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视角下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研究
2026-05-20 09:52:57 来源: 作者:liunanfang
摘要: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化的今天,人们对企业的期望已经由单一的经济价值扩展到环境保护、员工权益保护、公共利益维护等多个方面。
[ 摘 要]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化的今天,人们对企业的期望已经由单一的经济价值扩展到环境保护、员工权益保护、公共利益维护等多个方面。文章首先简述公共管理视角下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核心概念及理论基础,其次分析企业社会责任履行面临的现实困境,最后提出公共管理视角下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有效路径,旨在进一步强调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重要性,帮助企业有效履行社会责任。
[关键词]公共管理;企业;社会责任履行
0 引 言
企业是市场经济中最重要的市场主体,其社会责任履行对发展公共事业、维护社会安定、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均具有重要意义。从公共管理角度来看,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实质上就是企业参与公共事务、协同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二者之间有着天然契合的属性。目前, 环境污染、劳动纠纷和食品安全等公共问题的发生不仅影响了公共利益,还增加了政府的治理成本。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指南(CASS-ESG 5.0)》等相关法律、政策文件的出台,为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提供了一定指导。在这一背景下,基于公共管理视角探索企业社会责任履行路径有助于破解现实困境,构建多元协同的公共治理机制。
1 核心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1.1 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
结合公共管理的公共利益导向,企业社会责任可以界定为企业为了实现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对员工、消费者、环境、社区和社会大众主动承担的法律义务、道德责任和公共责任。学术界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核心内涵进行了不断探索,如马卫红和苏寻对企业社会责任中的“责任”到底是什么这一核心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为企业社会责任的范围确定提供了理论借鉴[ 1 ]。一些学者基于公共管理视角,从政府规制、政策激励等方面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和作用进行了研究,如龚泽斌从公共管理的角度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了深入研究,为这一领域的研究作出了有益的探索[2]。
1.2 理论基础
首先,协同治理理论主张政府、市场、社会组织、企业等多方主体要进行协作,明确各主体的责任和分工,构建高效的互动机制,从而最大限度优化治理资源配置,提高治理效率。雷文艳等从协同治理的角度出发,对企业社会责任治理模式进行重构,进一步推动了该理论在企业社会责任领域的应用[3] 。其次,公共利益理论认为,公共管理的核心目标是维护和实现公共利益,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需要通过多种途径来保证公共利益的实现。企业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经营不可避免地涉及公共利益,因此,维护公共利益是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一个重要方面,与公共管理的目标是一致的。最后,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企业要想生存与发展,必须得到员工、消费者、供应商、社区、政府等利益相关者的支持,企业应将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均考虑进去,而不是一味地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这一理论为企业社会责任界定奠定了基础,同时也为公共管理视角下多元主体协同提供了依据,能够通过均衡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企业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2 企业社会责任履行面临的现实困境
2.1 企业责任意识及履行能力不足
一些企业对社会责任的认识有误,将企业社会责任等同于公益慈善,忽略其核心内涵,如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并将履行社会责任看作额外的负担,缺少积极履行的意识。在现实中,有些企业为了追求短期经济利益,不惜违法违规,如污染环境、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拖欠员工工资等。陈承殷和飘滢研究表明,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中,企业社会责任表现出“类保险”的特征,且该作用会被内部控制和企业投资者持股等因素干扰[4] 。与此同时,一些中小型企业因规模小、资金少、技术水平低等,在环保、人才培养、公益捐赠等方面存在困难。另外,一些企业还没有建立完整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制度,没有将其与企业的经营战略相结合,造成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的过程中存在随意性、短期性等问题。
2.2 政府监管体系和政策激励不足
一是监管法律法规不健全。尽管国家颁布了有关企业环境责任和社会责任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但在一些领域还存在法律空白,如企业环境责任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不够明确和细致,可操作性差。同时,各部门相关法律法规衔接不足,造成监督执法不统一。二是监督执行力度不够。受限于监管资源有限、监管方式单一等因素,政府有关部门很难发现和查处企业社会责任缺失行为,“重审批、轻监管”“重处罚、轻整改”等问题突出,很难形成有效的监管震慑力。三是社会责任履行相关激励政策尚不健全。当前,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方面缺乏有效的激励手段,如税收优惠、信用加分和政府采购优先等,很难激发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热情。
2.3 社会监督及参与不足
一是社会组织监督能力有限。目前,我国社会组织发展体系还不够完善,一些社会组织在资金、人才、专业能力等方面存在不足,很难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与评价;社会组织还存在与政府、企业的互动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二是舆论监督有待加强。目前,一些新闻媒体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报道仅限于负面新闻曝光,缺少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过程的系统性跟踪与深入剖析,同时存在不规范媒体监督、炒作等问题,严重影响舆论监督的公信力。三是公众的参与度不够。公众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知程度不高,缺少参与监督的意识与途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并没有得到足够重视,很难在社会上形成有效的舆论压力。
2.4 多元主体交流及治理机制缺失
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企业没有形成有效的协同互动机制,仍是各自为政。政府和企业间的交流和协作机制还不够健全,在决策过程中缺少对企业真实需求的全面调查,造成政策执行难度较大。市场机制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效果不显著,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意识的企业尚未得到消费者充分的认同与支持,很难营造“优质优价”的市场环境。社会组织、媒体及公众与政府、企业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导致无法进行有效监管与互动。另外,我国目前还没有统一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标准及信息公开平台,造成不同主体间的信息交流不顺畅,很难形成有效的协同治理机制。
3 公共管理视角下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有效路径
3.1 增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和能力
一是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意识。通过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宣传,让企业树立“社会责任属于核心竞争力”的理念,并明确企业在经济、法律、道德和公共层面的责任,使企业将社会责任纳入企业使命和愿景中。在此基础上,应进一步强化企业高管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并促使其在企业决策中体现出来。
二是健全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指导企业设立完善的社会责任管理组织,配置专业管理人员,制订企业的社会责任战略计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对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进行详细划分,从而构建“战略规划—执行—监督评价—持续改进”的完整流程。与此同时,推动企业将社会责任融入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各个方面,如在产品设计上将环保放在重要位置,在生产上将规范用工放在首位,在营销中坚守诚信原则。
三是提高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鼓励企业在环境保护、技术创新、人员培训等领域进行投资,提高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政府可以在技术指导、资金支持、管理培训等方面为中小企业提升社会责任履行能力提供必要支持。鼓励企业与同行进行合作与交流,共享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经验与做法。例如,企业可以参考蒙牛供应链扶贫的案例,以便在公共危机下有效履行社会责任[5]。
3.2 强化政府治理职能
一是完善法律法规。要完善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履行标准、信息披露要求以及问责机制,以填补法律空白。在此基础上,加强各部门法律法规的协同和衔接,形成统一、完备的法律制度体系。比如,在环保方面,要对企业的环保责任进一步细化,加大对环境污染的处罚力度;在劳动安全方面,要加强对员工合法权益的保护,规范企业用工行为。
二是加强精准监管。要优化监管资源配置,强化监管人员队伍建设,提高监管执法的专业化水平。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建立“互联网 + 监管”平台,对企业的生产活动进行实时监测和精准监管。加大对企业不履行社会责任的处罚力度,并建立“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效的监管威慑力。同时,要强化事中和事后监管,督促企业改正违法行为。
三是健全政策激励体系。在税收优惠、信用评价、政府采购、评优等方面,完善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激励机制。比如,表现突出的企业可以享受税收减免和财政补贴;在政府采购时,优先考虑较好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将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与信用评价相结合,加大对信用良好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
3.3 激活社会监督力量
一是提升社会组织监督能力。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支持,从经费支持、人才培养、政策引导等方面提高其专业化水平和公信力。鼓励社会组织进行企业社会责任评价、调研和咨询,制定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并公布评价报告,为社会公众提供客观、准确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同时,要加强与政府、企业的交流与协作,以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
二是加强舆论监督。引导新闻媒体加大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报道力度,不仅要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中出现的消极现象进行曝光,还要对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典型企业进行宣传,营造“履行社会责任光荣、忽视社会责任可耻”的社会环境。通过对媒体监督的规范,提升媒体监督的真实性、客观性,提高媒体监督的可信度。在媒体与政府和企业之间搭建良好的交流平台,以便及时将企业社会责任信息传达给媒体。
三是提高公共参与积极性。通过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宣传,提高公众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使他们能够树立起“绿色消费、责任消费”的观念,并优先挑选在社会责任履行方面表现出色的企业产品或服务。通过设立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完善公众参与监督的途径和机制,鼓励公众举报社会责任履行不到位的企业。另外,应完善公众参与的法律保障制度,以保护公众的合法权益。
3.4 构建多元协同治理体系
一是建立协同治理机制。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过程中,要明确政府、市场、社会组织、企业的责任和分工,并完善沟通协同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和合作联动机制等,使其成为由多个主体协同推进的治理模式。比如,由政府牵头,构建企业社会责任联席会议,定期召集市场监管、环保、劳动保障等部门,并邀请行业协会、媒体、企业代表等参与,对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重点和难点进行研究。
二是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在政府主导下,建立统一、公开、透明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公开平台,以便公开企业经济、环境、社会绩效等方面的信息。同时,促进该平台与政府监管平台、社会组织评价平台、媒体报道平台等进行对接,达到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的目的。
三是健全评价和制约机制。构建符合我国国情、企业实际情况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从经济责任、法律义务、道德责任、公共责任等多个维度进行评价。鼓励第三方组织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评价,提高评价的客观性和可信度。将评价结果与企业信用评级、信贷融资、政府支持等联系起来,以实现对企业的约束与激励。在此基础上,应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合理借鉴国外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的先进经验,提高我国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的国际化水平。
4 结束语
公共管理视角下,企业在社会责任履行过程中面临多个方面的现实困境。为打破这些困境,促进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应增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和能力,强化政府治理功能,激活社会监督力量,构建多元协同治理机制。在此基础上,还要完善协同治理机制、信息共享机制、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从而使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与公共事业发展,进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主要参考文献
[ 1]马卫红 , 苏寻 . 企业社会责任的“责任”究竟是什么[J].广西师范大学学报 ( 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4(1):104-116.
[2]龚泽斌 . 公共管理视角下的企业社会责任研究[J]. 中国航班 ,2024(28):176-178.
[3]雷文艳 , 刘一霄 , 罗任灵 . 协同治理视角下企业社会责任治理模式再构建[J]. 经济论坛 ,2024(10):98-108.
[4]陈承 , 殷飘滢 . 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下企业社会责任的类保险效应:内部控制与机构投资者持股的调节作用[J]. 长江大学学报 ( 社会科学版 ),2023(4):93-106.
[5]胡旭明 , 陈丹华 . 公共危机中企业社会责任实践创新:基于新冠疫情下蒙牛供应链扶贫的案例研究[J]. 中国乳业 ,2023(2):2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