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活水“润养”实体经济论文
2026-01-28 11:50:46 来源: 作者:xuling
摘要:实体经济是一国经济的立身之本,是国家强盛的根基,而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党的二*大报告指出,“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表明实体经济的重要性不可撼动。
实体经济是一国经济的立身之本,是国家强盛的根基,而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党的二*大报告指出,“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表明实体经济的重要性不可撼动。按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的精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内涵已由“确保资金投向实体经济,有效解决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和“强调回归本源、优化结构、强化监管、市场导向”进一步延伸至“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性愈发凸显,并与实体经济共生共荣。
在新常态背景下,我国经济增长逐年放缓,金融市场的变幻莫测以及金融机构的改革创新,在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涵盖金融机构、金融服务的方方面面,影响着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推广。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让金融机构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我们有必要对新常态下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问题与路径展开探讨与研究,这不仅符合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需求,更是推动实体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环节。
新常态下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遇到的问题
金融服务系统性不足。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过程中,普遍存在系统性不足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金融资源分配不均衡,我国大多数金融机构位于大中型城市,金融服务对象也主要为位于大中型城市的实体经济企业,许多身处三四五线城市乃至农村的实体经济企业,能够获得的金融服务十分有限,从而导致不同城市区域间的金融服务差距逐渐扩大;金融服务体系欠缺协调性,在服务实体经济时,各金融机构间各自为战,彼此间没有形成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比如金融机构中的银行、保险、证券等企业,均有独立的客户且彼此间没有较多合作交流,较难为实体经济企业提供多元且综合的金融服务。

金融发展节奏较快缩窄服务范围。新常态下,金融发展既是客观需求,也是实体经济发展对金融服务的必然要求。但是,一旦金融节奏发展过快,往往会出现金融机构对虚拟经济投入比例过高的情况,进而导致经济虚浮。这种情况下,若缺乏有效引导,金融机构很容易偏离服务宗旨。
金融服务供给侧结构失衡。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结构角度出发,能够发现金融服务在供给侧结构处存在失衡问题,其中最突出的就是金融来源构成的失衡。在实体经济企业进行融资的过程中,最常见的融资方法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两种,而以银行为中介的间接融资,又是面向实体经济企业的主要融资方式,实体经济企业自主开展的直接融资功能则较难发挥。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资本市场的容量是有限的,少数实体经济企业发展迅速并最终上市,大量挤占了其他实体经济企业所能获取的市场空间;另一方面,直接融资需要实体经济企业通过发行股票或债券向投资者募集资金,但并非每一家实体经济企业都有发行股票或债券的能力,从而使很多实体经济的融资渠道被缩窄,进而削弱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果。
金融制度与产品缺乏创新力。在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市场的快速发展让金融机构需要及时调整金融制度并推出全新的金融产品。但是在实际现实中,部分金融机构的制度与产品却普遍缺乏创新力。在金融制度方面,一部分大型金融机构在落实金融管理和服务时,仍然采用传统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文化,并按照“总—分—支”的形式设置金融服务的审批链条,没有根据新常态下金融市场的变化建立扁平化的金融服务审批制度,这就变相延长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周期。另一方面,在金融产品方面,部分金融机构研发和推广的产品跟不上金融市场环境,不仅产品种类较少而且许多不适用于微小型企业,无法满足实体经济企业的发展需求。
金融服务风险防控薄弱。受当前我国市场经济环境愈发复杂等因素影响,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时的风险防控薄弱问题逐渐明显。部分金融机构长时间没有对风险评估模型进行更新,导致风险评估模式无法及时根据最新的金融市场变化判断金融市场环境,从而使得金融机构对风险防控的预警存在一定滞后性。此外,部分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审计等部门未能在金融服务风险防控中发挥应有作用,一些关于金融服务风险防控的措施流于形式,针对可能存在的金融服务风险的预警机制往往缺乏全面性。当突发危机事件真正发生时,预警机制难以在第一时间解决问题,导致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时可能存在安全隐患。
新常态下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新路径
瞄准金融服务核心,强化金融服务系统性
新常态下,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核心是通过高质量的金融服务,推动实体经济创新和发展。金融机构要想实现这个核心目标,需要强化金融服务的系统性。
金融机构应该对我国实体经济企业展开调查分析,深入了解实体经济企业的构成、发展以及需求情况,只有掌握了实体经济企业的真实需求,才能为后续定制一系列金融服务提供有效保障。
金融机构在了解实体经济企业需求后,可以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体系。该体系需要以各城市地区站点为基础,实现从超一线城市到农村地区实体经济企业的全覆盖,确保全国各类实体经济企业都能享受到高品质金融服务。此外,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也要建立合作关系,实现不同金融服务的互通共享,为实体经济企业提供更多元化的服务。
建立科学发展模式,拓展服务覆盖范围
在金融的快速发展过程中,金融机构应该脚踏实地关注实体经济的发展,建立科学的金融服务发展模式,以达到拓展金融服务覆盖范围的目的。
新常态下金融机构的发展应该秉持稳中有进的原则,在发放信贷或为实体经济企业提供融资时,提前对金融市场经济情况展开调查,然后围绕金融市场经济情况基准,建立科学的发展模式。
地方政府应该发挥一定的监管作用,加大对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监管力度,确保所有金融机构能够在良性竞争的前提下服务实体经济。此外,除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外,地方政府还可以鼓励民间资本融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过程中,让更多可以为实体经济企业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加入进来,避免金融机构竞争出现一家独大的情况。
优化金融支持结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为了确保金融机构在服务实体经济企业时维持供给结构的平衡,金融机构需要优化支持结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金融机构可以在内部设置评价机制,围绕金融产品总体投放、成本风险管理、服务结构优化等多项指标,对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过程展开综合研判,以提升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成效。
不同金融机构应该发挥自身专业特色,有针对性地服务实体经济,促进实体经济快速发展。以保险机构为例,这类机构可以凭借保险资金期限长、稳定性高、规模大的优势,通过股权、债券等灵活方式支持实体经济企业发展。

金融机构应该改变传统以间接融资为主的模式,通过调整资本市场功能结构,降低实体经济企业开展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等直接融资的门槛,助力实体经济企业从多渠道获得融资。
加强金融制度与产品创新,助推实体经济快速发展
在金融服务制度创新上,金融机构应该捋清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通过将更多管理审批权限下放的形式,让更多金融机构的分支部能够拥有自主服务实体经济企业的能力,从而释放出更大的金融服务潜能。
在金融产品创新上,金融机构可以在国家政策的指引下,有针对性地对金融产品进行创新。202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中指出,要“推动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在此前提下,金融机构对金融产品的创新也可以围绕“五篇大文章”进行。以绿色金融创新为例,当前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内容,金融机构可以此为基础,积极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一方面,可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力度,降低涉及绿色经济的实体经济企业的信贷门槛;另一方面,可向实体经济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帮助企业实现经济良性循环。
机构改革化险提升金融服务风险防控水平
机构改革化险是指,机构通过落实一系列改革举措来降低和化解金融风险,以提升机构运营效率和风险管理能力。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过程中,不可避免存在金融服务风险问题,为了有效抵御风险,金融机构需要对旧有风险防范体系进行全面改革。
金融机构需要基于事前、事中、事后建立全流程金融服务风险防范体系,从多个方面和角度形成对金融服务风险的监管与控制。与此同时,金融机构应该多和外部审计企业合作,定期对金融机构各项审计内容、财务信息等展开审计工作,以便及时找到金融机构中可能存在的管理与审计问题。
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过程中,金融机构可以采用瞄准金融服务核心强化金融服务系统性、建立科学发展模式拓展服务覆盖范围、优化资源配置效率、加强金融制度与产品创新等举措,逐步完善金融服务相关内容,为新常态下实体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