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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诚实信用原则完善路径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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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 10:05:00    来源:    作者:zhoudanni

摘要: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持续发展,诚实信用已经成为衡量市场活动各方的重要标准之一,在法治 进程持续深入的当下,诚实信用原则已经被纳入民商法当中。本文将针对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 的完善意义进行阐述,明确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现存问题,并细致分析了完善民商法中诚实信 用原则的策略。

  关键词:法治社会建设,民商法,诚实信用原则

  在我国法治社会进程深入推进的当下,民商 法体系建设也日渐完善。我国民商法体系的发 展,最早可以追溯到新中国成立之初,由于当时 特殊的历史原因和社会背景,我国民商法相对落 后、法律制度也不完善,随着改革开放,我国民商 法逐渐得到了完善和发展。从《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通则》(已废止 )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总则》(已废止 )及各部门法再到《 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都把诚实信用纳入基本原则内,为 市场经济稳定发展奠定了扎实基础。但是结合当 前我国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适用的实际情况来 看,仍存在诸多问题,致使民商事活动中部分主 体民事利益受损,本文将针对民商法中诚实信用 原则完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分析。

  一 、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完善的意义

  诚实信用原则是民商法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可以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约束各方当事人履行诚实 守信、遵守契约的责任,以便于保障市场经济活 动稳定实施。诚实信用原则有利于建立公平竞争 的市场环境,在市场经济中各方当事人之间进行 交易、签订合同,必须建立在真实、准确的信息基 础上,如果有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或歪曲信息, 就会对其他当事人造成损害,破坏市场秩序。诚 实信用原则的完善有助于确保市场的公平竞争环 境,促使各方当事人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民事 主体履行契约精神。此外,诚实信用原则有利于 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市场经济中,交易 双方通过签订合同等方式约定各自的权益和义 务,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诚实守信,不履行合同约 定的义务,就会损害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诚实信用原则的完善可以有效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并增强当事人之间的信任和合作关系。 诚实信用原则还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 发展。诚实信用是经济活动的基础,它不仅体现 在个体行为上,也体现在整个社会、整个经济体 系中。只有当各方当事人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市 场秩序才能得到有效维护,市场中各要素流动、 交易才能顺畅进行,从而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的 健康发展。因此,在法治社会建设的过程中,应当 高度重视诚实信用原则完善,优化民商法内容, 倡导各方当事人树立诚实守信的道德观念,推动 市场经济稳定发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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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现存问题

       ( 一)诚实信用原则界定不清

  民商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当事人在民商 事活动中应当根据自己的意愿,按照法律规定和 交易习惯,忠实地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精神,保 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秩序,在订 立契约时要诚实,在履行契约时要守信。在实际 民商事案件中,有规定依规定,没规定时就要依 原则。然而,民商法对于诚实信用原则的界定并 不清晰,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和具体操作困难。当 前在民商法中,对于诚实信用原则的法律规定比 较抽象,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表现形式和相对应 的法律责任[2]。因此,在具体的商事活动中,当 事人往往无法准确判断自己或对方的行为是否符 合诚实信用的要求,也无法预测法律会如何对其 行为进行判断和追究,这给当事人带来了很大的 不确定性和风险。此外,当前诚实信用原则的适 用范围尚未明确划定,民商法中虽然确立了诚实 信用原则,但是没有明确界定其适用的范围和对 象。在实践中,诚实信用原则适用于民事活动中的各个环节,包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等方 面。同时诚实信用原则也适用于商事活动中的各 个角色,包括经营者、消费者、竞争者、合作者。 然而由于缺乏明确的界定,当事人在具体的操作 过程中容易产生困惑和争议,导致经济活动当事 人在实际操作中难以依靠诚实信用原则来维护自 己的合法权益,也难以在纠纷解决过程中获得相 应的法律保护[3]。

  ( 二)诚实信用原则序位落后

  民商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是制约和引导经济 主体行为的基本原则之一,它强调了个体在交易 活动中应当遵守诚实守信原则、积极发挥自律机 制的作用。然而在当前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 序位常常被人们忽视,认为“ 法无禁止则自由 ”, 过度消耗诚信,导致了信用环境不良、经济纠纷 增多等问题[3]。在商业活动中,经济利益往往是 参与者的首要诉求,为了实现更大的利益,人们 往往会忽视信用原则,采用不诚实行为来获得利 益,这种利益驱动使得一些经济主体在交易中故 意隐瞒信息、夸大商品质量等行为屡见不鲜,从 而导致了信用问题的频繁发生,也导致纠纷不断 产生。尽管在民商法中有明确规定和惩罚措施对 不诚实行为进行打击,然而,实际执行中存在监 管不到位、处罚不严厉等问题,导致了不诚实行 为没有得到有效的制约和惩罚。此外,在商业活 动中,信息的掌握和传递往往是不均衡的,卖方 通常掌握更多的信息,而买家则往往处于信息劣 势地位,这种信息不对称导致了买卖双方在交易 过程中往往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买方难以判 断产品质量、卖方的信用状况等,从而增加了不 诚实行为的发生。诚实信用原则序位落后的问题 对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都造成了一定的不良 影响,为此必须提高诚实信用原则在实践中的 序位,在经济活动中,各方应将诚实守信铭记于 心 ,推动市场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4]。

  (三)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支持

  民商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经 济交往中应该树立诚实守信的态度,遵守合同约 定、履行义务,然而在实践中,诚实信用原则常 常面临着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支持的问题。当前 民商法中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款来规定诚实信用原 则,仅阐述民商主体行使权利时需遵守诚实信用 原则,无法对违反这一原则的行为进行明确界定 和处罚。在民商法的一些相关条款中虽然提到了 合同履行义务,要求经济参与人不得采取欺诈行 为,但由于缺乏具体细化的规定,导致在具体案 件审理中裁判人员较难准确判断和处理违约行为,影响司法机关对违约行为的追责和处罚力度。此 外,诚实信用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也存在一 定的问题。在某些案件中,法院对违反诚实信用 原则的行为进行判定时,常常依赖于一些基于经 验和常识的判断,而缺少详细的法律规定,这种 情况容易引发司法裁判的主观判断与个体差异, 导致司法不公和不稳定,使相关当事人对于诚实 信用原则的适用无法预见。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 法规支持,相关行政执法机构在对违反诚实信用 原则行为的监管和处罚上也面临困境,容易造成 违规行为的滋生和蔓延[5]。

  三 、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完善策略

  ( 一)加强对诚实信用原则内涵标准的界定

  诚实信用原则在民商法中是一项重要的基本 原则,想要真正展现出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 价值,就应该进一步细化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界 定、规范诚实信用原则的标准。第一,在诚实信用 原则内涵界定方面,可以结合实践经验与理论研 究,明确诚实信用原则的基本要求与核心精神。 从实践角度来看,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经 济活动中必须尽力履行已经达成的合同义务,不 得随意变动合同内容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理 论研究方面,可以以诚信、诚实守信等道德和伦 理规范为基础,将其内化为法律规则,明确其界 限;第二,在诚实信用原则规范标准方面,可以通 过完善现有法律制度、建立信用评价制度和提高 违约成本等方式进行规范[6]。首先,完善现有法 律制度,明确违约行为的法律后果和处理程序, 对于有恶意欺诈行为的当事人,加大违约责任的 承担力度,增加违约的法律后果,以此来规范当 事人的行为;第三,建立信用评价制度。通过对当 事人的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价进行公开,增强当事 人的诚信意识,促使其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加大 违约成本,使当事人意识到违约行为将会给自己 带来巨大的经济和信用损失,从而降低违约的可 能性。建立企业或个人“ 红黑榜 ”,对于多次、 长期失信企业或失信个人,在不侵害商业秘密、 侵犯个人隐私的情况下,建立相关的信用查询平 台,使民事主体在从事经济活动中对于即将达成 合作的对方是否能最大限度地诚实守信有据可查。

  此外,政府部门可以加强对诚实信用原则的 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公民法治意识和诚信 意识,让大家都认识到诚信对于社会和经济发展 的重要性。为了细化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界定并 规范诚实信用原则的标准,不仅要明确诚实信用 原则的基本要求和核心精神,还要完善现有法律 制度、建立信用评价制度,为实现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奠定扎实基础。

  ( 二)构建以市场为主体的诚实信用体系

  市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一个诚实信用的基础, 在民商法中,想要合理应用诚实信用原则,应该 构建以市场为主体的诚实信用体系。第一,要加强 法治建设,完善法律法规。法律法规是构建诚实信 用体系的基石。应当通过修订法律法规,建立完善 的市场规则,明确市场主体的行为规范和约束 , 加强对经济合同的监管。同时要加强对市场主体的 教育培训,增强市场主体的法律意识和诚实守信 意识;第二,要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和监管。建立和 完善信用信息登记系统,公开市场主体的信用信 息,加强信息披露和公示,提高市场主体的信用透 明度,对于违约行为和不诚信行为,要加强监管和 处罚,通过严厉的惩罚手段,增强市场主体的诚信 意识;第三,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引导。构建诚实 信用体系,需要各方的共同参与和努力,社会各界 应当加强对市场行为的监督,对不诚信行为进行 曝光和谴责,形成舆论压力,促使市场主体自觉遵 守诚实信用原则,要加强对诚信行为的宣传与表 彰,树立诚实守信的典范、鼓励更多的市场主体遵 守诚实信用原则;第四,建立快速高效的纠纷解决 机制[7]。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纠纷不可避免,建立快 速高效的纠纷解决机制,可以有效维护市场秩序 和诚实信用体系的稳定。为此,应当加强对仲裁机 构和法院的建设和培训,提高纠纷解决的专业水 平和效率,为市场主体提供及时的法律保障。构建 以市场为主体的诚实信用体系是推动市场经济良 性发展的必然要求,应该加强法治建设,做好信用 信息公开和监管、社会监督和舆论引导,建立快速 高效的纠纷解决机制,从而不断增强市场主体的 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真正构建出健康、稳定的市 场经济秩序[8]。

  (三)健全完善诚实信用法律法规

  在我国法治社会发展建设进程持续深入的 当下,想要展现出诚实信用原则的价值,就应该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信用约束力、促进经济 交往的公平、诚信和稳定。第一,加强信用信息 的公开透明。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公布制度,要 求企业、个人将其信用信息、不良记录等纳入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并通过互联网等方式公开。加 大对信用信息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虚 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行为,推动诚信经营的形 成;第二,设立信用评价体系,为诚实守信的企 业、个人提供优惠政策和奖励机制。通过建立科 学合理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评估和衡量企业、 个人的信用状况,充分考虑其经营风险、履约记录等因素,并根据评价结果给予信用好的企业、 个人一定的激励措施,包括减少税负、降低融资 成本等,从而引导经济主体树立诚实信用意识; 第三,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明确对违反 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的法律责任。 对于以欺诈、虚假陈述等手段损害他人利益的行 为,应当加大处罚力度,并建立相应的赔偿制度, 保护受损害方的合法权益[9]。同时,完善信用修 复机制,为恶意侵权的企业、个人设立长期禁入 制度,限制其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第四,加大执法 力度和监督机制,确保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加 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 行为。加强执法力量的培养和建设,提高执法效 率和水平。同时,加强舆论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参 与,形成多方合力,促进诚实信用法律法规的贯 彻执行。通过这些措施的综合应用,可以促进诚 信社会的形成,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 提升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意识和责任感,实现诚信 经营、信用守约的良好经济环境[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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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所述,通过在我国法治社会建设进程中 的持续摸索,民商法中引入诚实信用原则已经成 为辅助市场经济和谐稳定发展的重要举措。在市 场经济持续发展的当下,应该借助诚实信用原 则,约束市场经济活动中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借 助完善、规范化的民商法诚实信用原则,确保市 场经济活动中的各方诚实守信、遵守契约、信守 承诺,以维护经济秩序和市场信用。

  参考文献

  [1]  胡开冉.民商法背景下诚实信用原则的缺陷与完善 [J].法制博览,2022(1):124-126 .

  [2]  姚颉.基于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与完善策 略分析[J].法制与社会,2021(14):179-180 .

  [3]  郭云鹏.诚实信用原则在民商法中的内涵和完善路 径[J].法制博览,2021(5):108-109 .

  [4]  王玲玲.诚实信用原则的问题及完善策略——基于 民商法角度分析[J].法制博览,2021(28):40-42 .

  [5]  付传捷,王晓明.民商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内涵及 其优化完善策略[J].法制博览,2021(30):106-107 .

  [6]  周玮.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与完善[J].法 制与社会,2021(15):186-187 .

  [7]  苏星辰.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与完善路径 的探讨[J].法制博览,2021(20):118-119 .

  [8]  杨翔云.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内涵、完善策略及 对企业的影响[J].中国商论,2020(3):243-244 .

  [9]  方丽,朱成建.关于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 涵及其完善路径的若干思考[J].法制与社会,2020 (16):32-33 .

  [10] 叶鑫.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及其完善的有效路径分析[J].法制博览,2019(8):259 .