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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潇贺古道沿线的瑶、壮、汉民族教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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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5 10:20:15    来源:    作者:caixiaona

摘要: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民族教育的发展关系着整个社会的稳定。明朝的古代民族教育发展较好,这一时期,统治者更深刻地意识到了教育的教化作用,封建统治者举办教育的主要目的是使民众能服从他们的管理,其出发点是为封建统治服务,但在客观上发展壮大了潇贺古道沿线区域的少数民族教育。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民族教育的发展关系着整个社会的稳定。明朝的古代民族教育发展较好,这一时期,统治者更深刻地意识到了教育的教化作用,封建统治者举办教育的主要目的是使民众能服从他们的管理,其出发点是为封建统治服务,但在客观上发展壮大了潇贺古道沿线区域的少数民族教育。

  明代潇贺古道沿线诸民族的分布

  潇贺古道是指由湖南潇水连接广西贺江的水、陆路通道的总称,是古代中原沟通岭南最重要的交通要道之一,古道沿线有瑶、壮、汉、苗等二十多个文化族群聚居于此。潇贺古道在沟通多元文化、协和不同族群、促进南方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先进的中原文化教育,为沿线的人民带来了受教育的机会。

  一、壮族

  壮族,源自古代百越。商周时期的甲骨文里已有“越”字出现,但写作“戊”,后来演变为越。周代青铜器铭文中已有“仓吾”一词的记载。苍梧为越人居住地,其地在今湘、桂、粤三省区交界一带,同时也是潇贺古道沿线地带。《汉书音义》载:“苍梧越中王,自命为秦王。”表明分布在苍梧的居民是越人。南越王赵佗说,在番禺(今广州)西面是西瓯人,而苍梧位于广州之西,苍梧人当为西瓯人。

  壮族的先民,秦汉称“西瓯”“骆越”,唐代称“西原蛮”和“峒僚”,宋明称“撞”和“僮”。据上述史料记载,壮民自古便分布在粤、湘、桂三省交界一带(潇贺古道也位于粤、湘、桂三省交界)。壮族教育是伴随着壮民族的产生而产生的,并随着壮民族的发展而发展,壮族的传统文化教育主要通过社会教育、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这三种途径来实现的。壮民族在其发展进程中,虽然受到各种文化的影响,但受汉文化的影响时间最长,占主导地位。

明代潇贺古道沿线的瑶、壮、汉民族教育论文

  二、瑶族

  除了壮族外,瑶族也是明代潇贺古道沿线主体民族之一。瑶族主要居于粤、湘、桂等地区,广西是明代瑶族最重要的居住地,因此史称:“广西瑶、僮居多,盘万岭之中,当三江之险,六十三山倚为巢穴,三十六源踞其腹心,其散布于桂林、柳州、庆远、平乐诸郡县者,所在蔓衍。而田州、泗城之属,尤称强悍。种类滋繁,莫可枚举。蛮势之众,与滇为埒”。换而言之,明代广西地区的居民多为瑶、僮,甚至有“瑶、僮多于汉人十倍”之说。其势力之众,和当时云南民族相等。

  瑶族地区办学始于宋代。到了明代,瑶族已经散居在广东、广西各地。明王朝继续沿用历代封建统治阶级的“以夷制夷”的反动政策,激起了瑶族人民源源不断的反抗斗争。明朝统治者平抑了瑶民起义后,在瑶族聚居的地方添设州、县,派兵驻守。同时,明王朝还采取了“兴教化,立学校”等一系列措施,使瑶族地区的封建经济有了发展,因而部分地方出现了瑶族子弟入学做官的现象。如万历年间,在潇贺古道沿线的江华白芒营平地瑶中分化出了地主,他们送子弟入学,并有考上举人的。

明代潇贺古道沿线的瑶、壮、汉民族教育论文

  三、汉族

  回顾历史,潇贺古道沿线的民族教育是随着汉族人口的迁徙和封建中央王朝政治统治势力在粤、湘、桂的不断深入而逐渐传播和建立起来的。明时期,统治集团重视从教育、政策等方面鼓励和引导少数民族族群逐步接受以“天地君亲师”等观念,即以汉文化为主体的意识形态,明代汉文化传播对少数民族社会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各地瑶民起义被明王朝镇压之后,明王朝在增设州县统治机构的同时,也开始实行“兴教化,立学校”的措施,以“开导”瑶民……有些地区则采用“立社学以教瑶童,广廪额以资多土”的办法,来达到统治阶级领导少数民族群众的思想的目的。除此之外,如果有归降的瑶族首领子弟,则“乃贷其死,并与其子弟入学,以便笼络”。由此可见,除潇贺古道沿线原住汉民之外,汉人也会因军事镇戍、官员出仕、商贸往来等迁入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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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代潇贺古道沿线民族教育政策

  明朝时期少数民族大多居住在边疆地区,明王朝在洪武、永乐年间统一边疆的过程中,在政治上主要表现为“恩威兼施”和“因俗而治”,经济上有互市和朝贡,然而政治和经济上的民族政策为其在文化教育上推行少数民族的教化政策奠定了基础。

  一、“恩威兼施”的政策原则与移民杂居

  “恩威兼施”是明代民族政策的重要内容。明太祖认为“治蛮夷之道,必威德兼施,使其威感,不如此不可也”,基于这种认识,明王朝的政治统治突出了军事威慑的作用,坚持“讲武以威天下”。因此明王朝自建立开始,就将唐代的府兵制和元代禁卫军的卫所制度加以发展、完善,自京师达于郡县,皆设卫所,尤其在边疆民族地区,卫所更多。卫所驻扎在各级治所和军事、交通要道。

  潇贺古道沿线有众多少数民族聚居,它在明代是岭南与内地的交往交流的通道,许多汉族移民渐渐定居在这个少数民族与汉族杂居的地带。明朝实行卫所制度,给潇贺古道沿线区域带来了许多的军事移民,也有不少内地人口通过其他方式进入少数民族地区,如商屯、做官定居等。朱元璋对移民的教化作用有着清醒的认识,他认为:“溪峒蛮僚杂处,其人不知礼仪,顺之则服,逆之则变,未可轻动。惟以兵分守要害以镇服之,俾日渐教化,数年后,可为良民,何必迁也”。移民杂居是明王朝“推行王化、以变夷风”的重要举措,即通过将大量内地人口移入边疆民族地区的方式潜移默化地影响少数民族地区的风俗习惯,朱元璋也希望通过移民,形成民族杂居的状态,使中原先进的文化和教育方式影响当地,从而达到教化的目的。

  二、“因俗而治”的民族统治政策与民族教育

  “因俗而治”是指“在不改变少数民族原有风俗习惯、生产、生活方式、内部制度和宗教信仰的情况下,建立起统一王朝的政治隶属关系。其传统手段就是以夷治夷,即朝廷以‘授命’方式承认少数民族首领原有的对属民统治权及政治地位,同时要求承担朝廷规定的义务”。明王朝根据不同地域与各民族社会制度发展特点,在潇贺古道沿线等南方少数民族聚居区,也即难以用中原制度统一管理的地区实行土司制度,因其俗设土司以治之。

  明代在少数民族地区“因俗而治”的政策对少数民族教育亦产生了重要影响。“因俗而治”的原则有两点:一是不改变各少数民族原有的社会制度与等级结构。例如,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立府、州、县、卫所,其入学对象往往是当地少数民族上层子弟,他们享有选供与应试的特权;然而广泛设立的带有浓厚教化性质的社学,其教育的对象往往是少数民族下层子弟。二是对各民族原有的生产技能与生活习俗的教育没有产生大的冲击,对各民族原有的宗教信仰与民间文化也不做过多的改变,以一种平稳的方式将儒家教育与各民族传统教育结合起来。

  明代潇贺古道沿线民族教育的方式与措施

  明王朝民族教育政策的实质是对少数民族推行儒学教育,其主要措施包括在少数民族地区建立各种宣慰司儒学、长官司儒学、卫所学及府、州、县学、社学、义学、私塾及书院等,其目的除了为少数民族地区培养统治人才外,主要是为了推行儒家的道德教化。

  一、明代潇贺古道沿线民族教育的方式

  明代,中央王朝极为重视发展南方少数民族地区的儒学教育。据《明实录》《礼部志稿》等记载,在云南、广西、湖广(其中包括潇贺古道沿线)等少数民族地区,设立了相当数量的县学。明代在少数民族地区建立各种地方儒学,除了为了宣王化、变夷俗外,还为少数民族地区培育人才,为科举制度的推行创造条件;以及培养土司制度的接班人,尽量消除土司因承袭问题带来的争斗,确保土司地区的社会秩序与对明王朝的向心力。

  除了进行儒学教育外,潇贺古道沿线地区的官学、书院、社学等设置均取得较大发展,科举考试也取得一定成就。明太祖尤为重视基础教育,建朝后便开始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洪武八年,明太祖“命天下立社学”,“宜令有司更置社学,延师儒以教子弟,庶可导民善俗也”。潇贺古道沿线壮族地区的社学最早建立于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太平府(今崇左县)知府陈维德兴建社学。在正统初年,庆远府也建立了社学,社学的发展对少数民族教育起到了积极作用。嘉靖年间,黄佐奏称:“立乡社,择士民及瑶壮之子弟教之,风化大行”。这从侧面反映出,明政府依靠儒学、社学等文治与学校教育,以达到清新风气和教化民众的目的。

  二、明代潇贺古道沿线民族教育的措施

  为促进民族教育的发展,明朝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例如,在民族地区设立府、州、县、卫所学、宣慰司学等,激励少数民族地区的子弟上学,在考核、选拔等方面给予优惠待遇。同时,明朝统治者鼓励在民族地区广泛设立社学和书院,以推行教化;明朝统治者为了实现“阴助王化”的目标,利用少数民族地区原有的宗教信仰进行潜移默化的宣传。此外,在广西、广东、贵州、云南、湖广、四川等地的少数民族地区,吸引少数民族学生参加科举考试,并持续增添举额;通过赐书和表彰在民族地区治理及少数民族教育方面作出杰出贡献的官员、忠烈之士,以改善当地风气。

  明王朝推进的民族教育措施,为少数民族地区实施科举考试奠定了基础。少数民族地区多数位于偏远地带,交通十分不便,且在政治、经济和文化方面具有特殊性,因而明代为了在这些区域实行科举考试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例如,实行“就近乡试”政策,允许未设乡试或路途遥远的少数民族地区的考生前往附近汉族地区的省份参加乡试;允许“附搭合并”,将未单独举行乡试的少数民族地区的应考生员附搭于另一个已开设乡试的汉族或少数民族省份。

  明代潇贺古道沿线民族教育发展的特点及意义

  明代潇贺古道沿线民族教育的发展是不平衡的。一是民族地区之间教育发展的不平衡,各区域考上举人、进士、状元的情况不平衡。二是在不同族群中学校的普及程度与在科举考试中考中数量的悬殊,如潇贺古道区域内壮族居住的县、乡学校覆盖率可达百分之七十以上,而瑶、苗等人数较少的少数民族居住的地方极少设立学校。因此,在科举考试中,壮族考中的人数也大于这些民族。

  明代潇贺古道沿线的民族教育与中原地区和周边的汉族地区相比,还处于较落后的地位。虽在瑶、壮等民族地区设立各种儒学,但瑶族、壮族子弟大多都不懂汉语,汉文化教育在此区域普遍起步迟、基础差,生源少。甚至一些府、州、县出现废学、合并或迁移的情况,这些情况主要是由于战争及教学质量等原因引起的,但也存在官员为了节省地方财政开支,将新设置的学校停办等。

  潇贺古道沿线区域瑶、壮、汉民族教育的效果是明显的,不仅有一些人考上举人、进士、状元,并且培养了一大批少数民族教师,提升了教师的教育素质。民族教育政策是明代民族政策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其主要内容是推行王化,以变夷风,目的在于通过儒学教育和移民杂居,稳固王朝的统治,其民族教育政策客观上对提高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水平、推动少数民族地区和内地文化的交流、改变边疆地区落后面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潇贺古道沿线民族教育是瑶、壮等族人民图存求强意识觉醒、文化自觉和国家**力量相互作用的结果,从中体现出瑶、壮、汉人民在坚守自有传统文化基础上对其他民族文化的接纳,以及经由这一过程奠定的瑶、壮、汉等民族的国家观念与认同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