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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村土地确权问题认知与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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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0 08:51:29    来源:    作者:xuekanba

摘要: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下,农村土地被大量利用,由于农村土地权属不明、确权认知薄弱、确权管理混乱等土地确权问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不高,以致城镇化进展缓慢。本文通过探讨农村土地权属、确权认知、确权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应对措施,意在指导那些土地确权一知半解的民众熟知确权问题,并能在生活工作中成功避开土地确权争议。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农村土地确权;问题探讨

城镇化通过城镇建设实现,土地是城镇建设的生产资料。近年来,城镇化迅猛发展,城镇建设随处可见,农村土地利用越来越频繁,利用力度也正在逐步加大,但在对农村土地开发利用中,各方面的问题随之涌出,使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尤其是农村土地权属不明,我们无法对农村土地有效利用。如何在城镇化的进程中让农村土地得到充分、合理、高效利用,如何解决农村土地权属问题和确权问题,我们都需认真面对并积极解决。

一、新型城镇化与土地开发利用

城镇建设贯穿于城镇化整个过程,城镇建设就是在农村土地基础上进行建设,即使新型城镇化主张集约利用土地,我们仍然在许多建设项目中用到大量土地。其一,在经济建设方面,城镇化需要到处兴办企业,实现经济城市化。一个企业在厂房、库房、员工宿舍、员工食堂等方面都需占用大量土地;其二,在市镇建设方面,城镇化过程中,基础设施建设很重要,包括道路、通信电网、娱乐场所、市镇办公地点等等,它们也会占用大量土地;其三,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为实现新型城镇化低碳环保理念,我们需要腾出大量的土地做绿色植被、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点等。总而言之,新型城镇化建设是在土地开发利用中进行的,所有方面的建设都离不开土地,如果土地利用效率低,将不可避免地影响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步伐。土地利用效率又与土地权属密切相关,土地确权过程中总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

二、农村土地确权内涵

土地确权就是确定土地三权的归属,三权必须严格按法律条文来确定,一旦确定,随之相关的三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也就确定,一系列的权利和义务也就出现。三权确定后,我们可以租赁、转让、承包、抵押土地,但也需缴纳税费,整个过程受法律保护,其他任何人不得行使这些权利,如他人使用后我们可以起诉他们,还可以得到赔偿。准确的说,土地确权需要到相关执法机构进行土地登记、调查、审核,并得到土地使用权证书,就是个权属确定的过程。

三、农村土地确权问题

1、农村土地权属不明

土地管理法对土地所有权做了明文规定,不管先确定国家所有权土地,还是先确定集体所有权土地,剩下的土地所有权仍难解难分。再加上土地被征用后和其他原因变归国家所有,国家在城镇化建设中处处征用土地,土地利用相关记录也十分薄弱,有些土地征用信息没及时更新,无法确定土地权属变动与否。大层面上国家对土地所有权规定不明朗,我国农村土地绝大部分归集体所有,由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需要,我们对农村土地进行开发利用,利用中难免造成土地所有权界限不明。总而言之,法律对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划分不清,权属管理又松散,造成有些土地权属不明

2、农村土地确权认知

随着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农民开始重视土地确权,大家都存侥幸心理,办个房产证等着拆迁。殊不知这房产证只是房屋所有权的表征,而实际他们对宅基地、自留地概念模糊,随意承包自留地,只是传统的让给,他们并未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权属证件,遇到征地由于各种证件不齐全,他们只能吃哑巴亏。

3、农村土地确权管理混乱

农地确权管理混乱具体体现以下五个方面:第一,我国土地确权方面的法律条文众多,地方在运行和实施过程中理解各异,权属争议处理各异,根本无法正常维系确权正常运行;第二,土地确权登记制度不齐全,有的乡镇企业不走审批程序随意占地;第三,确权登记工作人员层次低,不了解确权相关法律,有时为了自身利益,不认真核实土地登记相关信息,给登记者走后门;第四,确权登记涉及许多部门,各部门之间缺少交流,相互不配合,做事效率低下,严重影响确权登记的进度;第五,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繁琐,基层工作登记容易出现错误,易造成确权争议。

四、确权问题应对策略

1、土地权属方面

在土地权属方面,首先,选择效力级别高的法律条文对土地所有权做一个明确的规定,不要用除外这种模糊不清的字眼,内容应该足够清晰并囊括土地所有权的所有情形;其次,做好土地权属管理,及时记录土地权属变动情况方便查阅;再次,明确集体所有土地权属变动与否,在相关法律条文中列入全部权属变动情形,以供比对和核实;最后,加强土地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征用土地并完善征地手续。

2、土地确权认知方面

在农地确权认知方面,首先,加强农地确权登记的宣传工作,让每个人都了解农地确权的重要性和确权的方法流程;其次,合理处理农地确权历史遗留问题,避免农村土地确权争议的发生;再次,认真处理农村土地确权争议,让农民的利益得到保障,快速地推动城市化进程。

3、土地确权管理方面

在农地确权管理方面,第一,加大法律监管力度,统一各项法律法令思想,做到确权法律完整一致,无歧义;第二,完善农地确权登记制度,明确对土地进行归类,方便工作人员进行权属查找;第三,禁止基础登记工作人员以权谋私,对行为不端者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以此约束他们;第四,加强确权各部门管理,确保不同部门之间实现高效的沟通,有利于确权工作的顺利开展;第五,加强对土地确权登记审核,确保登记信息的准确无误,同时建立无纸化、现代化的信息档案管理系统。

五、总结

长期以来,城镇化建设需要大量开发利用土地,就算在新型城镇化集约用地的理念下也不例外。土地利用效率直接影响城镇化的进程,而农村土地确权是土地利用效率的关键,农村土地权属不明,各种建设用地就批不下来;农村土地确权认知不清,就会产生各种确权争议,解决争议需要大量的时间,这样同样影响城镇化的土地批复;农村土地确权管理混乱,土地确权登记信息不全,导致城镇化土地利用无法进行。因此,政府应该做好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明确农村土地权属、加大农村土地确权认知力度、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管理工作,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现代化农村土地确权管理体系,从而推动我国新型城镇化的进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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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艳华.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探析[J].现代商贸工业,2018(13):14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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