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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青岛平康里为中心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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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3 10:57:41    来源:    作者:liunanfang

摘要:

       平康,有平安的寓意。《开元遗事》中记载长安就有下层女性聚集的地方,称为平康坊,是当时学子和游侠常出没的地方。青岛当时最出名的还是在黄岛路 17 号的平康五里,三层楼围成一个圈,每层有几十间房间,道路狭窄,这符合当时大多数青岛里院的建筑特色。从平康五里出来,就是下层女性们“站街”的石阶路,路边有当铺、首饰店、饭店和两家防治性病的诊所。可见当时青岛的平康里也是一个下层女性的集聚地。

       解放前的青岛,女性受到了严重歧视。1913年,在任职的公务员项目中,男性有 1304 人,女性只有 62 人。从事商业的女性只占 9.20%,失业人口中,女性比男性高 10.12 倍。1931 年,青岛市女性人口中从事正当职业的女性只占行业总人口的17.32%。1938 年,工业、商业、交通运输、自由职业和公务员等几个主要行业,女性在业人口只占 9.54%。随着外国资本不断输入青岛,纱厂不断增多,女性就业的机会有所提高,1940 年,青岛市女性人口在行业中的比重增加至 41.45%。严重的社会歧视、男女受教育程度的差异等诸多原因在客观上促成了女性的堕落。

       日常生活

       一、衣着服饰

       民国时期,民众的衣着服饰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男性的衣服主要是出现了中山装、西服。女性的服装则是以旗袍为主。下层女性因为职业的原因,打扮要更加出众一些。据资料,平康里的于小脚的打扮是最为出众的。“一件淡粉的薄纱外衣,透着白嫩光滑的皮肤,镶嵌精美的发簪在梳理过的整齐头发上,脸衬得愈发妩媚动人,嘴角微扬勾人心魄,不觉让人拜倒在裙下。而那双闻名于世的小脚,则被套在了一双紫罗兰织锦的小绣花靴里,每往前走一步,从细细的腰到圆圆的屁股都同时跟随着她的步伐有节奏地左右摇摆……”可见当时青岛下层女性的装扮是非常洋气的。当然这只存在于高级下层女性中,三、四等下层女性的生活是没有这么好的。王统照在他的文集中对青岛下层女性的衣着有过这样一段描写:“三两个穿红裤子蓝布褂的女人,明明是乡间的农妇,可是满脸厚涂着铅粉,胭脂,向街上时用搜索的眼光找人。经过 C 君的告诉,我才知道这是最低等的卖淫者,大约是几角钱的代价吧。”可见下等下层女性的日子是很不好过的,衣着服饰也较为寻常。

       二、住房

       居住的条件很大一部分取决于下层女性的等级,头等下层女性居住的条件一般是较好的,房屋比较明亮,家具讲究,甚至还会摆放西式的家具。董云庭老人在平康五里被查处之后租了这里的房间居住,他回忆说里面装修得极细致精美。相比较而言,三、四等下层女性的房屋要差很多。当然这也比流落街头要好得多。当时政府还会定期维修平康里的各项公共设施,或者当时的乐户主呈请安设楼梯,为了方便交通,避免发生事故。

       我们通过上述材料也可以看到,下层女性的居住条件并非我们想象中那般好,不同等级的下层女性的居住环境还是有很大差别的,低等下层女性的居住环境相当简陋甚至污浊杂乱,而高等下层女性则住得相对宽敞明亮,不需要忍受酷暑严寒,甚至装修考究,住得舒适许多。

       三、花销

       下层女性的日常开销主要是购买衣服、化妆品、饮食。下层女性的花销和平常人有很大不同,主要是花在装扮上的钱多。每天都要把自己打扮得漂亮来招揽生意。至于房间的租金或者饮食一般都是由租户负责。除去日常的花销,最大的花销就是缴纳各种捐税了。《青岛特别市下层女性捐税规》民国三十年六月颁布的规定是一等下层女性每月二元,二等下层女性每月一元五角,三等下层女性每月一元。后来颁布的《青岛特别市下层女性捐税规》规定,一等下层女性每月二十元,二等下层女性每月十元,三等下层女性每月五元。可见这项开支的数目越来越大。

       四、娱乐

       民国时期的青岛,受到西方社会的影响,除了传统的娱乐项目,还出现了许多现代的娱乐场所与设施。下层女性的娱乐活动会因级别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头等下层女性白天无事可以打牌、看电影。有条件的下层女性还会听音乐、唱歌、看戏等。1939 年的《新民报》有报道《改良平康下层女性侑酒习惯,练习清雅唱歌,禁止携带幼女》, 可见当时的下层女性还抽大烟或者赌博……二等的下层女性没有许多娱乐的时间,经常白天也要陪来闲逛的客人,可以说一天都在奔波中度过。民报记者的采访中提及这个问题,“记:你们随便可以到外面去玩吗?答:莫要想得这样好,别说出去玩了,就是去院子里透透风也是有人看着的”。可见到了这种地方,自由是由不得自己掌控的了。

       五、饮食

       娼妓的饮食是没有规律的,吃饭时间不固定或冷热混杂是常有的事情。下层女性因等级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待遇,自然是等级越高饭菜越好。等级低的下层女性只能吃稀饭、窝头以求温饱。

       前述民报的记者在采访过程中记录了两个下层女性的不同饮食状况,“记:你们现在的生活怎样,还快乐吗?妓:并无什么特别之处,每晚睡觉时也 1 点多了,第二日 8 点钟起来,吃的不过是馒头和菜,一天三顿糊口罢了”。那个时候的头等下层女性生活看来还是过得去的,但是看下面的这个就知道她们的生活是很困苦的了。“记:你们的营业既然如此衰落,当着这米面飞涨的时候,还能够支持吗?妓:每天连米面的味儿都是不要想的,只能靠小米面的窝头度日。”出路平康里的下层女性的结果各有不同,大致也就是三类:从良、嫁人或者继续经营。但最后她们大多在贫困、疾病、孤独中死去,结局悲惨。

       一、从良

       从良似乎是当时下层女性们最理想的出路了。但是都有规定,想要从良的下层女性都要还清钱并且在报纸上刊登声明之后才能离开。《大民报》 1949 年 2 月 15 日登了这样一则启事:兹在平康里班下层女性李荣花于本班脱离关系,随身在本班所领身份证(二九〇五一六号)自登报日起自后在外如有不法为于本班无关系,特此声明。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当时的下层女性要是想从良还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且不说还清债款这点,仅是在一个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自己的身份信息以求得自由是需要多么大的勇气。但是,只要能获得重生,倒也不失为一条光明之路。

       二、嫁人

       下层女性最理想的出路还是能找到一个如意的郎君嫁为人妇。但是找到一个年纪相当又情投意合的实在是少之又少。当时的下层女性大都是十六七岁的年纪,最大的也不过二十二岁。这个年纪的男士很少有经济实力可以为下层女性赎身的。但是要真心实意在一起也还是有办法脱身的。 《军民晚报》就曾刊登过这样一则新闻:《愿为爱情随他去,从今不回人肉市,平康里冯筱英跟军官出走》,我们可以看到这个女子幸运地遇到了愿与她共度一生的良人,两人只为爱情而浪迹天涯。当然这算是很好的嫁人的例子了。更多的下层女性还是嫁给了当时有钱的商人。这些人大多年纪比她们大很多,或者有几房的姨太太。既然能遇到她们的主,必然也是流连于下层女性中间。选择嫁给这种人的下层女性虽说境遇没有变得多好,但是好歹有了安身立命的场所,不至于老了流落街头或者继续受班主领班的打骂。不管怎样,离开了那个黑暗的洞穴,对她们来说总是好事情。

       三、经营

       部分下层女性看到从良嫁人的下场不过如此,于是就用自己几年积攒下来的钱继续开设。而在青岛平康里这个下层女性圈中又以名声和长相都颇好的平康五里的“于小脚”最为出名。在整个下层女性界乃至青岛,于小脚的名字都是响当当的。“她什么人都交往,上至政界商界名流,下到商贩地痞,都是她的‘朋友’。20 岁时,她便开始独立经营,20 世纪 30 年代起,在黄岛路创办了‘平康五里’,一时成为当时青岛黑社会的一股不小势力,称霸中山路一带。有一次,国民党天津的一个警察局局长来到青岛,在中山路的天德塘洗澡的时候丢了东西,经澡堂老板提点找了于小脚,没到天黑,丢的东西全都回来了。”因为与这些社会名流的交往,于小脚的客源问题得到了解决。可以说于小脚是一个非常资深同时也是很有商业头脑的下层女性。由此看来,下层女性转身成为老板也是一个不错的出路,不管怎样总是衣食无忧,坐享其成了。只是把自己当年曾经遭受过的非人的待遇又加害在其他女性的身上未免残忍了些。救济当时政府相继设立济良所、下层女性检查机构、教育机构来对下层女性进行救助管理。可以说这些新型的教养结合的手段对下层女性的身体和精神还是起到了一定的帮助作用。

       一、济良所

       济良所最早出现于鸦片战争后的上海,带有一定的宗教色彩。关于青岛的济良所,《胶澳志》记载:“济良所亦前督办高思洪所创办,对于收容的下层女性的标准、管理人的任职、经费开支、教授内容等方面都做了详细的规定。下层女性一旦进了济良所,她的人身安全得到了一定的保障,可以说济良所在这方面做出了很多的努力,为那些无家可归的可怜之人提供了一个暂时的去处。因此当时很多自愿从良的人,或者得病之后无处可去的下层女性都来到了济良所内。但是随着经费问题和下层女性人数的增加,后期的济良所已经无法承担其责任了。”

       二、女子补习学校

       在政府的大力提倡下,青岛市政府开始在平康里设立女子补习学校,传授她们谋生的技术,试图拯救那些身处火海的下层女性。《青岛指南》记载:市立第一二女子补习学校。校址设于平康勾栏,而校长教员则慎选师范毕业、老成干练、富有服务精神之女性充之。虽然是一个下层女性的补习学校,但是其规章制度很是严谨。这些救助的手段在很大程度上帮助下层女性解决了她们从良之后的谋生问题。

       不难看出民国政府在下层女性的救助上做了很多的工作。这些救助活动大多是以保护救助为主,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下层女性的生活,同时也让当时的社会秩序和社会风气得以规范和净化。但是我们也应知道下层女性的救助是一个复杂的工作,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改变的。这样的救助不能从根本上改变下层女性的生活,大多数的下层女性仍然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另一方面,下层女性是伴随着整个中国历史发展而来的,并不是简单的禁娼或者救助就能根除的。特别是在民国这样一个特殊的时代,青岛这样一个集殖民文化与沿海商业文化于一身的新兴城市,想要解决青岛当时下层女性的问题更是难上加难。

       这些对下层女性的救助事项,对我们现在处理卖淫嫖娼问题也是很有借鉴价值的。首先,我们需要建立一个详备并且可行的法规办法。成为下层女性的原因是各不相同的,她们来自不同的家庭,受过或多或少的教育,很多人是逼不得已才走上了这条道路。因此只要我们能够培养她们自力更生的能力,提供一个可以满足生存的相对体面的工作,让她们获得独立,就能够缓解现在社会这种卖淫嫖娼的风气。

       其次,我们应该让更多的人参与到这种救助活动中。我们应该找有专业的技术培训人员,对她们进行简单的就业培训,还需要求助于一些专业的心理学家或者社会活动家,通过了解下层女性的心思和实际感受,在心理上或者说精神上给她们提供帮助,让她们感受到这个社会的温暖,让她们能够自觉地远离原来的灰暗的生活。

       除了这种政府的强制性行为,还应该联系社会上的一些爱心企业。这不仅可以解决类似对下层女性救助的经费开支问题,还能为下层女性提供从良之后工作的去处。通过传媒舆论的影响,让年轻的女性不会误入歧途,对于刚刚进入这个行业的女性给予更多的救助,加强基础教育,降低女子的失学率。

       综上我们可以看出,民国时期对于下层女性的救助是井然有序的,有相关的办法和措施。这给现在的我们提供了思路,同时也能从中得到经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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