(三)完善课程评价体系
考核是对学生学习效果的检验和评价。当前的考核方式强化了突击过关的学习倾向,识记内容偏多,应用层次知识考查不够。而考试改革的目的是突出课程理论与实践并重的特点,落实课程教学任务,减少学生死记硬背的负担,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持之以恒地坚持学习,内化学习成果,提高学生知识运用能力与综合素质,鼓励、尊重、重视学生在学习活动过程中的付出。因此,在教学评价上,法律逻辑学课程更注重将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结合在一起,注重在学习中的互动过程,且与传统的卷面成绩相结合,形成了最终的评价结果。这种尊重个体、体现师生互动的学习模式更符合法律逻辑学教学的本质需求。课程考核设计为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相结合。其中过程性考核成绩占学期总成绩的30%,由平时作业、线上学习时长、线上发帖次数、参与活动表现、线下课堂考勤等组成,如表1所示,任务考核合格后方可参加终结性考核。终结性考核为闭卷形式,占比70%,同时考试加大了应用层次的考查力度。相关研究表明,混合式教学模式下,学生由被动地听课变成主动学习,由此,学生的阅读能力、教学信息获取分析处理能力、口头表达能力都得到了增强[8]。一方面混合式教学有利于构建师生平等、教学相长的师生关系,另一方面好的师生互动模式也提高了学生对混合式教学的接受度和满意度[9]。
四、结语
法律逻辑学教师在以培养学生提升法律思维能力为目标的教学过程中引入混合式教学改革理念,打造学校、教师、学生、监所四位一体的混合式教学改革运行模式,可以不断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主动性,满足学生的个性化需求并推动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提升。在此过程中,因为混合式教学改革带有明显的信息化时代的技术特征,作为教学改革行动主体的教师也通过不断应对困难与挑战,促进了自身的专业化发展,如我校法律逻辑教学团队先后获评河北省优秀教学团队和基层优秀教学组织。后续仍需要对法律逻辑学混合教学改革实践进行调查分析,以便了解学生的满意度、教学改革实施效果和存在的问题,并不断提升教学改革的实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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