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法治办公室推进新建本科职业大学内部协同治理法治化进程论文

2024-04-24 10:14:55 来源: 作者:zhoudanni
摘要:为了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推动职业教育 高质量发展 ,2020 年 5 月 ,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 《 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 》, 推动独立学院与高职院校的合并转设。截至 2022 年 12 月 ,全国共有 10 所独立学院顺利转设为公 办本科层次职业院校。
摘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作为 经教育部批准、由独立学院与高职院校经由合并转设新建而成立的山西省第一所公办本科职业大 学,如何在法治轨道上积极稳妥推进内部治理,成为山西工科大建设高质量本科职业大学新征程 上的重要命题。内部协同治理法治化理论是协同治理理论与法治理论的融合,与高校内部治理有 着很高的契合性。当前推进新建本科职业大学内部治理,需运用内部协同治理法治化的思维和方 法。在研究和分析本科职业大学内部协同治理法治化现状与困境的基础上,本文提出独立设置法 治办公室这一探索性构想,明确其职能定位和职责功能,以促进和保障新建本科职业大学的内部 协同治理法治化,有助于解决新建本科职业大学发展中面临的治理性难题,推进新建本科职业大 学内部治理现代化的新征程。
关键词:新建本科职业大学,山西工科大,内部协同治理法治化,法治办公室
一 、问题的提出
为了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推动职业教育 高质量发展 ,2020 年 5 月 ,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 《 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 》, 推动独立学院与高职院校的合并转设。截至 2022 年 12 月 ,全国共有 10 所独立学院顺利转设为公 办本科层次职业院校。[1] 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 (以下简称“ 山西工科大 ”)是经教育部批准① , 由独立学院与地方高职高专学校合并② , 转设为独 立设置的本科层次职业院校 ,于 2021 年 3 月挂牌 成立的山西省第一所省属公办本科职业大学 ③。
山西工科大成立以来 ,积极探索本科职业教 育的办学之路 ,采取多种措施全面开启学校建设 和发展的新征程。但是 ,源于学校合并转设的现 实难题和先行先试的配套政策不足 ,学校发展也 面临着突出的矛盾和严峻的挑战。归纳来看学校治理面临的主要问题体现在师资队伍 、专业群建 设 、产教融合与内部治理体系等四大方面④ 。从 内部治理体系方面看,作为新设本科职业大学 , 学校由四校合并成立 ,原有的学校性质有明显区 别,有独立学院,有公办专科类学院,这两类不同 性质的主体融合难度十分困难。独立学院的办学 资金主要来源渠道为学生缴纳的学费 ,教师身份 多为人事代理 ,编制身份的老师很少 ,学校的管 理采取理事会管理模式 ,市场导向在治理体系和 管理模式中的体现比较明显。公办专科类学院的 办学资金主要来源渠道是上级行政部门的行政拨 款 ,教师身份多为编制内人员 ,学校的管理以传 统行政管理模式为主 。目前 ,学校内部治理体系 正处于初步融合:校级领导多数从外校调入,且相 当部分领导短期内退休与调离。职能部门的类别 与人员构成尚处于调整之中 ,文科商务类学院的专业发展面临严峻困难 ,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和体 系还不够系统完善,融合发展、协同发展、创新发 展的环境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定工作尚未最终完 成① , 学校制度体系建设尚未全面完成,部门之间 共同协作意识尚有欠缺,各二级单位自主改革的 意愿不够,精神文化融合难度较大。
显然 ,如何积极稳妥推进内部治理 ,成为山 西工科大建设高质量本科职业大学新征程上的重 要命题。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 坚持全面依 法治国 ,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的战略部署 ,指出 “ 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为新建本科 职业大学的高质量发展和建设指明了实践方向。
二 、内部协同治理法治化理论对本科职业大 学内部治理的适用性分析
协同理论,也被称为“ 协和学 ”“协同学 ”, 是系统科学的一个重要分支 ,由德国著名的物理 学家赫尔曼· 哈肯(Hermann Haken)创立。[2]协 同治理这一概念来自自然科学中的协同论和社会 科学中的治理理论。协同论包含三个相互关联的 概念 ,即协同 、伺服原理和自组织理论 。治理是 指在某个范围内有共同的目标指向 ,以制度体 系为依据 ,通过建立治理主体之间协调平衡的关 系 ,以主体间良好的互动作用来实现整体发展的 动态过程 。随着“ 治理 ”理念的普及 ,从高等教 育到基础教育,都在思考如何完善学校内部治理 体系。[2]“ 治理 ”与“ 管理 ”仅一字之差 ,但二 者中管理更强调专治 ,权力集中于单一主体 ,过 程相对封闭 ,而“ 治理 ”更强调“ 利益相关者共 同治理 ”。[4]协同理论是作为一种系统论分析框 架,具有广泛的理论适用性 ,治理理论则生发于 在传统管理理论的基础上,着眼于不同主体间的 良好互动引发的协调平衡关系 ,这两种理论具有 天然的契合性 ,共同融合形成协同治理理论。协 同治理理论是指诸要素或子系统相互协调和共 同作用,从而产生有序的系统 。它在解决组织内 部矛盾 、推动各要素协作发展上具有重要的指导 意义。从一般意义上理解 ,法治应当包括四个方 面的要素 ,即权力的制衡与限制 、主体之间的权 利平等 、法律至上 、公正裁断。[4]
简而言之 ,内部协同治理法治化是综合运用 协同治理与法治化的理念与方法 ,考量如何采取 法律的手段 ,对协同治理过程涉及法律主体 、权 利义务与法律责任等法律概念 、法治原则 、手段 和程序,从系统内部治理的角度,提出如何使系统 内涉及治理的诸要素或子系统相互配合和协同 , 共同实现系统的合理目标。
内部协同治理法治化理论与高校内部治理有 着很高的契合性:第一 ,高校内部治理符合内部 协同治理法治化理论的应用范畴 。内部协同治理法治化的本质在于 ,如何通过法治手段和程序 , 使各主体对行动规则达成共识。在法治渠道内 , 如何实现作为一个集体的各法律主体行为优化 与目标共赢 。高校内部治理模式由诸多子系统组 成,高校本质是作为各子系统(决策系统、行政系 统、教学系统、学术系统、学生系统 ,以及其他校 企合作系统等 )共同享有利益的“ 公共物品 ”, 其价值是最高限度地为学生提供高质量教育 ,在 多个子系统的相互联合与协同下建立新的组织结 构与功能,使各方面利益方能够实现共赢。
第二 ,内部协同治理法治化理论可有效应对 高校内部治理面临的协作不畅问题。协同论的伺 服原理可以概括为“ 快变量服从慢变量 ,序参量 支配子系统行为 ”。[3] 当慢变量决定作用增强到 对系统秩序发挥主导作用时(称之为序参量 ), 系统开始自组织演化 ,向高级有序发展 。因此,协 同倡导多个治理主体之间实现多元互动形成自组 织 ,共同享有治理信息及治理资源 ,就某一治理 问题 ,经过不断的协商最后达成共识 ,各主体都 在相互协同中享有实质参与权。在协同参与机制 中 ,能有效解决传统高校内部治理体系建设中分 级和分块管理所带来的协作不畅问题 。同时 ,协 同治理还强调辅助性治理 ,主张发挥公众主体作 用 ,引导公众主体自愿参与积极合作。
协同治理法治化的价值功能则在于为协同目 标的实现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主要通过四个方面 发挥作用:首先 ,法治的价值取向和理念响应党 和国家关于依法治校的方针政策 ,能够有利于提 高高校内部各利益群体对制度的认同感和执行 性。其次 ,法治化的制度具有更强的权威性和正 当法理基础,为高校内部治理设定各种权力(利 ) 边界。再次,法治通过产权界分、利益分配、利益 补偿等机制来协调利益 ,能够更好体现制度的公 正与秩序价值。最后 ,法治手段通过有效且科学 合理的法律责任机制 ,能够引导或者强制高校内 部各类权力在法律框架下运作 ,有力地克服了政 策的柔性和弱执行性的缺陷。[5]
第三 ,内部协同治理法治化理论在合并转设 成立的新建职业本科大学具有客观实践基础。从 协同论内驱力角度来看 ,协同作用是系统有序结 构形成的内驱力。新建本科职业大学面临各种融 合问题 。内部协同治理法治化理论能够提供学 校发展的内驱力 ,在整合融合的协商对话治理过 程中 ,协同治理法治化理论与行动能促使系统在 临界点发生质变而产生协同效应 ,协同学校内部 多个子系统 ,以不同系统的利益诉求培育公益诉 求 ,激发融合活力。
三 、本科职业大学内部协同治理法治化现状与困境
关于高校管理法治化的现状与困境 ,学者们 多有研究。程锦秀认为高校依法治校的意识较为 传统。[6] 张超从体制性错位 、结构性失衡和程序 性缺位三个方面指出我国大学内部治理法治化存 在的问题。[5]宋汉林主要从程序正义的角度分析 了大学治理中存在的法治化困境问题。[7]谭正航 等指出公立高校内部治理法治化的困境在于政治 权力与行政权力主导化 、学术权力边缘化和师生 权力形式化等问题。[8]
山西工科大作为一个新成立的本科职业大学 , 自成立起就积极探索治校发展之策 ,比较注重制 度建设。2021 年 8 月 30 日至今,该校依次印发了 《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信访管理办法 》《信息公 开实施细则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 《 合同管理办法(试行 )》等 400 多项制度(党 群、行政文件、通知等 ),这些制度在学校治理中 发挥了重大作用。
但作为新建成立的本科职业大学 ,山西工科 大仍存在一些内部协同治理法治化困境面临突 破 ,突出问题在于制度虽多但体系化不足 ,根源 主要在于依法治校理念未能切实贯彻,各职能部 门制订制度不能充分履行法治化的程序正义 ,与 制度相关的其他职能部门以及师生在制度前期规 划与参与不足 ,制度之间协同欠缺致使冲突时有 发生 ,制度协同不足以及制度宣讲不到位等诸多 原因导致制度的执行效率受到明显影响。
简言之,新建本科职业大学内部协同治理法 治化存在的困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权力 配置协同问题 ,学校治理实践运作过程中 ,政治 权力与行政权力往往基于传统的管理习惯,权力 较强 ,而学术权力与师生权力的制衡不足;二是 权力的运作程序协同问题 ,而权力的运作程序问 题本质上是程序法治问题。程序并非仅仅表现为 有强制约束力的办事流程规则 ,它的实质在于各 治理主体程序性权利。程序正义要求对实体权利 可能受到限制的主体赋予参与权 、知情权 、表达 权等等。“ 公正的程序对于裁判结果的形成而言 , 并不是消极和被动的 ,也不是无所作为的 ,而是 可以发挥积极的塑造作用。”[9]实质的程序正义 可以克服程序工具主义和程序本位主义的局限 。 新建本科职业大学应当探索寻求一种实质的程序 法治路径推进内部协同治理法治化进程 ,完善学 校制度体系建设,更好地服务于本科职业大学的 高质量发展。
四 、推进新建本科职业大学内部协同治理法 治化路径的初步思考 —— 以法治办公室的设立为突破口
法治办公室在我国大学实践中是一个非常模 糊的概念 ,法治办公室的地位差别较大 ,名称不 一 ,有的名称为“ 法制办公室 ”,也有的名称为 “ 法治办公室 ”,且绝大多数学校没有独立设置此 类机构。一般来看 ,法治办公室往往作为各大学党政办公室的内部机构或岗位。极少数大学的法 治办公室作为一个独立的职能部门存在 ,如清华 大学 、郑州大学等;少部分高校的法治办公室是 与党政办公室合署办公 ,如山东科技大学;还有 的学校 ,如南京财经大学的法制办公室挂靠在改 革发展办公室名下 。多数大学的法治办公室并不 独立 ,只是党政办公室内部的一个机构 ,甚至仅 仅只是一个岗位 ,实际承担的主要职能是进行学 校合同管理与涉诉事务的处理,并不能承担协同 治理的法治化功能 ,如对学校制度体系的建设 、 对学校重大事项以及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制度或 细则提出法治建议 、进行关于本校发展实际的针 对性与常态性普法宣传等。但是 ,这种将法治办 公室定位为合同管理岗位(办公室 )、涉诉事务 岗位(办公室 )的做法,并不能揭示法治办公室 的基本性质进而保障其基本职能的行使。
笔者认为 ,法治办公室的性质与职能 ,是由 大学内部协同治理法治化的历史意义和迫切的实 际法需要决定的。法治办公室的核心职能首要关 注对学校有关重要制度(特别是涉及师生切身利 益,对师生工作效率和积极性产生重要并且深远 影响 )进行初步审查 ,调查研究有关制度的可行 性、必要性与合理性 ,以及其运行状况,并且通过 对学校制度体系及其运行提出合理化建议 ,为校 领导的重大决策提供法治参谋作用。通过推进学 校制度体系的不断完善 ,运用法治思维将对学校 制度涉及的法治问题展开调查研究,进而对此进 行制度化和常态化 ,提高学校行政管理效率和公 信力 。这样既贯彻落实推进了依法治校工作 ,又 对学校内部治理体系完善和能力提升起到法治保障作用。
参考文献
[1] 尹江霞.合并转设组建职业本科高校的逻辑起点 、 机遇 、困境及融合路径[J].中国成人教育 ,2023 (18):38-41 .
[2] 刘永亮 ,王雪松 ,李龙龙.协同理论视域下高职院 校专业群治理机制研究与探索[J]. 陕西教育(高 教),2024(1):61-63 .
[3] 王雨婷.基于协同论的小学内部治理制度体系构建 研究[D].成都:成都大学 ,2020 .
[4] 俞可平.治理和善治:一种新的政治分析框架[J]. 南京社会科学 ,2001(9):40-44 .
[5] 张超.我国大学内部治理法治化初探[J].云南社会 主义学院学报 ,2016(2):122-125 .
[6] 程锦秀.高校管理工作法治化研究[J].赤峰学院学 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42(5):76-79 .
[7] 宋汉林.大学治理中的程序正义[J].现代教育管 理 ,2016(7):23-28 .
[8] 谭正航 ,尹珊珊.公立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去行政 化的法治路径[J].高等理科教育 ,2013(4):28-32 , 52 .
[9] 陈瑞华.论程序正义的自主性价值 ——程序正义 对裁判结果的塑造作用[J].江淮论坛 ,2022(1): 5-16,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