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论文投稿/征稿

欢迎您!请

登录 注册

手机学刊吧

学刊吧移动端二维码

微信关注

学刊吧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关于我们
首页 > 学术论文库 > 经管论文 非控股大股东“退出威胁”对企业融资约束的影响论文

非控股大股东“退出威胁”对企业融资约束的影响论文

5

2026-06-02 17:10:33    来源:    作者:xuling

摘要:近年来,金融市场不断完善,股票流动性也逐步提高,非控股大股东退出行为已成为一种重要的治理手段。非控股大股东持股比例低于控股股东,但有一定持股规模和影响力。

  近年来,金融市场不断完善,股票流动性也逐步提高,非控股大股东退出行为已成为一种重要的治理手段。非控股大股东持股比例低于控股股东,但有一定持股规模和影响力。退出威胁不是实际的股份减持,而是这类股东根据股权流动性、自身利益和企业经营状况,形成的潜在退出可能带来的治理压力。它和传统的“用手投票”“用脚投票”企业机制不同,核心是依托持股位置和股价形成的潜在压力。这种潜在的退出压力是否会施加于企业融资约束条件上,并以怎样的途径产生影响值得进一步探讨。

  非控股大股东“退出威胁”影响企业融资约束的作用机制

  治理监督机制:抑制代理问题,降低融资风险。非控股大股东的退出威胁能强化对控股股东和管理层的监督,减少企业代理成本,进而缓解融资约束。对控股股东而言,退出威胁能遏制其侵占企业利益的行为。如果控股股东通过关联交易、占用资金等方式损害企业利益,会导致企业价值下降,引发非控股大股东退出,股价下跌还会直接减少控股股东的股权价值。所以退出威胁会迫使控股股东减少侵占行为,保障企业资金合理使用,提升企业偿债和盈利能力,增强外部投资者信心。对管理层而言,退出威胁能约束其机会主义行为。管理层过度投资、在职消费等行为会降低企业经营效率,退出威胁会通过股价下跌,直接影响管理层的薪酬和职业声誉。因此管理层会更倾向于选择符合企业长期利益的投资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经营风险,改善企业融资条件。

f4f4afde9e1326727d08213d18ae5a8f.png

  信号传递机制:双向信号的博弈与平衡。退出威胁会向投资者传递信息,进而影响企业融资约束,这种信息传递具有双向性和不确定性。正向传递时,非控股大股东的退出预警会被投资者解读为企业将被“逆向监管”,投资者预期企业为避免股东退出,会加强信息披露、提升经营绩效。这种预期会降低投资者对企业的风险评估,愿意以较低成本向企业放贷,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消极传递时,退出威胁本身会被投资者解读为企业经营不佳、治理有缺陷的负面信号。投资者可能认为非控股大股东掌握了企业负面信息才想退出,这种想法会加重投资者的风险担忧,使其提高融资门槛,进一步加剧企业融资约束。两种信号的博弈结果,取决于退出威胁的强度、企业治理基础和外部市场环境。企业治理完善,退出威胁的“倒逼治理”效应更加明显,正向信号会占主导;企业经营存在严重问题,退出威胁则会强化消极信号,加剧融资约束。

  信息披露优化机制:降低信息不对称,改善融资条件。退出威胁能推动企业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减少信息不对称,进而缓解融资约束。非控股大股东作为企业内部知情者,其退出意愿和企业信息透明度密切相关。如果企业信息披露不充分,非控股大股东难以准确判断自身投资价值,还会担心控股股东利用信息优势侵占利益,就更容易产生退出想法。企业为避免非控股大股东退出引发的股权不稳定和股价下跌,会主动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定期披露详细财务报告、重大决策、投资项目进展等,向非控股大股东和外部投资者传递企业真实经营状况。信息披露质量提升后,能直接降低外部投资者的信息搜集成本和风险感知,减少逆向选择问题,让投资者更愿意以合理成本为企业提供融资,有效缓解融资约束。

  影响作用效果的边界条件

  股权结构特征:股权制衡度的调节作用

  股权制衡度是影响退出威胁治理效应的关键内部因素。股权制衡度越高,即第二至第五大股东持股比例之和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比值越大,非控股大股东退出威胁对融资约束的缓解作用就越显著。

  高股权制衡度下,多个非控股大股东能形成协同监督效应,退出威胁的可信度和威慑力更强。单一非控股大股东的退出影响有限,但多个非控股大股东联合退出的潜在风险,会给控股股东带来巨大压力,使其难以忽视股东诉求,更主动地改善企业治理和信息披露。股权制衡度较低时情况相反。单个非控股大股东持股比例有限,退出行为对企业股权结构和股价的冲击较小,退出威胁的威慑力不足,难以有效约束控股股东和管理层,其对融资约束的缓解作用也会被削弱。

  外部市场环境:市场化程度的调节作用

  市场化程度是影响退出威胁与融资约束关系的重要外部条件。市场化程度越高,包括资本市场发育完善、法律制度健全、政府干预较少,退出威胁对融资约束的缓解作用就越明显。

  从股权流动性看,市场化程度高的地区资本市场交易活跃,非控股大股东的股份更容易变现,退出成本更低,退出威胁的可信度也更强。从投资者保护看,这些地区法律制度更健全,外部投资者利益能得到有效保障,对企业的信任度更高,更易接受退出威胁传递的积极信号。从治理环境看,市场化程度高的地区企业面临更强市场竞争,控股股东和管理层对股价波动更敏感,退出威胁引发的股价下跌风险会对其形成更强约束,倒逼企业改善经营和信息披露。

  市场化程度较低的地区则不同。股权流动性不足、投资者保护机制薄弱,退出威胁的治理效应难以充分发挥,对融资约束的缓解作用也会受到限制。

  企业自身特征:企业规模与成长性的影响路径

  不同规模、不同成长性的企业,股权结构稳定性、信息不对称程度及融资诉求存在差异,退出威胁对融资约束的影响路径和效果也呈现异质性。

  从企业规模来看,中小企业信息披露水平相对较低,外界了解有限,融资约束更为突出。中小企业股权集中度较高,非控股大股东退出可能对企业股价及经营绩效产生更大影响,大股东和管理层面临更强退出压力,有动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以缓解融资约束。大企业信息披露充分,融资渠道多元,融资约束问题不严重,退出威胁的影响也相应降低。

  从企业成长性来看,发展快的企业投资机会多、资金需求大,融资约束问题更迫切。这类企业发展前景不确定,外部投资风险较高,信息不对称问题也更突出。退出威胁能通过改善经营和信息披露降低企业风险,对缓解资金约束的作用更显著。低成长企业资金需求少,融资约束程度较低,退出威胁的作用空间也更小。

  非控股大股东退出威胁作为一种潜在的企业治理机制,通过治理监督、信号传递和信息披露三个方面影响企业融资约束,其效应呈现多样化和复杂性。该机制以股权可交易为前提、以利益制衡为核心,能促使控股股东和经理人谨慎经营,提高信息透明度,降低信息不对称和代理成本,从而缓解融资约束。但这一效果并非绝对,受股权制衡程度、金融市场发展状况、企业规模及成长性等因素影响,具有很强的情境依赖性。

  这为企业优化股权结构和政府监管层完善金融制度提供了新思路。企业应高度重视非控股股东的价值,保持适度的股权流动性和均衡性。监管部门需进一步推动资本市场改革,强化投资者保护机制,以有效发挥退出威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