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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信息杂志

广播电视信息杂志

《广播电视信息》(月刊)创刊于1994年,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主管。自1994年1月创刊以来,以科技促进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和“网络化,数字化,广播电视产业化”为办刊宗旨,坚持科学性与前瞻性的原则,以广电网络建设、广电技术创新、广电产业的发展、业内热点问题的讨论等方面为组稿重点,尤其是热点问题的探讨栏目,激起了业界很大反响,已成为我国有线电视产业化改造的重要论坛,在我国有线电视业界确立了权威的喉舌地位,为有线电视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广播电视信息》凭借信息网络中心大力开发信息资源和建设运营中国有线电视网,使之成为国家基础设施重要组成部分的有利地位,本刊具有优先发布业内重要信息的优势,为广大广电行业的读者提供最新技术与信息,尤其为各级领导起到决策参谋的作用,也为广大厂家与用户之间筑起了友好的桥梁。流,探索防灾科技教育、教学及管理诸方面的规律,活跃教学与科研的学术风气,为教学与科研服务。 《广播电视信息(下半月刊)版》具体复刊时间以杂志社官方消息为准。
  • 主管单位: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 主办单位:广电总局无线电台管理局中国有线电视网络公司
  • 国际刊号:1007-1997
  • 国内刊号:11-3229/TN
  • 出版地方:北京
  • 发行周期:月刊
  • 创刊时间:1994
  • 影响因子:0.242

期刊名称:广播电视信息杂志

期刊级别:国家级期刊

所属分类:期刊 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信息科技无线电电子学

广播电视信息杂志简介

《广播电视信息》(月刊)创刊于1994年,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主管。自1994年1月创刊以来,以科技促进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和“网络化,数字化,广播电视产业化”为办刊宗旨,坚持科学性与前瞻性的原则,以广电网络建设、广电技术创新、广电产业的发展、业内热点问题的讨论等方面为组稿重点,尤其是热点问题的探讨栏目,激起了业界很大反响,已成为我国有线电视产业化改造的重要论坛,在我国有线电视业界确立了权威的喉舌地位,为有线电视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广播电视信息》凭借信息网络中心大力开发信息资源和建设运营中国有线电视网,使之成为国家基础设施重要组成部分的有利地位,本刊具有优先发布业内重要信息的优势,为广大广电行业的读者提供最新技术与信息,尤其为各级领导起到决策参谋的作用,也为广大厂家与用户之间筑起了友好的桥梁。流,探索防灾科技教育、教学及管理诸方面的规律,活跃教学与科研的学术风气,为教学与科研服务。 《广播电视信息(下半月刊)版》具体复刊时间以杂志社官方消息为准。

广播电视信息杂志栏目设置

特别关注、数字电视、产业论坛、网络技术、台站技术、市场研究、有线电视、直播卫星、付费频道、高清电视、移动电视、手机电视

广播电视信息杂志荣誉

万方收录(中) 上海图书馆馆藏 国家图书馆馆藏 知网收录(中) 维普收录(中)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 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

广播电视信息杂志投稿须知

一、请在网站投稿或电子邮件投稿。
二、坚持原创性,严禁一稿多投。作者所投稿件须是自己完成的原创作品,且与该稿件内容无实质差别的作品,未曾被其他报纸、期刊、网络平台等公开发表或通知即将公开发表。
三、文章应对已有文献进行学理性梳理和评述,并在正文中明确说明其对本学科的学术贡献,需注重文献评述的逻辑性。
四、倡导研究方法多样化,包括定性与定量研究方法,但所有的研究方法都须遵循严谨的学术规范。
五、编辑部在审稿过程中,若向作者索取文章所用的研究数据,作者应提供这些数据。为了促进知识传播,在文章发表后,若读者向作者索取文章所用的研究数据,作者也应配合提供这些数据;若作者出于合理原因无法提供研究数据时,应详细说明获取这些数据的途径。
六、鼓励作者在投稿文章中阐述该项研究的背景(学术研究背景与政策、现实背景),以及未来研究的可拓展方向。
七、请作者在投稿前按照本刊的投稿格式要求对投稿文章进行核对,并仔细校对文章内容,避免出现语句、词语和文法等常见的错误。投稿文章的格式和文法内容,也将作为审稿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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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信息杂志官网信息

主编:沈向军;李国华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二条真武家园4号楼东一层

邮编:100045

电话:010-86091922

定价:¥408.00

期刊开本:A4

邮发代号:82-46

邮箱:zzs@rt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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