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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背景下网络证据保全公证现存问题及策略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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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7 14:23:25    来源:    作者:shaozhun

摘要:摘要:新时代背景下,互联网得到了广泛应用,这导致网络证据的留存与管理方式发生了改变,但在实际应用过程中仍存在部分的问题和缺陷。为解决现存问题,本文对互联网背景下网络证据保全公证现存问题及策略进行分析。首先,分析网络证据保全公证界定及其重要性,通过保全公证制度不健全、保全公证时效期限不明确以及存在保全认证技术问题等来探究网络证据保全公证现存问题。其次,在互联网背景下提出问题解决策略,主要包括:完善网络证据公证保全的体系,提升公职人员的保全公证专业技术水平,建立智能化的统一处理平台,建立多层级的司法程序,实现

  摘要:新时代背景下,互联网得到了广泛应用,这导致网络证据的留存与管理方式发生了改变,但在实际应用过程中仍存在部分的问题和缺陷。为解决现存问题,本文对互联网背景下网络证据保全公证现存问题及策略进行分析。首先,分析网络证据保全公证界定及其重要性,通过保全公证制度不健全、保全公证时效期限不明确以及存在保全认证技术问题等来探究网络证据保全公证现存问题。其次,在互联网背景下提出问题解决策略,主要包括:完善网络证据公证保全的体系,提升公职人员的保全公证专业技术水平,建立智能化的统一处理平台,建立多层级的司法程序,实现具体的独立司法判断,以此为提升整体的网络证据保全留存效果提供一定帮助。

  关键词:互联网背景;网络证据;保全认证;问题分析;公证策略;网络环境

  近几年,随着我国网络平台以及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完善与发展,互联网信息数据的处理与应用得到了进一步的重视。然而虽然相关技术给网络领域的发展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条件,但也带来一些棘手问题。例如:个人信息的安全问题、网络数据的传输问题以及网络证据保全公证问题等[1]。通常情况下,网络证据主要指的是电子证据,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目标归纳的一种凭证,网络证据的应用范围相对而言较为广泛,但网络证据仅仅是电子证据的一种。目前阶段所指的网络证据一般是具有信息化特征的实证,在实际应用的过程中需要作出认证、核定,使用过后进行封存保全。网络证据保全主要用于网络知识产权或者网络著作权等名誉侵权的案件,应用在刑事案件中的概率相对较小[2]。

  在新时代的社会背景下,网络证据的保全与认证虽然为案件的侦破提供了极大的便利,而且结合互联网,可以进一步提升案件处理的效率与质量,但在实际应用时,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与缺陷,对于最终的应用结果造成影响[3]。因此,本文在互联网背景下对网络证据保全公证现存问题及策略进行深入验证与探讨。即,在较为真实的环境下,结合目前实时的处理保存要求,分析现存的问题,同时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处理方案,从多个角度构建保存公证结构,进一步完善整体的保存体系,帮助当事人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最大程度地提升网络证据保存公证的实时工作效果,为后期的信息有效使用提供一定帮助。

  一、网络证据保全公证界定及重要性分析

  目前,随着我国网络科技的发展与完善,数据信息化已经逐渐成为常态,并推动社会各个领域的进一步发展与优化,给未来营造出了更好的发展前景[4]。在这种背景下,更需要发挥好网络证据的作用,对其进行保全与认证,以更好地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5]。网络证据一般与视听资料存在相似之处,但在实际应用范围以及应用领域方面还存在较大的差异。通常情况下,网络证据的界定是根据其用途或者特征来进行划定和归类的。在互联网时代下,网络征集的获取、汇总的效率相对较高,因此对于现存的视听资料、信息资料以及数据资料日常的定义以及保全会相对较为简单[6]。同时,在保存过程中,与书证、物证等证据有相同作用的网络证据在进行留存时,还需要依据特殊的格式或者模式导入系统网络中,以此确保网络证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其实,网络证据的保全与公证对于日常公职人员对案件的调查与侦破具有积极的影响。不同于实物证据,网络证据的保存时限更长,可以更好地确保其真实可靠性。如果证据留存公证环节更加成熟,会使得案件破解变得更加顺利。不仅如此,部分证据的启用和公证还会提升提审、验证等工作的实际效率。因此可以说,对与案件有关的、以后难以获得或易灭失的网络证据进行保管和存储,实际上可以看作是纸质证据的另一种呈现形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社会价值。

互联网背景下网络证据保全公证现存问题及策略论文

  二、网络证据保全公证现存问题

  (一)保全公证制度不健全

  通常情况下,网络证据的处理与保存环节过于复杂,影响公证任务的因素较多,因此造成最终的处理效果受到限制。而且在实际实施过程中,证据保全公证制度并不完整,尤其是对网络证据而言,这就更加容易造成网络证据保全公证的难度。由于在实际的证据保全公证过程中,具体的程序和法律依据都需要以制度进行约束,但目前保全公证制度并不健全,无法确保最终的处理结果更加稳定、可靠。而且目前网络证据保全公证制度在程序化的同时,还更加固定化,过于固定化的制度会导致灵活度的欠缺,同时对于法律效力的执行也相对模糊,易造成保全公证工作混乱,对公证效力造成较大的影响,以上均是导致制度不健全、处理效果不理想的重要因素。

  (二)保全公证时效期限不明确

  近几年,网络证据的保全和公证工作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最为严重的便是时效期限不明确。一些工作人员并不重视网络证据的保全,不仅导致网络证据消失,严重的还会损害人民的合法权益,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而近期颁布的政策和制度也并未取得较好的效果,使得上述的问题变得更加严重。

  (三)存在保全认证技术问题

  随着信息以及网络技术的更新,网络证据的安全技术问题也逐渐显现。再加上互联网快速发展下的网络环境更加复杂,导致部分网络证据在保全与认证的过程中,极易被篡改、伪造,这导致网络证据的完整性与真实性受到影响,使得原始证据的效力丧失。此外,公证人员缺乏必要的网络专业技术,这也使其无法更好地处理网络数据保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由此产生消极影响。

  三、互联网背景下网络证据保全公证策略拟定

  (一)互联网背景下完善网络证据公证保全的体系

  网络证据保全公证工作的设定与制度构建,需要贴合实际的执行情况以及相关变化提出的要求。传统的证据保全公证体系内部结构相对单一,虽然具有较强的稳定性,但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并不能很好地处理细节化的问题与缺陷,而且容易出现误差,所以,需要对其进行优化与升级。针对当下的法律法规,对保全公证内容作出修改与调整,完善整体的处理执行结构,还要依据网络证据的实际公证需求,设定与内部处理结构相关联的目标,最大程度地实现内容的统一化,避免出现内容矛盾的现象。此外,目前一些执法部门在进行网络证据安全公证程序的设计时,会适当添加一些新的处理功能,这部分功能主要是为了解决网络视频证据以及证词方面的管理保全公证等问题[7]。在进行功能设计时可以利用相关的程序体系,将网络证据保全公证过程中的诸多环节进行简单的关联,增加可操作性与安全性,为后续工作的执行奠定坚实的基础。最后,还可以融合公、检、法三部门,形成更有效的制约模式,以此进一步完善网络证据公证保全体系。

  (二)提升公职人员的保全公证专业技术水平为建设更高效的网络证据保全公证处理团

  队,还要提升公职人员的保全公证专业技术水平。受到传统工作模式以及观念的影响,部分执法部门管理人员对网络证据保全公证技术的掌握程度不高,且始终受限于固定模式之下,导致很难准时完成预期的处理目标。为解决这一问题,可以加强对相关人员专业技术的训练,提升其专业水平。首先,对于基层员工,可以采用定期培训的方式来营造稳定的学习氛围,并采用考核审查的模式,对公职人员训练结果进行测定与评价;其次,对于高阶层的管理人员而言,需要在日常培训的基础上,设定竞争制度,在积极向上的环境中,增加内部员工的竞争力,还要督促管理人员自行学习,提升专业素质,从而产生双向积极影响。

  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举办竞赛、活动等方式,扩展学习培训的途径,提高内部员工的学习兴趣,进一步明确网络证据保全公证专业处理流程与环节,最终实现完善优化整体结构体系的目标。也可以结合网络工作的处理模式,使公职人员更加熟悉保全公证工作,在提升相关工作效率与质量水平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公职人员的保全公证综合实践能力。

  (三)建立智能化的统一处理平台

  在新时代背景下,互联网技术推动着各个行业不断创新与发展,且已经取得了相对较好的成果,为网络证据的保全和公证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条件。通常情况下,传统的证据保全公证平台的功能过于单一,仅仅是存储、接收、传输以及下载等,虽然可以完成预期的目标工作,但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容易受外部因素的影响,导致最终的处理效果受到限制。为此,可以从多个角度、领域来进行创新与完善。为了确保处理结果的真实性与可靠性,可以依据实际情况,重新添加相应的功能模块,对存储区域与执行区域进行划分,提升执行速度与效率;还可以在保全公证平台上,开放相对应的办公区域,使群众可以利用平台上传网络证据以及应用资料,以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减少工作环节,从根本上降低平台的误差率与故障率,为网络证据保驾护航,同时也可以为智能化平台的创新与应用奠定更坚实的基础。

  (四)建立多层级的司法程序

  司法程序一般是固定的,且具有特定的执行模式。但在实际工作执行过程中,会受到外部因素以及司法程序不完善的影响,容易造成处理误差等问题[8]。为此,需要在传统司法程序基础上,建立多层级的司法执行程序。这是因为相比于传统模式,多层级的司法程序可以使网络证据的留存范围得到扩大,也可以提升证据保全的可靠性与真实性。在多层级的司法程序中,可以设定多个实施目标,形成区域性的证据留存形式,结合互联网以及大数据技术,消除埋藏的问题与执行隐患,并可以在智能化的统一处理平台的辅助支持下,提升网络证据保全效率,还可以起到提高公职人员自身专业技术水平,锻炼相关人员业务操作能力的作用,从而推动多层级、多方面网络技术,实现保全公证工作效果的提升。

  (五)加强独立司法判断

  通常,司法执行、判断与证据的保全、认证存在极大的关联性,其不仅会涉及证据的真实性与可靠性,还会影响司法的审核与测定。因此,在进行公证取证的过程中,需要提升对司法判断的重视程度[9]。在案件中,可以先对司法判断标准进行优化与完善,结合实际情况,构建完整的证据保全公证体系,在体系中添加执行的制度与程序,细化网络证据的保全要点。还可以对证据进行实时定位,并与互联网进行关联应用,设定IP地址,将其与总控制智能化平台进行关联。再构建解析程序与环节,将网络证据存储在平台的数据库中,也可以在平台中接入硬盘,实现网络证据的存储[10]。但需要注意的是,硬盘中网络证据的存储必须要在平台的控制区域中进行备份,以避免出现数据信息丢失、混乱等问题。同时,在这个过程中,IP地址相当于传统公证书中的详细地址,可以与平台中的独立司法判断程序的执行指令保持一致,从整体上加强对网络证据的管理与整合,实现各方利益的平衡。同时,还可以建立更为高效的独立司法判断机制,以提升独立司法判断的效果。

  四、结束语

  在现实环境下,需要结合互联网时代背景,对网络证据的保存问题进行相应的分析。其实,在目前复杂的网络环境中,证据保存面临的阻碍越来越多,而网络证据的出现虽然为人们提供较大的便利,但也带来了或多或少的难题。所以,需要采用积极的手段来对问题作出控制与解决,使虚拟环境和实际环境更好地实现融合,帮助公民解决证据问题,正视问题,解决问题,最终促使网络证据保全公证效果得到提升。这正是本文进行以互联网背景下网络证据保全公证现存问题及策略的分析与验证的重要目的,也是接下来需要进一步思考和改进的方面。

  


      参考文献

  [1]邱如岭.电子证据保全公证与民事诉讼结合是历史发展的必然[J].法制博览,2018(18):141,140.

  [2]张立林.论网络证据保全公证的问题与完善[J].法制与社会,2020(15):91-92.

  [3]伍夏雨,王弢.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侵权证据保全公证的困境与对策[J].经济研究导刊,2021(25):149-151.

  [4]徐雪梅.区块链在公证实务中的应用——在线电子证据保全保管[J].中国公证,2021(3):54-55.

  [5]王刚,陈丽,李富鹏.大数据时代下互联网信息安全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策略[J].信息记录材料,2020,21(11):61-62.

  [6]周玉霞.浅析网络证据保全公证中存在的问题与强化措施[J].法制与社会,2019(26):95-96.

  [7]郝智琦.“互联网+”下的网络证据保全公证问题及解决方案分析[J].法制博览,2019(6):156.

  [8]王金雷.互联网+时代下电子证据公证保全问题研究[J].法制博览,2019(30):164-165.

  [9]上海市徐汇公证处课题组,潘浩,李运洪,等.在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公证机构保全证据业务的转型和发展[J].中国公证,2019(3):50-55.

  [10]郑越绮,屠莹莹.互联网时代电子证据保全公证的新发展[J].中国公证,2019(9):2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